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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死亡骑士成长史

我爱小豆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死亡骑士成长史》,是作者“我爱小豆”笔下的一部​奇幻玄幻,文中的主要角色有凯恩洛克,小说详细内容介绍:!”“给,这是我的,这是我队里那几个家伙的,别弄混了!”洛克叮嘱道。“知道了,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给你寄钱,别的小队都没你这么婆婆妈妈的!”华纳还是对洛克吵醒他午睡而不满,发着牢骚。“你小子,要是弄混了看我收拾你。”洛克对着这个好运的家伙咬牙道。说他好运,是因为他驿站负责人不仅享有三等兵的军饷,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岗位安全,毕竟什么都能出问题,唯独后勤......

主角:凯恩洛克   更新:2024-01-25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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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凯恩洛克的现代都市小说《全本小说死亡骑士成长史》,由网络作家“我爱小豆”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死亡骑士成长史》,是作者“我爱小豆”笔下的一部​奇幻玄幻,文中的主要角色有凯恩洛克,小说详细内容介绍:!”“给,这是我的,这是我队里那几个家伙的,别弄混了!”洛克叮嘱道。“知道了,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给你寄钱,别的小队都没你这么婆婆妈妈的!”华纳还是对洛克吵醒他午睡而不满,发着牢骚。“你小子,要是弄混了看我收拾你。”洛克对着这个好运的家伙咬牙道。说他好运,是因为他驿站负责人不仅享有三等兵的军饷,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岗位安全,毕竟什么都能出问题,唯独后勤......

《全本小说死亡骑士成长史》精彩片段


四年的战争生活给予了洛克迅速饮食的习惯,他快速的吃完饭后擦了擦手,对着一旁的汉斯说道“汉斯,我们走吧”。

洛克又来到了军需营,现在是正午,大多数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酒馆泡着,洛克径直走到军需营的后方驿站处,接过汉斯手里的钱袋,走进了驿站。

“华纳!华纳!”洛克大声喊道。

“要死了!你要死了啊!该死的洛克,我听见了,午觉都不让人好好睡,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负责驿站通信义务的华纳从驿站里间的一处屋子内走出,他抱怨道“又是给家里寄钱吧?来吧,给我!”

“给,这是我的,这是我队里那几个家伙的,别弄混了!”洛克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给你寄钱,别的小队都没你这么婆婆妈妈的!”华纳还是对洛克吵醒他午睡而不满,发着牢骚。

“你小子,要是弄混了看我收拾你。”洛克对着这个好运的家伙咬牙道。说他好运,是因为他驿站负责人不仅享有三等兵的军饷,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岗位安全,毕竟什么都能出问题,唯独后勤不能出问题。而且在这个岗位不用看人脸色,一般的小队长还真不敢惹华纳。不过在这里是没有晋升途径的,洛克三等兵的时候华纳就是负责驿站这块的了,现在洛克晋升二等兵有一年多了,他还是在这。不过听说他和男爵大人的管家有亲戚关系,想来将来也会有门路上去的。

“嗯嗯嗯,还有别的要求没?带话什么的。”华纳跟洛克打交道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知道这个家伙每次领了军饷把钱寄回去时总要给家里带两句话。

“恩。带话给我父母让他们注意身体,还有我姐,让她不用老省着钱,想买什么买什么,我现在不缺那点钱。”洛克早已想好要说的话了,他相信他姐姐知道自己想让她买什么,一条束发的丝巾,这是洛克的执念。

“恩,知道了,送往回咱们凯多齐领的商队明天就出发,先到东部提尔省的占领区彼得斯领,再到王都弗洛尔城,最后回咱们南部德尔省,最迟20天就能送回去。”华纳说道。与华纳寒暄了一会后,洛克告辞了。他也不打扰华纳的午休。别看现在华纳这就洛克一个人挺冷清的,等下午的时候才是热闹的时候。因为,今天发饷。

走出驿站,洛克带着汉斯返回了他们小队的营帐。“汉斯,你说咱们村现在是什么样的?”回去的路上,洛克和汉斯在聊天。他俩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他们两家更是邻居。

“还是老样子吧。村口的枫树应该更大了吧,我老哥今年又有了一个儿子,我现在都三个侄子了,家里的地将来是不愁了,今年收成据说很不错,村里给咱们军户杀了一头猪,每家都有份,还有。。。”汉斯平时是个闷子,但是一打开话夹便收不住了,一直絮絮叨叨的直到两人回到营帐。

“这场仗打了四年了,也快结束了,真想快点回去啊”洛克感叹道。

洛克和汉斯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后,小队中除了值守的仆兵菲尔,剩下的都在午休,上过战场的都明白,充沛的精力能让你在战场上活的更久。

洛克走到自己的床位,脱下外套,也上了床,但他并没有睡着,他在想自己该怎么运作,能尽快晋升一等兵。福斯坦王国军队中有自己的一套晋升体系:仆兵,战场上的炮灰,刚参军经过两个月训练后就是;三等兵,王国军队中的主要战力,需要两年以上的军龄(战时需要一年以上)并且自身要有应付三个仆兵的实力;二等兵,担任军队中10人小队长,需要三年以上军龄(战时两年以上)拥有应付三个三等兵的实力;一等兵,军队中的王牌战斗力,担任百人中队长一职,需要军龄四年以上(战时三年以上),拥有击败至少三个二等兵的实力,没错,是击败,因为一等兵就有拥有修炼斗气功法的权利;至于一等兵晋升骑士,军队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想来没到那一层次是不会公众的。

洛克清楚自己的实力,应付三个与自己同级别的二等兵,拼命的话短时间是没问题的,军龄也够了,但是能不能晋升他心里也没底,和他实力差不多的在他们军营有不少。因为两个月前那次战斗,他们营伤亡了三分之一,第三中队队长、第四中队副中队长战死,这才空了两个位子,僧多粥少,不知多少人暗中盯着这两个位子。

想起两个月前的那次战斗,洛克也是不寒而栗,这是洛克经历的仅次于戈登高地血战的战斗,为了拿下这个通往敌国腹地的费尔默大峡谷,王国的三大军团是不计伤亡的用命往上填,为了打破僵局三大军团用车轮战轮流对峡谷高地发起冲击,防守峡谷的敌方据说只有一个军团的兵力,又怎么守得住。这场战斗打的异常艰难,敌军为了守住这条最后的战线可谓是拼了命,洛克不止一次经历身受重伤的敌军士兵在被己方包围后,不顾一切的疯狂进攻,这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么?洛克扪心自问,如果自己的王国受到侵略,自己会不会这样做?想起了自己军队在去年成功打败夏尔洛王国的大部队,占领了彼得斯领后在夏尔洛王国做的事,烧杀抢掠,稍有资产的人举家被贬为奴隶,有姿色的女人不是被贵族老爷抢占就是充为军妓,又想起了自己淳朴的父母、善良的姐姐,洛克也理解了这些对手,因为同等情况下,洛克会做的更狠。

面对这种有血性的对手,洛克心中充满了敬意,但他也没有手软。这是战争,他的兄弟也在伤亡。

三大军团强攻了近一个月才拿下了费尔默大峡谷。他们营隶属雄鹰军团,是雄鹰军团第二步兵团的第五大队,那次战斗第二步兵团是全军团的先锋,而他们大队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是他们营的先锋,最先的战斗是他们两个中队进行的,震天的杀戮声从未停止,就连当时在后方修整的洛克都能听见惨叫声、喝骂声、刀剑碰撞的声音。天空上时不时划过一道火球、又或是闪电,这据说是魔法的力量,血腥染红了整片天空。

当轮到洛克他们中队和第一中队参与进攻时,他们营撤回来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已经减员近半,这给军营里的士兵们造成了不小的恐慌,然而打了四年仗的洛克强压下了心中的恐慌,在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上活了四年的洛克懂一个道理,在战场上不能胆怯,你越怕就死的越快。那一仗他们小队在洛克的指挥下,躲避了几波的魔法轰炸,在对敌上,洛克也没有硬拼,这种抱有死志的敌人是最不好惹的,他选择建议中队长约夏克大叔参与峡谷侧翼的战争,那里多险壁奇石,容易躲避弓箭和魔法袭击,敌人驻守兵力也不多,是软柿子,而且占据峡谷侧翼的制高点算是功劳一件。

战争毕竟是战争,洛克他们小队还是战死了两个人,三等兵格力、一个有一把子力气的刀盾手,仆兵加尔、一个挺幽默的小男孩、只有16岁。这一战洛克个人斩获了一个受了轻伤的二等兵、一个三等兵以及五六个仆兵,代价是洛克右胸被捅了一刀以及不少的小伤势。最终的战果是,他们小队共计斩杀了1个二等兵、5个三等兵、十余仆兵,能有这么大的战绩不仅因为他们的战斗从始至终是以多打少,更是因为他们小队的凝聚力强。

斩杀敌军后拿他们的腰牌可以去营里兑换军功,仆兵在军队中占1点军功,三等兵占5点,二等兵占10点。洛克如今攒下的军功,差不多有50点了。军营里军功可以兑换升职,100军功就能兑换一等兵军衔;还有就是充当货币,士兵们可以通过军功在军需营买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比银德勒更通用,购买力也更强;最后就是可以换成钱,1军功换1银德勒。军功换钱这是大部分士兵们的选择,福斯坦王国经历两年旱灾,粮食价格居高不下,当兵的大多都是为了让家里活下去,用军功换的钱贵族和军部不敢贪污也不能贪污,这些钱给家里寄回去,自己的亲人就能活下去了。

洛克之前也一直是将自己的军功换成钱,但从去年他经历了戈登高地血战后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活不下去又怎能让家里过的更好。在战场上死的最多的、死的最快的是底层的炮灰,仆兵在高强度战争中死的最快,就连当时小有实力的三等兵的他,最后都是力竭后藏在死人堆里活下来的。那一场血战后他实力有了不小的进步,在凭借缴获的敌军大量腰牌和同样活下来的已经晋升中队长的约夏克大叔的照顾,他当上了小队长,脱离了大头兵的范畴。

洛克考虑到,自己目前的实力在参与竞争的这些人中应该是中游,自己的军功虽然不一定是最高的,但一定比绝大部分人高,这次能不能提升军衔还是有一定机会的,相信约夏克大叔也会帮助自己。


“恩?”洛克皱着眉头仔细看了看,蹲着的几人面孔上都是泥灰涂抹的黑斑,头发枯黄应该是几天没有清洗,穿着破旧的灰布衣裳,蓬头垢面的样子,的确看不出来有女子的样子。

古拉斯这才谄媚的笑着“这是个二道贩子团伙,破城的时候我就见这几人鬼鬼祟祟的,就带着弟兄们端了他们,没想到还是条大鱼,诺,那些箱子里全是他们的货,有不少好东西呐!”说罢,古拉斯一脚踢开其中木箱,里面露出了闪闪发光的首饰和金银币。

洛克这才明白过来,像这种底下弟兄搞到大批私货的有种不成文的规矩是上交五成,两成给营里,三成给中队长,剩下的才是他们自己平分。之所以有这种规矩,是因为大批的缴获,士兵们没有渠道脱手,就算有渠道,偷偷占着这么大财富,会造成士兵与长官之间存在裂痕,所以才有了这种规矩。

不过洛克以前可很少听到有地下士兵抢到大宗货物的,那些商人、富户有能力的早就在军队到来之前跑了,没能力的也会被男爵的骑兵中队盯上,男爵纵容士兵们自己动手发财,但不会纵容士兵们发自己钱袋里的财,如果有士兵跟营里抢财路,这个士兵绝对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可以啊。”洛克称赞道,洛克以前也没发过这么大的财。

“嘿嘿。”古拉斯不说话,只是傻笑。

洛克看着这个满脸络腮胡,体格粗壮的家伙,实在看不出他的心有那么细,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上交的那份你自己去后勤处理,我的那份你去换成德勒后给我,至于这些货,你把一半交给男爵的商队一半交给营里一个叫亨利的商人。”洛克不是言而无信的人,他打算交好那胖子商人,但他也不敢把士兵们的缴获全给了他,谁知道男爵会不会因为商队的利润而给他穿小鞋,稳妥一点准没错。

既然古拉斯说这是个二道贩子团伙,那就一定有领头的了。“你们谁是领头的?”洛克问道。

地上蹲着的那几个人明显感觉出问话的这个人是这些士兵的头儿,虽然没有说话,但都看着他们中间的一个瘦弱男子。

“就是你咯?”洛克看着这个其貌不扬的男子,长的一副排骨样,要不是那略显狡黠的眼神,还真有可能忽略了这个人。不过看他此时哆哆嗦嗦的样子,没有一点二道贩子头领的气势。

“是的,大人,小人叫比克。”这排骨男子虽然胆小,但口齿还算伶俐。“小人是法兰斯城出了名了商人,大人您放小人一条生路,小人能给大人您带来大大的财富。”

“呵,一个二道贩子,走私犯,还敢自称商人。”旁边的古拉斯不屑的一笑。

洛克倒对他感兴趣了,不是对他的才华感兴趣,而是对他的财富。洛克突然想到,像这种二道贩子都不是一个人做生意,应该是一群人,这伙人是扫货的,那就肯定有收货的人,要是顺着他这条线一锅端掉,应该会有惊喜。

那排骨男子一听古拉斯这话急了,他特别害怕这群士兵认为他没有价值把他宰了,“小人还会看物,小人自小就在珠宝店、典当行做杂工,练了一双火眼金睛,能帮大人们发现宝贝。”

“克比是吧,你帮我看看这个。”洛克想起了昨晚拿的那个侍女的镯子,让他看看值不值钱。

那克比一听,立马在衣服上擦了擦自己的手,接过金镯子,借着光线反复观察,甚至拿手指弹了一下镯子,倒是有一点专业的样子。不过他很快露出一丝不屑的样子,别人没看出来,但一直观察他的洛克捕捉到了。

“如何?”洛克不动声色的问道。

“大人,这个……这个……”克比结结巴巴的说。

“有话就快说。”洛克催促道。

“大人,这个镯子在我看来不是什么上品,镯子的重量虽然和真正的金镯子不差太多,但镯子没有金的那种软性,里面应该是掺了铜,重量不差应该是又加了一些银,至于金色,应该是表面涂了一层金粉,还有没有别的掺杂,没有工具,小人目前还看不出来。”排骨男子克比说的条条是道。“总之,这个镯子最多值五个银币。”末尾克比还对这个镯子估了价。

五个银币,换算成德勒也能换一两个银德勒了,要是在以前洛克还看得上眼,现在嘛,还是算了。

洛克收回那镯子,看样子他此时的心情很不好,还以为那几个女人有什么大背景呢。不过这只是那个侍女的,差点也情有可原,洛克如此安慰自己。

古拉斯不愧是个人精,看洛克此时心情不好,赶忙踢了那克比一脚,“你那有什么好东西还不快拿出来,给洛克大哥看看。”

克比一听,自己这伙人的身家性命可能都在那军官手中,忙是到那伙箱子中翻翻捡捡。最终挑出了一对精美的耳环和一墨绿色的手镯。“大人,这是小人这里最好的东西,是疑似一个贵族女人在小人这典当的,这耳环小人长这么大,见过的珠宝可以说没有几个比她还珍贵的,还有这镯子,小人如果没有认错的话是云墨宝石打造的,这么大的镯子用的云墨宝石肯定不小,云墨宝石以往都是用来打造高档戒指的。”

这耳环确实是精品,光上面的钻石就价值不菲,至于那镯子洛克没看出什么门道,既然他说好那就应该是好了。洛克没有多说,收起了两物。

再在这待着也没有什么意义,洛克离开时对古拉斯吩咐道,“留那小子一条性命,我有用。”

洛克在城里四处转了转,到处还是那么乱,恐怕要等到男爵下令停止扰民后,情况才能有所收敛。

洛克先去原先的小队看了看,汉斯正带弟兄们在一杂货铺里抄东西,凯恩正坐在屋顶发呆,凯恩这家伙就这样,平时没个正形,喜欢占小便宜,但洛克知道,队伍里最善良的就是他,每次这种劫掠活动他都基本不参加。洛克问过他一次,他说,看到那些夏尔洛平民就想起了他曾经当乞丐的那些年。大家都默许了他这种行为,反而每次的收获也都会算他一份。

中午,城主府终于传来男爵的命令,军队停止“搜查”,以小队为单位在西城区待命。

西城区是喀什尔男爵用魔法师轰击的那块区域,现在早已是不毛之地,但这也意味着那块地方干净,正好让士兵们在那安营扎寨。

士兵们大多一整晚没睡,加上之前激烈的战斗,刚集结好,就东倒西歪的各自找了地方睡觉。

洛克在这里还遇到了喀什尔男爵部队那边的熟人。西恩,也是个平民出身的小队长,曾经和洛克并肩战斗过,交情还不错。

“怎么,你们也在这边?”洛克打了个招呼,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洛克先说话就意味着还愿意交这个朋友。

“是啊,洛克大哥你高升了,弟兄我也高兴啊。正好昨晚搞到了好酒,今晚去我那好不,我做东。”西恩见洛克还念旧情,很高兴。虽然两者不隶属于同一部队,但人家职位、军衔比他高,那就是正理。和这种人交朋友,没有坏处。

参军一年以上的都明白,战场上最可靠的是自己,其次是战友,可见一个朋友的重要性。

“没问题。”洛克拍了拍西恩的肩膀,哈哈笑道。按惯例,从现在到明天下午应该是没什么任务了,洛克昨天受的伤在斗气的滋润下也不影响他喝酒。

在营地里混了个脸,洛克又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子,手上还提着一只鸡,汉斯送过来的,不愧是老兄弟。

院子里侍女拉菲在扫地,但她此时心事重重的不知怎么了。克莉丝汀坐在门框上摆弄自己的手指头,看样子她的病好多了。格蕾丝应该在屋里。看样子这几个女人不傻,没有逃,洛克敢保证她们逃不出这座城,就凭那侍女三脚猫的功夫,根本不行。

看洛克回来,侍女拉菲摆出一个戒备的动作。但洛克没有理,径直走过,把手中的鸡扔给了她,“会处理吧?”洛克问道。

“会。”拉菲脑子还有点懵,呆呆的回答道。

“哥哥!”克莉丝汀见洛克回来倒是很激动。

洛克揉了揉克莉丝汀的小脑袋。他对小姑娘也有好感。一般情况下抓到夏尔洛贵族士兵们会交给长官而领取赏金,但洛克不打算这么干。虽然她们还没承认自己的身份,但洛克可不管,这几个女人他看上了就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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