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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谜之七星刀

莫逍遥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冠军侯霍去病奉汉武帝之命追击匈奴余部,与敌遭遇在皋兰山,大战开幕之际,霍去病却遭部下背叛,身负重伤。在生死一线之际,发生雪崩,全军覆没……

主角:吕布,霍去病   更新:2023-01-26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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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吕布,霍去病的其他类型小说《三国谜之七星刀》,由网络作家“莫逍遥”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冠军侯霍去病奉汉武帝之命追击匈奴余部,与敌遭遇在皋兰山,大战开幕之际,霍去病却遭部下背叛,身负重伤。在生死一线之际,发生雪崩,全军覆没……

《三国谜之七星刀》精彩片段

漠北,汉骑中军营地。

中军大帐中霍去病正在等着鹰影回来。七年前,他十七岁封冠军侯,如今官拜大司马,骠骑将军,统领全国兵马。

此役,他奉皇命追击匈奴余部至漠北皋兰山附近,旨在将匈奴驱至皋兰山之北,自此要让他们不敢存南望之心。

风已经停了!

雪仍然在下!

远山静静地矗立在此,看着西去的落日余晖,千万年来都是如此,仿佛周遭一切都与自己无关。红日也似为了完成应尽的使命,不急不缓的升起,又不急不缓的落下。苍穹中偶尔传来一两声鹰鸣,似乎在宣告着它们才是这里的主人。

余晖中,一队人马朝中军大营急驰而来,他们就是霍去病将军派出侦察敌情的骑兵——鹰影。策马在最前端的是左将军董和,他是鹰影的指挥官。董和三十四五岁的年纪,精明干练,所有的鹰影骑兵也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他们有的人视力超群,荒野中细微的动作也无法逃出他们的眼睛,有的人听力卓越,寂静之夜的落针声也能尽收耳中,有的人矫健的象豹子一般,是天生的捕猎能手。胯下所乘都是擅于长途奔袭的骏马,与重骑兵不同的是,他们并不穿着铁甲衣,只穿革甲,也不配重兵器,只配特制的长刀,每人还背负七支穿云火箭,在需要时能快速的发出信号。

不多时,鹰影已到达中军营地,董和翻身下马,那马确是跑了不短的路程,浑身的汗水在寒风中散成一股股白气。

董和将手中的缰绳递到前来相迎的士兵手中说道:“牵着再慢跑两圈,别急着停下来”。说罢快步走向中军大帐,刚到帐前又忽然转身对牵马的士兵喊了一句:“再喂些草料,记住,要干净的,不然爷剁了你”。多年的行军生涯,董将军成了一个懂马爱马的人,他的坐骑就像是他的第二条命。

帐前侍卫瞧见董将军,早已报了霍去病,忙说道:董将军快请,霍大将军早已温了酒等候多时了”。董和正要迈步入帐,忽又停步,左右看了看两肩,又顺手拍了拍身上的落雪,才步入了大帐。一进帐中,霍去病正背对着帐门在案前凝视着挂在帐幕上的行军图,董和上前两步,抱拳行礼道:“末将董和……”话未言毕,霍大将军抬手打断了他道:“喝碗热酒再说,初七”。

初七是霍大将军的随从,他从铜炉上的温壶中斟出一碗酒,端到董和面前:“董将军快喝了暖暖,在下都温了三、四次了”。炭火在铜炉中忽明忽暗的闪烁着,映在霍去病的银甲上,也映在案边立着的一杆长枪上。

此枪名曰龙胆,错花锻钢的枪身,斜开两刃的枪尖,枪脖处束着红色的流丝,还拴着一枚金铃,铃上刻着一个“霍字”,枪尖闪着寒光,让人望而生畏,流丝上的红色象血,人血。董和岂止一次见过此枪如银龙般穿透敌人的胸膛、脖颈甚至头颅,故而每次看到这杆枪,心里总会生出一丝寒意,多年来这似乎成了一个梦魇,时不时就会折磨着他的神经。

董和接过酒,一饮而尽,擦了擦嘴角道:“谢大将军赐酒,大将军,鹰影骑已查明匈奴余部现聚集在皋兰山南侧的山谷中”,董和边说边上前在行军图上指了一下,又接着说:“连日的风雪加上我们一路的追袭,匈奴已疲惫不堪,但仍有数万人马,不知大将军准备如何破敌?”

霍去病这时才转过身来,他英俊的面孔透着与二十四岁不相符的成熟与睿智,挺拔的鼻梁、微微上扬的嘴角自信无比,深邃的目光中渗出一丝丝肃杀之气。听完董和的汇报,他略加思索指着行军图道:“本将军要在此决胜”。

说完,霍去病对着帐外疾声道:“传令”。传令兵飞奔入帐,单跪于地,霍去病道:“传我将令,所有人马整装待发,辎重物品全部留在营地,一个时辰后出兵皋兰山谷!


军令如山!

算上路途上的时间,离开长安已近一年,在荒芜的漠北与匈奴展开过无数次的追击、突袭战役,今夜将是决胜之夜,也是霍去病必须要完成的使命。虽然官至大司马,可朝堂之上多股势力盘根错节,今日青云梯,明日就有可能是断头路,想压制霍氏的力量都不容小觑,这一点,霍去病十分清楚。

霍去病对此役还是有很大的胜算的,虽然现在他的人马只有不到六千,而敌人近乎十倍于他,但这对自己来说不是什么问题,在对匈奴的作战中,他没有一次在人数上占得优势,但也没有一次失败过。他现在唯一的担心来自怀里的那封信,想到这,他又掏出了信瞧了瞧

去病,此行征讨匈奴,路遥兵少,凡事三思慎行!另须防内忧,以绝外患!卫青

信不长,写在一块青绢布上,是前任大将军卫青,也就是他的舅舅写给他的,说是舅舅,也不是霍去病的亲舅舅。霍去病本就是霍仲儒与平阳公主府的侍女卫少儿的私生子,去病自幼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在他功成名就时才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谁,而他却并未对父亲表现出有任何憎恨与不满,有一次出征路过平阳,他登门认父,倒让霍仲懦惶恐不已,要知道那时的他已是名冠天下的冠军侯啊,自那起,他为霍家购置田产、荫实家业,并对同父异母之弟霍光多有照拂。

出征之日,卫青并未出现,也未让人送信,反倒是行军三日后又派流星马追来送的信。卫青是发现了什么不妥之处,但又无法确定,所以飞信向自己示警?还是他有什么难言之隐,想说但又不能明说?所以这封信表面上看去只是舅舅对外甥的叮嘱之言,而无关朝堂局势?可霍去病并不这样认为,因为如果是那样,卫青又何须在三日后派流星马追送!

霍去病看了看手中的信,将它丢在了铜炉之中,火苗象饥饿的野狗,瞬间将青绢布吞噬。

大战在即,他要坚定必胜的决心,这样他的士兵们才能成为虎狼之师,摧毁阻挡在胜利前面的任何敌人。

“爷,时辰差不多了”初七提醒他。初七跟了他七年了,封冠军侯那年,霍去病在行军途中救的个孤儿,救他时,他正持着一根木棒与一只狼对峙着,那天是四月初七。

“走,去看看”。霍去病走出大帐,三军已经集结完毕,他的队伍中有龙襄轻骑,精于机动作战,有虎贲铁骑,精于阵地作战,还有弓弩骑,是对敌人进行远程射杀的,霍去病善于利用战斗的地形、天气等因素多元化的展开对敌人的攻击,这也是他多次以寡敌众却也能凯歌高奏的原因。

见霍大将军走出中军帐,骑士们整齐划一的向这支队伍的最统帅行礼,霍去病骑在马上,手提龙胆,朗声道:“兄弟们,离开长安快一年了,今夜将是你们在这荒野上的最后一战,你们将凯旋而归,胜利必将是属于你们的,你们中的很多人也许会在今夜逝去,但大丈夫马革裹尸又有何俱?建功之业就在此时此刻”!

出兵!

部队按照既定的作战方案向目标挺进!

寒风萧瑟,飞雪漫天,但这却是一支热血沸腾的队伍。夜色象厚重的铁幕笼罩着周遭,无声的号角已经吹响,决战一触即发!


夜风中,霍去病握紧了手中的长枪。

队伍并未策马狂奔,而是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约莫两三个时辰,远处的皋兰山已经依稀可见。

霍去病做了个停止行军的手势,传令兵迅速的把命令传达到了先遣部队。董和驱马上前道:“大将军,快到了”。说着用手指了指远处的皋埠山。霍去病点点头道:“传令士兵用饭,马喂草料,但不可生火,违令者斩”。虽然胜利在望,可霍去病还是多加了一份小心,他不想竹篮打水,也明白欲速不达。

董和似乎有些不解,但又不能违抗将令,于是有些怨气地对自己的随从道:“去,把马牵去喂些草料,记住,要干净的,不然爷剁……”他本是想说:“不然爷剁了你”,可忽然想到霍去病正在眼前,后面的几个字终究还是吞了回去。

霍去病侧首看了董和一眼,并未言语,驱马拖枪向一处高地驰去,枪尖划在雪地上发出沙沙的响声,董和却一身冷汗。

少顷,霍去病再传将令:全军急速奔袭!瞬间,队伍象一支离弦的乌箭,射向皋兰山谷!

这是位于皋兰山腹地的一个山谷,两侧的大山象巨大的屏风挡住了风雪。匈奴余部正在此安营,连日来被汉骑追击的四处逃窜,又遇上风雪交加的恶劣天气,这支队伍己疲惫不堪,军心涣散。单于也知道自己在人数上绝对占据优势,可他的队伍都是来自各个部落的游骑,更何况他的对手是令整个匈奴部族都闻风丧胆的战神霍去病,他实在没有与之对决的勇气,只想逃的远远的,可对方却象个瘟神般挥之不去,眼下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夜深人静,他根本无法入眠,拖着疲惫的身体在营地中踱来踱去。

让他感到欣慰的是,营中尚有巡逻的士兵,他们还保持着应有的警惕。遍地的毡帐旁点着些许篝火,士兵挤在一起睡觉,他们太累了。正在这时,单于好似听见远处传来的声,他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又侧耳听了听,然后看向两侧的高山,接着又回头望了望巡逻的士兵,士兵们也好象在听,听完也望向单于,似乎是在互相发问:“听到没?”忽然,巡逻的士兵和单于大声的叫了起来,“有敌人来袭,快起来,别特么睡了”,号角也响了起来。可一切好似晚了那么一点,只见对面山坡上数以万计的点点火光划破夜空向着谷中飞来。“火箭…”单于大声的喊道,一时间,哭叫声、咒骂声夹杂着马儿的嘶鸣声响彻山谷!

山坡上,霍去病正立马横枪!

当部队到达山坡时,霍去病指挥弓弩骑先来了一拔火箭突袭,一支支沾满火油的箭象荧火虫般飞向敌营,这是他根据地形做出的判断,虽然敌人已溃不成军,但必竟仍有数万之众,他要用最小的代价取得这场战役的胜利,他要尽可能多的把骑士们带回长安。两轮火箭进攻之后,龙襄轻骑和虎贲铁骑沿着山坡向谷底发起了冲击,铁骑虽然在速度上比不上轻骑,可他们所到之处,尤如摧枯拉朽,所向披靡。

一时间,山谷中铁器碰撞之声,人仰马翻之声,哭爹喊娘之声不绝于耳。很多匈奴兵还在睡梦之中就已经身首异处,还有的被火箭射中,烈火焚身。

霍去病象个指挥家一般静静的看着眼前的一幕,这样的场景他已经见过太多,从一开始的紧张、激动、兴奋到现在的麻木,他并没有太多不适,仿佛死去的不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而只是这世间的一粒粒尘埃,并不是因为他冷血嗜杀,而是他同样见过匈奴对自己的同族百姓屠杀之后的血流成河,自那时起,誓破匈奴就是他的人生信条了。


战斗还在进行着。

霍去病看了看董和道:“让你的弟兄们也下去吧,他们的刀也很久没有饮血了”。董和似乎有些意外,因为他的鹰影骑几乎是不参与正面杀敌的,也许是因为这是在漠北的最后一战吧。想到这,董和准备拔刀带领鹰影冲锋,霍去病又道:“他们去,你留下”。董和的心里闪过一丝不安,刀未出鞘,但他的手更加用力的握了握刀柄。

初七看着谷中的战斗对霍去病说:“爷,这场打完我们应该可以班师了吧。”“董将军,你看本将此役指挥的如何?”霍去病并未回答初七的问题,而是看似无心的问了董和一句。

“大将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末将佩服”。董和拍着马屁说。

“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运筹帷幄,决胜千里”,霍去病喃喃自语道。然后又提声道:“决胜千里,倒也是不错,不过若要论起运筹帷幄,我比起你那个朝中的王大人可要差远了!”

此言一出,惊的董和差点就从马背上跌落下来,尤其是霍去病真真切切的那句:“我比起你那个在朝中的王大人……”,意味着他早知道董和与王大人的关系。

董和又紫了紧握刀的手,抬头看着霍去病,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现在的霍去病显得高高在上,仿佛与他身后高高的山峰都融为一体。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他舔了舔嘴唇,额上已沁出丝丝冷汗,胯下的坐骑也后退了两步,正在思索如何分辩,霍去病又道:“现在你该知道我让鹰影都下去杀敌的缘由了吧,我不想他们看到统领鹰影多年的人为了权势和钱财出卖同生共在的兄弟”。

董和的心里乱糟糟的,他目前已经没有办法正常的思考问题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保持着警惕的身姿,倒不是他刻意这么做,而是多年的军旅生涯刻在他骨头里的一种本能。

霍去病见董和并未言语,接着又说:“现在你从实招来,我还可以考虑你是战死沙场,否则你休怪本将无情”。说完,霍去病抖动手中的龙胆枪,枪身振振,金铃嘤嘤!

董和也已经看清了形势,他知道以他的身手对战霍去病毫无胜算,但他并不想投降,他要的是高高在上的权势和用之不完的钱财,不是刻在墓碑上的“为国捐躯”四个字,他忍了这么久,这些马上就要唾手可得,他怎么会轻易放弃,横竖都是死,为什么不放手一搏呢?

想到这些,董和握刀的手忽然上扬,长刀顺势出鞘,刀锋寒光乍现,同时胯下一夹,人、马、刀直扑霍去病。董和的刀法还是非常凶猛彪悍的,与他交过手的人都知道,快、准、狠是他最大的特点,可惜他面前的这个人是霍去病,只见霍去病右手一抬,龙胆从地面向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就磕到了董和的长刀,“呯”的一声,长刀脱手飞出,插在十余步外的雪地上,同时枪尖上扬直奔董和的面门,吓的董和提马跃起算是惊险躲过一击,可那马儿却被枪尖挑破脖子,嘶鸣一声倒在地上,董和一个打滚,落到了雪地上,霍去病正要挺枪直刺,忽然后背传来一阵巨痛,一柄短刀从他的后背刺入,“初七?”霍去病不信,可他身后只有初七,他收枪回刺,初七早有准备,跃马后撤,可就是这样,枪尖还是在他的左腮处留下了一条血红的口子。董和现在才明白过来,原来初七是王大人多年前就埋在霍去病身边的一把尖刀啊,他跑向雪地上插着的那把刀,他要杀了霍去病,只有他死了,才有自己的活路,至于其他的,王大人会编的比真的还真。

这时忽听到身后的山峰处传来轰隆巨响,巨大的雪块夹杂着碎石似一头白色的巨兽,咆哮着奔腾而来,所有的一切在它的面前都是如此的渺小,它不会为了任何生命暂停它的脚步,它的使命就是摧毁一切,埋没一切。

短暂的狂暴与渲泄之后,一切归于平静。雪地下埋藏了一切秘密,仿佛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苍穹中,一只孤鹰飞过。


二月二,龙抬头!塞北的风依然肆虐着这片荒芜大地,远山上的积雪固执的保持着自己的身姿。在这里,雪线上的雪是终年不化的,仿佛与这里的春秋毫不相干!尽管如此,难熬的冬天总算快过去了,春天的脚步虽慢,但毕竟在朝这里赶来。

铃铛站在门口向河对岸望了望,爷爷的身影还未出现。过了正月二十,爷爷就出门了,按说今天该回来了。铃铛走到河边,河水早已结了厚厚的冰,爷爷每次都从这冰面上走,冻的结实着呢。可铃铛不敢,倒不是她胆小,而因为她是个瘸子,爷爷把她捡回来那天,她的一条腿就冻伤了,这些年爷爷费尽心思想治好她的腿,可收效甚微,铃铛己经不在乎了,可爷爷却放不下,总念叼着采到雪莲一定能治好。铃铛看了看河上游百余步的石桥,她只能从那里过河,这原本还有七、八户人家的,可世道太乱,又有胡人游荡,其他人家都搬走了,爷爷心里念着雪莲,不肯搬。

石桥并不宽,十余丈的样子。当时选择建在这,也是因为这里河道窄,建造容易些。铃铛迈步上了石桥,慢慢向对岸走去。刺骨的风吹在身上像一把把锋利的匕首,剔着她的身骨。除了风声,还有苍空中不时的鹰鸣。走到桥中间时,铃铛感觉到一丝异常,像是有一双眼睛在暗中盯着自己,莫不是有什么野兽?铃铛左右看了看,并没有什么野兽,可当她再次望向河面时,却吓的魂飞魄散。盯着她的并不是什么野兽,而是冰里的一双眼睛,确切说,冰里的那双眼睛并没有盯着她,只是直挺挺的睁着罢了!

“啊………”铃铛吓的尖叫一声,转头就往家里的方向跑,跑下了桥,铃铛定了定神又回头看向河面,从这个角度看,只能看见冰层里黑乎乎的一片,铃铛的冷汗还在不停的出。

心里的疑惑促使她又慢慢走向冰面,她想看清楚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铃铛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心里想着,管他是什么,总归是封在冰里的,走到近处,铃铛定睛细看,那冰里竟然封着一个男人,银甲白袍,眼睛直挺挺的睁着望向苍空,眼神中充满着恨意,像是要用眼神杀灭眼前的一切!铃铛正恍惚间,忽听到对岸传来一声“铃铛”。把铃铛姑娘可吓了个魂飞魄散,抬眼一看原来是爷爷回来了,铃铛三步并作两步跑向爷爷,边跑边喊:“爷爷,冰里有个死人。”

“什么?死人?”老爷子听闻也快步向这边走来,看到冰层里竟然封着男人,饶是老爷子见多识广,也是第一次见到这场景,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

“爷爷,怎么办?”

老爷子略加思索:“不管那么多,先刨出来再说”。说完老爷子从背篓里取出手镐,拿下背在肩上的绳索,对铃铛说:“丫头,你先回去把炉火烧旺了,再多烧些热水,爷爷一会就回来。”

铃铛听了爷爷的话,转身离去,边走边回头说:“爷爷,你小心些”。老爷子拿起手镐开始在冰面上刨了起来,边刨还边念叨:“小子,老头子我死马当活马医,你是生是死,就看你的造化了。”约莫刨了半个时辰,老爷子将男人身体四周的冰刨开,形成了一个大冰块,用绳索将大冰块捆好,开始在冰面上将封住男人的大冰块往家里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到家了。


铃铛已在火炉旁铺好了毡垫,老爷子将大冰块放在毡垫上对铃铛说:“让冰慢慢化吧,化完了再说”。又说的铃铛你的腿有救了,爷爷这次挖到了雪莲爷爷这就弄给你服用,说完就去张罗着雪莲了。“老天爷可怜我这糟老头子,今年天气暖和些,山上的雪不象往年那么多,不然那个崖头我还上不去呢,要不怎么能采到这千年不遇的雪莲,一会你喝了它,你的腿就会慢慢好起来的!”

正说着。就听见铃铛叫道:“爷爷,这人好像动了一下。”老头子听到,忙来查看,探了探,好象有微弱的鼻息,又搭在霍去病的脉门上试了试,似乎也有微弱的跳动,老爷子说:“加把柴,还在鬼门关呢,一会能挺过那把刀才行”,说完看了看霍去病背上插着的那把刀。那把刀比单刀短,又比匕首长一些,从霍去病的后背贯入,老爷子将霍去病翻动侧卧,看着刀柄说:身子还僵着呢,我先准备些药草。说完就出去了。铃铛这时细细的盯着霍去病仔细的端详了一番,轻声说道:“你倒象是个带兵的将军咧,模样还挺俊咧,你可要活过来啊,你活了,我给你当媳妇………”这时霍去病好像又动了一下,羞的铃铛是满脸通红。

老头子准备好了草药,开始慢慢握住那刀柄,一点点的往外抽,将刀抽出后,把捣成药泥的草药涂在伤口处,叹了口气:“挺不挺的住难说啊!除非……,不成,那雪莲是给我孙女治腿的”。“什么?爷爷,你是说,这雪莲能救他的命?”“是啊,他现在命悬一线,就一口气在,可这雪莲我千辛万苦采来,是给你医腿用的,我跟他非亲非故,想都别想。”

“可是爷爷,我想救他,再说,这人看上去是个带兵的将军,咱们把他救回来,再让他死在这屋里,万一日后郡上的府衙寻来,咱们不得摊上牢狱?”

“不行,爷爷我就是搭上命,也要治好你的腿,那雪莲我已和乌仁草泡上了,明日就可以给你服用了,休要多言了。”

铃铛见拗不过爷爷,只得答应下来。

次日早上,铃铛早早便起了床,来到炉旁,看那霍将军面色似乎不再如昨日那般惨白如纸,身体也不再僵直,伤口处有丝丝血水浸出,探了探鼻息,若有若无。老爷子从屋外进来,端着碗道:“泡了一夜,丫头快些饮了。”铃铛端过碗道:“我过一会饮”。老爷子道:“你少糊弄爷爷,我要看你饮下去”铃铛无奈,只得一饮入口。老爷子见铃铛饮了那雪莲,才心满意足的出了屋。见爷爷走了,铃铛俯下身,将香唇凑到霍将军唇边,把口中的药全部过到霍将军口中,怕他不能吞咽,又将霍将军的头摆正。药水顺喉一点点流入霍将军腹中,铃铛自言自语:“如今我不想嫁你都不成了,爷爷知道了肯定会生气的。”

屋外,老头子透过木门的缝隙静静的看着这一幕,内心却波澜万千,铃铛的这些小把戏又岂能瞒过他的双眼,只是他知道铃铛这姑娘心善,性子也拗,所以将药端给她,是医人还是医已,就由这丫头自己做出选择吧。同时老头子又在心中暗暗祈求上苍,能让他在有生之年医好铃铛的腿,可这又谈何容易呢!

或是那雪莲有起死回生之效,或是这霍将军命不该绝,一日后,他竟有了明显的呼吸,面上也多了些血色,铃铛高兴的叫道:“爷爷,这人象是要活过来了”老头子正在一旁不紧不慢的磨着那把从霍将军胸口插出来的那把刀,这刀长短合适,打算磨好了放到背篓里,以后去采药或出行,也有个防身的家伙。听到铃铛的喊叫,老头子慢悠悠的走来道:“喝了我的千年雪莲,还不活过来,岂不是糟蹋?”铃铛猛的一惊,抬头看着老头子:“爷爷,你都知道了?”老头子佯装生气,抬手要打铃铛,“你呀,你呀,女大不中留了………算了,既然你执意相救于他,那我就好人做到底吧,他应该快要醒过来了,你先煮点粥,再热一碗羊奶,爷爷出去看看那林中的套子可曾套上了野兔。


这祖孙二人虽是大汉子民,可生活在这漠北一带,学着胡人也养些羊儿。至于那林中套野兔,是说那野兔很是机警,在林中来回奔走都是相同的路线,有经验的猎人在雪地上发现野兔的足印,便在此处下一个套,由光滑的藤条设计一个活套,野兔跑的很快,头一伸到那圈中,那活套就收紧了,野兔吃惊越发往前跑,可越跑这套就收的越紧,最终野兔只能坐以待毙。

老爷子走后,铃铛把粥煮上,又去热了一碗羊奶,这时忽听到霍将军叫了声“初七”………

铃铛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跑了过去,那人有了动静,眼却未睁开,口中喃喃,却听不出说的是什么,她端来热羊奶,放在嘴边吹了吹,又用唇踫了踫,然后向那男人口中喂去,羊奶顺着那人的嘴角流了出来,铃铛自言自语道:“可算是醒了,快喝吧,喝了才能好起来”,说完又盛了一勺喂去。那人应该是喝了些羊奶入腹,又开始喃喃自语,晌午时分,老头子回来了,拎着两只野兔,进门就问:“醒了吗?”铃铛道:“算是回了口气,喝了些羊奶,一会我再喂些粥”。老爷子道:“我去准备些草药,伤口要换些药,算这小子命大。”

下午时分,老头子开始给霍将军换药,这时霍将军忽然叫道:初七…便睁开双眼要挣扎着起身,然而撕心裂肺的疼痛让他又倒在了床上,老爷子道:“快躺下,你这伤没个十天半月的岂下得了床!”霍将军抬眼看了看老头子和铃铛,眼神中带着警惕和疑惑:“这是哪?你们是谁”?

当老头子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霍将军才明白自己被眼前的人救了,他的记忆还停留在那夜的雪崩时刻,他所信任的人在身后给他送上了致命一击,所有记忆的碎片在脑海中象拼图般闪现,那封信、初七的刀、董和的眼神、战马的嘶鸣…等等所有,又将他带回到那个夜晚,那个本将是他决胜凯旋,而却又灰飞烟灭的夜晚!

想到这,他的眼神慢慢开始变冷,杀气凝骤,他的心中充满了恨,他恨董和但更恨初七,被信任的人出卖,那种滋味他现在深有体会。

霍将军的眼神让老头子和铃铛不由的都怔住了,屋内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铃铛小心翼翼地问到:“粥好了,我端点你喝吧”。这一瞬间,霍将军才回过神来,他抱拳对老头子行礼说道:“老人家救命之恩,在下永世难忘,日后必将涌泉相报!,敢问老人家尊姓”。老头子答道:“老朽姓徐,这片就咱还住在这里,与这丫头相依为命,敢问将军尊姓,怎会流落此处”。说完又对铃铛说:“去把粥端来”!

霍将军听罢并未言声,一来他只知自己被董和与初七出卖,身受重伤,又恰遇雪崩,二来自己目前伤势未愈,那二贼人生死不明,他并不想过多的透露自己的身份。

徐老头见霍将军并未回答自己,知道他心存疑虑,便又说道:“将军不说定是有难言之隐,我老头子就不多问了,但将军伤势颇重,请将军放心在这里养伤,今日之事,我定当守口如瓶”。

霍将军见徐老头这样说话,心中反倒有些愧疚,因而答道:非是在下刻意隐瞒,实乃受奸人所害,说来话长,而且个中详情,在下现在却也并不完全清楚,老丈乃在下救命之恩人,须有一日,在下当全盘相告,还请体谅!”


三月的风依然如小刀般刺骨,冰雪已开始慢慢消融,春天虽还未到来,但似乎已能听见她的脚步,无论如何,漫长的冬天就要过去了。

铃铛在屋里屋外的忙着,对她来说,春天已经来了,在这个男人到来的那天就来了。男人的到来好似一桶颜料,让她的生活充满了色彩,也在她的心里种下了情窦初开的种子。

男人在窗下享受着奢侈的阳光,厚厚的兽皮毯搭在他的身前,这短暂的暖阳经不起任何的挥霍,远山象是个魔术师,会在你不知不觉中将它变成斜阳。

清冽的风从窗中吹进,男人用力的吸了吸,空气清新又寒冷,刺激着他的鼻翼,也清醒着他的大脑,背上的伤口还隐隐地痛,像是在提醒着他的仇恨。

“二哥”!铃铛叫道。“想什么呢?”

二哥是铃铛对他的称呼,铃铛说是二月初二把他捡回来的,既然他不告诉自己姓甚名谁,那自己就叫他二哥!第一次听闻到这个称呼的由来时,男人在心中又默念了一遍“二月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七……”

“长安,我在想长安”。男人回答。

“长安?那是你的家乡吗?”男人的回答让铃铛既意外又惊喜,因为在与他相处的一个多月内,这个男人像是中了魔怔似的,基本上不怎么答她的话。铃铛来了兴致:“长安远吗?长安美吗?”

男人扭头看了看铃铛,眼前的姑娘十六、七岁,面似花容,眉如弯月,美盼流苏,唇红齿白,粗卑的衣服并不能遮掩住她发育良好的蔓妙身姿,胸前两座不大不小的山峰骄傲的挺着,唯一的缺憾就是她的伤腿……

一个多月的相处,铃铛对男人早已情根深种,原本就是情窦初开的年龄,这些年又与爷爷住在这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男人的出现已在她的心里激起了层层涟漪,而男人那神秘的身世和谜一般的眼神都让她无法自拔。

男人何尝感觉不到这丫头丝丝处处的变化,可他只能装着不明白,自己终究是要离开的。

“我想去长安”男人轻声说着。

铃铛听后呆了一下,她心里早已有了等待这一天到来的准备,只是她自欺欺人的期盼这一天永远不要到来。而如今离歌这么快奏响,她还是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泪水在双眼中打转,她立即转过身去,低下头摆弄着双手,可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淌了下来,为了掩饰自己失落的样子和略带哭腔的声音,她假装咳嗽了一声:“可你的伤还没有完全好,爷爷说还得休养十余日,噢…对了,爷爷还说让我把雪莲的根捣碎了涂在你的伤口,将来那疤痕就会完全消失,阴雨天不痛不痒。”说完,铃铛开始去拿雪莲的根,情绪并未平复的她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铃铛端着药钵来到男人身旁,轻轻脱去男人的上衣,露出男人健硕的肌肉,她有些害羞的低了低头,将药泥涂在男人后背的伤口处,伤口己癒合,留下暗紫色的疤痕,轻声问道:“还疼吗”?

男人摇了摇头。

铃铛又笑道:“如果疼就让黑鼻子老猫来舔一舔。见男人没明白就解释道:“我小时候腿时不时就会疼,每次爷爷给我上药也会这样说,我也不知道黑鼻子老猫是什么意思。”

男人笑道:“我看你就是一只黑鼻子小猫”。

身后的铃铛像是怔住了,短暂的静止后忽然她的手紧紧的抱住了男人,她的脸慢慢靠在男人的身体,她的唇轻轻吻在男人的伤口上,口中喃喃自语道:“我就是一只黑鼻子小猫……”

铃铛突如其来的举动让霍去病手足无措,他只是随口开了个玩笑,铃铛想到哪里去了。一个发育良好的年轻女子紧紧贴在他的身后,霍去病的背已经不可避免的感受到来自铃铛胸前的两团温暖了。

“二哥,你嫌弃我是个瘸子?”铃铛问。

“不,我把用来治疗腿伤的雪莲用来救了我的命,我若嫌弃你,岂非禽兽不如。”

“那是你已有了意中人,心中再装不下铃铛?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二哥,但铃铛愿追随二哥,为奴为婢也无怨无悔。”

“铃铛,你对二哥有救命之恩,二哥岂能让你为奴为婢,你的心思二哥都明白,二哥拿你当妹子,只是二哥还有些事情未曾办妥,等那些事办妥了,二哥定会来接你和老爷子去长安居住下来,也不用在此地遭罪”。男人说道。

“谢谢二哥,二哥说的铃铛都明白。如此最好,铃铛也不能舍弃爷爷”。

男人欲言又止,此刻的他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二哥,你的意中人可是叫初七?”铃铛试探着问道。

听到初七这两个字,男人猛的侧头,用眼角的余光看着铃铛道:“你说什么?”男人突然的冷漠让铃铛有些惊慌失措,她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忙问道:“二哥,是我说错什么了吗?”

男人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轻轻拍了拍铃铛的手,说:“没什么,错的不是你。”

铃铛又问:“二哥,你准备什么时候动身,回头我告诉爷爷一声。还有,我做了两身衣服给你,你这铁甲子衣又沉又重,如何穿得”。

男人静静地看着她,他知道她的不舍,也懂得她的心绪。男人尚未成婚,皇帝曾赐他深府大院,也曾想与他赐婚,可男人却说过“匈奴未破,何以为家”的豪言壮语。如今诸事不明,他又岂能在此儿女情长。徐老爷子和铃铛对自己的救命之恩,自己永世难忘,对铃铛的深情也深感愧疚,但这都是恩情,他并不想涉入这样的儿女之情,只能在心中将铃铛当做妹妹,并暗下决心,今生今世定要护其周全。


过客始终不是归人,他终将离去。

男人的脚步虽慢,却没有迟疑。告别了徐老头子和铃铛,踏上征程。因为没有马匹,他要先徒步走到集镇去,或者找到官驿,凭他霍大将军的声名,马匹不是问题,问题是他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自己是霍大将军。

王麻子伸了伸懒腰,把桌上的酒瓶拿起来就灌了一口,“噗……”刚灌的一口酒又被王麻子全吐了出来,“李老棍子,你特么卖的是酒还是水”王麻子骂了一句,拎起酒瓶想往地上扔,看了看有些不舍得,又放到了桌上。“挨千刀的”王麻子又骂了一句。起身到门口的火炉上去提烧好的热水。

天晴着,可风吹的真冷,王麻子把手放在嘴边哈了口气,自言自语:“什么鬼天气,冷死个人”。正说着,见街面上有个人正朝这边走来。王麻子眯着眼瞅了瞅,心道:“来生意了?”王麻子在此处做买卖有些年头了,主要是卖些骡、马,世道不好,惨淡经营,见来了客人,王麻子一溜小跑的迎上去:“客官,可是要买牲口?还是手中有货要出啊?,这方圆几十里没有比我公道的了。”说话间就把来人引到了门前,门前的拴马石上,拴着几匹骡马,王麻子对来客说:“尊客请看看。”

来人对这几匹牲口并不满意,说道:“就没有脚程好点的吗?”王麻子瞅了瞅左右,低声道:“当然有,不过那价……另外,我要先告诉你,是军马,逃下来的骑兵卖的,也有胡马。”

来客跟着王麻子来到后院,院内果真有几匹好牲口,霍去病看了看,的确有几匹军马,但从军马的烙印上,他也没看出是隶属于哪里的部队。

王麻子啰嗦道:“小爷,这可是掉脑袋的买卖,爷可别还价,再者出了这门咱可就谁都没见过谁了!”

霍去病摸出一颗金珠,这是他束腰带上嵌的金珠子,一共有七颗。从铃铛那离开,他带了四颗,留给铃铛三颗。王麻子接过金珠,仔细瞅了瞅,又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道:“小爷,这慢怕不够吧”。霍去病一愣,这一颗金珠买一匹马是绰绰有余了,可这王麻子明显是想敲自己一笔,抬眼看着王麻子,眼神中透出一股杀气,王麻子与霍去病的眼神一接触,立刻感到一丝寒意,这王麻子倒也机灵,立即说到:“可我与小爷算是有缘,您随便挑一匹吧!”他也知道怕。霍去病挑了一匹脚力长健的军马道:“再配副鞍”。王麻子道:“小爷,那小人可亏死了。”霍去病又摸出一颗金珠递到他眼前说:“剩下的买你的嘴巴闭紧”。

霍去病并不想在此时此地多生事端,董和与初七都是朝中那王大人的暗钉,此次出征自己遇袭且遭遇不测,朝中目前是何状况他一无所知,只想尽快赶赴长安,弄清事情原委,血债还须血来偿。

官道是不能走了,只能走小路。

四月下旬,长安城已在眼前。

混在百姓中,霍去病顺利的进入到城中,他想先要去卫大将军府,向舅舅卫青探清朝中动向,然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可卫将军府现在安全吗?会有敌人的监视吗,想到这,他打算在夜间再开始行动,凭自己一身的本领,负责宵禁的禁军和卫府的高墙大院应该都不是问题。

可奇怪的是,原本热闹非凡的长安城现如今却萧瑟满目,霍去病想着夜间的行动,却也没有多想,找了间客栈暂时歇息。

子时的长安城早已万籁俱寂,一个黑影从客栈走出,正是霍去病。他先大概判断了一下方位,便朝着卫府的方向走去。

更深露重,想想自己死里逃生回到长安,又想想马上能见到舅舅,拨开笼罩在自己心头的迷雾,他不禁加快了步伐,一路上并未遇到巡夜的兵士,一切都那么顺利,顺利到让他感到一丝丝不安,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奔向另一个陷阱。


霍去病在一个大宅子门前停下了脚步,借着昏暗的月光,他望向府宅大门,却见上面写着高府二字,他不禁纳闷,他抬头看了看左右,又纵身跳到院旁的一棵老槐树上,看了看远处的宫殿,又看了看府宅大门,心道:“没错啊,怎么成了高府?”纵身从树上跃下,回首又看了一眼这棵老槐树,道:“错了,这里应该没有树”。难道舅舅受自己牵连,己遭不测?还是自己的脑袋受了伤,路都记不得了?正恍惚间,忽闻街上传来喝声:“何人违反霄禁?”便有一队人马向自己奔来,霍去病不容多想,转身急走,几个跳跃便消失在夜色中。

回到福来客栈,霍去病思前想后也没一点头绪,但有一点他很清楚,卫府他己经去不了了,那么霍府就更不用说了,整件事透着太多的诡异和离奇,让他觉得扑朔迷离。他没料到这个王大人居然有如此巨大的能力,皇帝为何听信他一面之词就能对自己和舅舅痛下杀手?自己现在该何去何从?连日的行程让他有些疲倦,倒在床上就睡去了。

睡正浓时,忽闻榻边声响,去病起,见一散发老妇正磨刀霍霍,边磨边道:“且徐行,吾来也!”去病大惊道:“汝乃何人?在此装神弄鬼。”言罢去枕边摸那把七星刀,不料那老妇站起身子化做一条巨蛇曰:“我乃西山大士,在此间修炼300余年,汝当何往?”言罢不见。去病惊起,却是南柯一梦。去病起身,天已大亮,想想昨夜卫府之行,又想想适才做的梦,心中甚是不解,这长安城到底是留还是去?心中的谜团该如何解开,霍去病想到了自己的在平阳的生父,不知此次失利会不会波及到平阳霍家。想到这里,他决定去一趟平阳,一来看看家中情况,二来探些消息。

想罢,霍去病收拾行装,离了福来客栈。来到街角随便吃了些东西便向出城的方向行去。四月的长安仍是寒风萧瑟,街边的商铺三三两两的开着,去病途经一幅字画店时,门外悬着的一幅字引起了他的注意: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若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

倒不是这幅字有何特别之处,而是这幅字中的内容,是他自回到长安后最熟悉的东西。书的正是司马相如的《凤求凰》,虽与司马相如同朝为官,但去病与这文人墨客并不相熟,然其诗赋倒是读过几句,也许是这突如其来的似曾相识让霍去病停下了脚步,并低笑道:“传的倒挺快”。店家是一个六旬左右的老学究,见霍去病盯着字看,说道:“小官人也喜欢司马相如的赋?”去病抬眼看了他一眼道:“晚辈不懂,只随便瞧瞧”。老学究不知是有意卖弄还是好做人师,便开始了传道授业,从诗词歌赋到艺术成就,说起来滔滔不绝,最后才道:“老朽也精于此道,若早生三百年,定要与司马相如在此诗赋上决一高下”。去病笑而未言,心道:“早生三百年,呵呵”。什么?早生三百年?霍去病疑惑的看着老学究,他不知道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老学究说错了话。司马相如比自己年长40岁,与面前的老学究年龄相仿,何来300年?见霍去病疑惑的表情,老学究以为他不相信,便又自吹自擂道:“小官人你别不信,老朽若生在300年前,他司马相如怎会轻易名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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