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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938:乱世东北,就是干

叮当熊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无系统、不修仙、无超能、不无敌、爽得真实。他---一个现代“流氓”,穿越至伪满时期的东北,在自身极其普通且啥也没有的情况下,靠着超前的知识和硬实力一步步苟到侵略者闻名丧胆……

主角:   更新:2022-11-16 0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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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其他类型小说《穿越1938:乱世东北,就是干》,由网络作家“叮当熊”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无系统、不修仙、无超能、不无敌、爽得真实。他---一个现代“流氓”,穿越至伪满时期的东北,在自身极其普通且啥也没有的情况下,靠着超前的知识和硬实力一步步苟到侵略者闻名丧胆……

《穿越1938:乱世东北,就是干》精彩片段

几滴凉爽的水滴落到脸上,把他搞醒了。他睁开眼睛,感到茫茫然,象刚历经了一场宇宙穿梭。

坐而环伺其侧,发现了身边是一片草地,有绿也有些微黄,快秋天了这是?

而大脑则是一片混沌。

于是他像电脑进行磁盘碎片整理那样快速地整理组织着混乱的意识。

没用上几分钟,便渐渐地神清志明起来,他挣扎着站起身,竟打了个趔趄,差点翻了个大跟头。

他第一直觉是懵了,自己咋还能“差点”倒地呢?不过立即反应过来:自己居然“往生”了。

之前他不确定自己是生还是死,现在看着这幅身躯,知道自己“复活”了,直接附身在自己“祖上”涝洲王的身上。

咦,感觉自己的腿居然变长了!意识中腿还停留在原来的长度,不跌倒才怪。

再低下头看看满是泥巴脏得要死的外衣,傻笑起来:”这身子还不错嘛!”

他看了看天色将晚,再抬眼看看,便用还不太熟悉的腿迈步向前方炊烟袅袅升起处走去。

没走上多远,就看到几个孩童一路雀跃迎面跑来,叽叽喳喳声由远及近,不过他听得很明白,这帮小屁孩都在叫他“二傻子”。

发现自己真真实实地离开“苦海”后的他开心得很,一点也不恼,迎着这几个娃儿走过去:“小兔崽子们,老子要来打你们哦!”边叫边做呲牙咧嘴状吓唬他们。

孩子们才不怕呢,在地上拾起石头,就冲他打来,边打边不停“二傻子”“二傻子”叫个不停。娃们扔石子是郝多米始料未及,忙于招架,身上挨了几着,正好身下的腿他已适应差不多了,便跑过去将带头的孩子按倒轻轻扇了个耳光,叱道:”滚蛋,小屁娃儿!”于是那帮孩子一溜烟地跑了,边跑还边回头叫我:“胡二傻,胡二傻是大坏蛋。”

来到村边,撞见一个头发花白的矮胖大叔,那大叔看见他,摇摇头叹口气。他明白这表情的意思是:可惜了,多好的一个小伙儿,居然变成了傻子。他并不晓得这位大叔姓甚名谁,于是招呼都懒得打,照例咧冲大叔露出一口牙,相当于行过见面礼了,毕竟人家是祖宗辈的,不搭理可不好。

他开始装成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傻子,四处瞎逛,边闲逛边观察。

小城并不小,看上去还挺热闹的,男女老少、贩夫走卒,牛马牲畜、商铺饭馆、客栈学堂,一样不少。这有点大,他想。

看看太阳位置像是午后,他压根就不知道自己住在什么地方,只能四处招摇守株待兔碰运气了。

瞎逛了个把时辰,当走到一家小烟酒铺前,只听有人叫唤:“大砖,瞎转什么,快回家吃饭了”。接着从铺旁的一个窄门里出来一个脸有些浮肿发红的五十左右的女人,走上前来拽住他,往门里拖:“快点大砖,一会饭该凉了。”

“难道我附身这个傻子叫胡大砖?”他想。“或是胡钻?这名字还真挺有意思的。”

女人把他拉到一张矮木桌边,按着坐下,拿起并不干净的温毛巾仔细擦他的手,拿起盘里了看上去黄黄又有点硬冒着热气的窝头塞到手里:“快点吃,儿子。”

他咬一口嚼了嚼,直想吐,真他妈难吃,这玩意绝对不是自己曾经当美食吃过的软黄甜窝头,太难吃了,虽然够“正宗”。

妇人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早被岁月摧残的不成样子了,他瞄着,百感交集。一瞬间,想了许多。强忍着就着咸菜将窝头吞咽下肚。每吞咽一下,都感到嗓子眼里剧烈的不适。

吃完了饭,天已擦黑,正当他摸不清两人之间的相处习惯而迟疑是不是向妇人叫声“娘”的时候,突然灵光一现,问那妇人:“你是谁啊?我在哪里?”

妇人听了大惊失色,好一会缓过神来,随即露出大喜过望的表情,喃喃道:“俺的傻儿子会说话了,会说话了……”

他“嗯”了一声,继续问她:你是谁呀?我咋在这里的?

她忙拉住他的手,激动的哆嗦着说:“儿啊,俺你娘咧~你亲娘哩,你是俺滴儿~”

“哦,你是我娘啊,那这是啥地方,我咋在这儿呢?”

“这是你家呀,咱家!”妇人这刻眼泪都出来了。

“哦,咱家啊,那咱家在啥地方呢?”他必须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咱家,咱家……”妇人一拍大腿:“这就是咱家,在马前镇呀!”

这下终于搞明白地点了,可问题是这个地点也从未听说过。

“亲娘”按住他:“大砖你在这好好吃饭千万别动,妈去找大夫来!”说完火急火燎出门去了。

他赶紧起身巡视了一下,这个家不但院子小,且房间仅有一个半,所谓的“半”个是相当于杂物库,房子一半都堆放着粗粗细细的柴禾。房间里有张不大的炕,遍寻四处,发现没有一件齐整些的衣裤供他换,那些衣服干净是干净,但全都打着不少补丁,总不能穿这玩意走吧,他脑里产生了两个选择:走,还是留。

正踌躇间,没容他来得及选择,就听外面一阵混乱,挤进来五七个邻里模样的,进来后不远不近围着他诧异地盯住了看,边看边议论纷纷。“亲娘”随后也拉了个留着大胡子模样的老男人,估摸着是大夫了,“妈”边拉着大夫边指着郝多米:“大夫请给我儿子看看是不是他疯病好了!”

一看这架势,他赶紧坐下来,在那候着大夫。

大夫拿着方步来到他身前,他点头欠欠身算是见过礼,那大夫也微微点头,坐定后,伸出食指中指放他眼前,缓缓地问:“娃儿,这是啥?”他回道:“手指头。”老头摇摇头:“这是几个?”

我尼玛,他来气了,决定逗逗他:“大爷你要问你这手指头是几个,俺仔细一看,那必定是八个!”

老头大夫听了眼睛一瞪,胡子一吹,抬脚就踹他一下:“什么乱七八糟的!这又是哪里学来的口音?”说完便起身跟他“亲娘”说:“大妹儿,依老夫所见,这娃完全没事了,都会拿老夫取笑喽!你且等阵子吧,等习惯下就好了。”说完便气鼓鼓的踱方步向门外走去,出门槛转头补了一句:“至于生活做事方面就多教教他吧?唔,我看也不用……”

教你妹教!老子用你教!不过说真的,这大夫水平还是不错的,至少智商可以,令他纳闷的是,这大夫怕是先收了钱,不然怎么也得问问自己疯傻病是咋就突然好了呢,不会这大年纪急着会老情妇去吧!

邻居们看着热闹“呱叽”不止,他突然起身喊:“妈哎,让他们都走!烦死个人了!”

话一出,他“妈”似得了圣旨般,赶紧将这些人都赶瘟神似的请走了。回过头来,儿呀,饭也没吃饱呀?”

“不吃了,没心思,妈哎,俺爹呢?”

“你爹?!”他“妈”一楞,真真措不及防呀。赶忙过来搀他:“儿呀,不吃就不吃了,先去睡觉,明天再说哈!妈今天太高兴了。”

他心想:我当然知道你高兴了,可是我不高兴呀,虽然刚刚来到这儿,也得急着把事儿办完好穿回去原来的现实中,你瞧瞧这破地方,一想到那皲黑的“窝头”,心里感觉也是够够的了。

问题是:咋穿回去呢?这可是一门巨型工程啊。

他不想睡,现在确实需要个安静空间规划一下以后具体怎么办。

他被“妈”吃力的扶上炕,炕没有烧,是凉的,不过铺了一层厚棉被。破是破了点,却也整洁,冻不着人。

她侍候郝多米换了身衣裳,再脱了鞋袜,这一脱,他差点没哭出来。原来袜子都是干净的,脚也没有一点异味,原来这个“妈”真是个好妈啊!

他把“妈”打发出去后,想的是:明早跑,还是再等两天摸清情况再跑呢!

不一会儿,他就做出了决定,再等两天,老话说得妙,心急吃不得热豆腐,起码眼下都是“熟人”,好询问打听各种需要了解的事情等。

晚上,炕另一边传来“娘”的啜泣声,一阵紧似一阵儿,他不知道该是为她开心还是难过,因为经此一“换”后,他也不能确定她原来的那个傻儿子还会不会回到她身边。

他还好奇自己是不是一直一个人傻玩,有没有一个“傻妹子”陪着玩,像影视剧里那样。一时思绪天马行空,漫无边际。然后沉沉睡去。


次日清早,一睁眼,看见“妈”便坐在自己身边,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吓了他一跳:“咋啦?”

她说:“我的傻儿子,妈怕你病就好半天,又疯了!后半夜睡不着,起来就坐这了。”

真真是一个好妈,可惜我不能永远做你儿子。他心道。

昨天最后的话题是“爹”,看上去她并不乐意提及,那就不问了,寻思反正又不是亲爹,关自己屁事呢,起身把她扶到炕边上,说妈你没睡好接着睡会吧,我来弄早饭。

“早饭?!”她又一楞,忙说,不用不用,我做就行了,儿子你陪妈说话就行。

那好吧。

家里除了两人没有其它活物,比如指鸡鸭鹅猪羊牛之类的,很破很贫穷。一个中年妇人带个傻儿子,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她拿出一袋子红薯,挑出三个大的,去锅边烧水烀一下。边干活边问他:“儿呀,睡得好不?咱做地瓜吃。”

“嗯,还成!我喜欢吃这个!”他很直接,穿越前他家附近街上买烤地瓜的基本都被他买成熟人了。

他又问:“妈哎,我知道我原来是疯的,应该知道几个问题,比如我叫啥名呀?今年多大了?现在是啥年号?旁边有啥大地方啊?”

他“妈”听他这样问,显得一楞,她还以为他米会继续问“爹”在哪呢,正想着怎么岔过去,问这个,那这可真是没想到。不过她自然地边干活边回道:儿呀!你小名胡转儿,大名叫胡青云,现如今是康德五年,至于你多大了,哦,今年虚步二十有七了。”顿了顿,又说:附近的大地方么,西边儿呀有齐齐哈尔,东边有哈尔滨。咦~你是咋知道问这些的?

伪满康德五年,他算了算,那现在应该是1938年,也不对呀,跟要来前设置的时间差着好几十年呢,怎么会时空跳跃失败了呢!而且还脱离了“苦海”直接附到人身上?太费解了,不过现在没时间考虑这些。

既来之,则安之,先活着要紧。

郝多米想:胡青云这个名字倒还是蛮可以的.让他想起了倚天里的蝴蝶谷神医胡青牛.

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呀。”有人说不知道是个万能回答词,一准没错。反正她也没什么文化,不会多想。成天担心吃饱饭问题的人,哪有心思想这些玩意儿。

“妈,如今俺病好了,咱家这么穷,以后由俺来想法儿养家吧!”他心里想说她应该享福了,但对于在这个年代养家这事,并没有十足信心,他一个要闯天地马上离开的人,哪敢轻易打包票。想到这,忙补充道:“妈哎,俺要去大地方给家里赚点钱去。”

“可你病刚好,什么也不会呢,大地方也不是那么好呆的”。他妈明显舍不得他,病刚好就要走抛下她一人。

“妈你甭担心,俺去大地方落脚,落下脚一站稳了就把你接去,落不下脚再回来,怕什么哩!”他强调地说了句:别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再说你儿子我在傻病没好的时候,老天都教我许多本事了。”

“净扯蛋!”他娘说.

在他实力强劲的“软磨硬泡”下,妈实在是拗不过他,于是赶在一周后的清晨,胡青云背着他妈给拾缀好的行李,就出发了,一起同行的还是同乡的冯连发,那个年代的的名字真够可以的,比起现代小说那些天马行空装B名字显得正常多了.

冯连发小胡青云两岁,小名冯耗子,大家从名字可以想象他的身材形象,但是现在郝多米即胡青云是个”厚道人”,不会跟某些”大家”一样叫他冯耗子的,虽然在穿越前自己也不是啥好人.

去齐齐哈尔那个大地方,他们可没钱坐车,或者说钱在计划中不是用来坐车的,这几百里路都要用走才行,冯耗子(注意是第三人称,胡青云不会当面这么叫他)本来要再过半个月才出发,在胡母左求右求又不知对其许下什么才答应陪胡青云提前出发,毕竟对于一个刚恢复神志的傻子来说,任何当妈的都不愿也不可能放心.

冯耗子这小子体力还是可以滴,虽小步流星,速度却并不亚于比原身高怒增十厘米高达一米八二的胡青云,他们两个只顾拍腿赶路,沿途顺利无事发生,但也足足耗时近三天两夜才抵达所谓的“大地方”齐齐哈尔。

进了城,望着市容,冯耗子一双小眼睛瞪得溜圆,愈发的象他名字了。他看着热闹的街上人来人往,嗓子一直在做吞咽的动作。胡青云则不然,眼前的“大地方”,别说高楼大厦一栋没有,就连象样些的建筑都凤毛麟角,比起现代大都市来,繁华程度就更别提了,充其量也就是自己时代县城的水平。

“你饿了啊?”胡青云问他。

“没、没,这地方,可真热闹,不愧是省府啊。”冯耗子说。

可不嘛,省府那怎么可能寒酸。胡青云心中窃笑不已。

说着,自己倒是饿了,胡青云摸了摸肚子,包裹里带的地瓜正好吃完了。感觉这到了必须花钱的时候了。于是他捅捅冯耗子,“咱找个地儿吃饭吧,然后再想法儿落脚。”冯点头表示同意。

这时候估摸着是下午,天色未晚,气温也并不凉。他们两个穿着一路上干了湿,湿了干,已经被盐渣子浸得发硬的衣服,摸摸钱褡子,确定下钱还在。就随便在街边找家卖包子的排档,扯过凳子坐下,叫老板上几个粗粮包子,两碗玉米粥。

两口下来,胡青云发现包子味道很LOW,粥也同样,胡青云皱起眉来,寻思着:就这味道还做生意?看来这个年代真是……令人无语。再看那边冯耗子吃得正香,胡青云从褡袋里掏出几块钱满币,码齐在桌上,表示这顿饭他请了。然后陪着笑问老板:“老板哎,您晓得这附近有哪个铺子招人地么?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我们两个刚从乡下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还望老板指点一二。”

老板倒也爽快,大咧咧地用袖管把钱扫进脏兮兮的盒子里,边笑边说:“还真要二位问着了,前面的顺发粮行缺掌夜的,正招人呐,还正好招俩人~这下好了,你们要是能去的话,顺带住宿也都能解决了。”

“如此妙极!”胡青云一拍大腿:“就这家了,谢谢老板哈嗯!”寻思不就是个值夜的保安么,太简单,简直小事一桩。


包子铺到顺发粮行也就百十米的距离,黑匾金字的“顺发粮行”在夕阳下熠熠生辉。门旁边的对联写着“笑迎南来北往天下客,乐供五湖四海顺发粮。”还算押韵。

他们二人往里走,店面倒也不太大,不过也并不算小,不然也不会招两名掌夜的。

没见着老板,面试他们的是账房先生,简单的问了他们的来处和来历,并没有很快颔首同意。只说原本计划招本地人,既然你们是外来的,他得问问老板意思。看样子他们招人已是有段时间,且效果并不理想,不然就立即拒绝胡冯二人了。

帐房先生告诉他们说老板去郊县收货,要晚些才回,要不就让他们俩个在粮行等着他回来。

胡青云觉得这样也可以,反正天还不冷,如果应聘不成功,至少露营不会冻死。便表示赞同。但这破地方既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他受不了无聊的等待,便叫冯耗子在粮行继续等,胡青云明着嘴上对他说兵分二路,你在这守着,我去看看有无其它的机会,以免一棵树上吊死。听这话冯耗子眼一亮:“哇小子,你这脑瓜子,真看不出来你是傻过的!”寻思自己赶了几天路累得要死,这小子居然还生龙活虎,真是佩服。于是让胡青云将包裹放心交给他,他安心守中帐。

胡青云拍拍屁股,出门而去。

说实话,作为省城,齐齐哈尔真能算是当时的大地方,眼下即将入夜,这时候的乡村比如马前镇早已人声俱寂,然而这里哪怕不甚繁华地段也还是有些灯火人迹。一路上,好多家门户都不关,在门里待客喝酒的,有茶楼唱曲儿的,也有坐在门口借着街上灯火择菜干活的,不一而足。

胡青云也说不好自己算是开眼界还是怎么着,就这样东瞅瞅西看看也还津津有味,毕竟穿越前自己就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钻。他曾不止一次深刻地分析了下自己爱热闹的原因,应该是怕极了孤独吧。

他漫无目的走着走着,来到一个胡同口,这儿灯光倒是挺暗,也没什么人来往。却忽地传来一阵声音,感觉有些异样,胡青云警觉起来,顺手拾起一块石头,循着胡同墙面悄悄摸进去,借着微弱的光看到这样一个场景:一个穿着和服的男子,揪住一个女人的头发,那女人在苦苦哀求他放了自己,会作牛作马报答。那男的却根本不为所动,发出叽哩咕噜像是在威胁的声音,便开始撕扯女人的衣服,任那女人进行无力的反抗,这个过程中,女人一直没敢大声求救。

看到这个场景,胡青云立马意识到,这是碰到鬼子了,那个穿和服的男子,不管他是做什么的,但一定是个日本人。

眼瞅着好端端地一名我大中华良家妇女就要被这个小日本侮辱,想起了历史上日本鬼子在中国的种种恶行,胡青云义愤填膺,不作多想便拔腿冲了上去。

由于还有段距离,光线又暗,热血上头,胡青云压根没留意脚下,没几步就被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个大跟头,手中的石头也在用手撑地缓冲以避免受伤时不知甩儿去了。

那鬼子男听闻这边的动静,松开女子,抽出腰刀向我这边走来,哇靠!那可是长刀,不是短刀哦~

之前胡青云没注意到有刀这回事,现下才知道不妙了,本来手里还有块石头的,现在空空如也,而那厮手握着刀向他走来,心想鬼子在这时这地杀人的话,是根本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吧!

保命要紧,由不得多想,胡青云爬起就要往回跑,哪料到那厮一步跨过来,阻断了他的去路,嘴里咿呀着发出声音,似在威胁要他的命。

正在那厮迟疑是不是真要挥刀刺或劈向胡青云夺他性命的时候,胡青云做出了反击,不顾一切的用最快速度冲向他,双手死命勒住了他握刀柄的手,凭巨大的冲击力,两人一同倒了下去。

那鬼子显见是作威作福惯了,根本没料到会有人大胆到做出如此举动,一时间懵了反应不过来,就被胡青云给扑倒。

胡青云压在鬼子身上,用双腿死死钳住他的身子,双手一直紧紧的勒住持刀的手,毕竟那是要命的玩意儿,可丝毫大意不得。但那和服男并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尽管觉得奇怪,胡青云还是保持这个姿势,一动也不敢动。

良久,约摸三五分钟,见对方还是没有任何动作,胡青云虽然紧张得要死,但也不免开始想这是咋了这是?该不会是昏过去了吧。

直到胡青云累得气喘吁吁,他小心翼翼扳开和服男的手,把刀夺过来,这才放心的去观察这个人的情况,好像真是晕了。

哦不,老天呀,这厮似是死了?因为胡青云察觉到他的脑袋在沽沽流血,一大滩,且传来一股腥味。在他脑袋下方,正嵌着那块从胡青云手里甩掉的那块有棱有角的石头。

杀人了,我杀人了…紧张时刻过去后,胡青云冷汗直流,腿肚子直打哆嗦,一脚重一脚浅的走来走去,脑袋一时间空白一片。

过了一会才从紧张状态下淡定下来,他开始安慰自己这只是一个鬼子,杀鬼子是天经地义造福人类的,自己只是在替天行道,用不着这么害怕。

再看那个女人方向,却不知何时已跑得没影没踪了,胡青云知道自己也不能在此久呆,正欲拔腿走掉,觉得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便抖抖嗦嗦壮起胆子将这男子简单的检查了下,确定鼻孔没有了气息,脖颈也没脉动真是死绝了后,便跌跌撞撞快速逃离了现场。

来到光线稍强处,才发现自己手上沾了一些血,这可不能让人看见呀,他挑个没人的地方,在一滩积水里把手洗净,检查了下,衣衫上并没有沾上血。然后用一刻钟平复下心情,等到腿彻底不哆嗦了,才深吸一口气,循原路回去找冯耗子,哦不,回去找冯连发。


回到粮行,只见冯连发个傻儿已经在打呼了,周围却是一个人也无。胡青云算了下时间,自己出去了大概一个半小时到两小时,也就是近一个时辰吧,不知道粮行老板回来没。便摇醒冯耗子,问他情况如何,老板有无现身?冯耗子睁着惺忪的睡眼,茫然的看着胡青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说老板回来了,看你不在,就告诉他等胡青云回来一起“面试”。

哦,敢情这老板也是个懒家伙呢,胡青云寻思道。他觉得自己心跳还是有点快,回来的一路上一直在思忖是逃走还是留下来的问题,思想斗争非常剧烈。他太害怕自己杀人尤其是杀日本人的事被查出来被抓获,简直是怕得要死,但是没办法,生活还得继续,这种事是必须要面对的,甭管你能不能摆平它。

冯耗子起身去后堂敲门找老板去了,胡青云则继续平静心绪,但思绪如潮汹涌,又岂是十分八分钟能搞定的,这种感觉,没杀过人是不会明白的。

片刻,老板和帐房出来了,只见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瘦弱大叔,穿个青不青黑不黑的袍子,满是皱折,在灰暗的油灯下,看上去比他们更象是个看门守更的。

他发现了胡青云头上的虚汗,问:“这位小兄弟,怎么还出汗了呢,紧张啊?”

胡青云吱声回道:“老板,刚才跑了几圈,探视咱们粮行周转环境情况,若真做这个工的话,咱心里也好有个底呀。”

老板听他这么说,颔首表示欣赏,开口问他:“来,你且说说,这一趟都观察出什么来了?”

胡青云很快做出回答:“咱这一趟啊,问了不少人家,知道老板您贵姓鲁,大名鲁承新。咱这周围租户多,大部分都是做小买卖的,出了门向左,一条街外是烟柳巷,出门往右,则是早夜市,夜市还挺热闹呢。咱粮行的后门对过是个大宅子,住着个姓于的有钱人,听说和老板您一样,也是山东来的呢。个人觉得应该是咱粮行大客户。”

“行啊小子,真不愧是有心人呐,有我当年的影子。。”鲁老板听完便夸赞胡青云。顿了一顿,说“行吧,你,连同你伙伴,我都留下来了,至于薪水,让老李跟你详细交代吧,这天也晚了,我跑一天累了先去歇息了。”

走出几步,鲁老板还回过身来,再看了胡青云一眼,满意地点点头,这才出店回住处。

但这一眼咋看得胡青云心里咋有点发毛呢。

老李就是帐房先生,他交待两人的薪水待遇,这个店是前店后库,粮库里是可以睡觉的。老李带着胡青云和冯耗子熟悉完粮行环境,告诉我们住在库房里就可以了。

“一定要注意防火防贼哦,还有防雨水~”临走的时候,老李郑重的嘱咐他们。

夜里,胡青云翻来覆去,他意识还能不能穿越回去了?目前看来,一点希望没有。

一没工具和机器,二没有媒介,三没有人引领,难道我他下半辈子就扎根在这鸟不拉屎的地儿了?

惨惨惨,真是惨啊~

次日一早,天刚擦亮,胡青云起来洗漱完,出门伸展一下腰腿,发现人们都已经开始一天的忙碌了。他叫冯耗子看门,自己去逛早市。经过昨晚他的表现,冯耗子对他已经是非常折服了,连看他的眼神都变了。不过冯的表情上还含有几分不甘,大意是:你一个傻子都能180度大转变,我咋就那LOW呢!真是几分妒忌、几分羡慕。

早市还是挺热闹的,不过人们议论纷纷,说昨晚大圣巷那边,有个浪人被人打死了云云。胡青云一听,赶紧凑过去,装作凑热闹一样,耳朵抻大了对一切言资进行“扫货”。

一位“消息人士”说:“那浪人是冈本小队长的大舅子,昨晚被发现死在大圣巷紧里面,听说是被人用石头砸的,当场毙命,不知道当时在做啥子。”

另一位“灵通人士”说:那小鬼子很色的,我在街上碰见过几次,都是盯着老娘们的脸和胸看,这下可好,死了,该不会是因为这个吧?”

大家一听,纷纷点头说:“对极对极,可不是因为这个嘛,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

看来这事经过一夜已经满城皆知了,胡青云又开始想自己是不是要逃离此地呢。寻思半天,还是把心一横,跑了又能咋地?再说自己一夜未眠,早就把当时详细过程仔细筛了一遍,在这个年代一没有监控二不能采血测DNA,而自己留下的只有指纹,小鬼子能查到自己的概率是极低的,而唯一的变数是那个跑了的女人,不过彼时既然胡青云根本看不清楚她,她自然不可能看清胡青云的模样。做出了留城的“决定”后,胡青云感觉自己心定下来不少。

这份工虽然是“掌夜”,但跟现代不同的是这里是全天候的,白天也需要做工。店里原来的一个伙计因事回乡了,所以胡青云和冯耗子就得轮流“上堂”干活。不然鲁老板只招一个掌夜的,感觉也是足够了。

说到干活,无非是当个“伙计”,抬粮出库,扛粮进库,给客人搬上车,给一些邻居送上门之类的。小活一个人干,大活一起干。店里面的伙计,除胡和冯外,还有一个叫孙富,大他们三五岁,从小开始,在这里干了十多年了。

入夜时分,坊间又开始传出消息,说杀浪人的凶手被抓获了。胡青云忙出去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那个消息人士说浪人就是个普通的浪人,不是什么冈本小队长的舅哥,因多喝了几杯,在街上堵住了个“花姑娘”胁迫到大圣巷里欲行那事,大圣巷本来人烟就少,也不知哪个汉子猫在那里,见不得这事,就直接把小鬼子给整死了。这件事引起了当局的重视,冈本亲自督办此事,联合满警最终找到了那个女人,女人供出凶手的大概样貌身型。于是,凶手在附近被抓了,而且这个人就是住在大圣巷的,大家都管他叫什么“铁柱”,这个铁柱可不是什么好人,劣迹斑斑,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啥事都敢干,胆大的要死,这不,还真把自己”作”死了。

这一下子发生的情节,可把胡青云给搞懵了,这是咋回事捏,是不是他干的这回事捏?看过程像。结果又不像,真是搞得胡青云两丈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话虽如此,他可不敢再轻举妄动了,既然真的抓获的“凶手”,那个铁柱得有多冤枉,自己对不住人家,完全帮不上忙,这毕竟是拿命在玩,他胡青云可不敢出面,只能在心里纠结,这可是一个什么时代啊,稍不留神,就得脑袋搬家~他还得继续观察打探消息,看是否能逃过这一劫,不止于自己,还有那个“铁柱”。至于那个女人,真真的令人捉摸不透,不知道她是怎么录的口供,竟然令事件无关方人士“铁柱”落入日鬼之手。唯一能令人感到的安慰就是铁柱这小子并不是啥好人。


这几日胡青云一直在在忐忑中度过,直到能感觉风波逐渐平息,身边再没人议论这件事的时候,他才敢稍稍松一下紧张的神经,开始有说有笑起来。

哪料到一波刚平,一波又起,这天天气晴好,那个告假的伙计也回来了。于是胡青云和冯耗子一起有空了。偷得浮生半日闲,一大早他们俩就去逛早市。

市集离粮行不是很远,步行也就三五分钟路吧,胡青云早饭吃得多,肚里胀的慌,一路上不停吭儿吭儿地打嗝。可把冯耗子给隔应的直往边上躲,像躲瘟神一样。

到了市集,哇噻,好热闹,那市景,乌泱乌泱的,摩肩接踵,人来人往。叫卖声问价声不绝于耳。胡青云天生喜爱热闹,看上去冯耗子也一样,于是他们两个乡巴佬,如刘姥姥进大观园般津津有味地逛起早市来。

从人们的衣着看,各色人等均比较齐全了,有钱的没钱的要饭的,还有在人群里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的东洋人,还夹杂着五七个高鼻深目的西洋人,人群络绎不绝。他俩正逛得兴起,只听前方一阵嘈杂声传来,胡青云好奇心起,赶忙大力分开众人挤了进去,定晴一看,原来是有人起了纠纷。

双方都比较亮眼,一方是个妙龄女郎,她体态既”妙”又”龄”,侧后身对着胡青云看不清样貌,另一方是两个东洋人。这两人身材够可以,虽然矮了点,却都很壮实,一点也没有人们普遍对“小鬼子”的观感或印象,要不是身上穿着武士服,让人根本认不出来是鬼子。只见两人浪笑不止,不断迫近女郎,眼看就要像三明治和奥利奥那样包夹上她了。其中一个身型相对比较瘦的伸出罪恶的双手,一只向女郎红朴朴的脸蛋一只向她的胸上摸去。

经大圣巷的杀人事件后,胡青云一再按捺自己别再生事,但眼前发生的事令他不能再犹豫,他不是没盼着过有人出手,但观者都噤若寒蝉,甚至转身就走。既然没人站出来申张正义,那就他来吧!说时迟,那时快,胡青云大喝一声:“去你奶奶的~”他本来就那厮的左后方,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去就是一脚,直接踢向伸手的鬼子左肋部,猝不及防,“哟”的地一声,那人被踢飞去一边。另一个鬼子反应过来见有人出来抱打不平,转身跟胡青云一照面,表情非常惊讶,愕在原地,一时没回过神来,胡青云抬手就是一拳,这一拳运足了气力,那家伙躲闪不及,被他直接击中了下巴偏腮帮子位置,登时,那家伙都没来得及叫一声,本能地用手捂着嘴巴,象一根木桩一样,先慢后快,直挺挺地向右倒下去。

那这俩货被胡青云干净利索的技术性击倒,秒杀~一时起不了身,利用这个时间差,胡青云抓起女郎的手扯着分开人群就跑,还好她穿的是长筒裤。于是他俩一溜烟儿跑不见了。

沿着街巷,七拐八绕,胡青云跑了很远才停下来。

他的心扑嗵扑嗵狂跳不止。其实这次他并没有非常害怕,也就普通害怕吧,因为毕竟打人不比杀人,但那是两个恶狗而已,管它呢。

问题是跑的过程中,他大长腿跑太快,把女郎给跑丢了,一个是道路不熟,再一个是紧张,至于具体在什么地方跑脱手把她甩开的甚至是她长的大概什么模样都不记得了。这可真是有够搞笑的。

跑丢就跑丢了,胡青云也没敢回去找,毕竟离事发现场越远越好,经过打人和拼命奔跑双重运动,他的心一阵阵的狂跳,浑身有点瘫软,不过有好转的是,腿肚子不再哆嗦了。

待到在外“整顿”大半天的胡青云回到粮行时,正赶上吃午饭。冯耗子一看见胡青云要踏进门就冲他使眼色,胡青云心领神会的收回脚,闪到门边。

冯耗子出来,拉着胡青云走到一个背阴处,压低声音说:“胡啊,等你半天总算回来了,人家正主来了,要找你致谢呢!”

“啥玩儿意?”冯这翻话讲的胡青云一头雾水,这是又发生啥事了?

原来自我在早市脚踢东洋恶犬,拳打日本壮汉,带女郎逃走之后,刚开始见我要出手,冯耗子一把没拉住胡青云之后其实也一直在场的,胡青云对这俩恶犬下的手脚很重,真被他打得不轻,被踢倒的好象内脏哪儿破裂了,喷出一口老血,整个人瘫倒在地上久久不起,另一个牙齿被打掉了三四颗,一腮帮子血沫,起身怒视围观大众。幸好这俩厮没带武器,不然非常有可能掏出腰刀照人群一阵乱砍。

人群不停的起哄,其中不晓得什么人用日语跟他们喊话,大意是打人的已经跑了,让他们抓紧去医院看医生去。于是那血腮日本壮汉顺手抢了一个卖菜的推车,强令大家帮她把瘫的那个抬上车,见状,大家一哄而散,但还是有几个人帮他抬人,估计这几人跟这俩恶犬互相都认识,拉不下面子闪人。

冯耗子说据他观察,周遭根本没人认识胡青云,整件事电光石火三五秒就完事了,大家都呆了,更甭提那俩恶犬了,估计没反应过来看胡青云呢就被一招秒杀了。不过胡青云觉得那个血腮壮汉好像跟我对了那么一眼,这点必须要注意,不能侥幸。

冯耗子给我讲:“你没回来之前,有人来找你,就是后门对个那个于明山于老板,问具体事也不说,只说是要答谢。见你没回来,便先行回家,说是稍后再来。”

找我?!他找我能有鸡毛事啊?我们只是业务上打过几次照面,人家是城里的大人物,跟咱这种屌丝,用老人话讲:差着辈哩~

胡青云也没太当回事,只在那一直想血腮壮汉的问题:再见面,那厮到底能认出我来么?

吃完饭,他依然在满腹狐疑的揣摩和回忆早市的情节:那俩日本人、那个女郎、那一堆人围观……

此时,粮行后帘一掀,本城大人物于老板在他的一个伙计引领下,大刺刺走了进来,嘘,是向胡青云走来。


要说于明山,也是颇具传奇色彩,此人来自山东,闯关东二十六年。年轻时就出来了,如今已过中年,闯闯关东闯出来一幅好身家,现如今,他的产业中,煤、饭馆旅舍,当铺金银行均有涉及。那个大宅子别看表面上平淡无奇,一点也不显光鲜,但那可是初代的黑龙江将军府没建成时的代将军府啊!也不晓得他花了多少钱搞到手的,仅从这点来看,足见其的实力不俗。

于明山身形壮硕,一脸络腮胡子,并没有一般人印象里商人的外表,看见他,很容易胡青云就想起来打虎英雄杨子荣。还没容胡青云做出反应,他已经伸出浦扇般的大手紧紧握住胡青云右手:“小伙子,厉害啊~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真乃我朝难得之人才呀!”

胡青云顿时懵了,在心里想:他这是几个意思呢?

于明山见他如此诧异,哈哈一笑:“不知道怎么回事吧?你救了小女,咱家该好好感谢你这回~”

哦,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虽然反应过来了,但胡青云心倏地一紧,看这样子,这得有多少人知道了此事?小日本若找上来问罪,怕自己是小命不保了,不妙,要逃。我开始飞快地盘算脱身之策:三十六计,走为上乎?

他的那个伙计其实和胡青云在粮行来往早就互相认识,今早就陪着二小姐逛集,事情发生的时候碰巧走散了,当发现小姐不见时,连忙四处找寻,嘈杂发生的时候被吸引过来,于是碰巧就看到了胡青云“英雄救美”那段事迹。

见胡青云携二小姐逃跑后,他也没看见人群里的冯耗子,就赶紧回于宅报信。

于是在粮行大厅里,这个伙计当大家的面绘声绘色地给于明山和帐房讲胡青云是如何如何脚踢恶犬拳打夷狄的过程,直讲得胡青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的,虽然自己看不到, 但估计脸当时就是那个颜色吧,胡青云瞟了冯耗子一眼,他表情复杂,不知怎么形容。

于老板大咧咧地赏了胡青云一叠“可观”的钱,目测够吃一年早饭了。临走时郑重地邀请胡青云找天去他宅子里做客,再表正式答谢。胡青云想了一下,痛快地收下钱,面露难色地示意他今天之事可否保密,只让这大厅中之人知道,别再外传了。

于明山呵呵一笑,道:“这还用你说,小伙子,来之前咱家已告诉他不可再讲与第三人知了。”这个“他”就是那个伙计,名字叫揽福。并且告诉胡青云说:你甭担心,我家就我们二人知晓此事,就连我那小女也不准备告诉她恩人是哪个。

胡青云一听大喜过望,赶忙两手夹钱作揖,连声说:“谢大老板,太谢谢大老板了!”

“你可别谢咱家,你才是小女救命恩人哟,其实说到底,就是日本人太可恨了!”他恨恨的说,眼里暴射出(或者说闪过)一丝精光。

正所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话也没再多说几句,便作揖告辞,不知又要忙些什么去。

待到于明山走后,胡青云心想:此事应该基本告一段落了,虽然还有些许担心,因为他只相信“只有死人才会守住秘密”。胡青云同时暗自责备自己,虽然自己本来就为人不齿,但终不该产生诸如“这个大厅里知晓这件事的人死光我才能够完全放下心来”这种魔道的想法。

罪过呀,罪过~

不过,最罪过的是,当晚,胡青云久不能寐,最终一个相当大胆的念头在这晚孕育生长,换句话说就是“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第二天开始,胡青云表现出对这个“打人事件”饶有兴致的样子,几乎逢人议论便凑上前,专注的听人们讲那俩个被他收拾的倭人情况,这俩人的名字、年龄、住所、供职以及家人情况,甚至估摸的身高体重数胡青云也和心里印象中的核实一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嘛!他们要调转话题的时候,胡青云就时不时的用“问题”再点化他们一下,好继续说这俩人的事,这一切,胡青云都暗自记在心里,记在小本本上。

闲话少叙,今晚上不忙,胡青云刚于夜市上“采访”归来,正走间,斜刺里突然杀出个人跳在路口拦住了他,给他吓一老跳!虽然胡青云的胆不小,但好歹也是人,胆再大也不禁吓吖!

定睛一看,原来是个女人,哦,是个妹子,因为从外观上看,偏“妹子”一些。只见那:白嫩的小脸,卷卷的发;大大的眼睛,直溜的鼻。哟嗬,穿的也够洋气,一身高级麻布格子衣,放在郝多米的21世纪那个年代,属于绝对流行前线。

看着她的脸,胡青云正在不停想:她是好看还是不好看呢?女郎冲胡青云“嗨!”了一声,算是打招呼。

面对这位女郎,胡青云正在绞尽脑汁想到底是用“好看”还是“不好看”来定义她的时候,她的“嗨”就显得举足轻重了,一下子让胡青云反应过来----就是她!那个被他牵着疯狂跑了几个街巷并跑丢了的于家小姐。

盯着她的脸,胡青云迟疑了那么几秒钟,也可以说是愕然,刚开始胡青云反应过来是她时,心里还很蛋腚,寻思:哟,这就是正主儿呀!俺英雄救美救下来的银儿…,不过转瞬间,心情已经变成有些不好意思了,说不清道不明为什么,只是看着她,象是有种别样的滋味。

好看还是不好看?这是个问题!胡青云在想,她的五官模样,不能说是长对了,也不能说是长错了,窄额头短眉长,小眼睛长鼻子,樱桃小嘴倒是分外好看,可是在一起,这几样放一起,应该是个瘦的吧,但偏偏有个双下巴,而且身材也挺……算了,她毕竟是我们的女主之一,就用好听点的词:骨架显大来形容吧。

胡青云感觉这里好象有什么不对劲,仔细想了想,很快就恍然大悟,就这情况,那俩倭人怎么会看上她呢?真令人费解。难道---这个年代就流行重口味?

正当他思绪杂乱时。“哎!”于小姐叫了他一声。

胡青云顿时回过神来,慌不迭地说:“啊,齐,齐家小姐~”

“齐什么家,你还要制国定天下呀?姑娘俺可是姓于。”大约是看出了胡青云的不自然导致慌不迭的叫错了姓,她故意调侃道。说实话,她的声音还蛮好听的,在次日胡青云又回味的时候,才体会到那是相当的好听!这声音才叫莺声燕语,在我辈子打过交道的人里,简直数一数二。

胡青云一时口拙,脑海里隐隐有一些词,但就是吐不出来,给他急得……

“你怎么知道是我呢?”于小姐依然用轻快的语气问道。

胡青云终于反应过来:“猜的呗,这种境地,这个时间,俺又不认识别的女的,能叫我的自然是于大小姐你了…”

她微微一笑:“也对,我也估摸着你能猜出来。”

顿了一顿,似乎是在组织语言,但表情并不是羞赧,更像是照顾胡青云的情绪。因为她说:“谢谢你,胡家兄弟~谢谢你相救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说着她掏出一样物事递到胡青云面前,定晴一看,原来是块玉佩,像是琥珀制成的,圆圆的极为精美,里面雕着龙不龙蛇不蛇的东西。

“胡大哥,这个送给你,你别推辞,一定要收下哦~”她说。

胡青云心想,真是多此一举,你就算不说这个我也会收下的,拿都拿出来了,不要岂不是是傻子二百五!现下正是缺钱之际,况且又不用和你搞对象装逼。

想着想着,便脱口而出:呀,哈,那太谢谢小姐了~小的我就却之不恭喽,暂先替您保管着,改天您有用,再来我这儿拿。”说罢两手郑重地接过来玉佩,这时心里还是蛮想问问她这玩意具体值多少钱的。

“我听家父说过几天邀你到家来做客,正式答谢,届时你可一定要来哦!”她大大方方的发出邀请。

胡青云满口答应着“那当然,那当然,我一定去,一定去!”毕竟对方三个全是知情人,我是一个也得罪不起,必须得去呀!

“一定哦!”

“一定!一定!”


与于小姐作别后,才反应过来,自己还不知道她名字呢,窘迫间没顾得上问她,且她也可能以为胡青云晓得她名字呐。不过这都不是啥大问题了,因为胡青云关注的大问题是另一个:那俩倭瓜。

几天来,胡青云已基本摸清被自己连续两招KO那俩倭瓜的情况了:这俩货一个叫小泽泷二,也就是被踢飞的,这人倒真真儿是冈本原小队长的小舅子,另一个被他一拳KO的则是小泽的狐群狗党,名叫高桥诚,这俩货都在当地粮管处”上班”,也就是给鬼子搞”后勤”的。小泽是副处长,掌握实权(处长是满人,不用说你也懂得--傀儡),高桥诚是粮管处调度兼监管。这俩货来中国三四年间,一直鱼肉汉人,欺男霸女,当然并不都是明目张胆,毕竟鬼子内部还是有些假惺惺和汉人打成一片的规定的。是为齐齐哈尔市城东一霸。两人都住在城东日本侨民区,每逢赶集日必然出来凑热闹,街市传言这两人这几年已经祸害至少三五百个以上的汉家妇女了。唯一令胡青云欣慰的是,他们都并非是正经的日本军人。这点,让胡青云认为自己可以执行心中的”大计划”。

计划的终点总是完美的,执行起来总是困难的,尤其是开局最困难,简直是无从谈起,所谓万事开头难嘛,根本没有找到合适的着手点,唉,古人猪哥亮有教导在先:欲成大事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没办法,胡青云只能先苦着自己,行“跟踪侦察”之事喽。

他利用周末的集市来跟踪这俩货,搞清楚了他们的单位以及住址,他们当天早上“赶完集”基本都不回家,而是直接去了粮管处,忙完后又出去玩半天,临近傍晚才回家。时隔多日,虽然认出他们已比较难,但从装束,形态都八九不离十了,而且也从周围人身上得到确证。看得出,不到半个月功夫,两个人都基本完全“恢复”了往日的康健状态,一点也没留下被他KO过的痕迹。看样要么是他对他们下的手还是轻了,要么是吃喝营养是真的好。不过这都没关系,胡青云心想上次老子弄你们只是餐前开胃茶,过两天还有“超级大菜”等着你们呢!他心心念念不已。

临到了二选一的环节,胡青云没想那么远,选了自以为相对好对付的高桥诚,毕竟这厮身份低一些,身材也瘦一些,最关键的是他漏洞比较大,住在城东靠近市集,每次俩人出来都是小泽来找他一起去。这个地址比较好下手些。小泽则住在开拓团住地里面,胡青云是进不去的,他奶奶的。

人算不如天算,择日不如撞日,这一天又是一个“周末”,胡青云向粮行告了个事假,以图进行最后一次的踩点既实战演练。今天这小泽和高桥二人是忙完”公务”就直接进了粮管处附近的酒馆。于是胡青云就默默地守候,坐在十丈外的空台阶上,他戴着帽子侧对酒馆,看似无所事事,实则慧眼如炬,一直观察着酒馆的动静。

酒馆倒是不甚冷落,进进出出的都是实力型人物,期间还进去两个和服女子,招招摇摇,那身子扭的,让人看着直反胃。胡青云心想:这啥破衣服啊?一步一小绊三步一大绊小鬼子女人穿这个得多难受呢?也不知哪个鳖三发明的这垃圾衣服,简直是要作死。

这一等,胡青云百无聊赖,足足等了两个多小时,也就是一个时辰多,哎,没有手机,时间可真难熬啊,简直生不如死,不过比起自己穿越之前曾经呆过的“苦海”,还是强太多太多了。

总算看见那俩倭货晃晃悠悠的被和服女人一个搀一个出门来,在门口又拎不清掰不清胳膊长腿短大声交流着什么,然后俩女人搀着小泽又进了酒馆,而高桥诚则向他们扬手作别。看上去相对要清醒一些,他略为整理下衣裳,便小踏步走上回家的路。

此时,胡青云脑海倏地里冒出八个大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因为计划这次是仿真型演练,他已随身在腰前别上近一尺长的杀猪放血刀,这刀还是他在某个记不清做啥生意的商店门前顺手”拐”来的,拿回来之后自己做了个鞘,并且把刀磨尖磨快。刀鞘他没敢让冯耗子做,虽然冯是行家里手。自己做的虽粗糙了些,但却令人放心。

秋天的夜是什么夜?月黑风高夜!正适合杀人越货。胡青云心想,要不,就今天直接解决了吧,一事一毕,省得天天念想。

借着不算强的光亮,一路跟着高桥诚,那厮也并未发觉,毕竟这年头,敢冒天下大不韪跟踪日本人的人基本上凤毛麟角万中无一。所以他那边是一点问题没有,问题全在胡青云这里。

越是临近动手,越是怂,心心念念的干小鬼子一定要扬眉吐气,临到了还是心头惴惴不安,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下八下,担心的事太多了。横不下一条心来怎么办?也许该继续执行演练,等到实施前喝点酒再来。虽说鬼子不能算是东西,但要真下手,那可真跟对方是不是东西无关,完全是经验和胆略的问题,本来自己杀个鸡都费劲,毕竟没真杀过。

此时离高桥诚到住处还有三分之一的距离,他却突然转过身来,把作为”路人”的胡青云可吓一跳。好在高桥只是观察一下周遭,然后就直接在街边解裤子尿了起来。

此时,胡青云的脑海里又猛地又现出那熟得不能再熟的八字对联: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不过这回有了横批:天助我也。

不知他喝的是什么酒,但预感这一泡要”好久”,胡青云伸手摸到了刀柄,适当快步”自然而然”地走向高桥诚。

不过是几米的距离,胡青云走到高桥背后,马上要越过他,离他还有两米左右的时候,他已是尿完了,正在做”收尾”工作。就在那个瞬间,也不知哪来的胆量,胡青云把心一横,抽刀同时一个箭步窜上去,干脆利落地将刀直接插进他的左后背,深没及柄,这下,他--高桥应该是感觉到透心凉了。

高桥可能由于喝了的缘故,并没做过多反应,没有叫,甚至都没有动一下,但他一定感受到了异样,于是就要转过身来。

胡青云哪会给他跟自己照面的机会!二话不说抽刀又是一刀。再用脚顶住高桥的后屁股,奋力蹬出,抽刀便跑,这些事发生几乎都是一瞬间,正所谓电光石火。

不分南北西东,胡青云先是疯狂飞奔,继尔跌跌撞撞又跑出一里地左右。

直至站定喘息。他的心仍在狂跳,手和腿脚都在狂抖,整个人感觉特别不得劲了。毕竟,这可是纯纯粹粹的杀人。

天色黑看不清楚,但估计刀上没沾多少血,毕竟整个过程太快。胡青云用哆嗦的手拿着预备好的破布仔细费劲地擦干净刀,归鞘。

一刻钟过后,方始平静下来,胡青云开始蹲在地上回顾事情的每一个细节。发现实际操作少了一个环节:没有按计划旋转刀柄。

于是他又开始担心了起来,万一这两刀没致命怎么办?万一高桥诚活下来了,事情将会怎么演化?

他很确定的是高桥没看清,甚至连看都没看到自己。至于其它方面,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难以去想象判断了。

今次演练变成实操,这是胡青云没有预料到的。一切都发生太快了,人冲动起来真是吓死人~哦不,人冲动起来真是能杀死人~

依旧是惴惴不安的回到了粮行,一切跟往常没有异样,就象刚刚去解了个大手回来,因本来粮行也没几个人。胡青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主角,没人会在乎并把他当回事,这也许是最好的。毕竟如果聚光灯里的话,做什么事想做利索都难如登天。

那把刀他没有扔,路上找个合适的地方埋了起来,以防万一。这个高桥死了也就罢了,万一活下来的话,自己的危险还是挺大的,虽然对于别人来说,不会注意到他的一言一行,但自己的总是太拿自己当回事,总觉得别人时时在盯着你一样,是以不得不小心提防着,要想无忧无虑除非没有做这件事,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嘛。

冯耗子见胡青云回来,就开玩笑:去于老板家的话,带上俺行不?他家的好吃的一定很多很好吃,馋那,且听说于老板两个千金那是一个赛一个的漂亮,俺想去开开眼界。言语之外流露出一股艳羡的神色。

胡青云敢肯定决耗子现在心里肯定想着一些诸如“东床”“乘龙”之类的词语。不过这也不关自己的事,反正也顺口答应着带他去了。带冯去,好处有几个:一则显得胡青云这个人很“俗”,好结朋交友。二则届时转移一些于家的注意力,毕竟他一个人去的话,大家的注意力都会在他身上,找他说话,应付不过来,耽误想自己的事。三则让冯耗子认识下自己救下的那个于大小姐,于私胡青云怕她缠上自己,让冯耗子接一下火力,虽然他的外形不敢恭维,但----万一呢~?”

于家还没有通知胡青云哪天去做客,那就等呗,反正这件事也不是他太关心的。胡青云关心的只有一件事:高桥诚死没死,死利索没?自己会不会有大的风险来临。


胡青云又是一夜没睡好,他翻来覆去一整晚,不知不觉就熬到公鸡打鸣。

他起床后照着粮行大堂里的大镜子,觉得自己这两天憔悴了不少,黑眼圈了都。

没精打采地洗漱完毕,帐房老李还没到,估摸着还得半个时辰才能来,他胡乱的塞了口饭,打算趁这个时间差再睡一小会,实在缺精神啊,整个人都蔫不拉叽了。只能以睡解愁。

哪料天不遂人愿,这时突然从外面传来一阵噪杂声,胡青云本能的心头一紧,这是鬼子要来抓自己了?想到这他的冷汗立即渗出来湿了衣衫。

很快,一队伪军和几个鬼子在一个小“太君”的带领下,冲了进来。

这么大动静早已惊动了老板鲁承新,和帐房老李一起出来了解情况。看到鬼子带人进来,鲁承新暗呼不妙,心想屋漏偏逢连阴雨,进来了一帮索命无常。

他强打精神,堆起笑脸迎上去,抱拳施礼:“小的不知军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军爷们多多海涵!”

帐户老李也急忙从柜子里掏出几袋上好的烟,塞到为首的人手里:“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还望笑纳!”

那小太君年纪大约三十左右,鼻子里“嗯”了一声,然后又是一声干咳,清清嗓子:“别给这些,我们不要!”

原来这厮会说汉语普通话哟!并且说得还挺流利的。

鲁承新见他语气坚决,知道这次没那么好相与了。心想以往都是给他们点好处,对方就见好就收,今天这般却不知为何。当下问道:“军爷就拿着,没有关系的。不知今天来,是为何事啊?”

那小太君(应该是个少佐)慢条斯理地跟鲁承新说:“你说我们来能有何事?告诉你吧,有举报说你店私收大米,我们是受令来调查真实情况。”

鲁承新心里一惊:这事都让他们知道了,可恨那举报的恶人,也不晓得是谁,但眼下不能乱,必须得把这关过去呀,毕竟是要命的事。

要知道,在满洲国时私贩大米是会被处决的,决不能让他们查出来。可是,粮行后厢房里就放着两袋昨天刚从外面带回来的样稻,准备检测作价用,这可怎么办?

一时间,鲁承新心乱如麻,冷汗直冒,心里不停打鼓……、

那日本少佐看着他紧张成这样,微微一笑,说:“鲁老板不必紧张,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只要证明你店确实没收米贩米,就还是大大的良民嘛!”

鲁承新忙回以“是是是!”他已经不知如何是好了。

只见少佐把脸一扳,正色问道:“你自己说,你是不是贩米了?”

鲁承新忙说:“没有没有,草民怎敢呢。谁不知道私贩米是要掉脑袋的。”

“你知道就好!这么说,你们粮行没做违法的事情喽?”

“是是是,是啊~”鲁承新还能说啥,反正都这样了,把心一横,管它爷爷奶奶呢。

“好吧!”少佐又把头转向帐房老李:“你说呢?”

“没有没有,没有贩米。”老李哆哆嗦嗦地说。

少佐“哈哈”一笑,也不再跟他们多余废话,便叫那队伪军:“给我进去搜!”

这帮子伪军立即恶狗般将粮行里里外外一阵翻箱倒柜穷折腾。

良久,终于结束搜索,他们没有任何发现,鲁承新保住了“良民”称谓。

他的眼睛都直了: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呢。

获知结果,少佐盯着鲁承新看了半晌,似想到了什么,说:“看来鲁老板真是良民,本少佐一定会向上级报请表彰,以慰问今日之惊吓。”

大获宽心的鲁承新见他们一无所获,早就有了底气,故作淡定回话说:“军爷也是为工作,草民都明白的,但愿军爷贵体安康,心想事成!”

少佐宽慰完鲁承新后,也没要他的东西,带着人马就匆匆撤离了。

鲁承新长出一口气,心想老子快给这帮牲畜吓死,方才要不是自己强撑着,早像泥一样瘫软在地上了。

咦,那两袋样稻哪去了呢?他赶紧让老李去门口放风,怕鬼子带人杀个回马枪。自己则跑去厢房查看到底什么情况。

两袋样稻果然是不翼而飞,这啥情况啊?一袋一百斤,整二百斤呢。鲁承新立时四处翻找起来。

“老板您别找了,稻子没丢。”一句话在鲁身后响起。

鲁急忙回头,却发现是冯耗子。

“怎么回事?”鲁承新问他。

“还不是胡青云那小子,我刚从茅房回来,就看见他听见堂上嘈杂,扒门缝里看你们咋回事,哪料才看了不一会,他就赶紧上这屋把稻子扛走了。”冯说。

“啊!扛哪去了?”鲁承新急问。

冯耗子往后门方向一指:“他往后门去了。”

正说着,胡青云回来了。他大迈着步,嘴里念念有词,一看鲁承新和冯耗子都愣在厢房里看着他,忙停步,问道:“哦,老板,做啥呢?”

鲁承新看着胡青云一脸懵懂的样子,反倒笑了。向他伸出大拇指:“厉害啊,厉害!”

胡青云也“嘿嘿”一笑:“老板过奖了,举手之劳而已。”

鲁承新走过来,扶住胡青云的肩膀:“这年头,有你这样的年轻人,真是太难得了,我得好好谢谢你!”

“不用不用,真不用!那就太折杀我了。”胡青云连连后退,表示承受不起。末了又补充说:“东西我放在于老板那里,您看着办吧。”

鲁承新颔首点头,表示赞许,心里不由得对这个救了自己命的胡青云又器重了几分。

今天的事,对胡青云来说是虚惊一场,本以为鬼子是来抓他的,却变成了自己救了老板一命。他心想,这事若放在现代,那不至少得价值十万二十万的答谢哟,简直太少了,太少了。俺可有好几个亿呢!虽然有些有钱人,身为大富豪,依然觉得十块八块都如同自己的命一样金贵而不舍,甚至去大街上捡纸壳卖钱存起来的都有。

但他,胡青云,他不是这种人!他可是视金钱如草芥的人哈~


胡青云这几天的日子过得挺湿润,不过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虽他穿越到了一百年前,在粮行,还有和于家的人打得火热,混得风生水起,但他的内心依然是孤独的。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他讨厌这个时代。这里物质极不丰富,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尤其像他们这种草民,活着简直是受罪。

胡青云太想回去21世纪了,在那里,一个没钱的屌丝都比这儿的皇帝过得有滋有味。唉,他仍然没放弃寻找能穿越回去的一切可能,令他想不通的是,自己的意识怎么就能在时间的夹缝里,被扯到这个傻子胡青云大脑里了呢?这完全有违物理定律呀,莫非是……胡青云心里产生了一个不寻常的想法。

在去赴于家的“答谢宴”前,他跟冯耗子已经连续半个月没沾荤腥了,前提是不算前一晚于大小姐于知欢偷偷塞给他那十个鸡蛋。

自从知道救自己的人是胡青云后,于知欢明显对他青睐有加,经常借故找他说话,反正于府和粮行就隔一条并不宽的街,只要有心,随时都能看见。

胡青云仍是纠结,他潜意识并不倾情于于知欢,但于小姐总是那么的热情令他不堪其扰又发作不得,只好尽量躲着,实在躲不开就尽量拖着冯耗子用来当镇水纸,避免被“水”溅到。

而于大小姐全然不以为意,甚至觉得胡青云跟自己上哪都带着冯耗子,是一种信任,也就是说,她觉得三个人是个不可分离的小团体。

一大早,揽福就过来找胡青云,转达于明山的口信,当日晚上举办答谢宴,邀请胡青云及粮行一干人等赴宴,务要一人不少。

胡青云自然是一口应承,并且满心欢喜。他岂能不感叹,从虚拟世界,到“苦活”,再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做穷鬼,自己还没真正开过荤呢,所幸,这辈子总算能吃到肉了。

胡青云想着自己多舛的命运,一时间竟有些哽咽。有什么办法能回去呢?费解。

揽福前脚刚走,外面就有消息传来。一个顾客在跟帐房老李闲聊,说粮管所前几日死了个东洋小官,且是被捅死的,本来警察局一直在封锁消息好抓凶手,也不知是谁传了出来。

胡青云听了,觉得九成九说的是高桥诚。死一个人,他估计鬼子不会有什么大动作,便有些放心了。心想,反正以后自己小心行事,决不再一贯马大哈便成。

高桥诚已是往事,胡青云觉得是时候实施新一轮动作了。这一次,时间可以拉长点,准备再充分些,绝不能再横生枝节,太吓人了。

看那俩货闲聊就知道,今天不怎么忙,既然离晚上的答谢宴还早着哩,又时逢周末,那就再去会会小泽泷二吧,看看那厮现在是什么状态。

打定主意,胡青云便出门直奔早集而去。反正自己救过鲁老板一命,工作闲暇里,他这点自由还是有的。

果然,没走多远,胡青云就远远地在街上看见了小泽。

小泽身边一左一右跟着两个黑衣汉子保护他,不过这俩瞧着一点儿也不像日本人。

胡青云感觉小泽表情没啥变化,高桥死了就是死条狗么?他心想。从小到大获取的知识里,日本人基本是不交朋友的,都是些冷血动物,这应该是整体民族习性。

这次小泽没逛集,目不斜视的在两个打手护送下,直接去了粮管所。那时候小鬼子应该是不过周末的,当时好像还没有“周末休息”这种概念。毕竟有班上的人少之又少。

胡青云心里有了谱,觉得还是得从长计议。反正自己想不到回到自己时空的办法,那就在这儿陪鬼子们玩吧。

玩到哪算哪!胡青云暗下决心。他是真讨厌这个啥也没有的年代,就想当然的以为自己不怕“死”,死了就解脱了。

于明山将宴席搞得很热闹,今天是答谢宴只有他们当事者少数几人知道,于明山对外称是接风宴。给从女塾学成归来的二小姐接风洗尘。

于知欢牵着妹妹的手,款款走过来,介绍给胡青云:“青云哥,这是我妹妹于若素,棋琴书画样样精通哦~”

胡青云忙躬身行礼:“二小姐好!祝贺二小姐学成归来,愿早成明日栋梁。”礼毕偷瞄了下二小姐,确实模样俊俏,姣小可人,跟她大骨架子的姐姐完全相反。

胡青云暗忖,就这,可能是一个爹生的?估计八成有内情。

想归想,嘴上还是讨喜的接着说:“俺自幼也读了些诗书,但比不得二小姐如此博学,日后还望多指教些。”

于若素虽然是大家闺秀,但完全不像其他人那样扭捏作态的小女子状,反而挺大气的,有点象她爹。听得胡青云说读过书,不由得仔细看了他一眼,笑说:“你可真虚心,我看不是指教,我们就互相讨教吧。”

胡青云哈哈一笑:“好地,那就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于知欢开心的看着他们,在脑海中迅速浮现了一幅“四人行”的画面。

于明山确实够意思,宴席之丰盛,令人食欲大开,胡青云和冯耗子俩人瓜分了一个大肘子,一只烧鸡,还光吃肉,不吃菜,吃得满嘴流油,没一会肚子就都圆鼓鼓胀得厉害。

胡青云寻思这样子可不行,一肚子油都没法睡觉,得去活动活动,尽量消化些,唉,何苦吃这些呢,刚吃完他就后悔了。

冯耗子才不跟他去呢。

秋夜很凉,胡青云踱着步,望着21世纪城市夜晚看不到的满天亮晶晶的繁星,感慨良多。

突然,身后传来了一句好听的女声:“嗨,你在干什么呢?”

胡青云回头一看,原来是于若素。便回道:“吃太多了,散个步。”

“嗯,我也是。”

“哦,你也吃多了?”胡青云问她。

“不是,我是说散步。”

“我说呢,印象里你们女人从来不多吃。”

“谁说的?这话可不对哦!”于若素很肯定的说。

“那是怎么的呢?”

“我家的丫环们,还有做活的大姐,她们都很能吃。”于若素睁着大眼睛,想了想,又补充:“其实我姐也很能吃的,但是只在我面前。跟别人她可不这样。”

看着她极是认真的样子,胡青云心里想笑,但还是憋住了。附和着说:“有句老话,能吃是福啊!”

“可不嘛!能吃是福,身宽体胖……快看,流星~”于若素突然叫了起来。

胡青云忙循着她指的方向往上看,果然,有一道璀璨的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在天上游曳划过,超级显眼。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看见流星。

胡青云正想趁有流星的当口,在于二小姐面前开口吟一首诗,好装个B,却猛地头一痛,痛得他几乎晕了过去,登时就瘫软倒在地上。

迷迷糊糊之中,胡青云回到了自己穿越之前所处的地方,这地方,他称之为“苦海”!

在这里,没有光亮,也没有黑暗,啥也看不见,又好像啥都能“看见”。甚至他的身体也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意识。

除了他的意识,“苦海”里没有其它任何有形无形的事物,连休息和睡觉都无法做到,长久的空虚寂寞,令人生不如死。想死?没有的事,一个没有身体的意识根本死不了。

胡青云硬是没有疯,他就在这种地方煎熬了42个地球年,当然,这里也没有时间,他根本不晓得自己具体呆了多久。

怎么会又来此处?难道有像牛头马面索命无常那样的东东将自己拉了回来?一想到这,胡青云心立即凉了半截,如果这是真的,如果可以,他想马上自杀。

可是他没有,因为他看到了自己伸出的手!

天啊!胡青云简直震惊无比,这个苦海有实体了?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技术升级了?从无到有,那不错,真不错!

不错是不错,可他根本没兴趣,只想快点回到现实中去,在这里多呆一秒,都是要死的感觉。

正在此时,一段光芒似的东西朝胡青云射来,直接从他的五官钻入头部。他吓得“啊”地大叫一声,双眼翻白,仰面翻倒在地。


胡青云醒来时,发现于若素在睁大眼瞪着他,一脸惊魂未定。

“怎么了?”

“你刚刚晕过去了,怎么叫也不醒,可要吓死我了。”于若素的手仍然在抖:“我正想叫人来呢,好在你终于醒了,哎,我一度以为你不行了呢。”

“这是什么话,你哥我命大着呢!”胡青云用手捂着头说。

“话说回来,你怎么就会晕过去呢?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噢,我也不清楚,好端端的突然头疼,死命地疼,然后就就没知觉了,我身体这么好,以前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其实胡青云对这具身体以前都发生过什么情况知道个屁,纯属信口胡说。

“这样吧,正好我有个朋友是医生,明天一早,我带你去看看吧,万一身体出现什么情况呢,还是小心为妙。”

“可别,暂时不用,我这几天自己注意一下吧,如果再感觉不对就来找你带我去看看,好不好?”

“也行,那只能这样了,你刚晕醒,夜里太冷了,咱们回屋里去吧。”叶若素一看胡青云这样,遂不再勉强他。

胡青云的确不清楚自己为啥突然痛得晕过去,醒来时又神清志明,仿佛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只感到通体舒泰,感觉视力听力都变强不少。

这么神奇的嘛?他暗暗高兴,八成,是自己的意识升级了,哦,大概应该是跟原宿主的身体磨合完后融合了。

两人回到屋子里,只见可哪都是杯盘狼藉,一屋子十多个人彻底喝HIGH了,冯耗子难得有机会喝上酒,此刻早已经醉熏熏趴在桌子上人事不省,大小姐于知欢也不知去向。

胡青云倒真没咋喝,他怕祸从口出,即使再馋酒也不敢喝,看着屋子被造得一团糟,觉得差不多了,就向于若素作别,如提童稚般拎着冯耗子打道回店。

送走胡青云后,见于知欢不在屋子里,于若素便寻找起来,却四下寻不见,这大晚上的,她姐能去哪儿呢,卧室、书房、客厅,就连厕所都没有。

于若素一路找出于府大门,于知欢人影都没,却意外发现一个自家的家丁横卧在于府外墙边,似睡非睡。

她顿觉心头一震,产生一股非常不妙的预感。

摇晃了半天,那个家丁依然不醒。于若素没办法,叫随身丫头去取了凉水,照家丁兜头就浇。受冰凉的水刺激,那家丁“腾”地从地上跳了起来,露出恐惧至极的神色。

于若素用毯子包住他,问:“你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睡外面了?”

家丁清醒过来,猛然一把抓住她的手:“二小姐,大事不好,大小姐被掳走了。”

于若素听了吓一跳,急忙问:“谁掳走的?”

“是三个人把大小姐掳走的,我大晚上的看不清楚,就喊一声,赶紧追上去,被其中一个力气极大的人给踢飞撞到墙上,脑袋被磕到,再然后就没知觉了。哦对了,昏迷前我迷迷糊糊看到他们架着大小姐往北去了。”

说话间于明山也赶了过来,他一听于知欢被人掳走,顿时心焦如焚,匆匆交代于若素在家等着,便赶紧带着几个人往家丁说的方向追去。

于若素也急坏了,她们几个把家丁拉回于府客厅,问他被掳走多久了。家丁看了看挂钟,说大概有一刻钟了。

这时候于若素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胡青云,她“蹬蹬蹬”鞋都不换就去粮行找胡青云。

胡青云刚回房安顿好冯耗子,于二小姐闯了进来,倒是把他吓一跳。

于若素握着他的两个手臂:“我姐被人掳走了!”

“啊!谁干的?啥时候的事?”胡青云也很震惊。

“刚一刻钟,也不知道谁干的,我爹已经追过去了。”于若素此刻是心乱如麻。

“妈的!带我过去看看。”情急之下,胡青云脏话脱口而出。

胡青云跟二小姐来到于府,此刻他已冷静了下来。

见到家丁,胡青云祭出连环三问:“大小姐被掳走时是否清醒?对方用什么方法掳走的大小姐?踢他的大力男子大概外形是什么样子?”

好在这个家丁都能答得上来,并给众人讲了大概经过。

于知欢在席上虽只喝了几小杯酒,却不胜酒力,肚子里突然一阵翻江倒海,恶心得要命。眼看就要喷薄而出,她不想在大家面前出洋相,便强忍着踉跄走出大客厅,想要去茅厕呕吐,却不辨南北西东般迷迷糊糊的走出了于府大门,这个家丁正好解手出来,眼瞅着大小姐出了门,就觉得奇怪,大晚上一个年青女人家独自出门,还是喝多了的。于是家丁不放心,边轻声呼唤她边跟了出去。

于府大门的红灯笼在府上人入睡前都是亮着的,仅是亮,并不是“明亮”。家丁一跟出门,就看见数丈外有几个人上来抱住于知欢,正欲拖走。家丁赶紧呼喊着上前试图抢回大小姐,不料脚下磕绊,摔了个跟头,等挣扎着爬起来已经晚了,被人一脚踹上了墙踢晕过去。

胡青云听他讲完,略微思考了一下,此刻的他感觉自己较以往思考速度竟快上许多。他问家丁,你是怎么确定人往北去了?

家丁说他被脚晕前还有些意识,看到那人往北去。

胡青云让于若素立即带他去现场看一下。

到了于知欢被掳的地方,胡青云让大家人手一个灯笼,照得仿如白昼。他看完地上纷乱的印迹,突然猛地一拍大腿,叫起来:“糟了,追错方向了。”

胡青云醒来时,发现于若素在睁大眼瞪着他,一脸惊魂未定。

“怎么了?”

胡青云见于若素一脸不解的看着他,便说:“很简单,从附近的脚印看上去确实是向北面去了,但是三十多步外脚印却折返过来,反向去南边了。可见这帮人心思缜密,知道被发现了就故布疑阵,给他们自己争取时间。侧面也能看出这帮人胆子太大了,居然还敢从于府大门前来回折返。”

于若素在焦急不安中,哪管理会这许多,只是说:“那怎么办?”

“这样吧,你爹一时半会是回不来的,我先往南追踪过去,等他回来了,告诉他我会沿途留记号。”

说罢便在地上画了个三角形的箭头:“就是这个记号,让他按着方向追过去即可,话不多说,我得马上行动了。”说完拔腿便向南追去。

于若素忙喊:“你自己能行吗,我叫几个人跟着你。”

胡青云此时已去得远了,也不知听不听得见。于若素赶紧让剩余的三个家丁也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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