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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狐狸精她要做贤妻良母了

青光更多 著

武侠仙侠连载

梦里的祝星楚放飞自我,跟一个又强壮又俊美的帅哥亲切交流了一番之后美滋滋地睡了过去。等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是做梦,而是穿书了!这是什么狗血的事儿啊!可穿都穿了,只能接受现实,改变原身狐狸精的设定,做一个贤妻良母,跟这个男人好好过日子。祝星楚制定的目标如下:第一,从同父异母的妹妹那里取回自己的金手指(误!那根本就不是金手指,那是个天天怂恿她要讨好丈夫的狗系统);第二,利用好手里的系统,换多多的东西,让自己在七零年代实现购物自由(大误!自己的购物自由没有实现,喜当娘之后她那个便宜儿子的购物自由倒是实现了,奶粉、尿布、小跑车,要啥有啥);第三,摆脱原身的坏名声,她要做个好女人,第一个就要对付那个伪君子男知青(你抱着我的大腿说爱我是...

主角:祝星楚,周勃   更新:2023-01-01 2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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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祝星楚,周勃的武侠仙侠小说《七零:狐狸精她要做贤妻良母了》,由网络作家“青光更多”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梦里的祝星楚放飞自我,跟一个又强壮又俊美的帅哥亲切交流了一番之后美滋滋地睡了过去。等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是做梦,而是穿书了!这是什么狗血的事儿啊!可穿都穿了,只能接受现实,改变原身狐狸精的设定,做一个贤妻良母,跟这个男人好好过日子。祝星楚制定的目标如下:第一,从同父异母的妹妹那里取回自己的金手指(误!那根本就不是金手指,那是个天天怂恿她要讨好丈夫的狗系统);第二,利用好手里的系统,换多多的东西,让自己在七零年代实现购物自由(大误!自己的购物自由没有实现,喜当娘之后她那个便宜儿子的购物自由倒是实现了,奶粉、尿布、小跑车,要啥有啥);第三,摆脱原身的坏名声,她要做个好女人,第一个就要对付那个伪君子男知青(你抱着我的大腿说爱我是...

《七零:狐狸精她要做贤妻良母了》精彩片段

祝星楚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条粗壮的胳膊上,这条胳膊硬邦邦的,枕着一点都不舒服。

眼前是一个很“雄伟”的胸膛,胸肌长得像是两只生出了獠牙的凶兽,在告诉看到它们的人,凶兽的主人是个什么强悍的存在。

祝星楚不好意思往下看,只能往上看。

先是一个好看的下巴,棱角分明。

然后就是一张薄薄的嘴唇,那嘴紧抿着,一看它的主人就是个固执的人。

高挺的鼻子、长长的睫毛,还有两条好看的眉毛,像是被最厉害的化妆师修剪过一样,长在这个男人的脸上,恰到好处,让他看起来坚毅却不粗犷,俊美却不娘气。

祝星楚知道,这个男人要是睁开眼睛有多好看。

出现在这么一个陌生的地方,躺在一个陌生的男人怀里,祝星楚怎么能这么淡定呢?

原因只有一个,祝星楚觉得自己在做梦。

作为一个爱看书的家庭主妇,现在出现的不就是她最喜欢看的那本书里的嘴硬心软、霸道痴情的大反派吗?

这是她最近很喜欢看的一本年代文,女主是七十年代的知青,因为有个无所不能的金手指,帮助男主——下乡的男知青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两个人最后终于走到了一起,成了那个年代第一批富起来的人。

可祝星楚喜欢这本书,并不是因为男女主之间磨磨唧唧又矫情的感情线,她喜欢那本年代文,是因为她的名字跟女配的名字一样。

虽然女配没有什么好结果,可是她的名字能出现在一本书里,那也是不错的啊!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跟她同名的角色根本就算不上女配,勉强算是个推动剧情发展的炮灰、出场不久就早早地下线了。

虽然这个十八线女配是女主同父异母的姐姐,可是她一直觊觎男主,作者怎么可能让她活!

再说了,女主的金手指就是从十八线女配的手里骗来的,如果十八线女配不死,女主怎么触发金手指,怎么帮男知青做那么多事情啊!

不过那本书的剧情是怎么样的祝星楚并不关心。

祝星楚现在纠结的是,自己梦里出现了这么好看的男人,自己要不要放过?

很快她就想明白了。

虽然做过很多类似的梦,这么真实的还是第一次,她得好好珍惜这样的机会才行。

这么想着,祝星楚伸出手去,摸向了男人的脸。

她知道,这张脸上长了一双好看的桃花眼。

不管什么时候看人的时候,好像都含着一点泪光。

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却是一个很强硬的男人。

杀猪杀羊杀牛……杀人,都不在话下。

嗯,真是带感的人设。

“祝星楚你在干什么?”男人被祝星楚摸醒了,他皱着眉头问道。

昨天晚上这个女人一直想跑,他把她拘在了怀里一晚上,现在一早上摸他的脸,是又想作出什么幺蛾子来吗?

哟呵,这次可厉害了,梦里的人物居然还会说话。

以前梦里也会出现小说里的情形,可都是朦朦胧胧、混乱非常的,像是现在这样,梦里人说话都这么清楚的、表情都这么生动的,可是第一次。

刚刚还说一切看着真实,现在可就真实的过分了。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好好调戏一波吧。

“我没干什么啊,就是摸摸帅哥的脸。”祝星楚媚眼如丝地笑着说道。

周勃呆住了。

祝星楚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诱人。

那一双媚眼里,眼波如水,那微微嘟着的小嘴,仿佛是一颗已经成熟了的樱桃,正在等着人采摘。

男人一翻身,爬到了祝星楚的身上:“你知不知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我能干什么?祝星楚在心里默默吐槽,我在做着美梦看帅哥啊!

“我知道啊!”祝星楚将手下移,摸到了帅哥的胸肌,嗯,货真价实,野生的胸肌。

看男人一副惊呆了的样子,祝星楚的胆子大了起来。

一定是自己跟丈夫太久没有夫妻之间的互动了,她居然这么想。

她一双柔荑慢慢下移,想要摸摸男人的腹肌。

这个东西她可是从来没碰过的。

就她丈夫一天喝四顿酒的做派,怎么可能有腹肌这么高大上的东西。

这么说也不对,一块腹肌还是有的,不对,是一坨。

现在不是想那个糟心男人的时候,好不容易才做了个美梦,祝星楚决定好好享受她的美梦。

看到祝星楚发呆,男人刚刚放松的表情又难看起来。

他盯着祝星楚,一双眼睛要喷出火来:“你到底在想哪个男人?是不是又想那个男知青?”

哟呵,祝星楚更惊讶了,这个梦也太真实了,你瞅瞅这个男人皱眉吃醋的样子,怎么这么可爱呢?

“我现在什么知青都不想,就想你,行不行?”祝星楚都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有多娇嗔,反正是梦里又不是现实,有什么放不开的?

男人握住祝星楚的小手,道:“既然这样,那就证明你想我吧。”

周勃不想纠结了,不想去纠结祝星楚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他只想要现在拥有祝星楚。

跟祝星楚结婚到现在,他们的次数一直手都数的过来,等到事后祝星楚想要怎么发火就怎么发火吧,反正他皮糙肉厚,抗揍。

祝星楚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在睡着的那一刻,祝星楚都是快乐的。

她觉得,今天的快乐能够让她挺过一周糟心的生活。

去应付自己那个难缠的婆婆,应付那个对她满脸厌恶的老公,应付那一成不变的令人绝望的生活。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想到现实中生活的时候,祝星楚总觉得自己好像缺了点什么,是缺了什么呢?难道是记忆?


这一觉睡得可真美啊,祝星楚醒来之后,闭着眼睛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可真舒服啊!

那种心理的满足,那种身体的愉悦,简直是太美妙了!

“醒了?”周勃一直在等着祝星楚醒过来。

他在等着祝星楚跟他发火。

他甚至已经把家里的纱布都找出来了,要是被挠的太厉害了,他还可以包扎一下。

要是挠脸的话,他就把自己的脸挡一挡。

祝星楚睁开眼睛,看到了周勃的那张好看的脸。

因为今天早上过的比较舒服,周勃的眼睛亮晶晶的,名副其实的一双桃花眼,配上他的那张好看的脸,实在是太太太赏心悦目了。

不对,现在不是看帅哥的时候,现在的问题是,自己做梦怎么能没有醒呢?

“你是谁?”祝星楚坐起身,严肃地问道。

周勃不知道祝星楚要作什么,不过她天天作天天作,不管她作出什么花样来,他都能应付得了。

“周勃。”

居然真是那本书里的大反派,这梦也太真实了,祝星楚心里犯嘀咕,继续问道:“我是谁?”

“祝星楚。”

“我妹妹是谁?”

“祝安予。”

“男主角,不对,男知青叫什么?”

周勃的心情不怎么好了,果然刚刚的温存都是错觉,祝星楚还是一门心思都在张谦昌的身上。

“张谦昌。”

祝星楚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虽然这样的梦也不错,可是人也不能一直生活在梦里吧?

家里没有人,她要一直在梦里,可就要活活饿死了啊!

到时候她的婆婆跟丈夫该得多高兴?

还有丈夫那个一直在暧昧的女同事,是不是能活活笑死?

“你伸手过来!”祝星楚对周勃道。

周勃听话的将手伸过来。

周勃的手很大,因为常年握着刀子,他的手上都是茧子,摸起来很粗糙,可却让人很心安。

丈夫的手跟自己的差不多大,因为什么活都不干,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软绵绵的像一块肥肉。

眼前的这个手跟她那个妈宝丈夫的手一点都不一样。

看到祝星楚发愣,周勃也有点懵。

盯着他的手看什么呢?

一定是那个男知青的手特别的好看,没有他手上这么多的茧子。

周勃自卑了。

越自卑,他的脸就越冷。

祝星楚根本就不关心周勃在想什么。

就在周勃刚要把手抽回来的时候,祝星楚抱着他的大手就啃了下去。

咬了半天,直到上面都是满满的牙印,才放开了。

“疼吗?”祝星楚问道。

周勃为难了。

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如果说他疼了,祝星楚一定会觉得自己太脆弱了,瞧不上他,虽然他比那个狗屁知青不知道要强壮多少;可要是说他不疼,祝星楚还会再咬他,到时候要是把他的手给咬破了,他杀猪的时候手上有伤,被他的工友们看到又要嘲笑他了。

“到底疼不疼!”祝星楚着急地问道。这个男人,怎么还磨磨唧唧的呢?

“不太疼。”周勃面无表情地说道。

在祝星楚的面前,永远是这样,说最少的话,做最多的事儿,想要把自己的冷酷形象坚持到底。

祝星楚把自己的手伸到了得面前。

“你咬我!”

定定看着祝星楚,周勃觉得自己以前跟祝星楚斗争的经验不太好用,今天的祝星楚实在是太反常了。

“快点咬我啊!”祝星楚催促道,因为着急,她说话的声音里又带着一点娇嗔。

想不明白她到底要干什么,不过还是无奈的牵起了祝星楚柔弱无骨的小手,放到了嘴边。

好像祝星楚的手是什么易碎的物品一样。

只是他做这件事的时候,那表情却严肃得很,好像祝星楚的手是定时炸弹,他握着会有危险一样。

也好像祝星楚的小手是世界上最臭的东西,握在手里都嫌弃得不行。

祝星楚没有注意到周勃的神色,她现在有了更震惊的发现!

这只手不是自己的!

她的那双手,因为家务做的多了,并不怎么细嫩。

眼前的这双手,五指尖尖,指甲像是最珍贵的贝类的壳,看起来像是有莹光。

手上的皮肤都是细嫩雪白的。

不管怎么看,都是一只美女的手。

她没有。

“这不是我的手。”祝星楚震惊地说道。

她以前做了那么多的梦,梦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人,可是那个做梦的人还是自己。

虽然在以前那些混乱的梦里,自己从来没有检查过自己的手,可是她很确定那是自己。

她摸向了自己的脸,那脸小小的,滑滑的,上面一点皱纹都没有,并不是自己的。

再抓抓披散下来的头发,像是最精美的缎子一样,多到一只手都握不过来,那也不是自己的头发。

掀开被子看看自己波澜壮阔的胸口,那更不可能是自己的。

那两条长长的诱人的腿,更更不可能是自己的。

什么都不是自己的,这具身体跟以前的自己一点都不一样。

祝星楚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不是我。”祝星楚笃定地说道。

她的梦里,怎么会出现一具自己完全陌生的身体?而且现在的感觉还这么实实在在的!难道自己不是在做梦?那是怎么了,穿越来?穿书了?

看着祝星楚妩媚的动作,周勃满脸的一言难尽。

他彻底搞不懂祝星楚到底要做什么了。

虽然跟祝星楚在一起的次数有限,可是每一次他都会回味很长时间。

祝星楚的手,祝星楚的脚,祝星楚的眉眼鼻子嘴,祝星楚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他都了如指掌,比自己的还要清楚。

她现在这么说,是后悔了吧,后悔昨天晚上跟自己在一起了吧?

“孩子都已经生了,你就收起你那些心思吧!”不想跟祝星楚再多说什么,周勃起身走了。

屋里就剩祝星楚一个人了,祝星楚坐在炕上发呆。

她并不是个固执的人,她只是想不明白,自己怎么睡着睡着就穿越了呢?

自己是不是漏掉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祝星楚用双臂抱住了自己。

她现在就像是一个人走在空无一人的街上,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只剩下她自己了。

她自己孤独无依,可是却说不上来的……放松。


如果她真的是穿书了,不是被魇住了,那也挺好的。

她就不用过以前那种糟心的日子了。

家里要不然就没人,她一个人形单影只的,连一只狗都没有。

有人的时候却永远在被人吵架。

婆婆冷嘲热讽的,她先是忍着,好声好气地说话,希望婆婆能不再一直挑自己的刺。

可是婆婆根本不可能放过她,会越说越难听。

开始的时候说她没有工作做蛀虫,什么用都没有。

然后就一点点加码,说她是不下蛋的母鸡,后来会说到她的父母,她的父母也没有本事,才会生出她这个什么事情都做不了的女儿。

她忍不住,会争吵。

丈夫回来了,就会跟婆婆一起骂她。

怎么难听怎么骂。

明明她的丈夫才是做错事的那个人。

他跟他的同事……单位里新来的那个实习生暧昧不停,他们之间一起上下班,中午一起吃饭,还……还……还一起做什么来着?

祝星楚怎么想不起来了呢?

等到周勃端着刚刚做好的饭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正在发呆的祝星楚。

她坐在炕上,一脸的茫然。

身上没有衣服她也没有注意到。

一头乌黑的头发有些凌乱的披散在身上,让她看起来像是一个误落人间的精灵。

周勃的心狠狠地动了一下。

他忍不住在心里骂自己。

明明知道这个女人的心从来不在他身上,可是他就是忍不住,忍不住为这个女人动心。

把衣服扔到了祝星楚的身上,周勃冷冷地说道:“吃饭吧。”

听到周勃的声音,祝星楚回过神了。

虽然刚刚已经在心里建设好了自己是穿书了,可是她现在还是有些怀疑,自己到底是在做梦还是真的穿书了?她需要再验证一下。

不是说梦里吃东西是没有味道的吗,那她就好好尝尝这里的饭菜,看看到底有没有味道。

想到这个,祝星楚快速地穿好衣服,坐在饭桌前准备吃饭。

摆在她面前的,是一大碗粥,看起来应该是大米粥,只是这粥的颜色看起来不怎么好,有点发黑,还有点糊味。

“你把粥熬糊了?”祝星楚一言难尽地问道。

周勃点点头,道:“吃。”

看着这么拽的周勃,祝星楚在心里点头,果然有点大反派的气势。

端起碗来,祝星楚大大地喝了一口。

然后她的表情就一言难尽了。

做饭的人就在自己面前看自己,自己要是当着对方的面把嘴里的粥吐了,实在是太不礼貌了一点。

毕竟他昨天晚上给自己带来了快乐,她不能这么……卸磨杀驴。

嗯,杀这头好看又强壮的驴,她不舍得。

一口咽了下去,祝星楚闭了闭眼睛。

她是个会做饭的家庭主妇,她的婆婆那么挑剔,都对她做的饭挑剔不起来。

周勃还记得他上次给祝星楚做饭的时候,祝星楚是怎么嫌弃的,那时候她不仅把吃到嘴的东西吐了,还把碗都砸了。

今天她不仅吃下去了,还沉浸地闭上了眼睛,这是不是说,自己今天做的东西很好吃?

“好吃吗?”周勃问道。

他跟祝星楚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今天的话比往常不知道多出来多少。

问完了之后他就有点后悔了,自己说多了又会惹祝星楚生气了。

“挺……好喝的。”祝星楚看着周勃那张好看的脸,逼着自己说出了这么违心的话,“要不然你尝尝?”

周勃心情有些激动,他没想到自己做饭居然能得到祝星楚的夸奖。

端起自己面前的大碗喝了一大口,周勃的脸色的脸又板了起来。

自己熬粥一直是这个味道啊,苦的跟中药似的。

“今天跟以前的一样苦啊!”周勃看祝星楚笑眯眯的,他的心情又好了一点。

不管祝星楚在想什么,也不管她一会儿又要做出什么妖来,现在对着自己笑就足够了。

“你也知道苦啊?”祝星楚无语地道。

说完她就顿住了。

看来并不是自己魇住了,她是真的穿越进一本书里了!

她端起饭碗,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将一大碗粥都吃下了肚,祝星楚很确定,这粥是苦的,苦的都能败火的程度。

周勃看祝星楚大口吃粥,心里很高兴,自己也大口大口地把粥吃完了。

本来肚子空空如也,现在喝了这么一大碗粥,祝星楚想要上厕所了。

“我想要上……茅房。”祝星楚对周勃说道。

周勃点点头,道:“去把,茅房我今天早上刚刚打扫了,没有蜘蛛网,没有蛆。”

“……”刚刚吃饱了饭,这么说话合适吗?

祝星楚出了门,看着外面明晃晃的大太阳,整个人都有点恍惚了。

梦里的太阳,能有这么炽热的温度吗?

稍微转开了点眼睛,祝星楚看到了二十一世纪没有的蓝天。

这里的天好像特别高似的,高的特别的通透。

这天也特别的蓝,湛蓝湛蓝的。

祝星楚手搭凉棚,看到了远处的树林。

那树林里的树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看起来绿的发黑了,让人觉得有点冷。

她突然想起了自己初中课本上背过的一篇古文“夹岸高山,皆生寒树”。

这个就是“寒树”了吧?

在她生活的那个年代,除了景区,似乎很难看到这样的树林了吧?

再看看这个破败的院落。

祝星楚第一次觉得作者的笔力不怎么够。

书里作者用了“简陋”一词来形容大反派跟十八线女配的住处,这明显程度不够啊,这哪里是单纯的简陋啊,这是寒碜啊!

这院子,说没有墙吧,似乎是冤枉了它,可要说有墙吧,似乎又有点抬举了它。

院墙是土砌的,有的地方已经倒了,还有的地方也出了窟窿,已经到了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程度,不管是人还是狗,出入都是自由的啊!

还有家里的这个房子,看起来已经要倒了。

祝星楚离开了房子几步。

她担心自己的运气不好,在梦里被这破房子砸死了,可就彻底醒不过来了。

院子足够大,可是除了土什么都没有,院门口的那个茅房自然一眼就能看到。


看着这个破厕所,祝星楚在心里叹气。

不上她能憋死,上的话她能熏死。

咬牙闭气进了厕所,被熏的剩了半条命才从厕所出来的祝星楚,已经不再纠结了。

她现在已经彻底地确定了,自己这是穿越了,她已经不是上辈子的那个家庭主妇祝星楚了,是这本书里长得像是狐狸精,致力于跟女主抢男主,没有几天就下线了的十八线女配祝星楚。

她倒是不觉得自己的怀疑求证有什么问题。

她睡了一觉就莫名其妙地穿越了,不好好求证一下的才是傻子吧?

只是现在要怎么办?

按着十八线女配的心意活,去找男知青?

想屁吃,这样下线得更快。

目前只有一个办法——抱好周勃的大腿,毕竟自己现在啥都没有,周勃要是不要她了,她两眼一抹黑,能饿死。

然后再把剧情捋明白。

周勃在屋子里看着祝星楚黑了的脸,心又沉了沉。

走到在院子里发呆的祝星楚的身边,他冷声说道:“我昨天已经请了一天的假,今天又一上午没有去屠宰场,我现在要去干活了。你……管管孩子吧。”

他觉得今天的祝星楚跟以前的不同,所以才说了这么多话。

周勃心里想,哪怕祝星楚只听进去了一点也是好的啊。

看祝星楚还是发呆没有反应,周勃离开去上班了。

孩子?

祝星楚努力地回想半天,终于想起来这本书里,自己这个十八线女配是有一个孩子的。

可是因为原主根本就不喜欢孩子,所以从生了之后,孩子就一直在孩子奶奶,也就是周勃的娘那里看着。

一想到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就已经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祝星楚惶恐的心情终于好了一点。

喜当娘这种事情,果然比喜当爹要好的多。

不过现在还不是去把孩子抱回来的时候,她的把剧情捋明白了才行。

要不然去了周勃的娘那里容易露馅。

现在的农村老太太还都迷信得很,自己要是漏了馅,再被沉了塘那可就不划算了。

回到屋子里,祝星楚终于有心思打量了一下屋子里的装修。

用装修这个词儿,似乎是侮辱了装修本身。

这屋子哪里有装修啊?

入门是个锅台,被烟熏火燎的厉害了,黑漆漆的。锅台上面摆着三个碗和两个盘子。

不管是碗还是盘子,都已经缺了角,也不知道是被谁摔的。

锅台旁边堆了几个袋子,也不知道里面装的都是什么。

进门就是一张炕,炕上铺着一个已经起了毛的草席子。

还有两床破被子和一床褥子。

家里唯一的一件家具是一张破柜子,看那上面斑驳的漆,应该是红色的漆。

嗯,就这个环境,难怪十八线女配不喜欢大反派。

祝星楚突然回想起了剧情,这个家之所以这么穷,是因为原身为了讨好男知青,把周勃的一大部分工资送给了男知青?

“……”作孽啊!

等会儿就去把钱要回来!

祝星楚自己身上的事情还没有想明白,就想着把家里的钱要回来了。

首先对于自己穿书了这件事,祝星楚根本就没有什么好纠结的。

是不是老天看着她上辈子行善积德的,觉得她是个可怜人,所以现在赠送她另一个人生?

虽然现在看来这个人生也不是什么好的,可毕竟还有转换的余地,不像她上辈子,她上辈子……怎么来着?

祝星楚的头有点疼,她不能再想下去了。

不过她很快就开始思考另一个问题了。

自己接下来应该做什么?

接下来最应该做的,是去把本该属于自己的金手指拿回来,不,抢回来。

看这本年代文的时候,她一直都在对着大反派流口水,对剧情的走向看的并不怎么认真。

除了大反派,她记忆里最深刻的就剩下两点了,一个是跟自己同名同姓的这个十八线女配角的命运——作是真的作,惨也是真的惨。

另一个就是书里女主的金手指,是真的好。

别的人的金手指都是一个,这个女主的金手指可不止一个,那简直是要什么有什么。

每天一粒小药丸,想要什么来什么,怎么能那么爽啊!

祝星楚对着书里女主的金手指流了不少的口水。

如果她在现实里有这么多的金手指,她的婆婆跟丈夫是不是就不会欺负她了?

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属于自己的金手指取回来。

现在金手指还没有触发,如果自己去的晚了,金手指要是被自己那个便宜妹妹触发了,她是不是就亏大了?

说干就干。

至于会不会又被逼的跳了河?

风险一定会有的。

可是现在自己知晓了剧情,老早去了老早回来,原身的那个便宜妹妹不一定能发现。等祝安予发现的时候,她都已经跑回来了,到时候回了自己的家,大门一锁,杀猪刀握在手,他们还能强攻不成?

正所谓富贵险中求,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祝星楚穿鞋下地,刚下地,就站住了。

破柜子上放了一面很小的镜子,镜子已经被摔破了,跟二十一世纪的那些清晰又好看的镜子没法比,可是看着镜子背面,图案还很新。

祝星楚不用想就能猜出来,这应该是她结婚的时候,周勃专门给她买的。

至于镜子为什么碎了,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自己这具身体摔的。

作孽啊,周勃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脾气不好,可是长得好啊!不仅长得好,身体还好啊!

一想到以后跟周勃的幸福生活,不管怎么比,都比自己的丈夫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啊!

还有什么理由作呢?

至于那个男知青张谦昌,祝星楚一点兴趣都没有。

一个小白脸子,还一肚子心眼子,不管对哪个女人都没有多少真感情。

后来跟她的便宜妹妹祝安予在一起了,也不过是因为祝安予能帮得上他的忙。

最后他们两个人结局圆满,也不过是因为张谦昌离不开祝安予罢了。

就那么一个男人,有什么可喜欢的?


祝星楚撇撇嘴,照起镜子来。

然后她就被原身的颜值惊呆了。

怎么能有这么妩媚动人的女人!

书里的这个十八线女配,被作者塑造成了一个妥妥的妖艳贱货的形象。

所以全身上下,充分地体现了妖和艳两个字。

胸大屁股翘,皮肤白皙大长腿。

一双大眼睛含情脉脉。

一张樱桃小嘴,微微张开的时候,就……不像是个正经女人?

全身上下,不管哪里都是诱人的。

要不然周勃也不可能对原身一见钟情,明明知道她的便宜妹妹给他挖了坑,他也鬼迷心窍地跳了进去。

只是现在穿的这是一身什么?

她刚刚起床的时候着急,根本就没有注意自己穿了什么。

上身是一件粉色的砍袖,下身是一条红色的长裤,不管是裤子还是上衣,都是紧身的。

显得胸大腿长屁股翘,腰只有小小的一把,可不管怎么看,都透着一土和俗,而且还不像是个正经女人。

现在是七十年代,正是保守的年代,人们在夏天都不会穿袖子太短的短袖,这个原身可倒好,直接穿了一件砍袖,还穿得这么紧身。

在二十一世纪,不管怎么穿都是自由,可是要入乡随俗,现在是七十年代,就不能乱穿衣服。

如果乱穿衣服,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毕竟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要是被人说一句长得像狐狸精,那可是一种赞美,自己怎么能这么好看呢?

可是放到七十年代,要是被人说一声狐狸精,那可就不是什么好话了,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被指点。

被指点祝星楚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可是总是被指点,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遇到阻碍,那可就不好了。

这身奇葩的衣服是不能穿了。

翻箱倒柜,不对,没有箱子。

在这个破柜子里翻了半天,一共就几身衣服,都是这种风格的。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条宽松点的红裤子,又翻出了一件周勃的短袖。

穿在身上,宽宽松松的,很有点森系风。

祝星楚对着镜子照了照,看起来良家妇女了不少,她这才出门。

就刚刚那身行头,出门的时候得多引人注目啊。

她还怎么执行自己的计划?

现在这样的目标要小很多。

杨树房村是个很大的村子。

村子被分成了四个小队。

周勃家在杨树房村的四队,祝星楚的便宜妹妹和男知青则在一队下乡。

周勃家在四队的村头,从周勃家进村要十几分钟。

所以祝星楚从发家里出来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有遇到。

现在正是给庄稼除草的时候,大家都去地里了,所以祝星楚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人。

看着身边郁郁葱葱的树林和长得很好的庄稼,以及香甜的空气也不绝于耳的蝉鸣鸟叫声,祝星楚越来越确定,自己这是穿越了。

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的农村,也没有这么纯粹的美景了。

可现在不是欣赏景色的时候,她有更正经的事情要做。

祝星楚本来是个路痴,她以为自己找不到路,没想到身体像是有本能一般,就往她便宜妹妹祝安予下放的那个生产队——杨树房一队去了。

下乡的知青虽然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可是也要每天去干活赚工分。村里也不能白养着他们。

所以祝星楚到知青点的时候,知青点一个人都没有。

祝安予住的房间是知青点里最好的一间。她的房间旁边就是张谦昌的房子。

这么多房间,只有祝安予的房门口有一把小小的锁,剩下的门上都没有锁。

一点都不坦诚,一看就做贼心虚。

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祝星楚一边拿起了一块砖头来,毫不犹豫地就敲了下去。

锁被砸开了,祝星楚的手也受了伤。

祝星楚没有工夫管自己冒血的手,她推门进去,直奔祝安予的枕头。

书里写的清楚,原身来找的时候,找了好长时间才从祝安予的枕头里找到了。

就是因为这一耽误,祝安予才发现了祝安予来偷拿回瓶子,她跟张谦昌和好几个知青一路追祝星楚,祝星楚跑到河边,脚底一滑掉进了河里,被淹死了。

所以现在祝星楚一定要争分夺秒的行动,才能拿回自己的金手指,再顺利跑路。

她知道金手指需要触发,可是到底要怎么触发,还是个问题。

因为这个瓶子在祝安予手里很长时间,祝安予才触发了瓶子里金手指的用处。

可到底是怎么触发的,祝星楚想不起来了。

她现在都后悔死了。

都怪看书的时候不仔细,天天对着大反派流口水,要不然拿到瓶子就解锁金手指,是不是就能为所欲为了?

瓶子果然藏在祝安予的枕头里面。

祝星楚撕开祝安予的枕头,把里面的瓶子拿了出来。

这个瓶子比自己想的要大。

是透明的,能看到里面都是一粒粒的小珠子。

在阳光的照耀下,这些小珠子虽然有颜色,可却像是上好的玉石一般,也是透明的。

这些珠子极小极小,一个瓶子里面装的珠子,应该是很多的。

祝星楚痴迷地看着这个瓶子,明白为什么祝安予非要把这个瓶子弄到手里了。

因为不管哪个女人看到这个瓶子,都会喜欢得不得了。

这简直比最好看的珠宝还要迷人眼。

祝星楚在心里吐槽,这个原身是不是个傻子,就因为祝安予口头承诺把张谦昌让给她,她就把自己这个当做珍宝一样的瓶子送给了祝安予。

直到后来发现祝安予说话不算数,才想要偷偷拿回来。

哪成想瓶子没有到手,人没了。

现在绝对不能出现这个情况。

张谦昌连这瓶子里的一粒珠子都比不上,她今天说什么都要把这个宝贝瓶子拿走。

然后再平安地回家去,触发这个金手指。

原书里的剧情是绝不能出现的。

没有时间细细欣赏这个瓶子,祝星楚快步离开了知青点。

刚一出知青点,她就碰到了一个瘦长条的男人。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瘦了,看起来像是一根排骨成精了。

他的脸色也惨白惨白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看着祝星楚,排骨精高兴地凑了过来。

“祝星楚,你是来找张谦昌的啊?”男人笑嘻嘻地问道。

祝星楚看也不看他一眼,只想要快点回家去。

这个男人是谁,她一点兴趣都没有。

“唉,祝星楚你怎么不理人?”“排骨条”不想放过祝星楚,他拦在祝星楚面前,色眯眯地说道,“你让我摸摸你的手,我就带你去找张谦昌。”

“我不认识你。”祝星楚翻了一个白眼,绕过男人就想走。

在这里耽误的越久,就越容易出事情。

她怎么记得年代文里,原身拿到了瓶子之后,根本就没有遇到这个男人。

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啊,怎么还遇到了个拦路狗?

难道剧情是不能改变的?这个瓶子她拿不走?

如果是不能改变的,老天爷让她穿书干什么,再死一回吗?

要真是这样,老天爷这不是玩她呢吗?

难道自己幸运地穿书一回的终极目的就是睡一次男人、喝一碗苦的跟中药一样的大米粥,加上上一次能把人熏的原地升天的厕所?

不要啊!!!

“细狗精”一伸手抓住了祝星楚的手,还用手指头摩挲了两下:“我是你的好哥哥宋丰富啊!”

宋丰富?祝星楚对这个三十六线配角有点印象。

是张谦昌的小跟班,在原书里是负责插科打诨搞笑的角色。

后来张谦昌跟祝安予回到城里之后就没有他的剧情了。

只是没想到这个三十六线配角这么早早地就上线了。

这货到底是想要干点什么呢?难道是想要占自己的便宜?这不是想屁吃是什么?

祝星楚厌恶地看了一眼宋丰富的那张惨白惨白的脸,突然笑了起来:“我的手软不软?”

“软!”宋丰富看着祝星楚那张让人炫目的脸,痴迷地点头。

“软你就多摸会儿!”祝星楚抬腿屈膝,对着宋丰富的裆下就踢了过去。

宋丰富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嚎叫声,他倒在地上,捂住了肚子,整个人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断子绝孙一般的痛。

不管身后的人如何嚎叫,祝星楚抱着瓶子就开始跑。

那动作快的,跟受了惊的兔子一般。

知道的是她把别人踹的快断子绝孙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别人欺负了她呢。

祝星楚撒腿正跑得欢,迎面就遇到了正在大榆树底下乘凉的老头老太太。

他们本来是不爱搭理祝星楚的。

毕竟这个嫁到四队的女知青,可是个眼高于顶的,跟他们这些村民从来都不好好说话。

而且穿衣服也从来不好好穿,每次穿的衣服都让人不好意思看。

亏的长得那么好看。

今天的祝星楚穿的衣服正常了不少,再加上她惊慌失措的样子,有好事的人还是忍不住问道:“城里来的女知青,你这是怎么了?”

他们虽然在问话,可是也没指望祝星楚回答。

跟她那个见人就笑眯眯有礼貌的妹妹相比,祝星楚可是没有礼貌到了极点。

“宋丰富调戏我,我害怕!”祝星楚一边说着,一边朝身后指。

看着一溜风一样跑过去了的祝星楚,几个老头老太太的同情心开始泛滥起来:“这个女知青的脾气那么大,今天这样,得被吓得够呛啊!”

“我就看那个瘦的跟麻杆一样的男知青不是个好人,看看给人家女知青吓成啥样了!”

“咱们去找找那个大麻杆,不能让他在咱们一队做坏事!”

正闲的没事做的几个老头老太太一拍即合,一起去找宋丰富了。

祝星楚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要让这几个老头老太太拖延时间,一会儿就是祝安予他们回来,也会被这件事绊住手脚。

这么想着,祝星楚的心放下来不少。

就刚刚那几个老头老太太,可够祝安予喝一壶的。

跑的正欢实,迎面就遇到了好几个人。

打眼一看,这里面居然有祝安予和张谦昌!

祝星楚有点慌。

虽然拿回来的是自己的东西,可是自己这个便宜妹妹不可能让自己拿走的。

毕竟祝安予虽然还没有激活金手指,可是她已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个瓶子的与众不同了,发现自己拿回了瓶子,祝安予得拼命啊!

对方人这么多,自己根本就拼不过啊!

到时候不就又回到了原剧情里,自己要被嗷嗷一顿撵,最后掉河里淹死吗?

在抬起脚要跑的一瞬间,祝星楚突然反应了过来。

自己如果现在抬腿就跑,明显是做贼心虚。

祝安予他们不管有没有发现她拿回了那个瓶子,都得撵她啊,到时候她不就跟原书里的剧情一样,也得被撵进河吗?

现在他们迎面过来了,绝对不会发现她进去了他们的房子,也就不可能知道东西丢了,自己完全可以扰乱他们的视线,一会儿暗搓搓地离开啊!

心里这么想着,祝星楚调整一下脸上的表情,迎面走了过去。

跟书里写的差不多,祝安予长相是属于那种大气型的,五官端正,脸圆圆的,一看就是宜家宜室的好女人长相。

不过祝安予的长相,勉强能算得上中上的水平,跟祝星楚的那张祸国殃民的脸,不知道低了多少的level了。

至于张谦昌,五官清秀皮肤白皙,一双眼睛长长的,看着很多情的样子。只是看人的时候从眼底透出来的冷光能看出来,他是个心思很深、内心很冷漠的人。

就张谦昌现在这个样子,如果稍微化点妆再捯饬一下,放到二十一世纪正好符合小鲜肉明星的标准。

就这个寡淡的长相,根本就没在祝星楚的审美范围内。

也不知道原身为什么放着周勃那么好看强壮的男人不要,喜欢上了这么一个一身奶油气的男人。

真是年轻不懂事。

她一边走,一边将手里的瓶子塞到了衣服里面。

多亏今天穿的是周勃的上衣,要不然还藏不下这么一个大瓶子呢!

“姐姐,好几天没见你了,你这几天过得怎么样啊?”祝安予看到祝星楚,一脸关切地走了过来,她抓住祝星楚的手,关心地道,“你男人又打没打你?你婆婆又骂没骂你?你吃饱饭了吗?”


跟祝安予和张谦昌一起的,还有好几个知青和一个村里领着他们干活的小队长。

领着他们干活的小队长是个年轻的姑娘,个子很高,手脚很大,皮肤晒得发红,一看就是个很能干的人。

所有知青都在笑,只有她没有笑。

她只是皱着眉头看着祝星楚,显然对祝星楚以前做的事情也不怎么赞同,现在见到祝星楚也忍不住皱眉。

不过看到祝安予这么给自己的亲姐姐捅刀,她也有点看不上。

这些个知青,全都是文化人,可是却一个比一个心眼子多,全都不是好心眼!

有这个耍心眼的劲头,还不如多干点活呢!

一到干活的时候就哭爹喊娘的!

张谦昌看着祝星楚的眼神更厌恶了几分。

这个女人每次见了他,就跟哈巴狗一样,恨不得上他身上舔两口,要不是看到她还有点利用的价值,他一早就把她弄得远远的。

祝星楚把几人的神情尽收眼底。

她心中冷笑。

真是蛇鼠一窝啊!

祝安予好大一朵绿茶,张谦昌也是好假的一个伪君子!

她现在算是明白自己看这本书的时候为什么不喜欢书里的男女主角了,这两个人明明就是三观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啊!

祝星楚感动地着祝安予那一张端庄正派的脸,一翻手握住了祝安予的手,激动地道:“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关心我的人是我的妹妹!你知道姐姐过得不好,就帮帮姐姐吧,把你存的钱和粮票都给姐姐,这样姐姐就不会饿肚子了!”

既然没有发现她偷拿了瓶子,还想在这里展示一下茶艺,那她就只能奉陪了。

反正茶艺这种东西,她虽然没有用过,可不代表她不会啊!

毕竟看了那么多小说、电视剧的,一肚子里的理论呢,正好拿来实践实践!

祝安予以前每次跟祝星楚这么说的时候,祝星楚都会暴跳如雷。

原身刚刚结婚的时候,总是跑到张谦昌面前来,说她的丈夫打她,说她的婆婆虐待她,她要离婚之类的话。

原身的主意打的很好,自己这么楚楚可怜的,会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可她明显想差了,张谦昌不是典型的男人。

张谦昌只是觉得厌烦。

后来原身也知道了,这些话张谦昌不爱听。

可是旁人却总拿这些话来刺激她。

就像是祝安予一样,每次见到原身,都会表面上关心,其实是在刺激她。

没想到今天的祝星楚根本就不吃这一套,还反过来跟她借钱。

“我今天跟谦昌哥他们去地里干活了,早早的就干完回来了。”祝安予关心地问道,“姐姐你天天什么活都不用干,可真幸福啊!”

她怎么可能把钱给祝星楚?只能硬生生地转移话题。

一说她跟张谦昌在一起,祝星楚一定会受不了的。

这话说的重点是“跟谦昌哥一起去干活”,可是祝星楚却像是根本没有听懂一样,她敷衍地点点头,道:“不干活是挺好,你瞅瞅你黑的。”

“祝星楚,你这两天是不是过得不好?”张谦昌一双细长的眼睛专心地盯着祝星楚,关心地问道,“你今天的脾气怎么这么不好啊?”

祝星楚冷哼了一声。

她算是发现了,原身之所以一直对这个张谦昌不放手,就是结了婚生了孩子也心怀幻想,绝对跟张谦昌的态度有关系。

明明跟人家的妹妹扯到了一起,还要做出这样深情的人设来,一看就不能是好东西啊!

“对啊,我丈夫她知道我把他的工资都拿给了你,很不高兴,让我要回来。你把钱还给我吧!”祝星楚真诚地道,“我儿子才几个月我就没了奶,现在连奶粉都买不起,你这么好的一个人,能不能把钱还给我啊?”

几个知青和村里那个领着干活的小队长都看向了张谦昌,他们一直都知道祝星楚虽然生了孩子都不安分,是个狐狸精,张谦昌表面客气,可是心里也嫌弃得很。

他们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

只是没想到,张谦昌居然收了祝星楚的钱,这个钱还是他丈夫的工资!

七零年代,家家日子都不好过,张谦昌怎么能拿人家丈夫的工资呢!

“你怎么能诬陷谦昌哥呢!”祝安予生气地大声道,“谦昌哥家里那么有钱,怎么可能用你的钱?”

祝安予自然知道祝星楚把周勃赚的钱给了张谦昌。

他们需要用钱的地方那么多,祝星楚想要当冤大头给他们,他们当然不能拒绝。

以前都给了那么多次,祝星楚每次都是偷偷摸摸地给,从来不跟别人说,不知道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广而告之了。

祝安予心里想着,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压下去,要不然张谦昌的名声准会受影响。

“你什么时候给过我钱?”张谦昌温声说道,“是不是你丈夫和婆婆把你气狠了?咱们两个单独聊聊吧。”

发现身边的人都在看着他,张谦昌嘴角翘了翘道:“就在那里,大家在这里等着咱们。”

这话说得挺有艺术。

一方面表现了对祝星楚的关心——你现在的状态不好,让我来跟你说说贴心的话。

另一方面,却生怕跟祝星楚沾上关系——咱俩众目睽睽聊天,我可要证明我是个正人君子。

“噗!”祝星楚一个没忍住,喷笑了出来。

张谦昌看着祝星楚那张妩媚的脸上讥诮的笑容,心往下沉了沉。

他跟祝星楚认识好几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祝星楚在他面前的时候出现这样的表情。

祝星楚在别人面前,就跟一朵带刺的玫瑰一样,不管见到谁都要扎两下,可是在他面前,就跟一只猫一样,爪子收起来了,牙都不会露一下,只要主人摸一摸她,她就会感恩戴德,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

可是今天的祝星楚很奇怪。

她从迎面走过来到现在,除了冷冷地扫了自己几眼之后,就再也没有认真地看过他,更没有往他的身边凑。

现在更发出了这样的冷笑。


“现在的人并不多,你乖乖把钱还给我,再让这几个把嘴闭死,就没人知道你收了有夫之妇的钱。”祝星楚冷冷地道,“我昨天给你的钱上的钱号我都记得呢,你要是不给我我现在就去大队找队长,看看他们能不能从你的身上搜出这些钱。”

“对了,以前还有那么多事情,我就一起说说。反正我这个人的名声已经被你们败坏了,我不在乎名声的。”

祝星楚之所以这么有底气,是因为她刚刚去取瓶子的时候观察过了。

除了祝安予的房间上了锁,其他知青的房间都没有上锁。

张谦昌那么小心谨慎的人,不可能把钱放到住的房子里,他一定会随身带着。

就是祝安予的这个瓶子也一样,要不是带着不方便干活还容易打碎了,祝安予也一定会随身带着。

大家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冷酷的祝星楚,都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好用了。

这还是以前那个没有脑子的祝星楚吗?

怎么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你的名声是你自己败坏的,跟我们没有关系!”站在张谦昌身边的一个女知青大声说道。

她长得黑黑瘦瘦的,站在张谦昌的身边,就是当丫鬟都有点不配。

可是看她跟张谦昌站的那么近,明显是也有点其他心思的。

“跟你说话了吗,啊?跟你说话了吗?”祝星楚指着黑瘦女知青的脸,道,“你快收起你的心思吧,也不瞅瞅自己长成啥样了,张谦昌能看上你吗?还是多吃两碗饭长点个吧!”

黑瘦女知青叫白晓雪,人不如其名,长得又黑又瘦还矮,平时最在乎自己的长相。

现在听到祝星楚这样全方位无差别的攻击,她整个人都受不了了。

捂着脸哭着跑了。

祝安予着急地喊道:“晓雪!晓雪!我姐姐不是故意的!”

“你要是真着急就去追啊?干喊什么,显得自己比较善良吗?”祝星楚抱着胳膊,凉凉地来了一句。

祝安予:“……”她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因为祝星楚说的没有问题啊!

她以前怎么没有发现祝星楚这么会怼人呢!以前的祝星楚就像是个火药桶似的,一点就着,一点弯弯绕都没有,今天怎么突然多了这么多心眼?

可是张谦昌却发现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

祝星楚还是痴迷她,要不然不会发现白晓雪喜欢他,也不会对白晓雪恶言相向。

“星楚,”张谦昌走到祝星楚面前,把手放到了祝星楚的后背上,低声说道,“我知道你受委屈了,今天晚上咱们聊。”

张谦昌可是从来没有跟祝星楚有过肢体接触,更没有这样低声下气地说过话。

他一直在跟祝星楚拉开距离,生怕沾到一点。

今天是没有办法了。

如果他不这样做的话,祝星楚要是铁了心跟他要钱,不管是面子还是里子他可就都没有了。

所以现在就算是被人说他招惹祝星楚,也比让别人知道他用了祝星楚的钱要好很多。

祝星楚心中轻嗤,如果放到原身身上,估计现在就能激动地晕过去。

可她不是原身。

她只有厌恶。

“你可别碰我啊,我可是有丈夫的人了。”祝星楚赶紧拉开了距离,道,“我晚上还要回家哄孩子呢,没有时间跟你聊天。你赶紧把钱还给我才是正经呢!”

张谦昌的手举着,呆在了原地。

他没想到祝星楚会说出这样冷冰冰的拒绝的话来。

他可是从来没有这么温柔过啊!

祝星楚皱着眉头,不耐烦地道:“你赶快把钱还给我!我着急回家呢!”

张谦昌从来没有这么被动过。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能有被祝星楚追着要钱的那一天。

他看向了祝安予。

祝星楚已经完全脱离了他的掌控,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是继续嘴硬说没有拿过祝星楚的钱,还是把钱拿出来呢?

不管怎么做,都不好。

继续嘴硬,如果把祝星楚逼急了,看着祝星楚现在这么失控的样子,不知道接下来会做出什么事请来。

要是找闹到生产队或者大队去,他以后的名声可就毁了。

可要是把钱痛快地给了祝星楚,他的名声一样也毁了啊!

他可是个完美的君子形象,要回城的啊!

祝星楚饶有兴致地看着张谦昌左右为难的表情。

也不知道为什么,祝星楚对这一对虚伪的男女主,从生理上的厌恶,现在看到他们难受,她就觉得开心。

“那钱是我跟我你借的,姐姐,你怎么能记成是谦昌哥借的呢?”祝安予的口气里是亲昵的埋怨,“明明说要借我多用几天的,没想到你昨天借的今天就要要回去。”

“谦昌哥,把我在你那保管的钱给姐姐吧。”祝安予很是体贴地说道。

祝星楚忍不住在心里给祝安予鼓掌。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脸皮都撕破了好几层了,她居然还能演,果然是个高手啊!

不过现在居然居然真的要把钱还回来,就不要把人逼得太狠了,她现在可是要抓紧跑路呢!

“你要是早点说这是你姐姐的钱,我就不帮你保管了。”张谦昌皱着眉头道,“她的丈夫和婆婆已经对她那么不好了,你还要借你姐姐的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祝安予打量着张谦昌的神色,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对的。

她连忙说道:“都怪我,看着咱们村子里好多孩子没有鞋穿,我这里有几张布票,再加上从姐姐那里借来的钱,正好给孩子们买点布做鞋。”

周围几个知青都一脸感动地看着祝安予跟张谦昌。

他们就知道,张谦昌这样的君子,不可能做出要祝星楚钱的事情来。

“小队长,我帮你记住啊,他们要给你们村子里的孩子做鞋。”祝星楚对一队的小队长黄秀芬说道,“他们可都是好心人啊!”

黄秀芬点点头道:“我也记着。村里的孩子不多,就一二百个吧。”

祝安予的意思是要给一队的孩子做鞋,可祝星楚一下子就把意思曲解了。

要给全村的孩子做鞋。


要知道,杨树房村可是一个大村,村子里一共有四个生产队,孩子可是多得很。

祝安予的脸色终于有一点不好看了,今天的祝星楚怎么能这么烦人,这么坏啊!

她以前讨厌自己那个无脑暴躁的姐姐,不过现在更讨厌这样的祝星楚。

祝星楚看着变了脸色的张谦昌和祝安予,心情好的不得了。

“孩子还在家里等我,我先走了啊!”捡了便宜就赶紧跑,祝星楚可不想留在这里看笑话。

反派死于话多。她可原书里的反派人物,今天的话已经够多了。

看她要离开了,祝安予跟张谦昌都挺高兴。

今天的祝星楚太反常了,要是一直在这里,还不知道又会弄出什么幺蛾子呢,走了可真是太好了。

他们两个刚刚失去了一大笔钱,正是难受的时候,现在一眼都不想多看这个糟心的女人。

祝星楚听着身后没动静,心中高兴。

自己出师大捷,可真是太厉害了。

然后她就听到了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不要放跑她,她刚刚在知青点偷东西了!”

来的正是宋丰富。

他调戏祝星楚不成,还被祝星楚使出了断子绝孙脚。

正在他难受得不行的时候,一队的好几个好管闲事的老头老太太来了,还把他好一顿埋汰。

什么“城里来的人也这个德行啊,看着人家媳妇好看就想要调戏。”

“就这样还知青呢?哪有一点知识青年的样子?”

“可真是太给知青丢人了!”

宋丰富虽然平时就是个脸皮厚的人,可也架不住这么接二连三的受侮辱啊!

他就碰了一下祝星楚的手,也没占到什么便宜啊!

宋丰富超不过这些老不死的,只能来找祝星楚的茬。

刚刚祝星楚从知青点出来的,手里还有东西,见到他就揍他,明显是着急离开。

宋丰富摆脱了那几个管闲事的老不死的,就来追祝星楚了,他就不信了,他这回有了防备,祝星楚还能使出断子绝孙脚不。

祝星楚一听身后的声音,就知道自己拿回来那个瓶子的事情败露了。

再在这里插科打诨拖延时间是不合适的了。

毕竟不管她怎么拖延,都不能把自己的救兵——周勃给拖延回来啊,周勃中午才去上班,现在刚过去小半个下午,他怎么可能回来。

现在只能靠自己,确切地说,要靠自己的双腿了。

幸亏中午的时候吃了一大碗“中药粥”,祝星楚现在还有点力气。

抱住怀里的瓶子,祝星楚跑得飞快。

祝安予刚刚一听祝星楚去了知青点,眼皮就开始跳了起来。

知青点里能有什么好东西?最好的东西就是她的那个瓶子啊!

她天天藏着掖着,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她有瓶子这件事,也只有祝星楚知道啊。

祝星楚偷偷摸摸地去知青点,一定是去偷她的宝贝了。

她的宝贝,虽然看不出是什么,可她就是觉得,这个宝贝跟旁人的不同!

这个东西是怎么来的,她才不在乎,只要现在是她的东西,那就是她的,没有什么好说的!

“祝星楚,你是不是拿了我的瓶子,还给我!”祝安予一边跑一边在祝星楚的身后追,那架势,跟村子里最泼妇的张大嘴都能比一比了。

几个知青都一脸意外地看着她,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祝安予。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遇到了不管什么事情,祝安予都是沉稳的,没想到现在居然这么反常。

“她拿了我的宝贝,我要是没有这个东西会死的!”祝安予的声音都变了形,“你们一定要帮我抢回来!”

张谦昌刚刚也被祝安予歇斯底里的样子吓了一跳。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祝安予向来是个心里有成见的人,他从来没有见祝安予这样过。

所以现在祝安予这么惊慌,就说明祝星楚拿走的,比刚刚的钱要重要的多。

虽然张谦昌想不出来,有什么东西比钱更重要,可是祝安予这么着急,他一定要帮着她拿回来。

毕竟祝安予这样聪明的女人,才能帮助自己达到目的,跟祝星楚这样的蠢女人不一样。

看着很快就超过自己跑到前面的张谦昌,祝安予的心情很不错。

也就祝星楚那个蠢货,觉得自己能讨得张谦昌的欢心。

张谦昌怎么可能是那种看脸的男人,他可是有大抱负的,只有她这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他。

正在多路狂奔的祝星楚根本就不知道身后这对男女的想法,如果她知道的话,一定会在心里骂一句:“狗男女!”

黄秀芬看着几个知青这疯狂的状态,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今天干活的时候,这几个知青哭爹喊娘的,好几个人加起来干的活都没有她自己多。

现在撵起人来倒是有劲了。

她算是明白了,明天再干活的时候,她是不能心软了,一定要让他们干够半个人的活,赚几个工分回来,小队可没有任务天天养着这几张嘴。

不过她现在担心的事祝星楚出点什么事情。

她以前对祝星楚没有什么好印象,可是今天却觉得祝星楚是个挺有趣的人。

她不想看到祝星楚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出了什么事儿,她的良心会痛的。

祝星楚回头看去,发现一大群人都在跟着她跑,黄秀芬也在里面。

她又一瞬间的犹豫,要不要让黄秀芬帮帮她?

她是小队长,还是有些权威的,张谦昌那么多的鬼心思,应该不怎么敢挑衅黄秀芬吧?

就这么想了想,祝星楚觉得不行。

祝安予把这个瓶子看得这么重,到时候真发起疯来,张谦昌绝对会帮着她,其他几个张谦昌的狗腿子也会冲上去帮忙,到时候这个瓶子还是会被抢回去,自己就白冒险一回了。

这么想着,祝星楚跑的更卖力了。

闷着头一顿跑,待到看到眼前景象的时候,祝星楚一个急刹车才停住了,她差点掉进去了滚滚波涛的大河中。

就这么一个小村子,居然有这么一条大河,祝星楚有点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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