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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帝重生,回到妻儿死亡的暴雨夜

春光明媚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影帝)+(奶爸)+(种田)+(宠妻)金鸡奖颁奖典礼,影帝程易获终身成就奖,被问及三十年的感情为何一直空白时,不知道从哪儿飞来的三只蓝色蝴蝶轻轻落在他的身上。这一刹那,这个刚刚拿了终身成就奖,一向寡言自矜的影帝失了态。有谁知道,他曾经也是有妻儿的?只是当年自己年轻气盛,为了当演员,走了不少弯路,送礼,买时髦衣裳,掏空家底欠下一屁股高利贷。债主逼上门,妻子林清然连夜带着儿女走山路去借钱,最终山体滑坡死在了那个暴雨夜,再也没能回来。思绪翻涌,程易掩面痛哭,下一刻,灯牌掉落,他重生回那个暴雨夜。重生一世,他幡然醒悟。他要补偿妻儿,踏踏实实过日子!他要娱乐商业两手抓,打造属于他自己的娱乐和商业帝国!

主角:   更新:2022-11-16 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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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其他类型小说《影帝重生,回到妻儿死亡的暴雨夜》,由网络作家“春光明媚”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影帝)+(奶爸)+(种田)+(宠妻)金鸡奖颁奖典礼,影帝程易获终身成就奖,被问及三十年的感情为何一直空白时,不知道从哪儿飞来的三只蓝色蝴蝶轻轻落在他的身上。这一刹那,这个刚刚拿了终身成就奖,一向寡言自矜的影帝失了态。有谁知道,他曾经也是有妻儿的?只是当年自己年轻气盛,为了当演员,走了不少弯路,送礼,买时髦衣裳,掏空家底欠下一屁股高利贷。债主逼上门,妻子林清然连夜带着儿女走山路去借钱,最终山体滑坡死在了那个暴雨夜,再也没能回来。思绪翻涌,程易掩面痛哭,下一刻,灯牌掉落,他重生回那个暴雨夜。重生一世,他幡然醒悟。他要补偿妻儿,踏踏实实过日子!他要娱乐商业两手抓,打造属于他自己的娱乐和商业帝国!

《影帝重生,回到妻儿死亡的暴雨夜》精彩片段

巨大的金色厅堂,人头攒动,灯光扫过,所有人都盛装出席,精致耀眼。

这里是电影金鸡奖的颁奖典礼现场。

全国最高的电影殿堂。

颁奖典礼已经到了尾声,也到了最重量级的奖项——终身成就奖。

“他,是《秘密》里的暗杀者,他,是《寒山》里被困在矿井中的矿工,他,是……”

女主持人的声音慷慨激昂的响起。

与此同时,高高的舞台金碧辉煌,大屏幕上,画面滚动,镜头一闪,停顿下来,随之出在上面的,是一张整个娱乐圈乃至全国上下都熟悉的面孔。

“他就是,我们电影圈的瑰宝——程易!欢迎我们程易老师上台领奖!”

掌声雷动,热浪迭起,所有人都将视线投向了聚光灯下的中年男人。

程易,娱乐圈的传奇人物。

农村草根出身,一路摸爬滚打,演绎过大大小小无数个角色,在跑龙套二十年后,终于接到《秘密》暗杀者一角,一炮而红。

自此以后就像是开了挂,演的电影和电视剧,演一部火一部,拿奖更是拿到手软。

他被写进了北影中戏教科书,一个眼神被无数人观摩惊叹,成为行走的演技标杆。

聚光灯下,程易唇角微微抿起弧度,起身理了理高定黑色西装,大步走上舞台。

接过沉甸甸的奖杯,按照流程寒暄调侃了几句,那年轻女主持人一脸狂热的盯着程易,忽然抓着话筒开口问道:“程易老师,您出道快三十年了,可是您的私生活一片空白,请问您难道没有喜欢的人吗?不考虑成家吗?”

握着奖杯的程易手指猛地一僵,脸色陡变。

与此同时,下方所有大大小小的明星们都屏住了呼吸,瞪大眼,一脸惊惧的看着台上的女主持人。

疯了吧这是?!

程易老师出道三十年,多少大风大浪走过来,所有人都知道,他性格平易近人好说话,请教演技之类的也是有问必答,从不摆架子,在圈子内好评无数。

可是,独独家人这两个字眼,是他的软肋,是他的命门,他从不允许任何人提及。

这女主持人疯了吗?

事先没看稿子吗?

果不其然。

舞台上,程易脸色铁青,攥着奖杯的指关节用力得泛白,他牙关咬紧,用力得腮帮子上肌肉纹理清晰可见。

他低下头,盯着金色奖杯看了半晌,正准备开口,却忽然听见场内不知道哪个女明星小小惊呼了一声。

“你们看!那是什么?”

程易下意识抬头。

一拢光落在自己的脸上,莹莹光束如梦如纱,而此刻,灯光里有三只蓝色蝴蝶轻盈跳跃着,正朝着他飞来。

就像是在这纸醉金迷的浮世中,一缕拂面清风,在那沉沉黑夜里,一束明媚光束。

一大两小,安安静静落在程易的领口和肩头上。

翅膀安静开合,无声无息,却在那一刹那,叫程易失了神,仿佛想起什么似的,忽然间红了眼。

他试探着,小心翼翼的开了口,声音沙哑,带着一丝起伏的哽咽。

“清然,是你们吗?你带着孩子来看我了,对不对?”

现场内,所有人惊得瞪大眼,一片死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而此刻,三只蓝色的蝴蝶扇动着翅膀,飞起掠在了他的鼻尖,似乎是在回应着他的疑问。

这一刹那,屏幕上,这个刚刚拿了终身成就奖,一向寡言自矜的影帝赤红了眼,泪水汹涌而出。

有谁知道,他曾经也是有妻儿的?

九零年,他二十三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

看了几部电视剧,瞧见演员们光鲜亮丽万人追捧的样子,程易心里头蠢蠢欲动,总觉得自己也能干大事,演电影,出人头地。

于是他一心扑在这上面,仿佛着了迷,家里的一切不管不顾,甚至不惜借高利贷,都要去地方剧组送礼讨角色,买一些所谓的时髦衣裳打扮自己。

那一夜,高利贷讨债上门,妻子林清然只能连夜带着两个孩子,冒着暴雨翻着山路去找娘家借钱。

那个夜里,雨下得格外的大,暴雨滂沱,闪电游走,整个程家村被笼罩在巨大的雨幕中。

等到程易再见到林清然的时候,已经是一天后了。

她通体泡的发白,安安静静的躺在岸边。

怀里两个小家伙像是睡着了般,蜷缩在她的怀里。

自那以后,程易受了刺激,跌跌撞撞的逃离了程家村。

再后来,他北上一路摸爬滚打,从跑龙套开始,疯狂麻木工作,想要麻痹自己。

然而,他怎么能忘?怎么敢忘?

这三十年来,在这个声色犬马的娱乐圈内,他单身至今。

家人是他的禁忌和逆鳞,从不准任何人在他的面前提起。

可这一刻……

三只蓝色蝴蝶,一大两小,正轻轻地落在他的身上。

像是在冥冥之中给了他些许回应,在他暗无天日的深渊中给予了一点微弱的光。

高墙坍塌,情绪汹涌。

蝴蝶飞走的那一刻,程易掩面痛哭。

女主持人终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想要开口安抚。

而一刹那,头顶上的灯光忽然闪烁了一下,紧接着就是一阵刺啦的电流爆鸣声响起。

挂落的灯牌轰然掉落,发出巨响,场内一片惊呼。

“快救人!程易老师被压住了!”

“快快快!打120!”

“天呐!怎么回事?!”

……

这一刹那,耳边喧嚣吵闹声全都隐去,程易只觉得自己陷入了无边黑暗。

浓稠夜色里,他看见那三只蓝色的蝴蝶散着莹莹的光,带着他走入一片光亮。

…………

程易再次睁开眼时,入眼的是一片黑漆漆用报纸糊住的屋顶。

鼻尖是浓重的水汽,耳边传来雨滴拍窗的滴答声,间或砸落在他的身上,冰冷又刺骨。

这是一个寒春。

程易愣了愣。

眼前的场景似乎有些似曾相识,他张了张嘴,愕然低头,却发现昏暗的光线下,自己一身黑色皮夹克,牛仔裤,腰上还别了一个BB机。

黑色的款,有些老旧了,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脑海里昏昏沉沉,他转头看了一眼四周,一个念头浮了出来。

他这是,在演戏?

这是片场吗?

只是为什么感觉有些熟悉?

思绪来不及多转,他正准备起身,忽然就听见门外响起一道阴恻恻的声音。

“赶紧让你男人出来还钱!他妈的,五百多块都拖了半个月了!我可告诉你,今天再不还,别怪我动你孩子了!”

声音落定,紧接着就是女人绝望却又倔强的声音。

“这钱我一定还给你,明天,明天天亮了我就还!求你别动孩子,求求你了!”

这声音入耳。

一刹那像是锋利的刀破了冰。

程易身子陡然一颤,惊惧瞪大眼,起身的动作瞬间僵在原地!

这,这是林清然的声音?!

他跌跌撞撞奔向门外,透过门缝,他瞧见了眼前场景。

暴雨落在堂前,一片泥泞,林清然跪在地上,身子不住的颤抖。

闪电乍现,映出她满脸的泪痕和咬破的嘴唇。

血水混着雨水弥漫在她苍白的脸上,触目惊心。

而她的怀里,晴晴朗朗蜷缩着小身子,惊恐的看着面前的男人,连哭都不敢发出声音。

程易混沌的脑海终于出现了清明。

他松开被自己咬得血迹斑斑的嘴唇,刺痛传来,他才一点点的找回了理智。

这不是梦。

也不是片场。

他这是,重生了。

眼前一幕幕熟悉重演,而他,也重新回到林清然死亡的那个暴雨夜。

热泪滚落,他胡乱擦去,而后猛地推开门,朝着林清然和晴晴朗朗冲了过去。

齐老大吓了一跳。

他一扭头,就看见了一脸血污的程易。

他正死死盯着自己,眼神狠戾决然,带着他看不懂的情绪。

“你在家呐?我还以为你装死不敢出来呢!”

齐老大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呲了一声,拿出手电筒,光一打,直接逼着程易的眼睛。

“出来正好!还钱!连本带利五百五十块!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不然的话,一条胳膊一条腿,你自己选!”

林清然也没想到程易居然会忽然冲出来,她怔怔然的看着他,见他朝着自己看过来,她吓了一跳,快速的低了头,避开了他的视线。

“我没钱了。”

她红着眼小声道。

那小心翼翼害怕的样子,叫程易的心里倏地一痛。

他深吸一口气,到底是伸出手,轻轻的在她湿透了肩膀上拍了拍。

“交给我就好。”

察觉到程易的触碰,她极快的瑟缩了一下,抱着晴晴朗朗往里面靠了靠。

“钱我没有。”

程易抬头,盯着齐老大,面色平静到极致,“胳膊和腿,我也不想给。”

齐老大:“???”

妈的。

这小子,疯了吧?

他拿着电筒继续逼程易的眼睛,被气笑了正要放狠话,却见面前的程易忽然转身走到墙角,没一会儿他就拎了一把柴刀过来。

程易盯着他,舔了舔上牙膛,嘴角甚至带了笑。

“不过我可以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咱俩一起死,我死了拉你一起垫背,不亏。”

齐老大:“????”

妈的谁要和你一起死啊?


“草你妈的!”

齐老大低声骂了一句,脸色也狠了下来。

“你威胁我?”

“第二,再给我三天时间,我连本带利一起还你六百块,如何?”

程易没搭腔,而是继续说完了自己的话。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齐老大,手里却将柴刀握得极紧,青筋暴起。

三十年的演技不是假的。

闪电划破黑夜,电筒光照亮在程易的脸上,将他眼睛里的冷静和杀意映衬得分毫毕现。

即便是手里沾过血的齐老大,都感受到了一股子刺骨的凉意。

他咬着腮帮子,点了一支烟,抽了几口,反复确认了几遍,又衡量了一下利益得失。

良久,他吐了口烟圈,松了口。

“妈的,你个疯子。”

齐老大骂了一声,掸了掸烟灰,道:“这可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三天后我再来,要是还不上钱,当心你老婆孩子!”

说完后齐老大狠狠剜了他一眼,这才离开,走进漆黑雨幕里。

人离开,那一直绷着的情绪陡然放松,晴晴朗朗终于哭出了声。

“呜呜,妈妈,晴,晴晴害怕……”

小妮子抽噎着,伸出瘦小的手,拽住林清然的衣摆。

朗朗则是警惕恐惧的看着程易,伸出小胳膊,将林清然紧紧抱着,声音嗫嚅道:“爸爸坏,凶妈妈,走开,爸爸走开!”

整整三十年,这一双儿女都不曾出现在自己的梦里。

似乎是恨极了他。

程易高高的扬起嘴角,可是眼泪却止不住的往下落。

他一把丢开柴刀,蹲下身子,颤抖着张开手,贪婪地看着他们,小声而又乞求般开口:“晴晴朗朗,到……到爸爸这里来,让爸爸抱一下,好不好?”

到底年纪小,不记仇,从小到大,他们渴望这个怀抱无数次,如今见着一向冷漠的父亲居然要抱他们,两只小家伙神色松动,下意识就想飞扑过去。

然而没迈出步子,就被林清然一把抱了回来。

“程易!你到底要干什么?”

她赤红着眼,警惕的盯着他,“你要是打孩子的主意,除非我死了!”

程易一顿,旋即嘴角苦笑了一下。

是啊。

现在的他,还是那个不着调的二混子,欠下高利贷,甚至一次次欺骗辱骂林清然,连孩子是生是死都不管的畜生。

谁会信他能安好心?

程易侧头看了一眼窗外,暴风雨袭来,春雷阵阵,雨水落在墙上打得噼里啪啦作响。

他深吸一口气,起身从堂前拿了一张长条椅,将堂前门一关,横在了大门前,盯着林清然一字一句近乎哀求开口:“我什么也不求,只求你们好好的。”

“清然,今天晚上别出去,钱的事情我来想办法,行吗?”

林清然一愣。

实际上,自己的确是打了心思,今天晚上出门去娘家借钱的。

她心里头明白,娘家爹妈不喜欢自己,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连带着对晴晴朗朗都没有好脸色。

可是,即便如此,那又能怎样呢?

她早就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这鲜血淋淋的心脏再多上一刀也无妨。

她只求,晴晴朗朗能平安的活着。

这就够了。

林清然沉默不语。

程易却赤红了眼,有些着急,他干脆走过来,又拉了一条长椅横在门前,而后自己坐了上去。

“不管你怎么想,今天晚上我都不会让你出去的!”

林清然到底是没再说话。

她拉着晴晴朗朗,转身回了屋子。

而堂前,程易坐在凳子上,扭头看向窗外。

黑夜沉沉,暴雨滂沱,春雷滚滚。

上辈子,他因为借了钱,送了礼,对方答应给他一个话剧中的小角色而沾沾自喜。

喝了酒之后,回来倒头呼呼大睡。

而林清然带着晴晴朗朗,就在这样浓稠的夜色中走入了暴雨夜,这个杀人夜。

如今重生,他狂喜之中更多的是庆幸。

这一次,他绝对要改变一切!

…………

天色逐渐透亮,一晚上的暴雨也停了。

天空中泛起鱼肚白,长椅上,程易揉了揉猩红刺痛的眼,一颗心终于落回了胸腔里。

他起身,轻手轻脚走到房间门外,一推开门,咯吱一声响起,屋子里三人齐刷刷抬头看了过来。

林清然和晴晴朗朗已经醒了。

四目相对,气氛有些微妙的尴尬。

实际上,昨晚上程易守了一夜,林清然也一夜未眠。

她哪儿睡得着?

一闭眼都是齐老大阴狠的脸,还有那几乎是天文数字的六百块。

“你醒了?”

程易顿了顿,旋即露出笑脸,正准备开口说点什么缓解气氛,就看见顶着一头乱遭蓬松头发的晴晴委屈巴巴的扁起了嘴。

“妈妈,晴晴好饿……”

软软糯糯的声音,可怜极了。

话说完,小家伙的肚子就发出了叽里咕噜的声音。

朗朗也跟着点头,凑了过来,小声道:“妈妈,朗朗饿的睡不着。”

昨晚上娘儿三一人就吃了一个红薯,两孩子又是长身体的时候,哪儿够?

于是一大早就醒了,饿得前胸贴后背,说话都有气无力。

林清然心疼的在两只小家伙的脑袋上揉了揉,旋即轻声哄道:“等会儿妈妈就给你们煮红薯吃,乖,再忍一忍。”

两个小家伙也乖,即便吃了两个月的红薯,这会儿也仍旧乖乖点头应了声。

“晴晴喜欢吃红薯,红薯最香了!妈妈,晴晴棒不棒?”

“朗朗也最喜欢吃红薯了!朗朗也棒棒!”

瞧着两只小家伙的模样,林清然终于欣慰的露出了笑脸。

淡淡的光晕透过窗,落在她的脸上,衬出细密的一层绒毛。

长长的睫毛卷翘而浓密,一头黑发散开在肩头,如瀑布般包裹着她的肩头。

似乎是察觉到程易正看着自己,林清然抬头看向他。

清清冷冷的眸,一如她的疏离和警惕。

程易抿了抿唇,忽然开口道:“我去给你们做吃的,你带着孩子在家等我。”

他说完后,没等林清然做出反应,就迅速大步走了出去。

程易走到院子里。

门外的院子一如记忆中的破败,到处都是堆满的杂物,昨夜被暴风雨一吹,更是乱了一地。

角落里是乱七八糟堆在一起的木柴,上面盖了一层干枯的玉米杆,靠近土墙的这一边,随意的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棚,里面起了两口铁锅。

是最老式的那种农村土灶,泥巴糊的烟囱,上面贴了一张红纸,风吹雨打褪了色,耷拉的被风刮得微微作响。

程易走过去,揭开锅,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他又看了一眼油罐子,心蓦地一抽。

哪儿有什么油?

一根绳子捆着一小块带肥油的猪肉,下面已经被锅底烫得发黑,肉皮卷起,半点油水都榨不出了。

程易知道,这是林清然实在是没法子被逼出来的。

炒菜要油,她没钱买,只能熬着过年紧巴巴凑点儿买块肥肉,用盐腌起来,能吃很久。

炒菜的时候,用绳子捆着,飞快在锅底抹一遍,就能见着油花了。

这样一来,过年买的那一斤肥膘,能吃大半年之久。

至于米缸和菜,那更是空空如也。

只有一篮子红薯,被藏在柜子里面,怕老鼠啃了。

这可是一家子的口粮。

林清然这两年来,想方设法攒下的钱,全都被程易拿去买衣裳和送礼了。

哪儿还有多余的钱?

不给就偷,再不然就威胁发狠。

如今回想起来,程易只觉得自己真的是畜生都不如!

程易眼眶发酸,深吸一口气,揉了揉胀痛的眼,旋即拎起地上的竹篮,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挣钱要紧,也不差一顿饭的功夫。

当务之急,是先要让三人填饱肚子。

…………

程家沟是一处小山村。

四面环山,土壤贫瘠,一锄头下去能刨出一簸箕的石块儿。

水田更是少之又少,可怜巴巴的边边角角,各家各户都抢破了头去争。

早些年分田到户,程易家里头也分了两亩水田和大片的山头,可如今都被人变着法儿的占了去,一地鸡毛账。

没法子,人弱被人欺,程易不着家,天天想着那些不着调的事儿,家里头就靠着林清然和两个孩子,谁不想方设法占便宜?

如今这一大早,天色雾蒙蒙的,有村民扛着锄头去下田,瞧见程易居然朝着山上走,手里头还拎着篮子,顿时吸引了少人的视线。

“嘿!这二混子居然拎篮子上山?啧!昨儿个不是还见人就吹嘘,说他要当大明星了嘛?这是干啥?当哪门子的明星?”

他哈哈笑道。

身边婆娘伸手拍了他一下,狠狠瞪了他一眼。

“你咋这多事儿?赶紧下田插秧去!”

她又朝着程易看了一眼,一脸看瘟神的模样,“这小子昨天又被人逼上门讨钱了,他家那媳妇儿跟了他,也是倒了八辈子霉!迟早被他拖累死!”

两人的声音不小。

程易自然也听见了,要是在以前,他肯定上去和人闹一顿,可是现在,他得先找到吃的再说。

晴晴朗朗今年三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可惜家里头顿顿红薯,导致俩孩子比同岁的孩子矮一头,身上也没有半两肉。

面黄肌瘦,一眼看去就像颗豆芽菜,头发枯黄得像是一捧草。

程易穿过田埂,裤脚被的田间的露珠打湿坠着,又冷又沉。


年轻的身体总是有使不完的劲儿,程易爬上山坡,一眼就看见面前成片连绵的竹林。

这片山头叫二界山,早些年大队里分给了程易他爹程兆根,一路绵延过去三里竹林,足足大半个山都是程家的。

后来程易大哥去县城教书,有出息了,带着爹妈去享福,家里头这穷山沟沟里的山和山脚下的田全都留给了程易。

俩人寻思着老了帮着大儿子带大孙子还得回来养老。

只可惜这二儿子不争气,天天往县城话剧团里钻,沉迷那些不着调的事儿,田和地都快被人抢得差不多了。

程易为此,被爹妈指着鼻子骂了不知道多少顿,后来干脆断了关系,算一算日子,这都两三个月没联系了。

程易低头,看了一眼脚下被人用草堆堆起来的边界线,他抿了抿唇,一脚跨了进去。

如今重生回来。

他就绝不能再懦弱下去。

清晨的露水打湿山路,一脚下去带起厚厚的一层泥,程易用手抓着野蛮生长的野草,带着身子往上爬。

野草上都是细密的倒刺,一用力,钻心的疼,也幸好程易年轻,咬牙忍着,没一会儿就上了小半山腰。

他松口气,放眼望去,翠绿的竹林绵延波涛,而在竹林里,一颗颗到膝盖高的竹笋,黑白的壳儿带着露珠,正朝上生长。

他也不含糊,眼见着天要亮了,赶紧拎着篮子走过去,双手掰着竹笋,咬牙一个用力。

“嘎擦!”

一声脆响。

露珠沾了一手,沉甸甸的竹笋就这么被拔了出来。

程易将竹笋放进篮子里,又拔了五颗,塞了满满一篮子。

回去的路上,居然还看见了几朵野生的菌菇,他忙不迭的捡起来,用竹笋壳包着,小心翼翼的放进了篮子里,之后这才快步沿着田埂走回家去。

……

此刻,院子内。

林清然正在带着孩子们洗漱,她刚才就听见了程易出门的声音,心里头松了口气的同时却又泛起一股子难以言喻的酸涩感。

是啊,程易怎么会忽然变好呢?

他刚才乍现的温柔怜悯,不过是一场梦罢了。

梦醒了,留给她的只有那六百元的债,还有一双嗷嗷待哺的儿女,而此刻的程易,怕又去了县城,不知道跌入哪个温柔乡了吧?

林清然伸出手,用力的揉了揉脸,见晴晴朗朗正眨巴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她一顿,旋即勉强露出笑脸。

林清然深吸一口气,压下眼里的潮湿。

“妈妈马上就去煮红薯,是不是饿了?”

她给小家伙擦了把脸,起身倒水,准备洗锅煮红薯。

忽然就听见院子外传来一声开门声。

三人下意识抬头去看。

林清然顿时愣住了。

这是……程易?

他居然没走?

怎么还回来了?

而且手上似乎还真的拿着吃的?

“爸爸~”

三岁的小家伙,穿着一双打了补丁的布鞋,胶质的底,踩在路上跑起来哒哒哒的。

她张开手,高高兴兴的朝着程易飞扑过去,眨巴着眼一脸兴奋的看着他。

“爸爸,你回来啦?”

程易赶紧将东西放下,泥泞的双手在身上胡乱擦了擦,蹲下身子,赶紧将晴晴抱在了怀里。

他有些手足无措,更多的却是兴奋和感激。

身子微微颤抖着,僵硬的手抱着晴晴,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爸爸去给你们找吃的了。”

程易赶紧道,说着,又指了指地上的脸盆和菜篮子,“你看。”

小妮子侧头一瞧。

两条巴掌大的鲫鱼正半躺着张嘴,嘴里头牵着一根草绳。

篮子里一颗竹笋刚刚被剥了壳儿,瞧着新鲜又脆嫩。

程易柔声道:“等下爸爸给你们做鱼和笋吃,好不好?”

晴晴馋得口水直流,她眼睛溜儿圆,蹲下身子,盯着那两条鲫鱼,砸吧砸吧了嘴,又咽了咽口水。

她还没吃过鱼呢!

天天顿顿都是红薯,她可不喜欢吃了,可是朗朗说不能说出来,不然妈妈会伤心的。

这下好了,爸爸给他们做鱼吃了!

晴晴眼睛一眨一眨的,想了想,干脆起身,又蹬蹬噔的扭头往回跑。

“妈妈!爸爸说做鱼吃啦!晴晴喜欢吃鱼!”

林清然早就看见了。

她愕然站在门口,瞧着程易抱着晴晴,还有那放在篮子里的笋和两条鲜活跳动的鲫鱼。

她一瞬间只怀疑自己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程易他……

转了性?

心里头沉甸甸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一个人恶劣了这么多年,真的会在一朝一夕就变好吗?

还是说,他不过是做做样子,心里头打着更坏的心思?

林清然心里头的一点儿涟漪瞬间平静。

她唇线紧抿,拉着晴晴到了自己的身后,又叮嘱朗朗看好她,之后自己朝着程易走了过去。

程易见她过来,没等她开口说话,就露出了一个笑脸。

“能帮我生火吗?这灶膛我不太会。”

九零年这会儿程家村家家户户都是老式烧柴的锅,又深又黑,得拿着火引子,得架空了烧,空气一旦进不去,就怎么也燃不起来。

总而言之是个技术活儿。

林清然下意识就要拒绝。

然而视线落在那瘦得像豆芽菜似的两个孩子身上,她到底是没吭声,走到灶膛前开始生火。

全程盯着,她心里有数。

孩子们已经很久没开过荤了。

老式的灶台是用泥巴混着干茅草砌起来的,一共两口锅,一口给猪煮吃的,一口给人做饭。

这年头猪的地位很高,自从分田到户政策实行,不再吃大锅饭后,程家村家家户户基本上都养一头。

一年到头的钱都指望它了。

不过自从爹妈去了县城后,家里头连猪崽子都抓不起,程易家的这口锅就空了出来。

林清然用锅盖盖着,虽然还有一点灰,但是水一冲,抹布一擦就干净了。

“生两口锅的火,红薯我已经煮好了,放水下锅就行。”

程易说着,探身拿了一个竹篾做的篦子过来,又找了个破了口的盘子,将两条处理干净鲫鱼放了上去。

生姜,葱,还有盐和酱油,简单调味后,就放在了锅里。

下面煮红薯,上面蒸鲫鱼,大火舔舐着锅底,水一开,咕嘟嘟沸腾着,红薯的香气挟裹着鲫鱼的甜香,开始顺着锅盖边缘涌了出来。

晴晴饿得不行,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眨巴着眼,巴巴的扒拉着灶台往里瞧。

程易正将烧开的热水装进搪瓷缸子,当下赶紧侧着身子将她挡着,叮嘱道:“小心,热水烫,离远一点别溅着了。”

正在添柴的林清然一愣,抬头朝着程易看了一眼。

她的视线倏地一顿。

只看见他的掌心处,密密麻麻的一片红色小伤口,那是类似一种芦苇的野草割的,这草在程家村,土话叫做郭叶草。

不小心碰着一拉,血口子就哗啦啦往外冒。

林清然下地的时候被割过无数次,伤口不严重,却火辣辣的疼。

他这是……

拔笋的时候受的伤吗?

林清然心里没由来的乱了一下。

程易将笋切片,又从厨房墙角的罐子里,装出一碗酸菜,从门梁上悬着的辣椒串上摘下两颗干辣椒,洗干净,切碎。

锅烧热,先将酸菜倒进去,炒干水分,这样吃起来味道才够酸够味儿。

煸炒得差不多了,锅铲盛起,再将最后一点肥猪肉放在锅里仔仔细细熬出一点油星子,下葱姜蒜爆锅,香味顿时弥漫开。

而后,将笋片倒入,炒至断生,最后将酸菜倒进去一起混炒。

一瞬间,浓浓的蒜香味儿伴随着笋的鲜甜完美融合,那香味被风一裹,涌动而来,弥漫在整个小院子里!

晴晴朗朗这会儿肚子饿的咕咕叫,扒拉在灶台旁,盯着那笋片炒酸菜,馋得口水直流。

“来,张嘴。”

程易侧头瞧着两只小奶团子,心里一瞬间柔软成了一片。

他拿起筷子,夹了两片刚出锅的笋朝着晴晴朗朗递了过去。

晴晴眼睛倏地一亮,正准备踮起脚尖去接,身旁,朗朗忽然轻轻拽了她一下。

“晴晴,妈妈没有说可以吃。”

朗朗小声且坚定道。

到底是孩子,馋得眼睛都离不开,但是这会儿却仍旧扭头朝着林清然看了过去。

隔着灶台,那边的林清然站了起来,抿了抿唇,点头,轻声道:“吃吧。”

听见林清然的话,晴晴朗朗这才踮起脚尖,赶紧张开嘴接过了笋片。

入嘴微辣,随之而来的是酸爽鲜香。

新鲜的竹笋,是便宜而又珍贵的山鲜,对于四面环山的程家沟来说,这是最好的馈赠。

山里湿气重,孩子们打小就能吃点辣祛除湿气。

这笋可真好吃啊!

脆脆的,酸酸的,辣辣的,叫晴晴朗朗这两个吃了大半月白水煮红薯的小家伙们,鲜美得瞪大眼,仿佛吃到了什么人间美味!

“爸爸!好好吃!”

小妮子眨巴着眼,小心翼翼伸出手,拽了拽程易的裤腿,怯生生迟疑了一下开口:“晴晴还能在吃一片吗?”

她说着,举起干瘦的小手指,小声重复道:“就一片,可以吗?”

程易的眼眶忽然一酸。


他忽然想起有一次,自己和那群朋友酒桌上回来,随手带了一点儿炒花生米。

原本装在裤兜里,想着第二天就粥吃的,没想到喝醉了林清然给自己收拾,花生米骨碌碌滚了一地。

晴晴朗朗小心翼翼宝贝似的一颗颗捡起来,揣进兜里,嗦完咸味儿才恋恋不舍的嚼碎吃了。

他第二天早上醒来,就看见晴晴巴巴的扶着门框,探着毛茸茸的脑袋往里面瞧。

“爸爸,晴晴还想吃花生米,再吃一颗,可以吗?”

而那一次,程易黑了脸,劈头盖脸一顿骂,之后怒气冲冲的离开了家。

如今光影交叠,记忆不受控制浮现,程易只想狠狠抬手给自己一耳光。

晴晴显然还记得。

怯生生的有些害怕。

朗朗已经变了脸色,小脸蛋上一片煞白,伸出手,拽着晴晴就要走。

“不吃了,朗朗和晴晴不吃了,爸爸不要生气,不要凶妈妈……”

程易眼眶发烫,转身压下汹涌的情绪,赶紧拿了两个小碗,一人装了半碗笋片递了过去。

“吃!当然可以吃!晴晴朗朗想吃多少都可以。”

程易红着眼眶露出笑脸,走过去将碗筷放在桌子上,又道:“鱼也熟了,咱们马上就开饭。”

他说完又烧了一锅水,将洗干净的菌菇放进去熬了底汤,又走到后面的鸡窝里,摸了一个刚下的鸡蛋出来。

瞧见程易拿着鸡蛋,林清然终于没忍住站了起来。

她蹙着眉,咬着嘴唇,半晌才开口道:“那是要攒起来给朗朗扯布做裤子的,你……”

余下的话林清然说不出口,喉咙也已经发紧了。

孩子们长得快,即便顿顿吃红薯,可是个子还是蹭蹭蹭的长。

这会儿是春天,早晚很冷,可是小家伙们还是穿的年前的单裤,裤脚往上拔了老大一截,风一吹,冻得双腿通红,隐约泛着紫。

去年入冬,娘儿三都生了冻疮,开了春都还没好透,一沾水就疼得眼泪直掉。

林清然这才咬紧牙,上个月熬了大半个月的通宵,给人加工做裤子,买了一只半大的母鸡养着。

就准备下鸡蛋好卖钱,给孩子们扯布做新衣裳。

如今鸡蛋没存够就算了,昨晚齐老大带人上门逼债,血淋淋的撕开她最后一道防线。

是啊。

或许,这一个鸡蛋吃与不吃又有什么关系呢?

三天六百块,她要从哪儿去弄这么多钱?

林清然咬着嘴唇,红着眼,低头不再说话。

程易熟练将鸡蛋敲开,打散,冲入沸腾的水中,看见锅里蛋花翻涌起来,他这才平静且坚定的开了口。

“清然,钱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我来解决。”

程易拿碗,盛汤,一字一句坚定道:“从今往后,我会照顾好你和孩子,你相信我这一次,哪怕是最后一次。”

多说无益。

程易知道说再多也没用,对一个人的印象的改变,岂是一朝一夕?

他会一步一个脚印,不管是赎罪也好还是自我安慰也罢。

这辈子,他难得重来,绝对不会再叫他的妻子和孩子受半点委屈!

林清然果然没搭腔。

她已经抹去眼泪,起身掀开了锅盖,热气腾腾中,她嘴角极快自嘲抿了一下。

呵。

漂亮话说的再多,她也不会再信半个字。

当年,她给了他无数次机会,可是最后换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和欺骗。

如今她已经半分钱都没有了,再想要从自己身上坑走一分一毫也都是妄想。

山穷水尽,除了她这颗早就千疮百孔的心。

十分钟后,饭菜上桌。

热腾腾熬出了蜜糖的红薯,清蒸鲫鱼,一大碗菌菇鸡蛋汤,还有一大盘笋片炒酸菜。

热气腾腾,鲜香扑鼻,晴晴朗朗馋得赶紧抓起筷子,费劲儿的夹菜。

程易拿了红薯,剥开皮,仔细吹了吹,一人面前放了一个。

“来,吃鱼。”

他夹起鱼肉,挑出刺儿,放在两人碗里。

春季鲫鱼溯游回水田里产籽,这时候最是肥美,不过刺儿多,煎鱼又费油,因此程家村里吃的人不多。

程易也是回来的路上顺手下田捉的。

挑完刺,在酱油里沾一沾,入口肉微甜鲜美,最是原本好味道。

实在是太饿了。

两只小家伙吃得头都没抬过,只是含糊不清的说着话。

“真好吃!晴晴喜欢吃笋!也喜欢吃香香哒鱼!”

“朗朗吃完可以洗碗,再吃一点点!”

……

程易心里柔软成一片。

他刚拿起红薯准备吃,一抬头就看见林清然在看自己。

她微微侧着头,眉头蹙着,手里攥紧筷子,用力得指关节都在泛白。

见程易看过来,她终于没忍住开口,道:“程易,你到底要干什么?家里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你还要打什么主意?”

她说着,眼神落在了晴晴朗朗的身上,眸光柔和中带着决然,“如果你想对孩子下手的话,除非我死了。”

良久,程易忽的一笑。

他剥好红薯皮,递给了林清然,又装了一碗菌菇汤递给了她。

“很烫,吹一吹再吃。”

他柔声道:“这些鱼籽你吃吧,小孩子吃了会变笨。”

边说着,他边拿起筷子将鱼籽挑了出来,金灿灿的,诱人的紧。

他并没有回答林清然的话,只是良久后,才轻声开了口。

“我不过想你们好好的,仅此而已。”

…………

一顿饭吃完,程易麻溜洗了碗。

村口赵大妈送了裤子过来,剪线头,上纽扣和拉锁,一条裤子给二分钱的工钱。

瞧见程易在家,她怯怯缩缩的扔了裤子就走,临走前还小声叮嘱林清然看好裤子别被程易偷了去卖钱。

林清然应了声,拿出工具包开始干活,叮嘱晴晴朗朗就在院子里玩儿别跑远。

至于程易,洗完碗筷后,抬脚就出了门。

三天六百块,对于重生的程易而言,咬咬牙,应该能挣到。

而且, 他心里已经有了想法。

一路顺着泥路走到村口,程家村年初刚刚通了中巴车,一元钱一个人,单程跑县城。

程家村所在的县名叫元安县,是个大县。

背靠长江,在这个陆运不发达的年代,水运赋予了这座县城最大的辉煌和底气。

程易还记得自己小的时候,跟着他爹去元安县看货船下货。

雾蒙蒙的长江边,大大小小的码头林立。

光着膀子的纤夫喊着号子,卖力的吆喝,挥汗如雨。

而码头上,一个个姨太太,身姿曼妙,穿着旗袍锦缎,撑着一把油纸伞,手里头拿着小花手绢儿,轻轻抿着红唇,美眸顾盼,等着自家男人回来。

足以可见,八九十年代里,跑船是真挣钱。

因此,元安县还得了个别称,叫做——清末的小上海。

村口这会儿站着不少人。

这些年随着思想和国家政策,再加上元安县原本就发达,因此去县城做生意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虽说还是有些不光彩,但是挣了钱,尝了甜头,也有不少人跟着干。

众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抽烟聊天。

瞧见程易一出现,顿时就有人笑了开。

“哟!这不是程家二小子嘛?瞧瞧这行头!皮夹克!牛仔裤!这甩发可真时髦!这是要去哪儿呀?该不会是去话剧团,要当大明星了吧?!”

这话一说完,众人顿时笑了开。

“可不是么!这可是咱们程家村的大明星!多气派!多时髦!”

“以后啊, 咱们指不定都得找他要签名呢!”

一群人闹哄哄的笑成了一片。

然而程易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们一眼,并没有说话。

他心里头哪儿能不明白?

这些人都是在找乐子,挖苦自己而已。

可是上辈子,自己偏偏当了真,每每听见有人这么说,他就心高气傲得不成样子,心里头止不住的得意。

可不是么?

他现在,村子里头也是出了名儿的!

再要不了多久,即便是在这元安县,说出他程易的名儿,那也是响当当的人物!

于是每次遇见别人打趣自己,他总是忍不住跟着吹捧自己一波,成了村子里的笑柄。

重生一次,程易选择沉默。

口舌之争,他不屑,也不必。

周围人原本还等着程易和他们吹牛炫耀,最好再说点儿什么县城里乱七八糟的事儿,好叫他们解解闷儿。

没想到程易这次居然没反应?

为首的是个小青年,叫林耀生,村子里要说二流子,程易第一,他绝对第二。

他就站在程易边上,带头起的哄。

穿着一件卷了毛边儿的中山装外套,黑色的确良的裤子,敞口布鞋,嘴头嚼着茅草根儿,斜睨了一眼程易。

“程哥?咋?今儿个心情不好?”

他呲牙,闷声问道。

程易抿了抿唇,笑着摇了摇头,“我有正事儿要做。”

正事儿?

林耀生一脸狐疑。

咋?

转了性了?

还是又准备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儿了?

他正好奇准备多问两句,就听见中巴车的鸣笛声响起。

不远处,黑漆漆的尾气冒了出来,揉进白色的清晨雾气里。

“咔嚓……!”

司机开了门,穿着蓝色卡其布制服套装的女性售票员探出了头,朝着外面大喊:“上车了上车了啊!东西全都自个儿拎着,丢了咱们可负不起这个责任!”


人群一见车来了,当下谁还顾得上程易?

早点挤上去就能够占着一个好位置,否则就只能人挤人,站在过道上。

一路上经过大大小小的村庄都要上客,一刹车,一不小心没站稳,那可就能直接门牙啃车板了。

程易也跟着人流上了车,坐在了最后一排。

好巧不巧,陈耀生就坐在自己身边,屁股刚坐下,就迫不及待的开了口。

“程哥?你要干啥大事情?咋?人话剧团团长王明光的闺女被你勾搭上了?”

“还是你又找到借钱的地儿了?”

“再不然……”

程易:“……”

他第一次知道,一个大小伙子居然也能这么啰嗦八卦。

他干脆闭了眼假装睡觉不听。

从程家村去元安县,到也不远,总共三十多里路。

只是车子一路上走走停停,居然也要开一个多小时才到元安县的汽车站。

一下车,程易赶紧甩开陈耀生,大步走出了车站。

车站对面就是热热闹闹的农贸市场。

出了车站口,左拐走二百米,就是县城一中,这年头念书可比做生意的地位高,要是一家里头出了个教书的或者是在单位里上班的,那可妥妥的铁饭碗。

家里头的金凤凰!

程易他哥程明生,就是程家的金凤凰。

早些年念书考上专科,出来后就直接进了一中教书,之后娶了个城里的媳妇儿,好不风光。

不像是提起笑话似的程易,但凡是提起程明生,那可是人人都要竖起大拇指夸一夸的。

程易自从早些年和家里头决裂之后就再也没找过程明生。

这一次也不是来找他帮忙。

他看了一眼方向,右拐,直接朝着县城南走去。

县城南是元安县最发达的地方。

八十年代,这里兴建起了一片化工厂,纺织厂,还有一些肉联厂等等。

密密麻麻的家属楼绵延一片,小筒子楼高高的,砖瓦房,外面还上了白漆,能住进去要么是吃公家饭的,要么就是职工家属。

那可真是真气派!

人口多,手里头有工资,也就衍生出了一片娱乐产业。

卖小吃食儿的最多。

面摊子,糖烙饼,搅搅糖,还有县城里最有名的国营饭店——京华大酒楼。

这里专门负责招待外宾,普通人能进去吃一次,那可足够自己吹上小半年!

而这一次,程易的目的地,就是京华大酒楼旁边的歌舞厅。

金凤凰歌舞厅。

八十年代中后期,港圈文化开始冲击大陆,那些光鲜亮丽的明星,夺人眼球电影,还有娱乐圈衍生出来的歌舞厅。

远安县是个大县,水运发达,经济娱乐更是跟着一起繁荣起来。

金凤凰歌舞厅最早是录像厅,后来跟着吹过来的港风,开始转变成了歌舞厅。

歌手驻唱,观众们交门票钱进去,听歌,跳舞,再有钱的可以点一些瓜子啤酒等零食小吃,靡靡之音一响,年轻漂亮姑娘小腰一搂,纸醉金迷,好不快活。

程易站在门口,抬头一看。

就看见圆形拱门上,金凤凰歌舞厅几个大字金光闪闪。

门外站着一个守门门卫,正靠在柱子上抽烟,瞧见程易似乎要进去,他赶紧将烟塞回耳朵上,几步过来一把拦住了他。

“你干啥?这儿不准进去!”

门卫指了指身上背着的黑色斜挎包,“交钱,十块钱一张门票!”

要知道,九零年,即便在元安县这么发达的县城,人均工资也就是九十块上下。

这歌舞厅门票居然要十元钱!

真不愧是销金窟!

程易之前也咬牙来过几次,原本抱着来这里多认识大人物的心思,可惜后来实在是没钱,也就作罢了。

他笑了笑,看了一眼那门卫,道:“哥,我不是来玩儿的,再说了,这还是上午,咱歌舞厅也没开门不是?”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

门卫狐疑上下打量了一眼程易,瞧见他腰间挂的bb机后,态度也转变了不少。

“那你来干啥?这大白天的门也没开,厅里也没人呢!”

程易笑了笑,下巴一扬,伸手指了指不远处贴在墙上的告示。

“我是来应聘的。”

应聘?

门卫愣了愣,疑惑侧头看去,就看见那张贴在墙上半个月的告示。

招人启示。

聘歌手和领舞,按照场次算钱,一共要三个人,一个驻唱歌手两个领舞的,待遇丰厚,贴出来的时候,甚至引来不少人围观。

可惜贴了大半个月,都没人能应聘上。

要知道,八九十年代,家家户户都还在为温饱挣扎,文娱匮乏,唱歌跳舞这种耗时耗力的娱乐项目,就算当做消遣沾沾边儿,可真能上纲上线当做主业吃这碗饭的,那可真是少之又少。

门卫盯着程易,惊愕的瞪大眼。

“咋?你要应聘?”

程易点点头,伸手将自己身上的皮夹克理了理,笑着道:“嗯,应聘驻唱歌手。”

“哥,能麻烦你带个路吗?要是应聘上了,我给您买烟抽。”

门卫见程易态度好,寻思着也不过是顺手带路的事儿,当下也就答应了。

“那成,你跟我进来,不过哥可和你提前吱个声儿啊,你可别抱太大希望!”

“这两天连话剧团里都有人来应聘,都没被选上,你啊,纯来玩儿,就当长长见识!这钱,可不是那么好挣!”

门卫大哥说了一路。

程易默默听着,适时应声,态度极好。

门卫心里头舒坦,带着他穿过大厅,绕过卡座,又走进了一条黑漆漆的走廊,直到尽头才停了下来。

程易抬头,就看见门上挂着的牌子。

“经理办公室。”

门虚掩着的,里面正传来响声,靠近了,仔细一听,有人正在唱歌。

唱的是87年播出大火剧《红楼梦》的主题曲。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

声音浑厚,一板一眼,有力且中气十足,充满了这个时代的特色。

门卫赶紧招招手,示意程易停下来,站在门口等。

“话剧团来了人,来应聘歌手!你再等等!”

他说着,砸吧了嘴,凑过去,露出一脸感慨。

“瞧瞧,就这样式儿的都应聘不上!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咯!”

程易闻言,笑了笑没说话,心里头却已经有了数。

上辈子自己一心扎在这块儿,因此对于金凤凰歌舞厅应聘歌手的事记得清楚。

金凤凰歌舞厅的老板杨受先去年从羊城逛了一圈回来,开办了歌舞厅。

因为思想先进,歌舞潮流,再加上装潢时髦等等,迅速笼络了元安县内大部分渴望自由奔放的年轻人。

晚上六点开始,一直到十二点才歇。

挣得盆满钵满。

可也正是这样,今年年初就有人在县城北开了一家好姐妹歌舞厅。

据说找了个从京都来的歌手,花了大价钱,唱着一些时髦歌,吸走了一大批客源。

杨受先熬不住,半月前就贴了招聘启事。

此刻,屋子里,杨受先坐在老板桌后,抽着一支红塔山,脸色十分不好看。

身边的经理战战兢兢的,瞧着面前正在唱歌的年轻人,赶紧挥挥手,示意他停下。

“杨老板,怎么了,还是不行吗?”

杨受先脸色铁青,伸手在桌子上猛地一拍。

“都唱得什么玩意儿?!”

他骂道:“你们长了耳朵自个儿去电视里听听!那哀怨婉转的调儿,怎么在你这里中气十足,你以为结婚了唱喜曲儿呢?”

“我不要这种中规中矩的唱法!我要时髦!时髦的歌!人小年轻喜欢的那种!明不明白?”

杨受成真的是要被气死了。

他这歌舞厅里,驻唱歌手总共三个。

其中的台柱子就是实打实的传统歌手,但凡是出了个什么电视剧,那些个荡气回肠的热门金曲,他都不在话下。

其余的两个,气不足,音色不好,属于边唱边学跑场子了。

原本倒也够用,可是人好姐妹歌舞厅里请来的台柱子,那可是从京都来的!

甚至还能拽两首不怎么地道的英文歌儿,挣足了面子。

也亏得那京都来的歌手架子大,一个礼拜就唱两天,不然的话,他这金凤凰歌舞厅非得早早关门不可!

面前站着的年轻人被赤急白脸这么一骂,面子上挂不住,黑着脸,站着一边,等着喊自己出去。

经理见杨受先发了这么大的脾气,当下赶紧哄了两声,之后扯着嗓子朝着外面喊。

“还有人没有?要唱歌的赶紧进来!”

声音落定,门被推开,门外站着的程易笑着走了进来。

“杨老板,赵经理,你们好,我叫程易。”

他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

而一旁,那黑着脸的年轻人,一见着程易,顿时惊讶得瞪大眼。

“怎么是你?”

程易一回头,就看见了他。

好巧不巧,这年轻人,程易认识。

这年轻人叫做李启刚,是话剧团里出了名儿的面子担当。

因为长了一张好样貌,加上家里头有点关系,年初年招的时候,他成功刷掉了程易,进了元安县城话剧团。

程易不服气,私下里找过他几次,被讥讽了几句后就动了手。

后来两人打了一架,这梁子就结下了。


李启刚忍不住讥讽道:“怎么?瞧着进不了话剧团,来歌舞厅凑热闹了?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就你能被选上?”

程易耸耸肩,没吭声。

他看着杨受先,不卑不亢问道:“杨老板,应聘歌手有什么要求吗?是你们指定曲目还是我自己选?”

杨受先当然不知道程易,倒是这赵经理,对程易那狼藉名声早有耳闻。

他一脸鄙夷,却又不好在自家老板面前表现出来,当下没好气道:“自己选就成!赶紧唱!别耽误时间!”

杨受先也没抱多大希望,又点了支烟,随意摆摆手烦躁,“想唱什么唱什么!反正没一个唱的好听的!”

程易却仿佛丝毫不受影响,他点点头,往后微微退了一小步,旋即轻轻闭了眼。

片刻后,再次睁开,眼睛里的一切情绪都变了。

“愁绪挥不去,苦闷散不去,”

“为何我心一片空虚……”

声音开口的第一个字,就是极其标准的粤语腔。

上辈子,程易摸爬滚打二十年,早就能说一口标准的粤语话。

他没有接受过极其正统的专业唱歌训练,但是却天生有一副好嗓子,上辈子的原声台词,更是被标榜成教科书,当做典范。

深情可演绎,感情更容易投入。

一首八十年代最流行,火遍大江南北的粤语情歌,被他用略略沙哑磁性的嗓子演绎了出来。

心中所爱,满腔惆怅,一片赤诚,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

办公室内。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杨受先瞪大眼,惊讶的看着程易,手里的华子燃了一半,他才终于缓过神来。

这小子,居然会唱粤语歌?

而且这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唱法,居然意外的好听!

他可是实打实的去过羊城,也去港城那些个光鲜亮丽的歌舞厅里混迹过的,这小子,这一把嗓子,即便是去那些个大歌舞厅,也是能上台挣一口饭吃的!

李启刚更是惊呆了。

他原本早就要走了,留下来不过是为了看程易的笑话。

可没想到,他居然真的会唱歌,而且还是粤语歌!

这首《偏偏喜欢你》,自己前两年也偷偷的跟着练过好几次,可粤语发音总归和普通话不一样,一些技巧更是不可能自己琢磨出来的。

因此一开口,洋不洋土不土,他也就羞于唱给别人听。

而程易这一嗓子开口,就给他震惊到了!

这,这发音,居然和他在录音带里听到的一模一样!

“谢谢杨老板。”

程易唱完最后一句歌词,鞠了个躬,笑着道:“我唱完了。”

杨受先缓过神来,一脸惊喜,一把将烟头摁灭猛地站起身来。

“哎呀!你小子!你小子!”

杨受先站起来,双手猛地搓了搓,哈哈笑着绕过老板桌过来,用力的在程易的肩膀上拍了拍。

“你小子,有两把刷子!”

杨受先伸手从口袋里摸了华子出来,散了一支递给程易。

程易顿了顿,笑着接了过来,“谢谢老板。”

什么样的身份做什么样的事儿。

他心里头门儿清。

李启刚显然一脸震惊,不敢置信的盯着程易,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一旁经理猛地瞪了他一眼。

“愣着干啥?这里可不管饭!”

李启刚从小到大都被人捧着,哪儿受过这种气?

当下黑着脸,瞪了一眼程易,转身大步离开了。

哼。

谁知道从哪儿学来的一点儿三脚猫粤语,估计也就会这一首歌,还天天练呢!

要真当了驻唱歌手,迟早出洋相!

而这边,房间里,杨受先又让程易唱了一些别的粤语歌。

发音极其标准,连带着肢体语言和面部神态,都叫人极其满意。

杨受先又点了一支烟,眯起眼,瞧着程易道:“小伙子,来咱们金凤凰唱歌,那都是按照场子费算的。”

“一场三小时,晚上七点到十点,八十块,咋样?”

一晚上就能挣八十块,这可足足抵得上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而程易心里也清楚。

金凤凰的台柱子,一晚上可足足有一百二十块。

可惜自己是个毛头小子,也不知道驻场效果如何,给出八十块,已经是新人的最高价了。

程易心里头明白。

想要谈判抬价,他得拿出对应的实力才行。

而今晚,就是他证明自己的时候。

“可以。”

程易露出笑脸,态度诚恳,“谢谢杨老板。”

杨受先心里头顿时更加满意了。

啧。

谁不喜欢听话又有本事的年轻人呢?

没有仗着本事抬价,态度也好,这叫他心里头爽快极了,这些日子压在心头的石头也落了下来。

“程易啊,好好唱!”

杨受先心满意足的伸出手,在程易的肩膀上拍了拍,语重心长道:“只要能唱好,以后抬价少不了你的!”

程易又道了谢。

见杨受先起身要离开,他顿了顿,还是迟疑着开了口。

“杨老板,能求您一件事儿吗?”

杨受先心情正好,听见程易的话,当下停下步子,扭头朝着他看过来。

“什么事?说来听听!”

“我想预支二十元钱,可以吗?钱就从今晚上演出的费用扣,我今晚六点半就过来,多唱半小时的场子,您看如何?”

啧!

原本听见程易要预支工资,杨受先心里头还觉着有些不舒服。

毕竟哪儿有第一天上班就预支工资的道理?

然而听见程易后半段话,他居然能免费多唱半小时的场,这可叫杨受先心里头乐开了花!

这小子!

会做人!

“成!等会儿就让财务给你送来!”

杨受先喜笑颜开,走出了办公室。

赵经理也回头看了一眼程易,露出惊讶不敢置信的神情来。

这小子,自己之前在街上也见过几次,吊儿郎当不着调,天天就做着子虚乌有的大梦。

逢人就吹自己以后要当大明星!

嘿!

没想到居然还真有两把刷子!

程易在办公室里等了十几分钟,门外响起脚步声,没一会儿财务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两张大团结,又拿着一张预支工资单子,叫程易签了字。

接过钱,程易小心翼翼的揣进裤兜里,而后大步走出了金凤凰歌舞厅。

这会儿已经是十点钟了。

外面艳阳高照。

程易直奔农贸市场。

那边还留着以前老旧的供销社门面,后来不用票据之后,店面留了下来,改成了百货店。

附近村子来卖菜的,肉联厂里出来的肉,那边一应俱全。

不比七八十年代的物资匮乏,九十年代开始,居民经济增长,家家户户的日子都好过了起来。

农贸市场一片热闹吆喝声。

附近几个居民家属楼里面的家属们,全都出来买菜了,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

程易走进百货商店,一入眼就是各种各样装在玻璃柜子里的杂货。

价格表全都写在了墙上。

最标准的正楷体,毛笔书写在红色的纸张贴在墙上。

而旁边白色的墙壁上,还用大红色油漆方方正正写着几个大字——信誉第一,顾客至上。

程易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眼价格表,而后朝着柜台走去。

“同志,要点什么?”

女售货员穿着一套八片西装,坡跟皮鞋,还有最时髦的肉色丝袜。

这年头,在供销社上班可是铁饭碗,只有家里有点儿关系的女孩子才能被塞进来

供销社售货员当着,再到县城里找个职工单位上班的对象,这辈子就过得风光自在了。

再加上铁饭碗,因此对待客人的态度不咸不淡,甚至于瞧见穿着破烂的,还得摆摆脸色,一副鼻孔看人的模样。

“我要五斤大米,两个灯泡,三斤菜籽油,还有……”

这年头物价不算贵。

米八毛钱一斤,灯泡一块钱一个, 菜籽油算贵一点的,要两块五一斤。

程易将一些必用品买了一圈,售货员干脆拿了个尼龙袋,二角钱一个,全都给他装了进去。

“一共十四块八!”

程易心里头也算了个大概。

掏出两张大团结,递了过去。

说实话,这年头虽然家家户户条件好了起来,但是一口气买这么多的还是少见。

她上下多看了程易一眼,心里头也微微咯噔了一下。

该说不说,程易的样貌还是很帅的。

一米八一的个子,身形修长,五官清秀帅气,一头甩发别在耳后,瞧着几分张扬不羁。

尤其是一双眼,总是透着一股子和他这个年纪打扮不符合的沉稳感。

“嗯?找钱。”

程易伸手,轻轻敲了敲桌子,这才拉回了女售货员的思绪。

后者一愣,面皮一燥,赶紧从抽屉里拿出零钱递了过去。

“呐,找你五块二毛钱。”

“谢谢。”

程易道了谢,接过来,而后弯下腰,一把将装满东西的尼龙袋给扛在了肩上。

走出门对面就是肉摊子。

猪肉各个部位价格不一样。

瘦肉一块七,肥肉一块九。

这年头大家肚子里都缺油水,肥肉买回去,用盐腌起来,往瓦罐里一装,能吃上好几个月。

谁舍得买瘦肉?

摊主正在和人聊天,见程易过来买肉,他顺手将一块肥膘往前一推。

“呐!最后一块大肥油了!你可算是运气好了!”


程易瞧见那白花花的肥肉,笑着摇了摇头,指了指那瘦肉带着两根排骨的位置,道:“师傅,我要这个,多少钱一斤?”

哎?

这年头,买瘦肉的人就少,没想到还居然有专门买排骨的!

摊主喜上眉梢,生怕程易反悔,赶紧拿起刀子,比划了一下,道:“呐,连这个一起称,算你一块六一斤!要不要?”

程易点头,心里算了算钱,道:“要个五块钱的吧。”

想来想去还是没有留坐车的钱,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早上来的时候还不觉得一块钱有多少,这会儿瞧见居然能买大半斤肉了,程易倒是有点舍不得了。

“好嘞!”

摊主拿起刀,手下比划了一下, 而后一刀下去,快狠准,一块肉带着两根排骨就下来了。

他掂了掂,笑道:“大差不差五块钱的量!你回去称,少了算我的!”

他说完,又从摊子上拿了一块猪肝,顺手往油纸包里一塞。

“这就算送你的了!拿去吃!”

程易知道,这摊主是附近闻名的一刀准,要多少钱的肉,他能精准的给你割出来,从没出错过。

他笑着道了谢,又付了钱,又将包着猪肉的油纸包给塞进尼龙袋里,扛在肩头上往回走。

道路两边还有不少卖吃食的小摊子。

程易刚刚走到农贸市场的出口,就嗅到了一股子油香味。

他顿了顿,停下步子,侧头一看,发现是卖油炸饼的。

年轻女人梳着两根又粗又黑的麻花辫,红色对襟夹袄,蓝色裤子,千层底布鞋,正笑吟吟的拿着一根铝制的长柄勺子。

勺子下面是圆柱形的,将米浆和萝卜丝混合在一起,放一点儿碎肉丁,也有的放熬猪油剩下的油渣,再加点辣椒碎,放进菜油里一炸。

没多大会儿一个圆圆的饼子就漂浮了起来。

上辈子,即便程易去了京都,还会偶尔想起这油炸饼的味道。

一口下去,外头脆实,满口油香,内里绵密,鲜辣爽口,十分好吃。

他停下步子,问道:“多少钱一个?”

女人露出笑脸,仰起头看他,道:“七分钱一个!”

程易顿了顿。

他抿唇,露出无奈的笑脸,问道:“同志,我身上只有两毛钱了,能不能卖我三个?欠一分钱,我明天给你。”

“哎呀!这有什么!”

那年轻女人笑了笑,双手在围裙上一擦,拿起油纸就开始包油炸饼。

“我原本也要收摊了,呐!三个饼子,拿好了!”

程易赶紧道了谢,接过来,付完钱后一并塞进尼龙袋里。

二十元钱,花的一干二净,他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和幸福。

…………

三十里路,又背着一个大尼龙袋,程易足足走了快两小时才到家。

烈日当头,他脱了皮夹克,只穿着里面一件白色短袖,后背濡湿一大片汗。

咬着牙,走走停停,也幸好自己身体好,年轻力壮,否则这一趟下来,可真就要去了半条小命。

此刻,院子里。

林清然正上拉链。

这会儿都下一点了,晴晴朗朗在院子里玩了一会儿,饿的肚子咕咕叫。

撒着娇,跑过来,抱着林清然的胳膊晃。

“妈妈,晴晴饿了,想吃饭饭。”

她小眉头皱着,低头指了指自己瘪了的小肚子,一脸可怜,“你看,你看,肚肚唱歌啦!”

朗朗虽然懂事,但是到底也是饿了,低着头,不说话,小手垂在身边紧紧攥着。

林清然放下裤子,想起今天早上吃剩的菜。

可是不多,只有半碟子的酸菜炒笋了。

家里头油彻底用完了,其余的盐和酱油之类的也都见了底儿。

林清然起身,将裤子和针线包放下,柔声道:“早上还剩了点儿炒笋片,妈妈去煮两个红薯,晴晴朗朗就着笋片吃,好不好?”

朗朗仰头看她:“那妈妈你呢?”

林清然摇头:“妈妈不饿,妈妈……”

“哒哒……”

话音没落定,门外传来敲门声。

又快又急。

林清然脸色蓦地一变,以为是齐老大又追上了门,下意识准备抱着晴晴朗朗躲起来,没想到就听见了程易略略喘息的声音。

“清然?开门,我回来了。”

门被从里面反锁了起来。

林清然一愣,下意识惊讶的瞪大了眼。

程易……

他回来了?

今天早上程易离开家的时候,她的心如坠冰窟。

做早饭,哄孩子,还有他对自己说的那些话,一切都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

他怎么可能还会回来?

六百块钱的债,他怕是做了最后一顿早饭,之后就逃之夭夭了吧?

可现在,他居然回来了?

林清然怔怔然,直到晴晴伸手拽了拽她的胳膊:“妈妈,是爸爸!是爸爸回来了!”

小家伙眨巴着眼,高兴得眼睛都在发亮。

朗朗也仰着头看她,轻声道:“妈妈,要给爸爸开门吗?朗朗会保护你!”

林清然回过神,松开攥紧的拳头,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

一切都不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坏了。

她起身,走到院子门口,拉开了门闩。

门外,男人穿着一件汗湿的短袖,身上都是蓬勃的热气。

见林清然给自己开了门,程易咧嘴一笑,眸光熠熠。

“我回来了。”

他笑着道。

一如久出归家的丈夫,亲昵自然。

林清然的心忽然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撩拨了一下,她抿唇,鬼使神差地给他让开了位置。

程易走进院子。

晴晴看见他开心极了,迈着小短腿,手里头拿着一根狗尾巴草,哼哧哼哧的就飞扑了过来。

“爸爸!”

她的声音奶呼呼,脆生生,跑到程易的面前,张开手就要抱抱。

“晴晴想你啦!爸爸抱抱~”

程易赶紧放下尼龙袋,张开手,将小家伙抱了起来。

朗朗跟在晴晴后面,撅着小嘴,嘟囔:“朗朗是大孩子了,不喜欢抱抱。”

程易忍住笑,伸手在他脑袋上揉了一把。

“那爸爸喜欢抱,朗朗可以给爸爸抱一下吗?”

重生回来,自己这个儿子就一直不太待见自己。

他虽然是弟弟,但是却比晴晴懂事得多,因此对自己也就更排斥。

程易却不着急。

他想,只要他们在自己的身边,这就已经是上天对自己最大的恩赐了。

话说完,程易原本也没指望小家伙回应自己。

没想到,孩子扭扭捏捏涨红了脸,双手垂在身边,拽着打着补丁的裤子搅了又搅,这才一脸不情不愿的走了过来。

“那好吧,就给爸爸抱一下,一下下!”

程易一愣,旋即乐出了声。

他赶紧抱过来,拥着两个失而复得的孩子,小院子的微风一吹,他眼眶倏地一热,全身的上下疲惫都消失了。

“对了!爸爸给你们买吃的了。”

程易赶紧指了指身边的尼龙袋,打开,掏出放在最上面的油纸包。

里面是三个油炸饼,虽然一路走回来已经凉了,但是油滋滋的沾了一手,拿出来的一瞬间,喷香诱人。

两个孩子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种吃食。

当下好奇又想吃,眼巴巴地看着程易。

“呐,一人一个。”

他笑着一人递了一个过去。

晴晴朗朗当下开心接过去,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哇!好好吃!”

“好香!朗朗也喜欢吃!”

两个小家伙有了吃得,显然高兴得不行。

程易看了一会儿,扭头又看向林清然。

他露出温柔笑脸,将手里剩下的油纸递了过去:“还有一个,你先吃,垫垫肚子,我马上做饭。”

林清然愕然。

实际上,从程易刚才进来开始,她就一直处于震惊中。

孩子们其实是心思最是单纯,却也最是敏感。

以前程易也回来,也会假惺惺的对孩子们说两句好听的,不过是图以后老了孩子们能够养他罢了。

可是,晴晴朗朗从来都躲着他,甚至多说两句话,都要被吓得直哭。

然而现在……

自从昨天开始,他对两个孩子的态度大变样儿,最让林清然惊讶的是,连带着孩子都和他亲昵了起来。

他也不再只会说些好听的。

做饭,抱孩子,甚至还会买油炸饼?

林清然怔怔然,接过了油纸包,没等她缓过神,程易又再次将尼龙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儿的拿了出来。

猪肉,精细粮米面,菜籽油等日常用品,甚至还有一小包五颜六色的宝塔糖。

林清然低头看去,瞳孔微微一缩。

他这会儿半蹲在地上,她一眼就能够看见他肩膀上被沉重的尼龙袋磨出的红痕。

而他的牛仔裤裤脚,还有皮鞋上都沾满了泥巴。

要知道,他这身行头可是他的命根子!

一双牛皮鞋都要一百块一双,还是程易托了人,特意从省会买回来的!

买回来的那天,朗朗好奇伸手摸了摸,手上泥巴粘了上去,结果被他一顿凶,从那之后每次都只有重要的场合才会穿它出去,回来之后更是拿着毛巾仔仔细细擦干净,还打上鞋油,任何人都不准碰。

而现在,那皮鞋上的黄泥污浊不堪,一切都仿佛变了样儿。

林清然心里一个念头忽然冒了出来。

她盯着程易,开口道:“你走回来的?”

程易也不瞒着,点点头,顺手将猪肉拿了出来放进装满水的盆里。

“嗯,车费好贵,一块钱能买大半斤猪肉了,我没舍得,想着多买点吃的给孩子也是好的,所以就走回来了。”


他说完,仰头冲着林清然咧嘴一笑,“就当锻炼身体了。”

林清然的心脏,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拨了一下。

她盯着自己手里的油炸饼,又看着程易,而后递了过去,“我不饿,你吃吧。”

到底是没能狠得下心。

这个男人,当年自己也是满腔爱意交付过的。

即便后来面具撕开,留下的只有鲜血淋漓的不堪,可是她还是会有刹那的心动和不忍。

她曾经,也是一直仅存希望的。

只可惜,终究熬到心如死灰罢了。

程易没接,他摇头,将手里头的肉掂了掂,笑道:“不吃了,我已经吃过了,这会儿留肚子吃肉,你吃吧。”

林清然沉默片刻,又将油纸包好,准备留给晴晴朗朗。

她走过来帮忙,瞧见地上的一大堆东西,心里头又生起了疑惑。

这么一堆东西,得要不少钱吧?

程易他哪儿来的钱?

难不成,又去借高利贷了?

林清然的心一瞬间咯噔了一下。

她脸色隐约发白,拳头攥紧,指甲嵌入掌心,疼得她保持一丝清醒的理智。

现在晴晴朗朗还在。

她不能当着孩子们的面问。

“朗朗,带姐姐去屋檐下玩儿,太阳晒着会晒黑了。”

林清然勉强露出笑脸,对着两个孩子说道。

朗朗点点头,乖巧地拉着晴晴跑远了。

这边,程易已经洗米下锅了。

“清然,我不会烧柴锅,又要麻烦你了。”

他转头笑道。

林清然觉得四肢冰凉,她盯着程易,只觉得一股子寒意笼罩。

是啊。

一个人,想要改变,谈何容易?

她怎么就能忘了,当年程易一次次欺骗自己,一次次亲手将她推进深渊地狱了?

林清然默然不语,坐在灶膛前,点火,烧锅,眼神却一点点冷了下来。

程易不是傻子。

只要一眼,他就看出来了林清然的不对劲。

他心里猜了个大概,当下笑着边切猪肉边扭头看她。

“我今天去县城找工作了。”

程易轻声道,“找了个驻唱歌手的工作,在金凤凰歌厅里,虽然名声比不上那些端铁饭碗的,但是能挣钱,一晚上有八十块。”

“这些钱是老板提前预支给我的,刚好花了二十块。”

驻唱歌手?

林清然手下动作一顿。

旋即,她冷冷抬头看他,道:“你什么时候会唱歌了?程易,你骗人能不能找个信得过的理由?”

说完后,没等程易开口,她的眼圈就已经红了起来。

“程易,这些钱不管你是偷来的也好,抢来的也罢,我和孩子都没钱帮你还了。”

一字一句,清冷疏离,说不出的绝望。

程易的心跟着揪了一下。

他看着林清然,想了想,决定的用直白的方式解释。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

下一刻,沙哑磁性的嗓音响起,旋律动人。

这是齐秦的歌曲。

发布在87年的专辑里,一经发布,红遍大街小巷,深情缠绵,情意热烈。

狭小的厨房内,烟火缭绕。

院子里的阳光热烈,斜斜透过屋檐落下。

红彤彤的灶火舔舐着锅底,米饭沸腾着传出香气儿。

一点金光,跳跃着落在了程易的身上。

白色的短袖,牛仔裤,身上蓬勃着青春朝气,鬓角被汗水湿透,几缕头发贴着他线条分明的下颚角。

而他,正看着自己。

眼神温柔得仿佛连人的灵魂都能沉溺。

程易是最好的演员,可此时此刻的深情和温柔却不是装出来的。

眼前的林清然,是极为漂亮的。

一头黑发如瀑,五官清冷明艳,尤其是一双杏仁眸,如秋水剪影般明媚熠熠。

她是坚韧的,即便生活对她一再打压,可是她的眼底总是野蛮生长着倔强和柔软。

倔强对生活,柔软对孩子。

这么好的女人,程易想不通,他上辈子怎么就看不见呢?

“不知在此时,不知在何时。”

“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余音落定,程易嘴角扬起,笑着对林清然柔声道:“我真没骗你。”

林清然愕然。

她惊觉自己居然听着入了迷,这会儿仿佛被程易抓了个现行,当下赶紧低下头来,不再去看。

而程易则是看见她脸颊上倏地冒出了两团红晕。

连带着耳垂都变得粉嫩。

他的心情没由来大好了起来。

“冬季很好,但是,我想春季我更喜欢。”

片刻后,程易切好肉片,下锅熬油,刺啦一声炸开的时候,他没由来自言自语了一句话。

林清然一愣,没听清,秋水般的眸子看他。

“什么?”

“我说,我更喜欢春季。”

程易笑着道,又扭头看了一眼院墙外。

草长莺飞二月天,一片春光明媚。

“就是现在。”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笑着道。

………………

程易这一顿是打算给孩子们做一顿好的。

排骨单独割下来,剁段,做糖醋排骨。

辣椒壳用水泡开,炒猪肉,最是香辣好吃。

至于猪肝,程易则是切片,用料酒生姜抓拌了一下,热水下锅,用红薯粉勾芡,出锅后撒上一把葱花,又香又好吃。

最后为了荤素搭配,程易又将今天早上摘回来的笋剥了一颗,用肥瘦相间的肉爆炒,清香扑鼻。

三菜一汤,满满当当被放在了桌子上。

林清然有些心疼。

这么多肉,就算是过年都没吃过,要是拿回来,用盐腌起来,再晒一晒,能吃很久了。

“咸肉对身体不好。”

程易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笑着给她装了一碗白米饭,递了过去。

“你放心,以后咱们天天都有肉吃,我不会亏了你和孩子的。”

她眼眶一热,没由来的心里发酸。

将米饭接过来,瞧着三菜一汤,她第一反应怕自己在梦里。

而此刻。

隔壁院子里。

程淑梅正在剁猪草,这些猪草还是她一大早去河边讨回来的。

用扁担装着,讨一上午才将将塞满。

回来之后,家里男人去了村委会干活,而她打开铁锅,冷锅冷灶里头只有几个红薯。

勉强就着井水吃下去,又要剁猪草喂猪。

程淑梅是程易最小的姑姑。

程易他爹,程兆根家里头一共三兄妹,最小的是个姑姑。

不得不说两兄弟都有出息,老大程前来自个儿在县城里找了份活计,后来经济开放,他在学校旁边开了个小餐馆,生意红红火火,累是累了点,可一年下来能挣不少钱。

老二程兆根自己没什么出息,可是大儿子,也就是程易他哥程明生,虽然一条腿小时候高烧落了个病根走路有点瘸,但是念书聪明,成绩好,一路上了中专。

毕业后就分配进了县城初中教书,教书两年后,又被调去高中,可谓风光无限。

至于老三程淑梅,就比较可怜了。

老爷子程宝旺重男轻女,程淑梅小时候才上了一年级,就被拉回来做农活了。

从小下田扛稻,割草喂猪,家里头不管男人的活还是女人的活她都干了。

后来程宝旺也有些愧疚,托人说了一门好亲事。

男人叫做叶友龙,是村子里的队长,早些年分田到户,他出了不少力气。

只可惜,家里穷,不过模样长得帅气高大。

程淑梅半推半就也答应了。

结婚之后,程淑梅跟着叶友龙在大河口那边住过一段时候,后来日子实在是太苦了,她又带着叶友龙回来了。

恰巧程宝旺两个儿子都去了县城里,没人愿意带着他,家里头空了下来,程淑梅夫妻俩住进来,顺理成章的就带着程宝旺过日子了。

她也不是白带的,问自家两个哥哥,每个人要十五元的赡养费,否则的话,按照农村里的老规矩,这老爹就该他们带着一起去县城才是。

程前来和程兆根没法子,只能应了下来。

每人每月拿出十五元钱,加在一起就是三十块。

乖乖。

这农村里,十块钱都能吃上一俩月!

程淑梅倒是半点不心虚,她甚至对程宝旺,以至于自个儿的两个哥哥都恨极了。

要不是当年自个儿没念着书,她用得着天天在这里剁猪草?

他们可都享福去了!

留自个儿在这里受苦!

她越想越生气,手下用了力气,嘴里头嘀咕着,满脑子都是自己命苦。

“爸爸!肉肉好好吃!晴晴喜欢吃排骨!”

孩子脆生生的声音冷不丁的隔着一堵围墙传来,叫程淑梅一愣。

啥?

排骨?

谁吃排骨?

怪不得她总是嗅到香味儿往鼻子里钻!

程淑梅狐疑的停了下来,又仔仔细细的听了听,才发现这声音是隔壁程易家院子里穿出来的。

程淑梅惊得眼睛瞪得溜儿圆。

啥?

她这侄子家,在吃排骨?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程易按理来说是程淑梅的侄子。

但是俩家关系并不好,可以说是差到极点。

程兆根和叶友龙当初因为分田到户的事情闹过矛盾,还挺大,双方汉子都拎着锄头上门差点儿没打起来。

因为住得近,摩擦尤其多。

后来好不容易劝下来了,没想到程易十七岁那年,又拎着棍子,把程淑梅的儿子叶威的腿给打折了。

即便后来程兆根赔钱道歉,又带着去医院治好了,可是这腿还是落下了病根子。


一到下雨天,叶威就在床上打着滚儿喊疼。

程淑梅简直是看一次心疼一次。

后来程易欠下高利贷,林清然和一双儿女饿得眼前发黑时,程淑梅都从来没有上门问过一声。

要她说,这是恶人有恶报,她巴不得呢!

昨儿个下暴雨,齐老大逼债上门,她可是将耳朵贴在墙壁上仔仔细细听了半宿的。

心里头那叫一个舒坦!

她甚至想着,好歹叫齐老大打断程易的一条腿,叫他也好好尝尝自个儿儿子受的那些苦!

可是没想到,打断腿她没见着,这会儿怎么还听着隔壁传来吃肉的声音了?

程淑梅剁猪草都没了心思。

她盯着木盆看了半晌,又仔仔细细的将耳朵凑过去听了听,甚至可劲儿的嗅了嗅。

简直一肚子烦躁。

想来想去,最后干脆不去管了。

程淑梅觉得,自己指定是瞎操心了。

这小子,听说欠了一屁股债,早上洗衣服的时候还听赵春花说了,足足欠了六百块呢!

那赵春华和齐老大又是远亲,肯定错不了!

六百块,看他要怎么还!

即便快活这几天,到时候还不是得断胳膊断腿?

哼!

程淑梅想着心里头再次舒坦起来,剁着猪草都来了劲儿。

等这猪到年尾卖了,她攒点钱给儿子叶威送去,说什么都不能叫他比别人过的差!

…………

这边,一小时后,晴晴朗朗吃的肚子圆圆,心满意足的下了桌。

“嗝~”

晴晴打了个饱嗝儿,顿时被这声音羞红了脸蛋。

她不好意思的捂住脸,偷偷张开手指缝儿,朝着程易和林清然看去。

“呜呜,不要爸爸笑!不要妈妈笑!”

程易赶紧伸手捂住嘴憋笑,“好好好,爸爸不笑,不笑!”

林清然将碗筷收拾好,剩下的菜仔仔细细的放在了碗橱里,又用盘子倒扣着怕老鼠偷吃,这才走过来,擦了擦手,对着两人道:“吃饱了去睡一会儿,等下妈妈喊你们。”

“好~”

晴晴朗朗齐声应了,笑得眉眼弯弯,开开心心的和程易打了声招呼,这才赶紧去房间睡觉了。

吃饱了睡一觉,能节省体力,也能长高。

林清然见程易要过来帮忙洗碗,她抿了抿唇,抬头看了他一眼。

“你休息一会儿吧。”

林清然道:“我来洗碗就好。”

程易点点头,也没计较,他累了一路,这会儿已经三点半了,抓紧时间睡一会儿,四点钟出发去县城。

他这次去不用背东西,轻便不少,来得及。

“那我在堂前睡一会儿,辛苦你了。”

程易说完,走到堂前,随便找了张椅子趴着就睡了。

初春有些冷。

林清然洗完碗,一抬头,就看见他将身子缩了缩,眉头也微微皱着。

她顿了顿,到底是从房间里拿了一床被单出来,轻轻地盖在了他的身上。

空气中静悄悄的。

院子是明媚春光。

房间里,晴晴朗朗浅浅安静的呼吸声传来,和程易粗重的呼吸声形成鲜明对比,却又奇异的和谐。

她盯着程易,眉头蹙着,神情有些恍惚。

可此刻,程易却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进入了一个两世交织的梦。

暴雨滂沱,漆黑如墨。

他眼睁睁的看着林清然倔强的拉着两个孩子走进了暴雨夜。

“不要去!”

程易双目赤红,焦急大喊。

可是喉咙却发不出任何一丝声音。

画面陡然一转,雨停了,天气却还是阴沉沉的。

淋过雨的山风一吹,拂过脸,冷的如同刀割。

程易站在泥泞的山洪边,面前是泥石流混杂着倒塌的树木,胡乱散了一地。

碎石嶙峋,杂乱不堪。

而在不远处,林清然带着晴晴朗朗安安静静的躺在地上。

尸体被雨水泡得发白,浑身被折断的树枝刮烂得不成样子,她一只手死死抓着朗朗,另一只手还呈现拥抱的姿势,将晴晴紧紧护在怀里。

这一刹那,程易只觉得自己仿佛陷入了巨大的真空地带,一切声音都听不清了。

极大的恐慌袭来,他身子颤抖,耳朵里如同大鼓狂擂,叫他心脏疼痛欲裂。

“不要!”

“不要啊!”

他嘶吼着,浑身一抖,猛地竖起了身子。

林清然被他吓了一跳。

四目相对,她稳了稳眼底的慌乱,这才开口问道:“怎么了?你是不是……”

程易却没能缓过神。

他眼眶赤红得可怕,满脑子都是她躺在地上的那一幕。

这会儿见到林清然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面前,他顾不得许多,紧咬嘴唇,不发一言,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而后猛地用力。

“程,程易?”

她吓了一跳,小小惊呼一声,下一刻就被他拽着拥进了怀里。

好烫。

程易的怀里好烫。

他紧紧搂着自己,仿佛用了极大的力气,揉得她骨头生疼。

“在就好。”

他喉咙发紧,声音颤抖,一遍遍的呢喃,“你在就好。”

林清然愣住了。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多久没有和程易这样拥抱过了。

俩人是父母包办婚姻结婚的,甚至说得不好听一些,她是被“卖”给程易做媳妇儿的。

直到结婚当天,她才算是看清楚了程易的模样。

少年意气,清秀帅气。

也曾待她温柔美好过,可惜日子太短暂,才不过短短半年,他就迷上了当明星。

千方百计送礼,想要进话剧团当演员,自己的钱送完了,就拿她的,再到后来,就是借钱,亲戚借了,就借高利贷,日子过得一塌糊涂。

林清然曾经炙热的心一点点变冷。

她也曾满怀憧憬,想要一点点操持将这个家越过越好。

可惜,到最后,她连孩子一件过年的新衣裳都买不起。

和程易之间,别说是拥抱了,就连好好说上几句话,那都是几年前的事了。

如今被他拥着,这滚烫的胸膛,这摩挲在自己颈项上微微粗糙的胡茬,都叫她刹那间绷紧了身子。

良久,程易终于缓过神来。

他放开了她,定定地瞧了她一会儿,才柔声道:“吓着你了吧?”

林清然低下头,视线有些慌乱,唇角抿成直线。

“没有。”

过堂风穿过。

拂动起她的碎发,长而卷翘的睫毛,黑白分明的眸子,还有一头黑发。

程易看了一眼天色,起身道:“我也该走了,晚上的场子,得十点钟才歇,那会儿应该没车子回来了,我走路回来会有点晚,你带孩子先睡,别担心我。”

林清然一愣,小声嘟囔:“谁会担心你?”

这些年,他多久没回家睡过了?

他该提醒自己,给他留个门才是。

程易笑了笑没多说,起身将外套随意披在身上,而后就着冰冷的井水冲了个头,随意擦了两下就出门了。

身后,林清然看着他的背影,一时之间心乱如麻。

…………

晚上六点。

金凤凰歌厅开门了。

今天是周五,职工们下了班,忙碌了一礼拜,总算是能抽出时间来歌舞厅听听歌,跳跳舞。

杨受先站在门口,招呼着手下的人写宣传标语。

这年头没有什么电子打印,全都靠手写。

一个中年男人拿着红色的粉笔,在黑板上写着几个大字。

“今日有粤语歌,可点歌!十元一首,发音绝对纯正!”

“另,有新到炒货,瓜子,花生,啤酒话梅!”

人群陆陆续续买门票进歌厅,一抬头,瞧见黑白上的字儿,免不了多看几眼。

这一看,嘿,叫他们给惊住了!

粤语歌?

“真的假的?真有会唱粤语歌的同志啊?地道不地道啊? 要是蹩脚发音,我可不乐意听,还不如去听录音机呢!”

“就是!粤语太他娘的难了!前段日子张国荣出了新歌,我学了大半个月都没学明白!”

“我最喜欢听粤语歌了!哪儿来的歌手啊?我咋不知道?”

……

人群一下子哄闹了起来。

杨受先笑眯眯,抽着华子,卖了个关子:“是个年轻人,新来的,粤语正不正宗,你们听一听不就知道了?要是不好听,你们再砸场子也不迟呐!”

哟!

砸场子这话都说出来了,这评价绝对不算低。

众人一脸期待,一些原本观望着要不要买票进场的,这会儿也全都乖乖掏钱进去了。

而此刻,后台的程易正在试话筒,听了几遍伴奏。

这年头很多都是黑胶唱片放伴奏的。

一首歌一个碟子,点了歌的,将黑胶碟子放上去,伴奏一响,歌手就拿着有线话筒唱歌就行了。

不像是后世,还有现场伴奏电音之类的。

这种老式舞厅,最是简单便捷,却也最考验声音。

上辈子,程易大场面见多了,这会儿到舞厅里唱歌,半点紧张都没有。

试音,调整节奏,还有熟悉场地,和工作人员打招呼等等。

一套流程下来,几个一起干活的都对这年轻人另眼相看了不少。

啧。

这气场,这熟练程度,要说他是第一次上台唱歌,还真没人信!

六点半的时候,准时开场。

伴随着红色丝绒幕布拉开,程易穿着一件皮夹克,牛仔裤,牛皮鞋,手里抓着话筒,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哟!小伙子挺帅!”

“瞧着才二十出头吧?会不会唱啊?”

“不错,瞧着没怯场!今天听听新嗓子也不错!”

……


人群三三两两坐在卡座里,喝茶,喝啤酒,嗑瓜子儿,见着新人出来,十分配合的鼓了掌。

程易的头上,是个旋转的彩灯。

老式的旋转舞台灯,球形的,十二个面,用各种五颜六色的透光玻璃做灯罩子,一转起来,整个舞厅都是五颜六色的光。

而舞厅顶上,则是拉了各种各样的彩带,那种亮片式儿的,叠在一起,一拉开,就成了一个蓬松形状的彩带。

紫红色最常见。

灯光一晃过,彩带反射着光,衬着整个舞厅里简直是耀眼夺目。

程易往后退了一步,微微眯着眼。

倒不是别的,只是这灯晃着眼睛实在是刺眼。

“今天是我第一次来咱们金凤凰,唱的不好,各位大哥大姐请多包涵。”

程易笑了笑,眼神慢慢梭巡了一圈,道:“那今儿个第一场,就唱一首咱们甜歌天后,邓丽君的《漫步人生路》,送给大家。”

说完后,程易扭头对着放唱片的工作人员点头示意了一下。

片刻后,熟悉的伴奏响起,程易微微闭了眼。

“在你身边,路虽远未疲倦,”

“伴你漫行,一段接一段,”

“越过高峰……”

……

这是邓丽君在八三年发行的歌曲。

她人美声甜,圆润漂亮的脸蛋,甜美婉转的嗓音,将这首歌唱成经典。

程易的嗓音偏沙哑。

气息沉一点的时候,会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和沉淀感。

重生回来,这幅嗓子比上辈子四十多岁的时候音色要亮上不少,唱歌也夺人耳朵。

所有人都愣住了。

这气息,唱法,以至于程易微微闭起来的眼睛,甚至于一个细小的肢体语言动作,都让他们彻底沉入了这首歌里。

从收音机里听到的,和在耳边响起的,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一首歌唱完,下方掌声雷动。

杨受先一颗心也终于落回了胸腔里。

他哈哈大笑,点了根华子,长舒一口气。

妈的。

瞧着今后谁还能从他金凤凰抢走生意!

三个半小时,并不是连续不断的唱。

不然的话嗓子都要废了。

程易基本上唱三首,然后歇息十五分钟,喝点热水,含一含润嗓子喉片,之后就是唱客人点的歌。

等成为台柱子后,一首歌是可以抽一块钱分成的。

一晚上十几首歌下来,也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数目了。

唱歌一直到十点钟,就算是到了下班的时间。

杨受先笑得红光满面,点着烟,朝着程易迎了过来。

“来来来!程易,干得不错!”

他递了一支烟过来,程易赶紧伸手接了。

“呐,这是七十块!”

杨受先也不含糊,递了七张大团结过来,“十块钱算是你的奖金,今儿个唱得不错!客人反应很好!明天记得准时过来!”

程易道了谢,接过钱,又和工作人员打了招呼,这才走出了舞厅。

见着门卫,他将两只华子递给了他。

“哥,供销社关门了,暂时买不着烟,这两只先抽着,明天再还上。”

门卫受宠若惊。

乖乖!

这可是老板才抽得起的华子!

他赶紧接了过来,对待程易的态度也顿时天差地别了起来。

“哎呀,你,你这太客气了!”

门卫大哥咧嘴笑着,接过烟,又道:“你不是在县城住的吧?回去小心些,路上不太平,要是真遇着事儿,就说是杨老板罩着!”

程易点点头,和他告了别,抬腿朝着家里头走去。

月光明明,澄澈透亮。

衬着他的影子在路上被拉得老长。

回程家村的三十多里路,道路两边都是及腰高的灌木,风一吹,刷刷作响,胆子小的压根不敢走。

而且八九十年代来,元安县就一直不太平。

黑恶势力抱团,抢劫那些路过的商人,不知道死了多少冤魂被扔在长江里。

而在这里,普通人想要挣大钱,没有点本事手段,压根不可能。

别的不说,就单单金凤凰歌舞厅的老板杨受先,黑白两道就都有拿得出手的关系。

不然的话,一天弄点儿小事儿,这个来检查那个来看看,这歌舞厅压根就开不下去。

程易将钱仔仔细细的藏在鞋底,又揣了一把刀子在腰间,借着盈盈冷冷的月光,一路小跑回去。

三十里路,他因为跑得又快又急,居然六十多分钟就跑回了家。

初春料峭,冷风一吹,后背猛地一冷,他才察觉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

院子门虚掩着,他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转身将门栓落了锁,程易这才松口气。

他走到厨房,装了一碗水喝,缓了一会儿又觉得浑身上下冒汗,黏腻腻的不舒服。

干脆脱了衣服,走到院子里,拎井水冲个凉。

初春寒冷,可程易却浑然不觉。

一整天忙碌下来,浑身疲惫困累,可他胸腔里这颗心,却越发滚烫真实起来。

他回到了九零年的程家村。

回到了他人生转折点的这一日。

而这一次,他选择了完全不一样的路。

冷水浇下,程易的思绪也越发清晰。

上辈子他拿到了终身成就奖,大大小小的影帝也都拿了个遍,曾经的懵懂和天真,在肮脏污浊的娱乐圈里走一遭,也早就清洗干净了。

梦想?

光线靓丽?

不过都是表面罢了。

那个物欲横流的地方,只有资本才是睥睨一切的王者。

即便他上辈子成了高高在上的影帝,可在面对资本的时候,仍旧不过是一条任人玩弄的宠物罢了。

重生一世,他站在九零年,这商业沉浮的风口浪尖。

再过两年,邓公南下,彻底拉开了经济浪潮的序幕。

多少时代精英抓住风口,商海搏击,成就一代枭雄。

明年娃哈哈成立,万科挂牌上市,后年,房地产开始崛起,多少大佬在这时候挣到了第一桶金。

程易知道贪多嚼不烂的道理。

可是,在这个遍地是空白和商机的年代,只要他能够抓住那么一两个商机,融资到第一笔可观的资金后,他就能投进自己熟悉的娱乐领域。

他不要再成为被资本控制的玩物。

他,程易,要成为资本!

…………

此刻,房间里。

林清然翻了个身,睁开了眼。

窗外月光盈盈,透着窗户洒落,她轻手轻脚的给晴晴朗朗拉了被子盖上。

两只小家伙横七竖八的睡着,朗朗的脚丫子踩着晴晴的小肚子,而后者正趴着睡得正酣,小脸蛋都被挤成一摊小肉饼。

可爱极了。

应该是今天睡觉前吃饱了,这一晚上,两人睡得格外的香。

林清然看了一眼窗外,忽然听见了细密的响声。

像是有人在走动,还有水声哗啦。

这是……

程易回来了?

实际上,她一晚上都辗转难眠,脑海里,没由来就会跳出来程易的脸。

他的温柔,他唱的歌,还有他抱着孩子时候露出幸福且满足的笑脸。

这一切,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还是他在做戏?

林清然脑袋里乱糟糟的,她拧了拧眉头,翻了个身,到底是睡不着,披着衣服朝着门外走去。

推开门,老旧的木门发出一声“吱呀~”的声音,在这个静谧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正拿着一瓢水往身上冲的程易,下意识地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两人齐齐一愣。

此时此刻,程易全身上下衣服都脱了,只剩一条裤衩。

年轻男人的身体,有着薄薄的一层肌肉线条,身体矫健,像是一只矫健的猎豹。

可偏偏他生了一双温柔眼。

朝着林清然看过来的时候,月光落在他的眼里,都多了几分温柔。

“清然?”

他笑着道,“你怎么起来了?是不是声音太大,吵醒你了?”

林清然顿住了。

眼前的程易,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即便当年两人刚刚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用这么温柔的语气对她说过话。

他固执又大男子主义。

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表现自己的占有欲。

别说做饭了,甚至连袜子掉下地他都不会弯腰捡起来。

可现在,他居然在初春这么寒冷的日子,不喊自己给他起来烧水擦澡,而是自己在院子里冲凉?

林清然抿了抿唇,伸手将衣服拢了拢,快步朝着厨房走去。

“我帮你烧热水,天冷,冲凉会感冒。”

她说这话的时候避开了程易的视线。

后者缓了一下才算是回过了神。

林清然这是……

主动关心自己了?

程易心里一喜,胡乱用毛巾在自己的身上擦了擦,也跟着小跑到厨房。

“不用烧热水了!”

他赶紧伸手,拦住了林清然,“我已经洗好了,一路跑回来热得很,冲个凉好睡觉。”

程易边说着,边指了指自己,“你看看,结实得很,一点都不冷!”

他说的是实话。

冷也就是头两桶水,冲下去熬过去就好了。

林清然见他咧嘴笑得开心,正准备喊他赶紧穿衣服,一低头,却又看见他掌心上密密麻麻的红痕。

那是早上摘笋的时候被草割伤的。

“洗好了就赶紧换衣服。”

林清然小声道,顿了顿,又别扭似的开了口,“等下到我房间来一下, 轻一点,别把孩子吵醒了。”

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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