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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牧场

龙骑士 著

美文同人连载

古汉传承,驭马而行。一个千年前的灵境,造就了一段传奇人生。

主角:   更新:2023-08-07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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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天马牧场》,由网络作家“龙骑士”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古汉传承,驭马而行。一个千年前的灵境,造就了一段传奇人生。

《天马牧场》精彩片段

“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
从波特兰飞往帝都的国际航班上,丁翔神情有些复杂的低声哼唱着这首比他年龄还要久远的老歌。三年前他独自离家,前往美帝打拼,当时真可谓是豪情满怀,可如今……
曾寄予了他全部希望的牧场,在苦苦支撑了一段时间后,终于因为美帝农业政策的变化,而濒于绝境。投入重资的安格斯肉牛因为育肥期间的操作不当,使得牛肉的评级大幅下降。原来预计中的收入直接缩水了三分之二,估计连偿还贷款的钱都凑不够。
丁翔很清楚,照此下去,他也只有申请破产、甩卖牧场的一条路可走了。偏偏恰在此时,母亲从国内打来电话:做建筑工人的父亲在施工时,从半空中摔了下来,造成了腰椎骨折,搞不好就有瘫痪的可能。
这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老话怎么讲来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呀。
虽然牧场这边还是一头乱麻,但天大地大,终不如爹娘双亲的恩情大。放下老娘的电话,丁翔只迟疑了几秒钟,便喊来了牧场里雇用的老牛仔兰斯,将卖牛的事全权托付给他,然后立马驱车赶到了玫瑰城,选择了最早的航班回国。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平日间还不觉得有多难熬。看看电影或是睡上一觉,也就过去了。但这一次的丁翔心急如焚,度秒如年。心里挂念着父亲的伤情,还有些牵挂牧场出栏的肉牛,在空中的每一分钟,对他都是一段煎熬。
丁翔的家,在东北L省的一个小县城中。早年父亲在一家国有企业中上班,后来企业转轨,下岗做了一名建筑工人。丁翔和姐姐读书时都没少花费,所以家中的日子一直是过得紧吧吧的。这次又摔伤了,虽不知道责任是怎么认定的,但对于家里,无疑是一场灾难。
飞机在帝都落地时是清晨,再转机飞往东北,直到临近中午,丁翔才走出了省城的机场,随手招过来一辆出租车,和司机商量了一下,走高速,两百多公里的路程,七百块软妹子,出发!
一路无话,东北的哥不似帝都的哥那么能侃,更没有美帝的黑人小哥那么饶舌,当然以丁翔的心情,也没什么兴趣聊天。
三个小时后,出租车停在县城的中心医院门前,丁翔早有准备,在帝都机场就兑换了足够的软妹子,数好七张递过去,拎起自己的行李箱就下了车。
医院的电梯总是很繁忙,没办法,这就是咱们的国情。人口基数大,就医难、就学难……找个车位更是难上加难。
仗着自己年轻、体力好,丁翔没有在人头攒动的电梯前磨耐性,而是直接选择走楼梯。父亲住的骨科病房在五楼,分分钟的事。
可饶是如此,当他急匆匆推开病房的房门时,还是气喘吁吁的,吓了母亲和姐姐一大跳。
“翔子,你回来了?”
看到儿子,仿佛看到了主心骨似的母亲当时眼泪就下来了。
“小弟,你咋了,咋累成这样?”
姐姐丁霞也迎了过去,接过了弟弟手中的行李箱。
“妈,姐,我没事,就是等电梯的人太多,我直接爬楼梯上来的。我爸咋样了?”
长出了一口气,丁翔搂住着母亲的肩膀。
“小弟,医院的检查结果都已经出来了,爸这次算是大幸,没有伤到神经,养上几个月就能下地行走了。只是……以后再也不能做重体力活了。”
母亲是个老实的农村女人,没读过多少书,性子比较软弱,平日间也是没有什么主意的人,回答丁翔的,是姐姐。
“噢!那还好,妈打电话也没说清,我就担心爸伤到神经,以咱爸的强势性格,要是真不能自己走路那还不得……”
“翔子回来了?”
还没等丁翔说完,病床上昏睡的丁大山突然睁开了眼。

“爸,是我,我回来了!”
丁翔赶紧走了过去:“爸,我们说话声音大,把你吵醒了吧?怎么样,腰还疼吗?”
父子连心,看到性格刚硬的父亲憔悴的躺在病床上,丁翔的眼圈不禁有些发红。
“没事,你老子我这辈子大风大浪经得多了,命硬着呢。别说这次就是摔了一下,当年……”
“呵,当年你和大根叔去H省挖煤,瓦斯爆炸,在矿洞里埋了五天,最终还是挺过来了。爸,遇了矿难又不是啥光荣的事,你老提这个干啥。”
这故事,丁翔打小就听,没有一千遍也有几百遍了,他知道,父亲讲完还会眼睛一瞪:“臭小子,要是老子那次挺不过来,这世上就没有你啥事了。”
可这次,老丁同志没有瞪眼睛,他只是拉着儿子的手,长叹一声:“唉!翔子,爸这次算栽了。即便出院,也干不了活了,以后……家里就得指望你了。”
“嗯,爸,正好你辛苦几十年,早该歇歇了。你放心,以后我挣钱养家,你和妈都不用太操劳了。”
重重的点头,饶是不想让父母看到自己最软弱的一面,但丁翔的语声中还是难免有些哽咽。可没想到的是父亲语风突变:“臭小子,就会说大话。连个媳妇都没有,你拿什么养活我和你妈?”
“这个……”
丁翔有些哭笑不得,话说这个话题,以前不都是老娘的专利吗?以老丁同志的家长作风,就算是心有不满也绝不会主动提起这些“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
“是呀,翔子,你去年春节不是答应我来的,说今天一定把媳妇领回家吗?合着你是糊弄我呢?”
就知道,只要一说这事,老娘就会参战的。可现在……这是病房好不?大家研究的是老丁的病情,突然转到娶媳妇的事上来,真的好吗?
丁翔求助的望了望丁霞,却不想一向疼爱他的姐姐也是一撇嘴,甚至还摊下了手,摆明就是:这事我也爱莫能助,小弟你自求多福吧!
好吧,外无援兵,只能自救。
丁翔讪笑两声,赶忙岔开话题:“妈,今晚你和姐姐都回家里好好休息一下,晚上我来陪护我爸!”
“那怎么行?小弟你坐了一整天的飞机,飞了几万里,还不赶紧去睡觉?爸的伤没什么大事,一会你姐夫下班让他来陪一宿就行了。”
丁霞到底是爱护弟弟的,也配合着转移父母的关注点。不是有那么句话,姐弟同心,其利断金吗……
“咳、咳……”
论玩心眼,二老到底是没有斗过这姐弟俩,丁大山微咳了两声:“没事,谁也不用你们。翔子回家睡觉,国强明天还得上班,也不用来,就你妈我们俩在这熬着就行了。再说,有事不还有医生、护士呢吗?我这刚住了两天院,就交了几万块了,钱哪有白花的?”
这话说的……咱社会主义人民医院,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又不像美帝那边的,不交钱就不让住院……话说咱这貌似不交足押金也不让住来的。
丁翔捏了下鼻子,想批评下老丁同志思想不够端正,还不如咱们在美帝混的小同志觉悟高呢不是?可又觉得暂时不要触霉头为好。
话说,在老丁家有两条家规。第一条,老子说什么都是对的,儿子只能服从;第二条,如有疑问,请参考第一条。
读大学前,没少挨揍的丁翔深知,当父亲下定决心的时候,无论是母亲还是他和姐姐,这一家子是没有人能让他改变主意的。
当然,这一点,丁翔也遗传了老丁的基因,在同学朋友中间,他是有名的不撞南墙不回头,呃,更准确的说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当年,因为一段失败的感情,丁翔放弃了国内知名科研单位的重金挽留,坚持要去美帝创业,就曾让老师和同学无不为之扼腕叹息。
堂堂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居然要去养牛养羊,就算你是生物科学专业的,那也差着十八条街不是?虽说这年代,QH的毕业生还有去卖豆腐、串羊肉串的,但那些总归是特例。
留在帝都的科研单位,还可以继续随导师攻读学位,在其他人看来,怎么也比漂洋过海的去赶牛放羊强一万倍吧?
“真以为美帝那个国家遍地是黄金呢?还是天生就是个泥腿子的命?”
“人家别人去是留学,他去……是捡牛粪,哈哈,没准能捡到牛黄,发个小财神马的。”
“不爱苦三年,真爱毁一生呀,小丁也算是个痴情种子!”
……
丁翔其实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同学群了,自从他欲出国经营牧场的消息被同学知道后,各种的嘲讽让他立即对那群现实(势利)的人避而远之。
他没骂回去,更谈不什么恨,道不同不相与谋。他只留下了几个哥们的电话,便一走了之。只是被老丁从医院轰回家后,他接到了一个短信。
发信人是当年寝室的老大:小六,下周日(18号)老三结婚,你回来不?
“啊?我就在国内,东进结婚,怎么没通知我呀?”
本想躺下倒倒时差的丁翔一下子坐了起来。虽然当年班里的同学有相当一部分与他尿不到一个壶里,但寝室的那几个兄弟相处都是不错的。
数年前,校区里的住宿环境还不是那么好,六人一间,也让丁翔从此就多了五个哥们。老大叫高进,与亚洲赌神同名,一直以福尔摩斯和柯南为偶像,总是抱怨国家的大环境耽误了他的才华。
“狗*屁才华,是察胸观臀、有色心没色胆的才华吧?”
说这话的,就是老三,范东进,家庭背景深厚,人后猥琐、人前乖巧。也是短信中提起的准新郎官。
“小六,咱们自家兄弟,老三是寻思你在美帝那混的也不算好,来回一趟,怎么也得花费个大几万,就不忍心打扰你。”
“狗*屁,等我上企鹅。”
扔掉了手机,打开家里还是他上学时买的老电脑。寝室群里的六个头像,只有老五金勇的没亮。
丁翔一乐,手指连按,输入了一行字:“哟,今天人挺齐呀。小弟给各位哥哥请安!”
“卧槽,小六来了!”
“不好,快跑,那谁,看好你媳妇,防火防盗防渣翔!”
“美帝红色飓风警报,渣翔即将登陆,提醒广大民众保护好家中女眷,尤其是少*妇。”
正热闹的聊天群里一阵鸡飞狗跳,电脑前的丁翔满意的点点头:哥已不在江湖,但江湖还有哥的传说……
“高老大,是你多嘴的吧?”
例行的玩闹过后,范东进打出了一行字。
“嗯,东进,我觉得咱们弟兄里,你是第一个结婚的,把小六落下不好!”
“嘈的,谁说我落下小六了,我是想给他个惊喜。翔子,六弟,三哥现在正式通知你,哈哈哈……”
丁翔:……
“你要通知我的,是你要快笑死了吗?”
“别理他,翔子,这货在你上线之前就只会‘哈哈’了,赶脚是和他媳妇睡觉时没关空调,要中风了。”
“老二,没文化真可怕,那叫马上风!”
“呃,对!谢四弟指教,翔子,东进是马上疯了!”
“传染不?我先撤了,别等回美帝时再给我隔离喽!”
“我去,翔子你在国内呢?那太好了,哈哈哈……”
“完,结婚这事太可怕了。老三这不是马上风,是已经疯了!”
……
劈哩啪啦的一顿敲键盘,丁翔一直有些纠着的心轻松了许多。不管怎样,生活总归还是要继续。虽说几个兄弟中,自己是发展较差的,但父亲白天时在医院里说的那番话,还是深深刻进了他的心里。
“老爹伤了,我是家里的顶梁柱,绝对不能再塌!以前一直觉得在美帝混不好,灰溜溜的回来太丢人……但那又怎样,我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一个,做什么不能养活家庭呢?”
关掉电脑前,丁翔将自己的企鹅签名改成了“双亲犹在,天塌不弯!”
换上睡衣准备去洗漱,却听见床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是母亲打来的:“翔子,你爸要跟你说话,好像有什么要交待你!”
“啊?妈,我爸没事吧?”
丁翔急了,母亲这话说的感觉那么不好呢?
“臭小子,我能有什么事?我还指望抱孙子呢!”
“呃……”
丁翔讪笑,又来了。不过,没事就好:“爸,您想告诉我什么呀?”
“嗯,翔子,爸接下来要说的话,你得听好了。是关于咱丁家老祖宗的事。这事,在咱老丁家,一直是传男不传女,而且是只传长房长子。”
“啊?”
父亲的话,顿时让丁翔有些凌乱了:“难不成咱老祖宗不姓丁,姓朱?咱是大明皇室后代,隐藏了这么些年,还想反清复明?”
“臭小子,胡说八道,姓什么朱呀?你给老子我正经点!”
“那就是咱家老祖宗给咱们传下了不世秘籍或是绝世珍宝……得,爸你说,我听着呢!”
“哼!”
老丁冷哼一声,这也就是隔着电话,他还躺着呢,否则指不定就跳起来回家揍那混蛋一顿:“臭小子,我就知道你这性子也没个正经的时候,所以才一直没跟你说。本来你大学毕业时,我想该告诉你了,可没想到你却去了洋鬼*子那儿!”
“爸,这事儿咱爷俩不是聊过了吗?你不是说尊重我自己的选择吗?”
老话又重谈,丁翔忍不住插了句嘴,不出意料的惹得老丁大怒:“你给老子闭嘴,我不是说那事,我是说既然你决定出去,那这传家的秘密我就打算藏着了。或者等你啥时给我抱回个孙子我再考虑直接传给他。”
丁翔:……
合着要不是老丁这次意外受伤,自己还被取消继承人资格了?这么一想,更觉好笑,他可不觉得家里还能有什么惊世的宝贝传承。
老丁那一辈兄弟三人,丁翔的两个叔叔都还在农村,老丁也是当年当了兵,赶上好时候才有了从农民兄弟变成工人阶级的机会。
再往上查找,丁家的祖背那就是都是农民了。丁翔小时候老听说别人家卖个袁大头什么的,他也曾问过:咱家就没有点值钱的家当?
结果老丁当场给了他一巴掌:“狗还不嫌家贫呢,咋滴?你觉得你老子没本事?那也怪你自己,没托生个富贵人家。”
好吧,这话题,此后,就再也没提起过。怎么今天,老丁却说家里传承着什么秘密呢?还传男不传女,只传长房长子,听着就有些高大上外加炫酷狂霸拽哈!
想到这,丁翔也有些期待了。按着老丁的吩咐,将他卧室床下边的一个木箱拖了出来。
“哇哈,还真有宝贝呀!”
丁翔挺喜欢把弄手串的,一眼便认出这木箱的材质是花梨木,至于是不是海黄……年代久远,木箱的外边蒙上了厚厚的泥垢,一时还真不好分辨。
“里边有个纸包,看到了吗?”
老丁在电话里遥控指挥,丁翔连声:“嗯、嗯,有的……爸,这什么宝贝包了这么多层牛皮纸……这是什么纸,都要烂掉了!”
“每经一代,就包上一层纸,这件宝贝,已经在我们丁家传了无数代了,你说为什么这么厚?”
“啊?爸,你说的这么神奇,我差点就要信了!”
“混蛋……”
“别气别气,爸,我看到了,是一个玉坠……好像是和田玉,玉质……爸,这不会是极品的羊脂玉吧?就是个头小了点!”
电话另一头的老丁同志已经无力再喝骂了:“弄出点血,滴上去。如果没什么反应,就把玉坠再包好放回去。对了,你也要加包上一层,算是它又经了一代。”
“爸,你对我点有信心好不?好歹我是咱老丁家第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呀……对了,爸,如果有反应会怎样?”
“臭小子,你问我,我问谁!这东西在咱们家一代传一代的,就这么一直传着来的……你滴血了没呢……喂喂,翔子?”
躺在病床上的老丁在电话里急切的呼叫着,可话筒中传来的却是一声声的盲音。
“这浑小子,怎么一声不哼就挂电话了?”
……
一个星期后,丁翔和姐姐主动去找医生,给父亲办理了出院手续。建筑公司那边也签了字,在拿到了全额的医药费和一些补偿金后,父亲摔伤这事的后续事宜,就算是了结了。接下来,哪怕是老丁的伤情再度反复,人家建筑公司也不承担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丁氏姐弟这么好说话,弄得建筑公司的领导也有些诧异。按常理说,这样的事故总得伤者痊愈后双方才开始商讨的,没想到这次……解决得这么痛快。
“老丁是个好人呀,也养了对好儿女。那个谁,回头打听下,等老丁养好伤,要是没地方工作的话,把他叫回来工地打更,也算有份收入!”
公司领导的好意,丁翔领情却婉言谢绝了。
就像之前说的,父亲辛苦几十年,也到了该歇歇的时候了,更何况……丁翔从没有像现在一样,对明天、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信心!
看着在母亲的搀扶下,已经能在家中简单活动的父亲,丁翔的脸上满是喜悦的神情。忍不住找了个借口,便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平躺在床上,闭上眼装成睡觉,实际上他的神识却已经进入到了一个神秘空间。
这空间并不小,只是四周全是一种乳白色的液体,聚而成湖。唯有在这“湖”的最中心处,有着一处方圆不足数米的小岛,岛上生长着一株只有数尺高的怪异植物。
丁翔以一个生物学专业的高材生名义发誓,这株小树绝对不在地球上已知的植物名单之中。无论是现实中,还是在书本上,他从来就没见过这样神奇的小树。
大拇指粗的树干如温玉一般润泽,均匀的分出三条细岔,每条细岔上都长着三片心型的绿叶,在这细岔的最顶端,又分别垂悬着一枚赤红色的果实,樱桃般大小,晶莹剔透、圆润至极。
而在这株怪树的下边,还有一个木箱,与丁翔在父亲床上拖出来的那个花梨木箱在造型上完全一致,只是小了些,也干净许多。
“没想到这灵液这么的管用,老丁那么重的伤势,每天只喝一杯,居然一周就好转了许多。看这样子,完全恢复也用不了十天半个月的。”
想到几天前,他和姐姐去找父亲的主治医生办理出院手续,那位老医生诧异的表情,丁翔就忍不住的好笑。
天山灵境,就是这个奇妙空间的名字。
接到父亲电话的那天晚上,丁翔按照父亲的指示,咬破了手指,将几滴血抹到细腻光润的羊脂玉坠上,只觉得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说晕,也并不完全合适。因为,他当时的神识是绝对清醒的,只是……被转移到了玉坠法阵所演幻的空间之中。他的身体,则暂时失去了神识的控制,就如陷入昏睡一般。
而对于这个空间的认识,包括天山灵境这个名字,都来源于木箱中的一本古籍——《九方经》。
按书中所讲:这玉坠在被炼成灵境之前,本是一枚玉核,吸日月之精华,得天山灵脉之哺养,即便是对于那个年代的灵士们所言,也是一件难得的灵材。
当年,那位丁家的老祖宗,随军征伐大宛,并在得胜之后,被汉武大帝任命为御马校尉,长驻天山脚下,驯养军马。
也算是机缘巧合,老祖宗救下了一位被仇家算计,身负重伤、逃至山下的灵士大神。大神隐身于军马场养伤数载,伤逾后重返天山,大施神威、手刃仇家,了却了一段修行路上的孽缘。
随后,大神再次下山,将这枚他亲手炼制的玉核送给了老祖宗,并传其灵术《九方经》。
再之后,研习《九方经》的老祖宗终有小成,虽因灵脉闭塞、福缘不足,他只参透了其中的第一篇,却足以让其延年益寿、体泰心奓。
更重要的是,《九方经》中的第一篇,包含了相马之术,可以识马、育马、医马,甚至还可以利用玉核法阵中的灵气,对马的血脉进行梳理提纯。得此灵术,军马场历经十数年之功,终于培养出了一代“天马”。
因为,老祖宗习得《九方经》后,又活了一百零二岁,而大汉铁骑因天马之威,亦无敌于世百年之久。
“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汉武大帝雄才伟略,天地豪杰。但一手缔造了大汉铁骑的“天马”之功,却被淹没在了历史长河之中。不得不说,这是封建王朝的沉珂,亦是民族的悲哀,至少,对于华夏的“纯血”马来说,是一场莫大的灾难。
随着老祖宗的仙去,玉核法阵虽作为丁氏一族的传家至宝代代相传,却再无子孙有灵脉福缘得其认可。慢慢的,御马丁氏的辉煌随战乱而被践踏在尘埃,大汉“天马”的血统也因没有灵气的孕养而逐渐斑驳。
再之后,便是如老丁同志所言,这件传家至宝已经被忘却了它当年的来历。除了每一代的长房长子都循例滴血尝试一下之外,便再无稀奇之处。
对于丁氏一族,这更像是一种袭承久远的古老仪式,代表着祖先的荣光和对后代的祈盼。
直到……那一夜,丁翔吡着牙咬破了手指,千古灵境才重现天日。
经历了最初的恐慌之后,丁翔发现了除了玉核认主的那一次,其他时候,他的神识是可以自由进出灵境的。同时,灵境里面的东西,可以被他的神识具现出空间之外;而现实中的东西,如果其质量和体积在他精神力所能承受的一定范围内,也可以转移到灵境之中。譬如那已经浓聚成液体的灵气,就是他用杯子盛出来的。
当然,按老祖宗的留言所载,这灵气不仅是修炼灵术的前提,对于所有的生物,都有莫大的辟益。“常浴之,禽畜能增体、鸟兽则通灵。”
以此推之,千百年来,在灵境中慢慢积攒、浓聚而成的灵液就相当于灵气的凝华,绝对是大大的宝贝。所以,丁翔试着自己喝了一杯,感觉通体达泰。甚至还在第二天清晨,发现皮肤上排出了薄薄一层的黑浆,而力量、敏捷等综合的身体素质,更是感觉提高了不只一筹。
只不过,老祖宗也在留言中告诫了自己的子孙:修灵之路不可强求,当顺应天意,更不可好高鹜远,妄想一步登天,否则将必遭天谴。
天谴神马的,只当是扯淡,所谓的“天谴”不过就是人体的承受能力有限,一次性滋补太多的灵液说不定会爆体而亡。
老祖宗那个年代,人们对于自然科学还是慒懵懂懂,鬼神苍天神马的迷信愚昧思相大行其道。
在丁翔看来,那个所谓的天山灵士大神,指不定也就是个异能者,搞不好还是个外星来客之类的,只不过这法阵演幻的灵境太过神奇,任凭丁翔再坚信唯物,也不得不屈从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实。
乖乖的将灵液掺入矿泉水,稀释后拿到医院,跟父亲说这就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灵药,只是必须让其效果减缓,否则太过于惊世等等。
老丁虽对于儿子能解开家族世代传承的最大秘密颇感好奇,可也明白“树大招风”、“财不露白”的道理,自然对儿子的谨慎大加赞赏。
“反正不管怎样,玉坠传了那么多代,都没人能解开这个秘密,如今自己的儿子居然成功了,这怎么说……都是俺老丁的基因优秀不是?”
有了灵液,自然不用在医院挂那些瓶瓶罐罐了。接下来的几天,一边继续为父亲饮用灵液,观察着他伤情的变化;一边也没闲着。
去县城里的集市上,买来了两只小土狗,也甭管那卖家吹嘘着什么一黄二黑三花四白的,又不是为了吃肉。丁翔就随手的拎起了两只,一黑一黄,他打算用狗做实验。
为父亲疗伤算是事有轻重缓急,每天控制着饮用量,而且还都是稀释过的,相信也没什么大碍。可人体最多能承受多少灵液的洗浌?
老祖宗说的明白:不是好东西,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饮用,普通食物还讲究个忌讳暴饮暴食呢。用人不能实验,狗总可以吧?
虽说在老一辈们的眼里,这土狗天生自带亲近,养狗就像是家人一般。但狗命总不如人命,丁翔可不想自己喝着喝着,有一天像气球一样……砰,那就啥都没用了。
只是有些意外,拎回来还只是小奶狗的大黄小黑,这几天把灵液当牛奶似的喝了下去,居然没有任何的不适,如果说有反常的话,那就是小狗显得很通人气,还有就是……长的太快了。
眼见的,跟气吹的似的,都跟几个月的半大狗一样了。
为了安全着想,关于玉坠的秘密,父子俩是瞒着其他家人的。所以母亲和姐姐虽然也没少饮用稀释后的“矿泉水”,但她们并未太多的在意,倒是姐姐莫名其妙的喜欢照照着镜子,还时不时的问丁翔一句:“小弟,你看姐的皮肤是不是更好了?”
丁翔咧着嘴,表示“这话我没法接”。有时,还与父亲相视一笑。他们爷俩商量好了,这个秘密就仅限于父子二人。玉坠认主,完成了老祖宗的夙愿,但对于如今已经成为普通人的丁家,如果泄露出去,就未见得是什么好事了。
至少,丁翔不打算失去这份福缘或是被当成外星人被切片研究。
“翔子?这俩小狗崽不会是有啥问题吧?我瞅着咋长这么快呢?”
母亲不太同意丁翔养狗,特别是楼上,家里又没有太大的地方。只是丁翔说以后要把他们带回美帝当牧牛犬才没有太反对。
“妈,这俩货看着像土狗,我估计也是串了种了,说不定有老毛子那边的高加索大狗的血统,长的快点也正常。”
“噢,那你把它俩带牧场去,得多少吃食喂它们呀?我看你这几天竟喂它们肉了,比人还能吃!”
“哈哈,妈,牧场里别的没有,还能缺肉吗?再说,一只牧牛犬能顶上半个牛仔,有雇牛仔的钱,咋也够喂它们了。好了,妈,我明天出门,你帮我养几天,等我回来就带它们走了。”
“噢,那……”
一听说丁翔过几天就要走,母亲也顾不得纠结小狗太能吃了,当即便有些眼红。丈夫摔伤了,儿子要是不在跟前,她就觉得没什么底气。
“小弟,我可听说美帝那边对活物入境要求很严格的,海关检疫不说,还得隔离什么的,你带它们去也不怕麻烦?直接在那边买两只多好。”
姐姐是一家中学的英语老师,可不像母亲那样好哄弄。丁翔捏了下鼻尖:“没事的,姐。我有同学在海关有门路,有他帮我办手续很简单。我这次去参加同学婚礼,正好拜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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