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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美娇娘

若尘天下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傻子林风掉进了死亡之洞,看着脚下的森森白骨,直接跪了下去。怎料洞中怪人赐他不死,吹了一口仙气,傻子腾空而起,冲出洞口,如石猴出世。从此,傻子不再是傻子,王麻子、二狗子、王永贵、刘卫东、杨晓芸,你们颤抖吧!但是,为了便于行事,林风仍然装成一个傻子,让对手摸不着头脑。

主角:林风   更新:2023-01-11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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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风的其他类型小说《山野美娇娘》,由网络作家“若尘天下”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傻子林风掉进了死亡之洞,看着脚下的森森白骨,直接跪了下去。怎料洞中怪人赐他不死,吹了一口仙气,傻子腾空而起,冲出洞口,如石猴出世。从此,傻子不再是傻子,王麻子、二狗子、王永贵、刘卫东、杨晓芸,你们颤抖吧!但是,为了便于行事,林风仍然装成一个傻子,让对手摸不着头脑。

《山野美娇娘》精彩片段

南溪村东头,在半山坡上有一片果园。

果园里的小木屋前,林风穿着一条短裤,正蹲在地上玩蚂蚁。

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走到跟前,伸手就要去摘树上的桃子。

林风赶忙跑过去,拦在她身前,“彩兰嫂子,我妈说了,桃子还没熟,不能吃。”

女人有些生气,低头看了看自己,又逗他道:“林风,我家的桃子熟了,你想不想吃啊?”

林风一听,翘起了眉梢,满是欢喜,“真的吗?你家桃子在哪里?我想吃。”

女人捂嘴偷笑,这傻子,脑子少根筋就是麻烦,我家桃子在哪里?你看不见吗?要是换成别的男人,听我这样说......

这女人叫吴彩兰,三十岁出头,是村长刘卫东的老婆,嫁过来好几年了,始终没有个一儿半女,村里人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说她不会下蛋,有人说刘卫东不行,又有人说刘卫东在外面已经有了私生子。

吴彩兰似乎并不在意,她本来就不想生。

只是,刘卫东经常在外面拈花惹草,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这几年是越来越不行了。

吴彩兰正值如狼似虎的年纪,哪里受得了这般的苦?有时心里也会有些想法,但她又怕横生枝节,惹来麻烦。

刚才她在山下路过,想到了林风,又勾起了心底的那抹春意。

林风虽然是个傻子,但人长得斯文俊俏,还上过大学,比起村里那些老男人来,可有味道多了。

而且,如果是正常的男人的话,她还有所顾忌,一是拉不下脸来,二是怕死缠烂打。

这个傻子就好办多了,只要把他哄好,是不会说出去的。

可是,这傻子不开窍,要怎么哄他呢?

在吴彩兰的身后,还跟着一条小花狗,林风家的大黄看见小花狗,飞叉叉跑了上去,三下两下,就爬到了小花狗的背上,忙活了起来。

吴彩兰看着面前的两条狗,灵机一动,计上心来,对林风笑道:

“林风,你看它们,咱们也像它们那样,好不好?”

林风一本正经道:“老师说了,打架的孩子不是好孩子。”

“嗯!”吴彩兰很是失望,有些哭笑不得,还真特么是个傻子!

两人现在相距不足一米,看着林风俊美的脸庞、朝气蓬勃的身体,吴彩兰怦然心动,傲然迎了上去,林风被逼得节节后退。

小样儿,老娘还收拾不了你啦?看来对付这傻子,要用强才行!

吴彩兰柳眉一挑,朝林风眨了眨眼,“林风,咱们去玩个游戏吧,然后嫂子就带你去吃桃子。”

林风闻言,很高兴,“真的吗?我早就想吃桃子了。”

吴彩兰就更高兴了,“那等会儿你要听嫂子的话哟,嫂子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然就不给你吃桃子。”

林风点了点头。

吴彩兰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但她又担心在果园里不安全,万一被人看见就麻烦了,还是到山上找个隐蔽处更好,就又对林风说:

“走吧,我家的桃子在山上,我现在就带你去吃。”

“好耶!好耶!”林风拍着手,跟在吴彩兰后面就上了山。

吴彩兰将他带到山崖下的一个窑洞里,周围都是树林。

“林风,我们现在就来玩游戏,完事之后,就给你桃子吃,好不好?”

林风想着香甜可口的桃子,已经快要流出口水来,连连点头。

吴彩兰盯着林风,心中一阵阵悸动,“林风,天这么热,你还穿这么多衣服,脱了吧!”

“哎呀!那样还不羞死人了啊?”林风傻笑道。

“傻小子,你还知道羞啊,嫂子又不是外人,给外人看才叫羞,你说是不是?”

你个傻子,若论姿色,在这个村里,老娘若是排第二,谁敢排第一?要是换成别的男人,到了这个时候,还需要老娘动手吗?

吴彩兰变被动为主动,也不去管傻子的意见了,伸手就给他拉了下来。

顿时,她就愣在了那里,心中一阵狂跳,她只感觉自己白活了这么多年,今天算是开眼界了。

此时此刻,吴彩兰只想尽情享受这美好的时光。

......

这时,大黄和小花也忙活完了,互相打闹追逐着朝山上跑来,时而发出“汪汪”的叫声。

吴彩兰完全陶醉在快乐的世界里,已经顾不得这些了。

但是,狗叫声却被路过的刘卫东听见了。

他看到自家的小花,就想到吴彩兰肯定在附近,这个婆娘,怎么跑山上来了呢?

“彩兰!彩兰!”

刘卫东喊了两声,听到树林里有动静,就循声找了过去。

吴彩兰听到自己老公的声音,吓得魂飞魄散,慌忙推开林风,“傻子,你快跑!”

林风愣了愣,还想让刘卫东一起参与进来。

吴彩兰气得七窍生烟,一脚踢开林风,“你个傻子,还不跑,等一下刘卫东打死你。”

林风可是亲眼见过刘卫东打人,一听要打他,拔腿就跑。

吴彩兰穿了一条紧身的牛仔裤,褪下来容易,穿上去却有些费劲,何况是在这种紧急情况下。

正在这时,刘卫东已经来到了跟前,“你你......你在干什么?”

吴彩兰一边忙活,一边骂道:“我说你要死啊,老娘尿急,在这里解决一下,被你吓死了。”

“尿急?我还以为......”刘卫东有些生疑,看了看那两只狗,问道:

“那傻子家的狗怎么跟小花在一起?”

吴彩兰见自己没有露出马脚,就有了底气,骂道:

“你踏马的,狗的事情,我管得着吗?你这条公狗,也没少在外面那个吧,我管得着你吗?”

刘卫东被吴彩兰骂得没有了脾气,朝四周看了看,没有发现情况,虽然看见了林风家的狗,但他怎么也不会联想到傻子林风身上,就转身下山。

他走了两步,灵机一动,又转身回来,对吴彩兰笑道:“彩兰,你看这户外空气多新鲜,要不咱们?”

吴彩兰刚才已经被林风吊起了胃口,正要开始,就被刘卫东打断了,这时兴致未消,还真想来那么一回,但她怕那傻子林风再回来,到时就麻烦了,忍了忍,骂道:

“你特么真的是公狗啊,随时随地都想。你也就三两分钟的事,在哪里不一样,回家去吧!”

说完,吴彩兰就往山下走去,刘卫东悻悻地跟在后面。

林风跑得很快,刚跑出树林,踩在一片沙石之上,脚下打滑,摔倒在地,就朝着一个斜坡滚了下去。

斜坡下有一个洞,林风刚好滚进了洞里。

这个洞深不见底,听村里的老人说,以前有人和牲口掉下去后,就再也没有上来过。

现在,村民们都称它为“死亡之洞”,没有人敢靠近它。


“哈哈哈哈!”

林风被一阵笑声惊醒。

睁眼一看,面前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吓得他后退了几步。

他稍稍镇定之后,大致搞清楚了周围的情况。

通过上方洞口透下来的微弱光线,他发现,他的身前和身后都是石壁,左右两侧往两边延伸,好像是一条走廊,不远处似乎还有几株植物。

在他面前的石壁之上,是一个人头,似乎是从石壁里长出来的一样,除了眼睛和嘴之外,脸部都被黑漆漆的长发和胡子覆盖住了,看不出他的面目表情,只觉得那双眼睛像一汪深潭,幽深不见底,很是渗人。

笑声就是从他口中发出来的。

“愚蠢的地球人,欢迎你来到这里,恭喜你,第9999名幸运儿。”

那怪人又发声了,声音不男不女,林晓根本就听不懂,不过,脑子里似有同声翻译一样,立刻便能明白他的意思。

“老神仙......”

林风刚开口,就被那怪人打断了。

“不要叫我神仙,只有你们这些愚蠢的地球人,才会认为这世界上有神仙。”

林风稳定了一下情绪,直接问道:“你说我是9999名,那其他人在哪里?”

“哈哈哈哈!”

又是一串长笑,笑得令人发怵。

“它们都在你的脚下,一共有4694名地球人,2564只兔子,568只花鹿......”

林风没耐心听他磨叽,低头一看,立马瘫坐在地,触地之后,又挣扎着站起来。

因为,脚下的“地面”,是层层白骨铺垫而成。

“小伙子,不要怕,念在你是第9999名幸运儿,又是纯阳之身,我不会让你死的,相反,我还要帮助你。

方才,我已经将阴阳术和混元功置入你体内。”

林风闻听自己不会死,胆子也大了起来,问道:

“敢问这位前辈,你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这么憎恨地球人?又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对你好吗?”

怪人又是一阵长笑,然后巴拉巴拉说了一大通,大致的意思是:

早在万年前,地球上还没有人类,天狼星人率先来到地球,将大猩猩改造成雌雄一体的劳工,替他们工作,挖掘地球上的资源。

后来,昴宿星座的人也来到地球,两帮外星人为了争夺地球的控制权发生了战争,昴宿星人战败,天狼星人统治了地球。

他们在挖掘完地球的资源之后,撤离了地球。

在撤离之前,为了地球人类的生息繁衍,就仿照他们自己的模样,将之前为他们劳作的大猩猩劳工,改造成了雌雄异体的人类,并传授给他们一些简单的技能。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地球人类有了更多的欲望,产生了永无休止的争斗......

那次大战过后,地球上的灵气遭到了破坏,地球人类的大脑也被天狼星人锁死。

这个怪人,就是被天狼星人打败,而囚禁在地下的昴宿人。

现在,地下微薄的灵气也即将枯竭,他感觉时日无多,遂解锁了林风的大脑,将阴阳术和混元功置入到了他的脑中,想利用他去给人类造成一次大的灾难。

林风听得似是而非,为了保命,不敢得罪他,一切都顺着他,只想早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最后,那怪人朝着林风吹了一口气。

林风像一片羽毛一样,飘飘而起。

身下传来了那怪人的笑声,“毁灭吧,地球人!去死吧,天狼星人!我要让你们的杰作毁于一旦!”

“咚咚咚!”

林风在空中翻转着身体,像石猴出世一样,冲出洞口,落在了旁边的草地上。

良久之后,他才恢复了神志,刚才发生的一切,就像一场梦。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傻子,之前失去的记忆也都浮现在脑海之中。

而且,他感觉自己的大脑像电脑硬盘一样,被储存进了“阴阳术”和“混元功”,它们就像两部书一样,只要用意识去控制,它们便会在脑海中展现开来。

林风首先了解了其中的阴阳指,阴阳指需要阴阳之气来聚集能量,可以医治人体百病,而获得阴阳之气的方法是阴阳结合。

阴阳结合?

林风想了一下,似乎明白了其中的一点门道,男人是阳,女人是阴,阴阳结合,应该就是男女之间的交合吧?

他又了解了一下混元功,初级的混元功,不但可以增强人体的体质和力量,还可以增强五官的感知能力。

果然是祸害!

要是一个贪婪的人,把阴阳术都学了,按照混元功一直修炼下去,那会有多大的能量?倘若他又是个心术不正的人,将会给人类造成什么样的灾难?

林风不敢再想下去,他只想利用其中的一些技能去为自己报仇,仅此而已。

首先想到的就是,把自己害成傻子的人,那是他上大学时,他青梅竹马的女朋友跟一个富二代搞在了一起,把他害成了傻子。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当务之急,是要增强自己的实力,收拾村里的那群恶人,他们长年欺压村民,为害一方,早就该收拾了。

村长兼支书刘卫东是第一个要收拾的人,他打残了自己的父亲,现在还卧病在床。

这次,刘卫东还害得自己掉进了这个魔窟,差一点就死在了里面。

这个阴阳指,不是要男女交合才能获得能量吗?那就从刘卫东的烧婆娘吴彩兰下手,试一试效果。

从另一个方面讲,是刘卫东让他获得了这项技能,应当好好感谢一下他才是,刘卫东自己不行,帮忙慰问一下他老婆,也算是助人为乐了。

林风越来越感觉到,这是一件崇高而正义的事情。

他拍了拍屁股,从草地上起来,探头看了看那个洞口,撩开裤子,就朝洞里撒尿。

“这个老不死的,还想让我去为害人类,我臭死你!”

然后,他又搬来几块石头,将洞口堵了个严严实实,以免第10000个幸运儿掉下去,万一还有人获得了同样的能力,那还了得?

在搬石头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力量,几乎比以前增加了一倍,身体机能比以前更好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林风准备回家,却发现脚上的拖鞋少了一只,索性把另一只也扔了,光着脚朝山下走去。

走到半山坡时,差点撞在吴彩兰身上,他站得高,一眼就窥见了其中的波涛汹涌。

这女人没生过孩子,身材保持得很好,身上没有赘肉,该长肉的地方却拼命地长,看得他热血澎湃。

林风继续装傻,“彩兰嫂子,咱们继续玩游戏吧?”

吴彩兰抬头一看,吓了一大跳,“林风,你......你没事啊?”

“彩兰嫂子,我没事啊,我要吃你的桃子。”

林风此言,又搅动起吴彩兰心底的那一抹春意,但现在不是时候。

“没事就好!嫂子的桃子还没熟呢,等熟了再给你吃。”

“你骗人,你的桃子明明就熟透了。”

“林风,嫂子下次再给你吃,你快回去吧,你娘都急疯了!”

原来,到了中午吃饭时间,林风的母亲王秀芹不见林风回家,四处找他,在洞口找到了他的一只拖鞋,现在已经在家里哭得死去活来。


林风怀着复杂的心情,朝家走去。

看着眼前几间破败的土墙房子,他心里一阵酸楚。

村里人虽然不富裕,大都也已经盖上了红砖黑瓦的新房,像刘卫东这样的富裕人家,早就盖上了几层楼的小洋楼。

而父母这些年为了供自己读书,省吃俭用,没有攒下一分钱,本盼望着自己大学毕业后,能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哪想到被人害成了傻子,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现在,父母为了给自己治病,还欠了一屁股债。

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痴痴呆呆坐在门口。

她叫林夏,是林风的妹妹,为了供林风上大学,初中未毕业就辍了学,回到家里帮父母操持农活。

林夏听到了脚步声,抬起头来看,顿时惊呼得跳了起来,“娘,哥哥回来了!”

然后,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扑进林风怀里,“我们还以为你掉进洞里了呢!”

一个中年妇女从屋里冲了出来,看到林风,愣在了原地,激动得颤抖着身子,她一手扶着门框,一手用围裙去擦脸,满是泪痕的脸上绽放出惊喜的笑容。

“娘,我回来了。”

林风放开林夏,朝王秀芹走了过去。

才四十出头的人,看起来却像一位年近六十的老人,看着母亲满脸的皱纹和两鬓的银丝,林风的眼泪也止不住了。

王秀芹走过来,抓住儿子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起来,确认没有事之后,才放下心来,高兴之余,眼中又闪过一丝阴霾。

“儿啊,等娘卖了那几头大肥猪,就带你去治病,一定要把你治好!”

林风猛地扑进到母亲的怀里,泪如雨下,“娘,我没事......我......”

他多么想将自己好了的消息告诉她,但是,他们知道实情以后,对待他的态度就不像从前了,很容易被人看出破绽,不利于他行事。

所以,他只能先忍一忍,等合适的时机再告诉他们。

“娘,我刚才在果园里看见一只兔子,我就一直追到了山上,结果兔子掉进了洞里,真是可惜了,那只兔子可肥了。”

王秀芹点了点头,连忙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她在洞口看到儿子那只拖鞋时,以为他已经遇害,没想到他回来了,真是菩萨保佑啊!

“风儿,咳咳咳......”屋里传来了父亲的咳嗽声。

林太平听到屋外的说话声,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

林风跑进屋,将父亲扶正,靠在床头。

由于病痛、焦虑和营养不良,父亲愈发瘦削了,额骨高高凸起,脸色苍白。

林风的手指在触到父亲身体的那一刻,脑海中浮现出一串信息:

“此人肋骨断裂,五脏六腑受到不同程度损伤,特别是肺部曾被刺穿,受伤严重,阳指修复,阴指恶化,请选择!”

林风知道阴阳指可以治病,却没想到如此简单,很是诧异,连忙用意识选择了阳指,趁给父亲端水之际,用右手中指触碰父亲的手臂。

就在林风使用阳指时,体内闪现出一条绿色的光柱,闪动了两下,便又消失了,就好像手机电池没电了一样。

林风并不意外,那条光柱便是阴阳之气,他体内现在的阴阳之气为零,所以还不能替父亲治病。

当务之急,是想办法积累阴阳之气,而阴阳之气的产生,需要男女结合。

自己一个穷小子,现在连女朋友都没有,哪里来女人?

看来只得继续装傻,找吴彩兰这样的女人为己所用。

“儿啊,快去吃饭吧,饭在厨房灶堂里。”王秀芹将林风拉起,坐到了父亲的床前,商量起给林风治病的事情来。

林风来到厨房,从灶堂里端出热气腾腾的饭菜来。

一碗白米饭,一碗青菜,还有一碗辣椒炒鸡肉。

前一天,自家的鸡进了邻居家的菜园子,被邻居打伤了,王秀芹就杀了来给林太平补身子,说是给父亲补身子,却给自己留了一大碗。

林风看着桌上的饭菜,又是一阵辛酸,没有去动那碗白米饭,随意舀了些红薯粥来吃,也没怎么动那碗鸡肉,吃完就去了果园。

果园里的小木屋很小,小到只能放下一张单床,床是用木头和竹子搭建而成,上面铺了一张竹席和一个竹枕,简简单单,在这炎热的夏天,倒也惬意。

林风往床上一躺,思考起为父亲治病的事。

想到上午跟吴彩兰发生的事,吴彩兰的那股子烧劲,现在想想真是过瘾,可惜被刘卫东打扰了。

不过也好,当时自己还是个傻子,根本就体验不到个中的美妙滋味,留到以后,还可以增加阴阳之气。

今天肯定是不行了,刘卫东在家,不方便行事。

而且自己还是处子之身,第一次就献给这个烧娘们儿,是不是太便宜她了?

林风心有不甘,在脑海里搜索起村中能帮助自己的女人们来,可是,村里的未婚女子,要么还未成年,要么就是到外面打工去了。

林风有些丧气,翻身坐了起来,正好看到了远处一抹靓丽的身影。

山下的小溪里,一个年轻的女孩,身穿白色体恤,下身一条白色牛仔热裤,手里提着凉鞋,正在溪水里玩耍。

林风打来山泉水,仔细地洗了一把脸,擦了擦身子,整理了一下头发,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就往山下走去。

走近一看,这女孩认识,是隔壁小河村的田娇,高中同学,跟林风同岁,今天20岁,这个年纪,正是花开灿烂的季节,林风有些砰然心动。

何况,田娇当时是班里的班花,追求她的人络绎不绝,田娇那时候还很单纯,一一拒绝了。

后来,田娇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去上了职校读护士专业,听说已经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了。

“林风?”

田娇听到脚步声,抬头一看,先是一愣,随后失望地叹气:“唉!可惜现在是个傻子!”

若是在以前,林风很在意人家说他是傻子,现在却无所谓了,傻子就傻子吧,傻人有傻福。

林风傻乎乎地打招呼:“田娇,你在干嘛呢?小心水里有蛇喔!”

田娇朝周围看了看,有些害怕起来,“傻子,你不要吓我好不好?”

说话间,林风已经下到了水里,“田娇,有我在,不用怕,我带你抓黄鳝吧?”

“你个傻子,谁跟你抓黄鳝,那东西那么吓人!”

因为林风是傻子,田娇很是瞧不起他,说话间瞥了林风一眼,看到他身上结实的肌肉和英俊的脸庞,心里又产生了一丝悸动。

林风坏坏一笑,认真地看了看田娇。

田娇一双光滑白皙的长腿,一直延伸向上,一条超短的牛仔热裤,包裹着丰满的臀儿,很是性感妖娆。上身是一件白色的体恤,露出一节性感的小蛮腰,格外惹眼,胸前一个卡通熊的图案,已经被撑得变了形,熊的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正好在那傲娇之上。

“林风,你看什么呢?”田娇有些羞涩地问道,这次没有叫他傻子。

林风傻笑道:“田娇,你的熊真好看!”


“你个傻子,哪里好看了?”

田娇有些哭笑不得,若是其他人这样说,她早就过去扇他两巴掌了。

林风一本正经,一边比划,一边说道:“你看那只熊胖胖的,圆嘟嘟的,胀鼓鼓的,多好看呀!”

田娇低头看了看自己,不禁有些自豪起来,都说童言无忌,这傻子跟儿童智商差不多,他说好看,那就真的好看了。

田娇今年已经毕业了,毕业之际,也是她和男友分手之时,男友是城里人,父母已经在县城医院为他安排好了工作,哪里还瞧得上她这个乡下女孩,当初他来招惹自己,还不是看她长得漂亮。

田娇回到家,等着家里托关系,看能不能在镇上安排个护士的工作。

就这样被人白白玩了一年,田娇想来黯然神伤,就出来散散心,不曾想碰到了自己的高中同学,林风各方面条件不比前男友差,要是他没有傻多好啊!

不过,他现在傻傻的样子,还真有些可爱,又逗他道:

“林风,你不是说抓黄鳝吗?快抓呀,我好久没有吃黄鳝了。”

林风见田娇盯着自己看了半天,好像那事有戏,有必要让她加深了一了解,加速事情的进展。

“好啊,可是,我有些尿急,先方便一下。”

林风说完,转身就拉下了裤子,在溪边放起水来,并在心里偷着乐,做傻子就是爽,耍流氓不犯法!

“林风,你个傻子......”

田娇转过身去,正要开骂,却好像瞥见了什么,又偷偷回过头来看。

“啊——”这一看,直接令田娇心里怦怦直跳,她以前交了好几个男朋友,好歹是见过世面的人,还是被惊了一跳。

林风转过头来,笑着看向田娇,她现在的表情特别可爱。

田娇伸手去捂张大的嘴,才发现自己脸上火辣辣的,自己竟有些喜欢这个傻子了。

怎么办?

哼!他是个傻子,又不懂,我让他做什么,他还不是就做什么,这么好的东西,错过了,可能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了,空窗这么久,还真有点想了。

田娇也不再避讳,大大方方看起林风来,按耐住狂跳的心,朝四周看了看,灵机一动,说道:

“林风,咱们不抓黄鳝了,带我去你家果园,我想吃桃子了。”

有戏!

林风强忍住心中的喜悦,“好啊,我给你一个大桃子吃。”

“那咱们快走吧!”田娇有些迫不及待,催促着林风。

二人一前一后往果园走去。

半路上,田娇又逗林风,“林风,你家桃子有多大啊?”

“有多大?”林风回头看了看田娇,笑道:“没有多大,还不到你熊熊一半大呢。”

林风此言,又勾得田娇心里痒痒的,这傻子不是挺懂风情的吗?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田娇又笑着问道:

“林风,他们说你是傻子,你到底是不是傻子呀?”

林风一听就急了,“谁说的?我看他们才是傻子,傻子能会抓黄鳝、会看果园吗?”

还真是傻子!傻子才好嘞,完事了就完了,没有那么多纠缠,田娇笑着附和道:“对!林风最聪明了,他们才是傻子。”

林风走得快,田娇在后面已经气喘吁吁,看到周围没人,又对林风说道:

“林风,我走不动了,你能不能背我上去啊?”

“好啊!”此言正中林风下怀,立马蹲了下来,“田娇,上来吧!”

田娇偷偷一笑,就趴在了林风背上。

就在两团柔软压在背上的那一刹那,林风像触电了一般,感觉到无比的舒爽,他还是第一次这样跟女人接触。

林风反过手来,抓住田娇的大腿,站了起来,只感觉无比丝滑,像豆腐一样柔软,又比豆腐更有弹性,还多了一丝暖暖的温度。

田娇身上的淡淡地香水和脂粉味,伴随着她的青春气息,让林风无比陶醉,只想快些走到小木屋。

从山下到果园小木屋,是用青石板铺成的台阶,林风每跨一步,都要颠簸一下,享受着后背被按摩的舒爽感。

田娇伸手搂住了林风的脖子,林风身上淡淡的汗水味,混合着男性的阳刚气,吸入田娇的鼻子中,令她呼吸急促起来。

林风进一步被压迫,而且田娇的头就靠在自己耳畔,呼出的热气,也令林风心跳进一步加速,整张脸也变得滚烫了起来。

他又将手往上移了移,只觉得满满的弹性和充实感,令他更加不能自拔。

终于,二人走到了小木屋,林风装着很累,一把将田娇扔在了床上,然后自己也仰躺着倒了下去,“哎呀!累死我了!”

这傻子,好像看起来不傻呀?怕是装得吧?

田娇有点不敢相信,不过事情到了这一步,火苗已经烧得很旺了,管他傻不傻呢!他这么配合,倒省了我一些口舌。

林风偷偷瞥了一眼田娇,心道:我只能做到这一步了,要是再主动,就露馅了,接下来就看你的表演了。

田娇有些不敢去看林风,只说道:“林风,你累了,我也累了,我们互相按摩一下,好不好?”

林风装傻道:“可是我不会按摩,你教我吧?”

“好啊!我教你。不过,要把衣服拖了,按摩效果才更好喔!”

“喔!”还没等田娇说完,林风就把自己的短裤给拔了下来,然后看着田娇,“我已经拖了,你也拖了吧!”

田娇看着纯天然的林风,整个身子都滚烫起来,迅速地解除了身上的束缚。

林风看着那美妙的曲线,身体被烧得通红通红的,要是再不处理一下,恐怕血液就要从鼻子里涌出来了。

“田娇,怎么按摩呀,你快教我。”

他还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观察一个异性的身体,而田娇的又是如此完美,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点瑕疵,令他心急如焚!

对于田娇来说,眼前这道菜,真真是一道硬菜,比自己以前吃过的都要硬,她哪里能忍受得住,伸出手去抓住林风。

“来!我教你,等会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哈!”

林风点了点头,忍不住扑了过去。

......

顿时,周围的空气也变得燥热起来。

小木屋前,大黄坐在地上,看着两人,陷入了遐思,似乎又想起它的小花来了。

“咔嚓!”

突如其来声响,惊得大黄跳了起来,定睛一看,那张床蹋了。

“田娇,你没事吧?”

“没事,呵呵!你可真行!”

过了好一阵子,两人终于忙完了,汗流浃背地坐了起来。

田娇脸上洋溢着满足之色,这种滋味,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她看着倒塌的床,捂嘴偷笑。

林风躺在她的旁边,继续欣赏着眼前的美景,她之前穿着白体恤和短热裤,看起来很是性感,待一切剥开后,却是这么一番美景,他把两者比较起来,一种满满的征服感由然而生。

“林风!林风!”正在这时,一个声音响起。

小木屋没有门,若是她再来早些,就是精彩的现场直播了。

田娇一急,跳下床来,四处找她的衣衫,刚才太着急,随手就扔了。

吴彩兰!

林风已经听出了是她的声音,不由得一惊,她来得可真是时候?


吴彩兰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林风慌忙之际,已经忘了自己傻子的身份,忙对田娇道:“快快快!你躲到屋后面去。”

田娇正在六神无主之时,听林风这样一说,来不及穿好衣服,提着裤子就往小木屋后面跑去,林风看着她那狼狈样,忍不住想笑。

吴彩兰很快就来到了跟前,还好茂密的树林遮挡,她没有看见刚才的一幕。

林风正蹲在地上,弄那张坍塌的小床,看到吴彩兰来,傻笑道:

“彩兰嫂,你怎么来了?”

“嫂子来看看你不行啊?你干什么好事了,把床都干塌了?”吴彩兰看着林风油光水滑的身体,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林风傻里傻气道:“我......我刚才睡觉用力过猛,把床给弄塌了。”

“哈哈哈!你睡觉太用力?”吴彩兰马上联想到了什么,“老实说,你睡觉干什么来了?”

林风站起身来,挠了挠头,“没干什么?我就是翻来覆去睡不着,然后床就塌了。”

吴彩兰上上下下把林风瞧了个遍,又脑补起上午的画面,脸上泛起一抹红晕,小声道:

“你睡不着,是不是想嫂子了?”

嘿嘿!又有生意送上门了,也不知道医治一个病人要多少阴阳之气,多积累一些总没有坏处。

林风又傻里傻气道:“我想吃嫂子的桃子......我怕卫东哥打我。”

哎呀!这傻子可真勾人,勾得老娘心里痒痒的。

吴彩兰将双手放到身前,俯下身子,笑道:“林风,晚上你卫东哥不在,你吃过晚饭就来我家找我,我给你吃桃子。”

哇!她这个可比田娇大多了,林风吞了吞口水,连忙拍巴掌,“好耶!好耶!”

“你个傻子,记得来哟!”

吴彩兰媚眼一飞,在林风身上狠狠捏了一把,然后扭着丰腴的臀儿走了。

田娇在小木后面,听到两人的谈话,差点没笑出声来。

等到吴彩兰走后,从后面走出来,一把拎住林风的耳朵,“你个傻子,想不到你跟她还有一腿,你还挺风流的嘛!”

这女人也真是,大家各取所需而已,这怎么还吃上醋了呢?林风继续装傻道:

“什么有一腿?我才不会去过她家呢,我怕卫东哥打我。”

哦!他们两个还没成?

田娇放开林风,双手叉腰,凶道:“林风,我告诉你,你不许去她家,不然......不然我就不理你了。”

林风很无辜地看着田娇,“我刚才哄她的,她们家里的人坏死了,我怕,我不去!”

“嗯!林风真聪明,这样就对了嘛!”

田娇伸手摸了摸林风的脸,又滑落到他身前,好好过了一番手瘾,这才心满意足离开,“林风,我明天再来找你哈!”

林风看着她妙曼的背影、性感的小臀儿,陷入了幸福的烦恼之中。

刚才在接触田娇身体的那一刻,林风的脑海中已经判定出,她有病,得了春饥症,这是一种阴阳严重失调的病,需要大量填充阳气,才能维持身体的正常运转,否则,身体会快速衰老,免疫力低下,最后导致各种疾病。

怪不得这丫头烧气这么重,欲望那么强烈,看来以后得经常帮帮她才是。

林风摇了摇头,先不去管她了。

接下来,他忙着把那张小床修好,修得比以前更加结实了,到了晚上,就回家去吃饭。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王永贵从自己家里出来,身后跟着陈二狗和王麻子。

王永贵见到林风,对身后俩人笑道:“你看他们家这傻子,真是可怜啊,还上过大学呢,结果变成了这鸟样。”

王麻子一本正经道:“读书有什么用,像他这样的,就是读太多书,把脑子读坏了。”

二狗洋洋得意道:“像我们这种脑子聪明的人,需要读书吗?现在不是照样吃香的喝辣的?”

王永贵冷哼一声,怒斥道:“你妈的,写自己名字都写得东倒西歪的,还好意思在这里说。”

二狗马上点头哈腰,“是!这不是全仗着永贵哥罩着吗?”

这个王永贵是南溪村一队的队长,王麻子和二狗是村里无所事事的无赖,整天跟在王永贵后面狐假虎威,招摇过市。

王永贵这个队长,还是靠他老婆才上位的,他老婆秦香莲跟村长刘卫东搞在了一起,然后就坐上了妇女主任的位置。

王永贵得罪不起王卫东,见跟着他还有好处可捞,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刘卫东见他很上道,就把一队队长的位置给了他,将他拉到了自己的阵营。

所以,他们这帮人,跟刘卫东都是蛇鼠一窝。

他们又挨家挨户窜门,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林风站到一边,让他们过去,然后迅速奔进家门。

院子中,微弱的灯光下,小妹林夏正在切喂猪的红薯藤,脸上漠无表情。

“妹妹,王永贵又来干什么?”

林夏停下了手中的活,给林风说了王永贵来家的事情。

王永贵来家,是为了修村口的公路,集资来了,按人头收钱,一人200块,不但出钱,还要出工,每家每户都要派劳力去修路。

从林风记事起,这条公路就在修,修了十几年了,还是一条土路。据说上面为修这条路,已经拨了好几次款了,但路还是没修好,可恶的是,这帮人还在问村民要钱修路。

林风想着就来气,握紧了拳头。

屋里,王秀芹又坐在林太平的床前,用手抹着眼泪,“我还说卖了这几头肥猪,把债还了些,剩下的钱给你和风儿治病,没想到他们又来收钱,唉!”

林太平握住王秀芹的手,哽咽道:

“他娘,这两年可苦了你们娘俩了,我这病治不好了,不要浪费钱,有钱就给风儿治病吧,只要风儿好了,咱们家就有望了!”

王秀芹点了点头,“那就先给风儿治,把风儿治好了,有钱了再给你治,我们也不能丢下你不管啊!”

林太平感动万分,一把拉过王秀芹,俩人抱头痛哭起来。

林风站在门口,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也落下泪来。

他刚才与田娇合作,已经创造了一些阴阳之气,体内那条绿色光柱已经亮了一小截,现在,他想给他父亲治病。

“爸,妈,我这病不用治,用不了多久就会好的。”林风上前,趁机抓住了林太平的手,趁机使用了阴阳指。

“好!我风儿没病,不用治!”王秀芹还当林风是傻子,这样说,是为了先哄着他,到时候还是要准备带他去治病。她哪里知道林风说的都是实话,他现在已经好了。

林风则一直看着他父亲的表情,他还是第一次使用阴阳指,也不知道效果究竟怎么样。

林太平突然愣住了,努力感受着体内的变化,“他娘,我好热啊!”

“啊?又发烧了?”王秀芹慌了神,林太平卧床以后,不是头痛,就是发烧,经常都是这样。


王秀芹急着要去拿药,被林太平制止住了。

看着林太平痴痴的样子,额头上还不住冒汗,王秀芹吓得不轻,不会像儿子一样傻了吧?

“他爹,你这是怎么啦?”

林太平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摆手道:“没事!我感觉很舒服,全身暖暖的。”

“啊?怎么回事?”王秀芹有些不可思议。

林风知道他的治疗有效果了,忙问道:“爹,你的病是不是好了。”

听林风这样一提醒,林太平连忙活动了一下手臂,又动了动腿,脸上满是惊喜,“来!快扶我下来。”

王秀芹不敢相信,连忙扶林太平下床,林风赶忙去找来一双拖鞋。

太久没有下床了,腿脚好久没有动过了,林太平看起来很是笨拙,下床后晃晃悠悠走了两步,惊呼道:

“哎!我可以走路了!”

然后,放开王秀芹的搀扶,在屋里走动起来。

“好了!好了!嘿嘿嘿......”王秀芹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屋外的林夏也跑了进来,看见眼前的一慕,也是惊喜不已。

一家人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

“一定是佛祖保佑,祖宗显灵了!”王秀芹急忙去找香烛和纸钱,要谢佛谢神。

然后,一家人高高兴兴吃了一回晚饭,虽然还是青菜、红薯粥,却是这一两年来吃得最美味的一顿饭。

在父母看来,虽然林风还傻着,但现在林太平的身体恢复了健康,家中多了一个主劳动力,努力挣钱,早晚都可以把林风的病治好。

林风心里很是矛盾,几次想开口说明实情,但还是忍了下来,毕竟有了这个傻子的身份,很多事情就好办多了。

吃完饭,林风没有去找吴彩兰,看着家中的情况,他一时提不起兴趣。

林风回到果园,在床上打坐,练起了混元功。

练了一会儿,发现自己不能心神合一,效果不是很好,就又停了下来。

他知道,他心中有事,所以不能专心致志。

现在虽然父亲的病医好了,但还是要受刘卫东这帮狗东西欺压,怎么能出头呢?

还有家中都穷成这样了,妹妹林夏还辍了学,得想办法挣钱,让她去上学。

可是,稍微能来钱的行当,都被刘卫东等人把控住了,这穷乡僻壤的,还有什么生财之道呢?

林风在脑海里翻看起阴阳术来。

阴阳之术强调的是阴阳平衡,通过阴阳调节,使生物体达到最佳状态。

有一种捷径,就是通过阴阳结合,产生一定的能量,可以用来修复生物体内的损伤,他使用的阴阳指就是这种原理。

另外,也可以借助外界的阴阳之物,去调节生物体的阴阳平衡,从而达到修复的效果。

林风在阴阳术里搜索着,发现其中有一条,是通过药材修复生物体皮肤的方法,马上就来了灵感,要是用这种方法制作一款美容护肤的产品,效果一定很好。

说干就干,明天就去挖药材,然后做试验。

不过,自己身处这山野之中,销路又是一个问题,要想办法认识些城里人才是。

想想倒是容易,真正做起来,却是两眼一摸黑!

听说吴彩兰的娘家在镇上有一定势力,听说她跟刘卫东的关系不好,都快到了离婚的地步,可以先跟她搞好关系。

还有田娇是学护士的,在市里应该有些同学,还有谁呢?

先不管这些了,从现在开始,要广交人脉,先从吴彩兰开始吧,不过她跟刘卫东毕竟是夫妻,还不能让她知道自己的底细,还是以傻子的身份吧。

林风这样想着,就往吴彩兰家去。

令人惊喜的是,在没有光线的情况下,他能看清周围二三米范围内的东西,可能是混元功的原因。

这混元功还只是刚刚入门,要是修炼下去,达到一定的境界,可能还会看得更远。

刘卫东和吴彩兰家建的是三层楼的小洋楼,占地和装修,都算得上村里最豪华的了。

林风来到后门,想要敲门,却看见一楼亮着灯,从屋里还隐隐约约发出女人的声音,这娘们儿还没睡觉,在搞什么呢?

他决定翻墙进去,院墙很高,好在他现在体力和身手都比普通人要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翻到了院内。

林风刚一落地,小花就跑了过来,吓了他一跳。不过,小花不仅没有叫唤,还跑过来舔他的裤脚,一副很亲热的样子。

林风来到窗前,将窗户打开了一条缝,从缝里望进去,看见吴彩兰躺在沙发上,穿一件奶油色的吊带睡衣,一边的吊带已经从肩上滑落下来,两条美腿露在外面,显得格外诱人。

吴彩兰正在忙活着,沉浸在快乐之中。

林风看得热血沸腾,从田娇那里尝到了甜头之后,他深知其中之乐,青春年少,火气旺盛,正是当打之年,哪里受得了?

“咚咚咚!”林风敲响了门。

吴彩兰听到敲门声,惊喜不已,将黄瓜往旁边一扔,就往门口冲来,一边走,一边整理凌乱的头发和身上在睡衣。

“哎呀!你个傻子,怎么才来,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吴彩兰打开门,赶紧将林风拉了进去。

林风看着桌上的黄瓜,傻里傻气道:“彩兰嫂,你在做饭吗?我吃过饭了。”

吴彩兰脸一红,笑弯了腰,“对,做饭。你个傻子,还不是你害的,你要是早点来,嫂子就不做饭了。”

吴彩兰一弯腰,那鼓鼓的不住荡漾,快要从里边跑出来,看得林风不住吞口水,“彩兰嫂,我要吃桃子。”

“哎哟!你这傻子,还会撩嫂子了。走,咱们上楼,嫂子给你吃桃子。”

吴彩兰被林风弄得心里痒痒的,拉起林风就往楼上走。

林风看着吴彩兰身后的圆润,每上一级台阶,就突现出里边半圆形的勒痕,扔不住将手伸了上去,又把吴彩兰逗得娇笑起来。

“你个小冤家,比我还急呢!”

二人终于奔到了二楼的主卧,吴彩兰看了看林风,忍了忍,把他推进了卫生间,“林风,你先去洗个澡,嫂子等你。”

林风装着一脸纯情,说道:“嫂子,你不洗吗?我们一起洗吧!”

“哈哈哈!你小子,还想洗鸳鸯浴啊?那里边不舒服,我在那上面等你吧!”说着,吴彩兰指了指卧室里的那张大床。


林风看着那张大床,心里就痒痒的。

那可是刘卫东和他老婆战斗过的地方,在那里收拾他老婆,再爽不过了,也算是为父亲,为乡亲父老们出气了。

林风冲进卫生间,三下五除二,用手在身上胡乱洗了几下,就跑了出来。

卧室的灯,已经被吴彩兰调成淡红色,氛围十足。

吴彩兰已经褪去睡衣,半倚着身子躺在床上,身上是少得可怜的衣带。

林风瞪大了眼睛,鼻血差点流了出来,这娘们儿,还挺懂风情的嘛!

看着林风痴呆的样子,吴彩兰翘嘴一个媚笑,似要把人的魂勾过去一样,“林风,嫂子美不美呀?”

“美!嫂子太美了,比我家的桃子还要美。”林风欣赏着眼前的美景,一步步靠近。

“哈哈哈!那当然了,你家桃子还没熟嘛,嫂子的桃子可是熟透了。”

吴彩兰放荡不羁的笑,笑得身子发颤,加上她那勾人的话语,和她那饱满丰腴的身子,让林风咽了咽口水,可是他还得保持傻子的身份,不能太主动。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让这烧娘们儿更主动些,尽显她的手段和风骚,自己还不用太出力,何乐而不为呢?

这成熟少妇的风韵,可不是田娇这种小丫头所能相比的!

“傻子,来吧!”

吴彩兰伸手过来,一把将林风拉了过去。

林风陶醉在舒服丛中,任由这娘们儿摆弄着自己。

.......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吴彩兰有些累了。

这时,林风可不客气了,想着刘卫东找人抠打自己父亲的场景,想着他欺压村民的手段,林风心里就上火。

现在,他把这一通通火气都发泄了出来,发泄在了刘卫东的老婆身上。

又过了十几分钟,吴彩兰终于瘫倒在一旁,喘着粗气,脸上洋溢着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林风,谢谢你!”

林风还有些意犹未尽,又伸过手去,逗得吴彩兰又是一阵媚笑。

吴彩兰休息了一会儿,才从天堂掉下来,扶着墙把林风送了出来。

“林风,你不要跟别人说哈!”

林风连连点头,“我不说,说了嫂子就不喜欢我了。”

“嗯,对!林风真懂事!”

送走林风后,吴彩兰关门上楼,一头倒在床上,细细想着刚才的美好,今晚终于不用再折腾,可以安安稳稳睡个好觉了。

林风凭着自己的夜视能力,回到果园,躺在床上,想着今天发生的几件事,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仿佛一切都在梦里一样。

自己何德何能,这么离奇的美事,怎么会让自己遇见呢?

他在心里告诫自己,现在拥有了特殊能力,一定要走正途,行人事,莫要着了那老不死的道,成为人类的祸害。

第二天,林风吃过早饭后,换了一身长袖衬衫和牛仔裤,带了些干粮,找了一个背筐和小锄头,就偷偷上了山。

配制美颜膏需要很多种中草药,能在山上挖到的,就在山上去挖,山上没有的,才花钱去药店买,这样可以省一些钱。

林风一路在山林中寻找着,收获还不小,很快就挖了些白芷、白茯苓和地黄,这时已经到达了山顶上。

从山上往下眺望,附近几个村庄都在视野之中,青山绿树的环抱中,座落着星星点点的房屋,从房顶冒着袅袅炊烟,如诗如画。

不远处,是小河村打造的乡村旅游项目,白墙青瓦,绿树碧水,格外显眼,附近的小河村村民大多也盖起了小洋楼。

而交通更为便利的南溪村,除了刘卫东等几户村干部盖起了小洋楼之外,其他村民还都是几十上百年前的老房子,甚至是像林风家的这种土墙房。

林风无限感慨,有刘卫东这等村干部把控着南溪村,村民们何时能出头啊?

这时,不远处,两个人的说话声打断了林风的思绪。

“晓晨,走,咱们到林子里去。”

“不去,要是遇到狼和野猪怎么办?”

“没事!我会保护你的,你怕什么?”

林风循声望去,在离山顶不远的山道上,有一对青年男女正在说话。

男的一头长发,染成了金黄色,穿着一身运动装;女的头戴一顶白色棒球帽,也穿着一套白色修身的动动装。

看他们的穿着,应该是城里人来此旅游的。

那男的拉着女人的手,就要往林子深处去,女的想要挣脱他。

“田军,你想干什么?”

“到林子里,我有悄悄话对你说。”

“这里又没有人,有什么话在这里说就好了。”

田军不理会她,又伸出另一只手抱住她,就往树林里拉,许晓晨挣不过他,一边走,一边对凶巴巴地对田军说着什么。

这时已经太远了,林风已经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两人正在谈朋友,男的想抓住这个机会更进一步,将生米煮成熟饭。

这女人身材可真好,长得又高,皮肤还白,林风有些羡慕起那男的来。

“哇——,蛇!”突然,许晓晨大叫一声,吓得直跳脚。

“哪里?哪里?”田军扭头一看,慌忙丢开许晓晨,跳到了一边。

“田军,你快来救我呀!”许晓晨带着哭腔央求道。

“我也怕呀!”田军站在远处,脸上满是惊恐之色。

“你刚才还说保护我的,你就这样保护我?啊呜呜呜!”

许晓晨无助地哭了起来,朝前跑了两步,随后就是“啊”的一声凄惨叫声。

完了,她被蛇咬了。

林风赶紧跑了下去,冲田军喊道:“那谁?你赶快把她抱出来呀?”

田军伸了伸脖子,犹犹豫豫朝许晓晨身后张望,“我怕蛇,那蛇走了吗?”

许晓晨感到很无助,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田军这才找了根树枝,一边打着在草丛和树枝,看清没有蛇之后,才慢慢地走过去。

然后伸出双手抱起许晓晨,没走几步,就开始喘粗气,“哎呀!累死我了,先歇一下吧?”

许晓晨一脸嫌弃地看着他,“枉你长了这么大一副身板,原来是个废物。”

田军一听就不高兴了,一把将许晓晨放在了地上,“你说谁是废物,是你太重了好吧!”

“我太重?我一米六八,六十公斤,算重吗?”许晓程气得吹了一口气。

刚才田军丢下她不管,她已经对他很失望了,但她知道,这深山老林,人烟稀少,要是田军不管她,还真不好办,所以还不敢太得罪他。

现在旁边多了一个人,林风的出现,让她少了一些顾忌,把憋在肚子里的怨气都撒了出来。

这时,林风也扒开草木,走了过去,“你不是被蛇咬了吗?别耽搁时间,得赶快医治啊!”

许晓晨这才感觉到伤口隐隐作痛,似乎已经肿了起来,忙看向林风,“这位小哥哥,你能抱我出去吗?”

我抱你?你男朋友不吃醋吗?

林风看向田军,田军愣了一下,招手道:“来!兄弟,帮个忙,等下我付你钱。”


林风闻听此言,觉得有些好笑,不过他倒是很想抱抱那个姑娘。

当着人家男朋友的面,抱人家的女朋友,这一定很过瘾吧?

林风把目光看向许晓晨,许晓晨一把推开田军,用期盼的目光看着林风,“小哥,你快救救我啊。”

林风不再犹豫,快步走了上去,一手放在许晓晨的后背,一手抱住她修长的腿,抱了起来。

淡淡的香水味,混杂着脂粉味扑面而来,令林风有些陶醉。

这时,他才看清这女孩的面容,瓜子脸,肌肤白皙似雪,高鼻梁,大眼睛,妥妥的一个美人儿。

许晓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直盯着林风看,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林风赶紧将目光从她脸上移开,迅速将她抱出树林,在山道边上的一棵大树下,将她放了下来,问道:

“快看看你的伤口怎么样了?”

许晓晨有些羞涩地伸手去摸裤子,好像被咬得地方有些敏感。

林风赶忙转过头去,只听见身后一声惊呼:“哇——,肿了,哎嘿嘿!”,许晓晨双手颤抖,脸部扭曲。

林风回过头来,对许晓晨说:

“你看看伤口发黑没有?”

到了这个时候,许晓晨也不顾忌了,直接拉开来看,“黑了,乌黑乌黑的,怎么办呀?”

林风也探头看了一眼伤口,“必须得马上把毒血吸出来,然后我去给你找一些草药敷上。”

田军一把将林风推开,“你说就说,看什么看?”

他娘的,我这是救人!你以为我想看啊?

林风索性转过头去,不去看他们,说道:“兄弟,你帮她把毒血吸出来,我去找些草药。”

“用嘴去吸?那我不会中毒吧?”

田军看了看,有些犹豫,“这样哪里行?我们还是回城去医院吧!”

“回城?那得要多长时间?就算去镇上的医院,也要半个小时,恐怕时间长了出问题,你们可要想清楚喔!”林风收起了刚才的热心肠,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建议道。

许晓晨一把推开田军,“你给我滚!都是你害得,非要拉我进树林,现在好了吧!你这个胆小鬼、废物!”

然后,她缓了缓语气,对林风说道:“小哥哥,你帮我把毒血吸出来吧,求求你了!”

林风还没说话,田军又冲了上来,“什么?你叫他帮你吸,你这个位置这么特殊,怎么能让一个陌生男人碰?”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在意这些?许晓晨对田军很失望,也没有了先前的愤怒,一把推开他,冷静地说道:

“田军,你走吧,别在这里碍事,我不用你管。”

“什么?你让我走,你......你是不是看上这个乡巴佬了,当着我的面你就这样,我真是瞎了眼,看错了人。”田军很激动,也很气愤。

“都什么时候了,你竟然说出这话,我的性命重要,还是你所在乎的所谓清白重要?”

许晓晨已经彻底失望,苦笑一声,说道:“什么也别说了,田军,你走吧,从此以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哼!走就走!”

田军迈步就往山下走去,走了两步,回过头来看了看林风,对许晓晨说道:

“我就奇怪了,这个乡巴佬究竟哪里比我好了?就他这穷酸样,我敢肯定,他一辈子也走不出这大山,难道你还要跟着他,在这穷山沟里一辈子受苦受累。”

林风摇了摇头,无奈地笑了笑。

许晓晨已经发觉,眼前这个不明事理的男人,跟他根本就无道理可讲,索性不跟他费口舌了,苦笑道:

“我愿意,怎么啦?没事你请回吧!”

田军气愤难当,指着林风,“小子,算你走了狗屎运。”

然后瞪了许晓晨一眼,不屑一笑,一脚踢飞一颗石子,转过身,潇洒地朝山下走去。

许晓晨没有去管他,问了林风的名字,然后就拉下裤子,“林风,来吧!帮我吸还毒血。”

说这话时,她有些羞涩,看了一眼林风,脸变得通红,低下了头。

其实,林风心里很着急。

刚才两人吵架已经耽误了这么长时间,也不知是什么蛇咬的,要是耽误时间长了,恐怕会危急人命。

现在,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急忙走上前去,蹲在许晓晨的身后,查看起伤情来。

“你这裤子,还有这腿,再调整一下,不然我不好操作。”

“哦!”许晓晨很听话地照做了。

林风打头探了下去,仔细看了看,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看见那条蛇是不是棕褐色的?”

许晓晨点了点头,“对!像干树枝一样,比大拇指还粗。”

“哦!不用怕,是烙铁头,这种蛇的毒性还好,我帮你把毒血吸出来,上点草药就好了。”

林风见过这种蛇,也见人被这种蛇咬过,没有上医院,把毒血吸出来,上点草药就好了,治蛇毒的草药他还特意记了下来。

“好啊!那你帮我吧!”许晓晨在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趴了下来,厥得高高的。

林风有些不厚道地笑了,心里怦怦直跳,只怪这姿势太诱人了,白皙紧致的大长腿,那也只隔着一层薄纱。

许晓晨等半天没见动静,扭头问道:“林风,你怎么还不来?”

“哦!来了。”林风走过去,也趴了下来,开始操作。

随着林风的吸力,许晓晨感到了疼痛,开始摇晃了起来,时不时就会碰到林风的头。

林风吸了两口,感觉很不舒服,“那个,换一个体位吧!”

“啊?换一个体位?”许晓晨先是一惊,脸马上红了,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转过身坐在石头上。

“来吧!”她做好准备之后,迅速将目光移开,显得很是尴尬。

林风为了防止她再乱动,一手抓住她的小腿,一手按着她的腰,又开始操作。

现在林风看不到她的脸,许晓晨才敢来看眼前这个男人,严格来说是个男孩,他应该比自己小好几岁,看样子应该也有些文化,不像山里的那些粗人。

林风吸了十几口,将污血吐到一边,终于站起身来。

许晓晨连忙从她的小包里摸出一瓶水,递给林风,“你快漱漱口吧!”

趁林风漱口这际,许晓晨站起身来,看了看伤口,将裤子往上提。

“噗!”林风看她那样子,一时没忍住,将水喷了出来。

许晓晨捂嘴笑道:“你干嘛呀?你刚才不是看过了吗?有那么大反应吗?”

这娘们儿,这么放得开啊!林风脸一红,随口道:

“你等一等,还没好呢!”

“你想干嘛?”许晓晨马上警惕起来,这荒山野岭,孤男寡女的,自己还受了伤,如果他要对自己下手,自己哪里是他对手?


哎呀!这个女人,还以为我要那个她呢!

就是要动她,也不是这个时候啊,这个时候下手,万一中毒了怎么办?

而且,犯法的事情我可不干,除非她心甘情愿。

林风转过身来,笑道:“晓晨,你想什么呢?我的意思是等一会还要上草药。”

哎!我误会他了!许晓晨显得很不好意思,又要去拉裤子,拉了一下,又停了下来,对林风笑道:

“你不是还没找来草药吗?等你找好草药再说。”

林风跟许晓晨对视一眼,也笑了起来,“是是是!我也犯糊涂了,那你在这里别动,我这就去找草药。”

林风说完就到附近的山林中寻药去了。

过了一会儿,身后传来许晓晨的呼叫声:“林风,你快回来!”

“啊?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林风以为出了什么事,急急忙忙跑了回来。

许晓晨捂嘴偷笑,小声道:“没事了,刚才有一个人上来,我有些怕?”

林风抬头看了看,是一个过路的老伯,“哎呀!你不要把人人都想得那么坏,好吗?”

许晓晨朝林风挥了挥手,“好呐,知道了,你快去吧!”

这样一来二去,两人似乎都已经把对方当成了朋友,许晓晨也对林风多了几分信任。

过了一会儿,林风找了几样草药回来,从身上撕下一块布,把草药放在嘴里嚼碎,吐在布上。

许晓晨看他脸上泛着苦色,马上递过去一瓶水,“来,你快漱漱口。”

林风漱了口,又从身上撒下两根布条,将头扭到一边,“我准备好了,你快拖了吧!”

许晓晨莞尔一笑,“傻子,你不看,怎么给我上药啊?”

她也叫我傻子,她怎么也知道我的小名?

林风想着就好笑,转过身来,又看到了那美丽的风景,愣了一下,似要把这画面刻在脑海里,然后才过去给她上药。

现在,两人已经熟悉了,已经不像刚才那样拘束,就愉快多了。反正林风是很愉快的,就不知许晓晨愉不愉快了?

许晓晨看着一脸专注的林风,问道:“林风,你有女朋友吗?”

提起女朋友,林风就气不打一处来,淡淡道:“曾经有过。”

“那我有你前女友漂亮吗?”

他前女友叶娜虽然也漂亮,但现在一想起那个狠毒的女人就生气。

“漂亮有什么用?漂亮的外表下面,可能是隐藏着一副蛇蝎心肠。”

许晓晨噘了噘嘴,“哼!你是说我吗?我怎么你了,就蛇蝎心肠了?”

“不是,我不是说你,我是说我前女友。”

看着林风冷冷的表情,许晓晨这才发现自己捅到了他的痛处,赶忙道歉:

“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给我说说她呗。”

林风没有说话,在她的腿上捏了两把,痛得许晓晨快要跳起来,“不是,上药还要这样吗?”

林风连忙笑着跑开,“上药是不用这样,刚才那两下是我的劳务费。”

“啊!你这个色鬼,看我不打死你。”

许晓晨追着林风就要打,跳了两步,差点摔倒在地,这才发现,自己的裤子没有提上去,连忙伸手去提裤子。

林风在一旁已经笑弯了腰,笑得许晓晨满脸通红,“好你个林风,我算是记住你了。”

林风笑着上去扶她,“我就是怕你忘记我,所以特意加深一下印象。”

两人闹了一会儿,并排坐在石包之上,聊起天来,双方怀着好奇心,互相问起了对方的前任。

林风把自己大学时的女友叶娜的情况给许晓晨说了,许晓晨也把刚走掉那个田军的情况给林风说了。

许晓晨和田军,他们的父母是生意上的伙伴关系,两人从小就认识,小时候聚会时,总有亲朋好友拿他们俩开玩笑,双方父母都觉得两家门当户对,就应承了下来。

等长大以后,俩人很少接触,迫于又方父母的压力,最近才互相交往。

昨天,田军约她到乡下来度假,在住酒店时,就像跟她住一间,被许晓晨拒绝了,今天田军又带她出来爬山,爬着爬着,就想把她往林子深处带。

许晓晨说完,满是感激地看着林风,“幸亏碰见了你,不然今天我就羊入虎口了。”

林风笑道:“还真是,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差点就被糟蹋了,你更应该感谢那条蛇,是它阻止了糟糕事情的发生。”

许晓晨愣了一下,笑道:“你别说,还真是,不是它,我也不会认识你。”

“呵呵,我也应该感谢它。”

林风说着,看向许晓晨,两人相视一笑,一时无言。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两人却都没有发觉。

直到许晓晨的手机响起,她才想起应该下山了,“我妈发短信问我来着,我已经叫她安排车来接我,我得回去了。”

“好啊,那我送你下山吧!”

林风扶起许晓晨走了两步,看她有些痛苦,又说道:

“我背你下去吧?”

“好啊!可是我很重的喔!”

“没事,猪狗我都背过,背你应该比背它们好。”林风说着就蹲下了身子。

“我去,你是骂我是猪狗呢,还是说我连猪狗都不如?”许晓晨挥着小拳拳朝林风打去。

林风也没有避开,反手抱起她的双腿,轻松地站了起来,然后快步往山下走去。他现在有混元功护体,体力比以前起码好了一倍,若是在以前,可能还真有些费劲。

许晓晨趴在他的背上,感受着他山一样的身体,以及他身上传来的温暖,由然而生出一种安全感。

而且,他背着一百多斤的人下山,走得比那些空手的人还要快,还没有喘粗气,想不到这个男人身体这么强壮,那他在那方面一定也很厉害吧?

许晓晨就这样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山下,“啊!怎么就到了?”

林风把她放在马路边上,笑问道:“你什么意思?嫌路途太短吗?”

许晓晨抿嘴一笑,“没有,想不到你走得这么快,你太厉害了。对了,你家在哪里,要是能去你家看看就好了,可是今天不行了。”

“哦!我家在山的那边,下次吧!”

林风有些庆幸她刚才不要求去他家,他家的情况,还有他傻子的身份,最好还是不让她知道的好。

“好啊!等下次我有空再来,你可要带我四处逛逛喔?”

“没问题!”

为了感谢林风的救命之恩,再看着他身上撕烂的衣服,许晓晨非要给他钱,林风坚绝不要。

许晓晨无奈地摇摇头,“看来我欠你一个人情了。”

她想了一下,想问林风的电话号码,却又不知道他有没有手机,也就没问,从包里翻出纸笔,写了一个号码给林风。

“林风,今天多亏了,这是我的电话,你以后来市里的话,打电话给我,我要好好感谢你。”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林风本想陪她到车来,但许晓晨让他去忙,他也就不便多作停留,上山挖药了。

林风一路走走停停,寻找着山林中的药村。

忽然,旁边的一块玉米地里,传来了男女打斗的声音。


林风快速走了过去。

还没到跟前,只见一个人影从玉米地里跑了出来,后面还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二愣子,快去叫人!”

紧接着,又有一个人从后面追了出来,“二愣子,别跑,王叔给你糖吃。”

林风赶紧躲在了草丛中,他现在已经搞清楚了状况。

那女人叫杨秋菊,三十岁出头,丈夫今年在一场矿难中死了,现在成了一个寡妇。

她有一个儿子,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村里人都叫他二愣子。

她也想过改嫁,因为有这个儿子拖累,没有人愿意娶她,她也舍不得这个儿子。

自从她丈夫去世以后,晚上时常有男人去敲她家的门,但这个女人还算规矩,没有让他们得逞。

现在想祸害她的这个人是王麻子,四十多岁,是村里的一个老单身汉,因为长得丑,又好吃懒做,一直没有娶到老婆。

现在跟着一队的队长王永贵混,在村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

二愣子听说有糖吃,马上停了下来,看向王麻子,“哪里有糖啊?”

杨秋菊在后面喊着跑了过来,“二愣子,你快跑,别听他的,他是个坏人。”

王麻子挥起一脚,把杨秋菊踢倒在地,一把抓过二愣子,按在地上,从腰间抽出裤腰带,就把二愣子绑了起来。

杨秋菊从地上爬起来,又扑了过来,抱住了王麻子。

王麻子一把甩开了杨秋菊,笑道:“小娘们儿,你急啥?等我弄好你儿子,再来弄你,保证弄得你舒舒服服。”

杨秋菊再要过来时,王麻子已经绑好了二愣子,转过身,一把抱住了杨秋菊。

“秋菊妹子,你可馋死哥哥了,今天让哥哥好好温暖温暖你。”

杨秋菊拼命挣扎,“王麻子,你给我住手,我小叔子知道了不打死你!”

王麻子伸出他那双脏手,就开始撕杨秋菊的衣服,“哈哈!你是说刘二柱那个废物啊,他自己的老婆都看不住,还管得到你。”

刘二柱是杨秋菊的小叔子,只跟她隔着一个围墙,有几个晚上,杨秋菊差点被人祸害,都是刘二柱解得围。

杨秋菊一直在挣扎,王麻子看来硬的不行,想要来软的,腆(tian)着脸笑道:

“秋菊妹子,你说你每天晚上一个人睡觉,睡得着吗?

我可是天天想着你,想得都睡不着觉,你就可怜可怜我吧。

反正你现在也死了老公,我又没娶老婆,咱们两个互相温暖,多好啊!

来,我让你看看,一定会让你舒服的。”

王麻子说着就褪下了裤子,抓住杨秋菊雪白的手,就朝自己身前拉去。

杨秋菊气上心头,猛地扑向王麻子,在他的脖子上狠狠咬了一口。

“啊——”王麻子大叫一声,抬手就给了杨秋菊两个耳光。

“他妈的,别给脸不要脸,你是知道的,我现在跟着王永贵混,只要我在他面前说一声,以后在南溪村没有你好果子吃的。”

林风想救杨秋菊,但又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一直没有想到好的办法。

到了这个时候,他再也忍不住了,不管那么多了,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就冲了过去。

“啪!”

林风走到王麻子身后,一石头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王麻子应声倒下。

杨秋菊被扇了两巴掌,有些晕头转向,揉了揉眼睛,才搞清面前的状况。

“林风,谢谢你,谢谢你救了嫂子!”

杨秋菊身上的花布衬衣已经被王麻子扯开,里边的黑色罩罩也被拉坏了。

林风望了她一眼,立马愣住了,这杨秋菊虽然没有吴彩兰雄伟,但身材更加匀称,各方面比例都不错,再配上她那张温柔贤淑的脸,却又是不一样的味道。

“哦,没事!”

林风愣了三秒钟,马上转身去解二愣子身上的带子。

杨秋菊赶紧整理了一下衣服,也过来看二愣子。

林风把二愣子扶了起来,推到杨秋菊身边,“没事了,秋菊嫂子,你们快走吧!”

杨秋菊愣了一下,转身要走,回头看到了王麻子,惊惧道:

“他脑袋在流血,不会死吧?”

“嗯!”

林风这才意识到,要是王麻子死了,自己可就真摊上大事了。

不过,问题不大。

林风去背筐里找了一点草药,又从王麻子身上撕下一块布来,将草药嚼碎,吐到布上,贴在王麻子伤口上,又用王麻子的裤腰带将布缠在他脑袋上。

弄完后,拍了拍手,“好了,没事了,他死不了。我们快走吧,等一下王麻子醒了就麻烦了。”

杨秋菊看到王麻子那狼狈样,长舒了一口气,捂嘴偷笑。

三人收拾好东西,朝下山去。

路上,杨秋菊问道:“林风,你救了嫂子,你说嫂子要怎么感谢你呢?”

问完之后,她看向林风,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惊呼道:

“林风,你好啦?”

林风这也才意识到,刚才情急之下,为了救杨秋菊,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傻子身份。

他还想隐瞒下去,继续装傻:“秋菊嫂子,你,你说什么呢?我才不是傻子呢!”

现在,杨秋菊根本就不相信他是傻子,“林风,你就不要跟嫂子装傻了,你刚才做事那么麻溜,怎么可能是傻子呢?”

看来是装不下去了,不如坦白吧!

林风看了看杨秋菊,又看了看二愣子,欲言又止,二愣子这个坑娘的玩意儿,刚才要不是我在,他娘就被王麻子弄了,要是被他听了去,他给人乱讲,还不坑死自己啊?

杨秋菊看出了他的心思,拍了拍二愣子的头,把钥匙递给他。

“二愣子,你先回去,床头边的柜子里,最下面个抽屉里有糖,你不要乱跑,在家等我回来。”

“好,我知道了,娘。”

二愣子拿着钥匙就朝山下跑去,一边跑一边欢呼,“喔!有糖吃喽!”

杨秋菊看着他儿子这傻样,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林风也叹道:“摊上这么个坑娘的货,真是苦了嫂子了。”

“谁说不是呢,可真是害苦我了。”

林风安慰了几句,对她说道:“秋菊嫂,我好了这件事,我对谁都没说过,包括我的家人,你不要说出去哈!”

杨秋菊皱了皱眉,“你这个傻子,你怎么不跟你爸妈说呢,好让他们高兴高兴啊?”

这时,山上有人下来。

林风往树林里走去,还伸手去拉杨秋菊,“嫂子,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去里边说。”

杨秋菊脸一红,“林风,你干嘛呢,你不会也想要嫂子吧?”

林风有些哭笑不得,“不是,山上有人下来了。”

杨秋菊有些尴尬,不过话已经说出来了,她也想顺着说下去,不是林风想不想的问题,是她想了,做了这么久的寡妇,她能不想吗?

比起王麻子那些臭男人来,林风好歹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何况,他刚才还救过自己一回,自己本来就是个寡妇,怕什么?

杨秋菊低头小声说道:“我还以为你想要嫂子呢,你想的话,嫂子......嫂子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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