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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唱歌给林清然听,她脸红了

发表时间: 2022-11-16

他说完,仰头冲着林清然咧嘴一笑,“就当锻炼身体了。”

林清然的心脏,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拨了一下。

她盯着自己手里的油炸饼,又看着程易,而后递了过去,“我不饿,你吃吧。”

到底是没能狠得下心。

这个男人,当年自己也是满腔爱意交付过的。

即便后来面具撕开,留下的只有鲜血淋漓的不堪,可是她还是会有刹那的心动和不忍。

她曾经,也是一直仅存希望的。

只可惜,终究熬到心如死灰罢了。

程易没接,他摇头,将手里头的肉掂了掂,笑道:“不吃了,我已经吃过了,这会儿留肚子吃肉,你吃吧。”

林清然沉默片刻,又将油纸包好,准备留给晴晴朗朗。

她走过来帮忙,瞧见地上的一大堆东西,心里头又生起了疑惑。

这么一堆东西,得要不少钱吧?

程易他哪儿来的钱?

难不成,又去借高利贷了?

林清然的心一瞬间咯噔了一下。

她脸色隐约发白,拳头攥紧,指甲嵌入掌心,疼得她保持一丝清醒的理智。

现在晴晴朗朗还在。

她不能当着孩子们的面问。

“朗朗,带姐姐去屋檐下玩儿,太阳晒着会晒黑了。”

林清然勉强露出笑脸,对着两个孩子说道。

朗朗点点头,乖巧地拉着晴晴跑远了。

这边,程易已经洗米下锅了。

“清然,我不会烧柴锅,又要麻烦你了。”

他转头笑道。

林清然觉得四肢冰凉,她盯着程易,只觉得一股子寒意笼罩。

是啊。

一个人,想要改变,谈何容易?

她怎么就能忘了,当年程易一次次欺骗自己,一次次亲手将她推进深渊地狱了?

林清然默然不语,坐在灶膛前,点火,烧锅,眼神却一点点冷了下来。

程易不是傻子。

只要一眼,他就看出来了林清然的不对劲。

他心里猜了个大概,当下笑着边切猪肉边扭头看她。

“我今天去县城找工作了。”

程易轻声道,“找了个驻唱歌手的工作,在金凤凰歌厅里,虽然名声比不上那些端铁饭碗的,但是能挣钱,一晚上有八十块。”

“这些钱是老板提前预支给我的,刚好花了二十块。”

驻唱歌手?

林清然手下动作一顿。

旋即,她冷冷抬头看他,道:“你什么时候会唱歌了?程易,你骗人能不能找个信得过的理由?”

说完后,没等程易开口,她的眼圈就已经红了起来。

“程易,这些钱不管你是偷来的也好,抢来的也罢,我和孩子都没钱帮你还了。”

一字一句,清冷疏离,说不出的绝望。

程易的心跟着揪了一下。

他看着林清然,想了想,决定的用直白的方式解释。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

下一刻,沙哑磁性的嗓音响起,旋律动人。

这是齐秦的歌曲。

发布在87年的专辑里,一经发布,红遍大街小巷,深情缠绵,情意热烈。

狭小的厨房内,烟火缭绕。

院子里的阳光热烈,斜斜透过屋檐落下。

红彤彤的灶火舔舐着锅底,米饭沸腾着传出香气儿。

一点金光,跳跃着落在了程易的身上。

白色的短袖,牛仔裤,身上蓬勃着青春朝气,鬓角被汗水湿透,几缕头发贴着他线条分明的下颚角。

而他,正看着自己。

眼神温柔得仿佛连人的灵魂都能沉溺。

程易是最好的演员,可此时此刻的深情和温柔却不是装出来的。

眼前的林清然,是极为漂亮的。

一头黑发如瀑,五官清冷明艳,尤其是一双杏仁眸,如秋水剪影般明媚熠熠。

她是坚韧的,即便生活对她一再打压,可是她的眼底总是野蛮生长着倔强和柔软。

倔强对生活,柔软对孩子。

这么好的女人,程易想不通,他上辈子怎么就看不见呢?

“不知在此时,不知在何时。”

“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余音落定,程易嘴角扬起,笑着对林清然柔声道:“我真没骗你。”

林清然愕然。

她惊觉自己居然听着入了迷,这会儿仿佛被程易抓了个现行,当下赶紧低下头来,不再去看。

而程易则是看见她脸颊上倏地冒出了两团红晕。

连带着耳垂都变得粉嫩。

他的心情没由来大好了起来。

“冬季很好,但是,我想春季我更喜欢。”

片刻后,程易切好肉片,下锅熬油,刺啦一声炸开的时候,他没由来自言自语了一句话。

林清然一愣,没听清,秋水般的眸子看他。

“什么?”

“我说,我更喜欢春季。”

程易笑着道,又扭头看了一眼院墙外。

草长莺飞二月天,一片春光明媚。

“就是现在。”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笑着道。

………………

程易这一顿是打算给孩子们做一顿好的。

排骨单独割下来,剁段,做糖醋排骨。

辣椒壳用水泡开,炒猪肉,最是香辣好吃。

至于猪肝,程易则是切片,用料酒生姜抓拌了一下,热水下锅,用红薯粉勾芡,出锅后撒上一把葱花,又香又好吃。

最后为了荤素搭配,程易又将今天早上摘回来的笋剥了一颗,用肥瘦相间的肉爆炒,清香扑鼻。

三菜一汤,满满当当被放在了桌子上。

林清然有些心疼。

这么多肉,就算是过年都没吃过,要是拿回来,用盐腌起来,再晒一晒,能吃很久了。

“咸肉对身体不好。”

程易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笑着给她装了一碗白米饭,递了过去。

“你放心,以后咱们天天都有肉吃,我不会亏了你和孩子的。”

她眼眶一热,没由来的心里发酸。

将米饭接过来,瞧着三菜一汤,她第一反应怕自己在梦里。

而此刻。

隔壁院子里。

程淑梅正在剁猪草,这些猪草还是她一大早去河边讨回来的。

用扁担装着,讨一上午才将将塞满。

回来之后,家里男人去了村委会干活,而她打开铁锅,冷锅冷灶里头只有几个红薯。

勉强就着井水吃下去,又要剁猪草喂猪。

程淑梅是程易最小的姑姑。

程易他爹,程兆根家里头一共三兄妹,最小的是个姑姑。

不得不说两兄弟都有出息,老大程前来自个儿在县城里找了份活计,后来经济开放,他在学校旁边开了个小餐馆,生意红红火火,累是累了点,可一年下来能挣不少钱。

老二程兆根自己没什么出息,可是大儿子,也就是程易他哥程明生,虽然一条腿小时候高烧落了个病根走路有点瘸,但是念书聪明,成绩好,一路上了中专。

毕业后就分配进了县城初中教书,教书两年后,又被调去高中,可谓风光无限。

至于老三程淑梅,就比较可怜了。

老爷子程宝旺重男轻女,程淑梅小时候才上了一年级,就被拉回来做农活了。

从小下田扛稻,割草喂猪,家里头不管男人的活还是女人的活她都干了。

后来程宝旺也有些愧疚,托人说了一门好亲事。

男人叫做叶友龙,是村子里的队长,早些年分田到户,他出了不少力气。

只可惜,家里穷,不过模样长得帅气高大。

程淑梅半推半就也答应了。

结婚之后,程淑梅跟着叶友龙在大河口那边住过一段时候,后来日子实在是太苦了,她又带着叶友龙回来了。

恰巧程宝旺两个儿子都去了县城里,没人愿意带着他,家里头空了下来,程淑梅夫妻俩住进来,顺理成章的就带着程宝旺过日子了。

她也不是白带的,问自家两个哥哥,每个人要十五元的赡养费,否则的话,按照农村里的老规矩,这老爹就该他们带着一起去县城才是。

程前来和程兆根没法子,只能应了下来。

每人每月拿出十五元钱,加在一起就是三十块。

乖乖。

这农村里,十块钱都能吃上一俩月!

程淑梅倒是半点不心虚,她甚至对程宝旺,以至于自个儿的两个哥哥都恨极了。

要不是当年自个儿没念着书,她用得着天天在这里剁猪草?

他们可都享福去了!

留自个儿在这里受苦!

她越想越生气,手下用了力气,嘴里头嘀咕着,满脑子都是自己命苦。

“爸爸!肉肉好好吃!晴晴喜欢吃排骨!”

孩子脆生生的声音冷不丁的隔着一堵围墙传来,叫程淑梅一愣。

啥?

排骨?

谁吃排骨?

怪不得她总是嗅到香味儿往鼻子里钻!

程淑梅狐疑的停了下来,又仔仔细细的听了听,才发现这声音是隔壁程易家院子里穿出来的。

程淑梅惊得眼睛瞪得溜儿圆。

啥?

她这侄子家,在吃排骨?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程易按理来说是程淑梅的侄子。

但是俩家关系并不好,可以说是差到极点。

程兆根和叶友龙当初因为分田到户的事情闹过矛盾,还挺大,双方汉子都拎着锄头上门差点儿没打起来。

因为住得近,摩擦尤其多。

后来好不容易劝下来了,没想到程易十七岁那年,又拎着棍子,把程淑梅的儿子叶威的腿给打折了。

即便后来程兆根赔钱道歉,又带着去医院治好了,可是这腿还是落下了病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