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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宠,首富大佬的娇妻孕吐了

花兼有月 著

其他类型连载

【男主重生+宠妻+弥补+救赎+萌娃】上一世,盛承炀因为一个误会,和简希阴阳两隔。重生回到两个人小时候,这一次,盛承炀“天降”变“竹马”,势必要宠着简希长大。上一世简希身世凄惨,从小被欺负,怯懦胆小,这一世,在盛承炀无底线的宠溺下,她所向披靡,无所畏惧。什么?情敌敢跑到她面前来撒野,还划伤她的脸?简大小姐二话不说,脱了鞋对着情敌的脸就是一个大比兜,心机女脸上立现一个37码的鞋印子。恰巧盛总路过,心机女把脸贴过去立马告状,盛总只是看了看那女人的脸,对助理道:“把给夫人之前定的36码半的鞋改成37码,这小祖宗,才几个月小脚丫子又长大了。”旁边看热闹的人小声嘀咕:“这姑娘到底是谁家养的?竟然如此凶悍!”“我养的。”盛承炀冷声道。

主角:盛承炀,简希   更新:2022-12-01 1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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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盛承炀,简希的其他类型小说《重生豪宠,首富大佬的娇妻孕吐了》,由网络作家“花兼有月”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男主重生+宠妻+弥补+救赎+萌娃】上一世,盛承炀因为一个误会,和简希阴阳两隔。重生回到两个人小时候,这一次,盛承炀“天降”变“竹马”,势必要宠着简希长大。上一世简希身世凄惨,从小被欺负,怯懦胆小,这一世,在盛承炀无底线的宠溺下,她所向披靡,无所畏惧。什么?情敌敢跑到她面前来撒野,还划伤她的脸?简大小姐二话不说,脱了鞋对着情敌的脸就是一个大比兜,心机女脸上立现一个37码的鞋印子。恰巧盛总路过,心机女把脸贴过去立马告状,盛总只是看了看那女人的脸,对助理道:“把给夫人之前定的36码半的鞋改成37码,这小祖宗,才几个月小脚丫子又长大了。”旁边看热闹的人小声嘀咕:“这姑娘到底是谁家养的?竟然如此凶悍!”“我养的。”盛承炀冷声道。

《重生豪宠,首富大佬的娇妻孕吐了》精彩片段

谁都没想到,北华大学16届8班的同学聚会,盛承炀竟然来参加了!

他回国不过半个月之久,当初班长宋赫组织这次聚会的时候,犹豫再三,出于礼貌,象征性地给他发了条信息。

本来宋赫完全没期待这南城太子爷有功夫搭理他,没想到信息刚发出去,盛承炀的短信就过来了,短信只有简单的三个字:

“一定来。”

“一定”两个字,就已经将盛大少爷出席同学会的决心表达得淋漓尽致了。

聚会上,盛承炀坐在沙发正中间的位置。他来得早,穿得也讲究,原本他相貌就极其出众,这一精心打扮,更是让一群女同学挪不开眼睛。

班长宋赫坐在旁边同他闲聊,时不时忙着招呼刚进来的同学。

“是不是可以上菜了?”宋赫问道。

“等等吧!”盛承炀开口,“同学到齐了再上菜,不着急。”

“已经到齐了。”宋赫说道。

盛承炀眼神一滞,似乎有些不甘心地又继续确认了一遍。

“真到齐了?”

“真到齐了,有几个老同学来不了,太远了。”

盛承炀这才没说话,伸手拿了酒杯,狠狠地猛喝一口。

接下来的同学会,仿佛成了奉承大会。一个个的轮番给盛承炀敬酒,嘴里全是讨好阿谀的话。

“承炀,同学一场不容易,以后生意上还请你多多关照,我先干为敬!”

“好说。”

盛承炀沉着脸,也不拒绝,把敬过来的酒一一都喝了。

酒过三巡,盛承炀稍稍有些醉意,他眯着眼,用着漫不经心的口吻,仿佛只是无意间随口问起:

“我记得当初我们班上,有个女生叫简希是吧?她今天怎么没来?”

盛承炀说着,还佯装着随手端起酒杯喝了口酒。

“死了,早死了。”对面一直和女生打闹的陈铭一嘴接过去,“死了得有五六年了吧,你出国后一年多吧,就出意外死了。”

盛承炀手下一用力,竟然硬生生地将手里的玻璃酒杯捏碎了。

鲜血从手掌里流出来,一滴滴地打在光洁的地板上,周遭的人看着都替他疼,但是盛承炀却仿佛失去了痛觉一样,对手上的伤势毫无察觉。

“你说什么?”他一脸不可置信,“为什么开这种玩笑!”盛承炀的语气显然已经很不悦了,旁边细心的女同学很快就察觉到他的手在微微地颤抖。

“我没开玩笑。”陈铭看着盛承炀明显黑下来的脸赶紧解释道,“简希是真的死了,是大二的暑假吧,她为了挣学费,跟着几个阿姨去工地给工人做饭,听说是一不小心从楼梯上踩空掉了下来,正好掉到废弃的钢筋堆里,一根钢筋正好从她的身体穿过,伤到了脾肺,后来送到医院,没钱,医院不肯动手术,工地的老板也不管,最后还是班主任去医院处理的这个事。”

陈铭边说边留意着盛承炀的脸色,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惹得太子爷不高兴,但是很显然,面前这个男人,此刻的心情肯定和高兴沾不上边了。

“那个时候班上还特地为了她弄了个爱心募捐,班主任为了让我们多捐点钱,还专门把她躺在医院走廊上的照片发给我们看。当时的惨状我现在都还记得,就连我这种铁石心肠的人,立马就捐了五百块。”

盛承炀的脸色煞白,逐渐猩红的眼睛看着陈铭一动不动,吓得陈铭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说下去。

“确实没骗你。”坐在陈铭旁边的女人楚媛继续道,“当时我陪同班主任一起去的医院,也不知道是不是手术时间耽搁了,反正最后医生的意思是没希望了,只是那医生也是有病,知道简希没父母之后,直接跟她说没救了,让她找个家里人带她出院。她那个混账舅舅肯定是不愿意来,最后还是班主任送她回去的。”

盛承炀的浑身仿佛被撕扯一样疼,他能听清对面这些人说的每一个字,可是这些字放在一起,他又感觉一句话也听不明白。

“对了,承炀,你跟简希关系是不是很好?她当时还跟我问起你。”楚媛突然想起来,赶紧说道。

“她说什么?”盛承炀心头一颤,手不由得握紧。

“那是她从医院回去的第三天,我去看她,她那个时候状态已经很不好了,每说一个字都很费力,她问我你出国之后,还有没有跟我们班其他同学联系。”

楚媛说着,看着盛承炀的表情越来越不对劲,她说不上哪里不对劲,总感觉此刻的盛承炀,就像是一只正在承受伤痛的豹子,凌厉又脆弱。

“我说没有,你出国后谁都没有联系,她后来就没再说话,也就是当天下午,她就离开了。现在想想,那天我应该晚点走的,至少简希离开的时候,身边还有个人陪着她。”

盛承炀已经听不清楚任何一个字了,他站起来,从人群中穿过,推门就往外走。

出了酒店,他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一个人茫茫然地四处乱窜,最后终于在一个铺满枯黄落叶的街边坐下。

初秋的时节并不十分冷,但是盛承炀就是把身上的西装越裹越紧。

他浑身发抖,全身上下,连骨头似乎都渗着寒意。


尽管那个女人欺骗他、背叛他、玩弄他,可是他这些年,他却怎么都没办法完全放下她。

所以他回来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那个女人的死讯。

盛承炀浑浑噩噩地回到家,打开门,客厅里坐着他的好兄弟陆淮璟,他抬眼就对上了盛承炀那张悲痛欲绝的脸。

“怎么了?打扮得人模狗样的去参加同学会,见到那个心心念念的女人了吗?”陆淮璟问了两句,也没听见盛承炀回话,不死心地接着问道,“到底怎么了?是那姑娘已经嫁为人妇了,还是已经削发为尼了?”

盛承炀脱了外套,一个人朝着里屋深处走,很久才从里面轻飘飘

地传出来两个字。

“死了。”

……

北华大学是国内顶尖大学,而他的顶尖专业,又是金融管理,但是没多久,盛承炀就从金融管理专业转到了文学专业。

盛承炀转专业的事在南城是掀起了一些风浪的,一个大集团的继承人,而且还是唯一继承人,开始弃商从文了,这不得不让人多想。

很快,盛开集团即将倒闭的消息便传了出来。

最后还是盛氏集团老总亲自出面澄清平息了此事,他直言道:“我儿子就是去文学系追姑娘去了,他死皮赖脸的要去,我这当爹的也管不住。”

这话一出,商界一阵惋惜,看来同盛开集团联姻的这条路,估计是走不通了。

简希在回家路上第一次被盛承炀拦住,那人开口第一句就是:“你笑起来的时候真好看。”

简希直接愣住,断定面前这人肯定脑子有毛病,她哪里笑了?

“你让让。”

简希看着拦在路中间的盛承炀,一时之间有点无措。这人看着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也不可能是劫财吧!况且,她看着也不像有钱的样子啊!

“我叫盛承炀,今天刚转来文学系的新生,平时喜欢看书打球,网球是我的特长,你要是也喜欢,我可以……”

“我不查户口。”还没等盛承炀说完,简希就把他的话堵住了。

盛承炀也不恼,继续笑呵呵地跟着简希走。

“你别跟着我。”简希心里有些害怕,再往前面走十多分钟就到家了,她最不喜欢别人去她家里。

“你叫什么名字?”盛大公子不死心地继续搭讪。

“无可奉告。”简希此刻已经把这个来路不明的人列为不三不四的地痞流氓了。

“你不说我也会知道的,我和你一个班,明天见。”

盛承炀笑呵呵地站在原地,看着简希一步步走远,直到她在路的尽头拐了一个弯,身影完全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才兴冲冲地转身离开了。

盛承炀对简希属于一见钟情。

他们只不过是在人海中偶然相遇,对视了几秒,简希看着他,在红绿灯即将变红的瞬间,冲他微微一笑。

盛承炀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清澈的眼睛,那个甜美灿烂的笑容,仿佛是秋日里清凉的风送过来最好的蜜语。

就是这人海茫茫中的一眼,盛承炀差点误了终身,好几个夜晚辗转反侧睡不着觉,而简希,对盛承炀的印象,竟然比路边踩烂的垃圾袋还不如,她是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从那天开始,盛承炀的青春就开始了。

他每天一边忙着学习,一边忙着追心上人。简希的性子冷淡,一连几个星期下来,硬是连一个笑脸都没给过盛承炀。

盛鸿华对儿子的评价是:堂堂盛开集团大公子,硬是跟个舔狗一样,到头来还被人家姑娘嫌弃舌头粗。

盛承炀只笑不语,毕竟当年他妈,也是他爸这样舔回家的。

然而事实却是,盛承炀在追姑娘上还真是有一手。

他表达爱意从来不会大包大揽地送昂贵的奢侈品,他对简希的追求,就是雨天的一把伞,口渴时的一瓶水,天冷时的一件外套,感冒时的几盒药片和一杯温水。

这些汹涌的爱意,来得毫不浮夸但又恰到好处,简希的心里就像投了一颗小石子一样,一圈圈地荡漾来开来,水纹越散越远,简希的心,却悄无声息地靠着那个人越来越近。

“你怎么不笑了?你笑起来特别好看。”盛承炀手里拿着一盒小蛋糕,这是买给简希的早餐。

“我本来就不爱笑,你是因为我笑得好看才喜欢上我的吗?”简希反问。

“对。”盛承炀一笑,直言不讳。

简希的眼神暗了暗。

“那我劝你还是别喜欢我了,我一直都不爱笑,现在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

盛承炀听着这话神色不变,他只是安静地拆开了手中蛋糕的盒子,将叉子插进去,伸手递到简希面前。

“我因为你的笑已经爱上了你,即使你以后不笑,我也依然爱你。”

几乎是瞬间,简希心湖里的那颗被投进去的石子,深深地沉入了心底。


日子一天天地过。

周日那天,刚好是简希的生日。

盛承炀自作主张地买了蛋糕,招呼也没打,提着蛋糕兴冲冲地就往简希家里去了。

简希家的房子不好找,在一个破旧的巷子里。

盛大公子很少来过这种地方,穿过巷子的时候,脚上那双定制的球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他只知道简希的家在这附近,具体是哪一户他还不清楚。

正在焦头烂额的时候,他就听到了简希的声音。

“这是我爸妈留给我最后的东西,你不能拿出去卖,家里的东西都被你卖光了,这对金手镯绝对不可以。”

“人都死了留着这些东西有屁用,你给我滚开,我今天就非要拿出去卖了,你赶紧松手,不然我可真就动手了。”

男人的声音恶劣又粗暴,盛承炀马上意识到不对劲,提着蛋糕跑过去,推开门就看见简希被那个男人揪着头发。

怒火是瞬间就燃起来的,盛承炀只觉得全身血液直冲头顶,他连蛋糕都来不及放,冲过去对着那个男人的胸膛就是一脚。

他从小练习散打和跆拳道,这一脚的力度可想而知。

只是这一脚下去,在场被打的和被保护的,同时都懵了。

“你小子谁啊?敢踢我,不想活了是吧!”

男人刚站起来,还没站稳,就被盛承炀一个侧踢,踢飞到角落去了。

“你别……”简希见状赶紧阻拦,“算了,算了吧!”她说。

盛承炀气息渐渐平稳下来,既然简希开口了,他也没有再打下去的道理。

他转身将蛋糕放在掉漆的木桌上,刚想抚慰简希两句,就看见简希眼角处被打出来的淤青。

这下就算天王老子来让他住手都不可能了。

盛承炀挽起袖子,像匹杀疯的狼一样,冲过去对着那男人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男人被打晕之后,盛承炀起身,摸摸简希的头,带她出了屋子。

“他是谁?”

盛承炀气还没消,这男人再敢动他的女人,就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我舅舅。”简希淡淡道。

盛承炀心里一咯噔,暗叫不好。

“那你身上的伤……”盛承炀试探性想问,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是他打的,他喝酒了喜欢撒酒疯,看我不顺眼就打我。”

这些事简希从来不愿意跟别人说起,但是面对盛承炀,她却什么都说了。

“我现在进去废了他!”

盛承炀一听就急了,他小心翼翼捧在手心里的人,竟然被别人打,他现在就进去让那狗男人的手再也打不了人。

“你别去。”

简希拦住了盛承炀,她倒不是心疼那个地痞流氓般的舅舅,她就是担心盛承炀做出什么傻事,耽误了他的人生。

“我看看。”

盛承炀伸手轻柔地摸着简希淤青的脸颊,眼里的心疼就连简希自己都看得清清楚楚。

“我带你去医院。”他说。

“不用,小伤而已,擦点药就没事了。”简希倒是无所谓,这种事,她早就习惯了。

“怎么会没事,我带你去医院。”

盛承炀还是坚持,看着简希受伤,他心里堵得慌,总是后悔刚才不应该就这么轻易放过那个畜牲,然而当他扭头看着简希冲他淡淡一笑,他心里莫名又好受了许多。

“我就说你笑起来好看。”

盛承炀伸手想握住简希的手,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动作。

“那我以后,在你面前多笑笑。”简希说道。

“不用,不要勉强自己,不想笑就不笑,想笑的时候就笑,别为了任何人勉强自己,最不需要的就是为了我勉强。”盛承炀哪舍得简希为了他高兴而勉强自己,没一会儿,他接着说道,“以后,我会让你发自内心开开心心地笑给我看。”

那天他们先是去了医院,然后盛承炀在海边给简希过了生日,有蛋糕,有鲜花,有海风,还有星星。

两个人并肩坐在沙滩上,彼此仿佛有心电感应一般,都没说话,倒是悄无声息的,简希就把头靠在了盛承炀的肩上。

“你不是想谈吗?那就谈吧!”简希缓缓开口道。

“什么?”盛承炀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

“恋爱,你不是有个恋爱想和我谈吗?我跟你谈。”

简希回过头,冲着盛承炀一笑,那张秀丽青涩的脸,透着皎洁的月光,显得无与伦比的静谧美好。

盛承炀的吻印上了简希的额头。

那个晚上,他们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盛承炀不放心简希回家住,之前他问过简希为什么不住学校,她的回答随意而无奈。

“住宿费每年两千,我没那么多钱。“

思虑再三,盛承炀固执地要在外面租个房子。

“不行,我……我还没准备和你……”简希羞羞答答地说不完整话,“同居”两个字卡在她的喉咙里。

“想什么呢!”盛承炀宠溺地摇头,“不是让我们同居,是你一个人住,你舅舅在家,我总是不放心。”

“没关系,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他最多就是动手打我,其他的事情,他还没胆量做。”简希说道。

“听我的。”

认识这么久以来,这是盛承炀第一次不容置疑地做了决定。

简希最终还是同意了。

租房只是盛承炀一个电话的事情,晚上十一点的时候,简希就已经住进了新租的房子里。

环境好,离学校近,就连生活用品、家用电器都一应俱全。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别多想,我是为了自己安心才让你住过来的,所以不要有负担。”盛承炀解释道。

简希点头,心里对盛承炀又多了一份感激。

这种体贴入微但是又不会多给一份负累的照顾,让简希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很晚了,你早点休息,你先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需要的,直接跟我说,我来安排。”盛承炀说完又担心简希不好意思提要求,伸手搂住她的腰说道,“我是你男朋友了,所以你不用跟我客气,知道吗?”

简希点点头,轻轻地“嗯”了一声。

“对了,盛承炀,我们谈恋爱的事,能不能别公开,我不想学校知道我们在谈恋爱。”

盛承炀是盛开集团太子爷,身份地位显赫,在学校本来就很扎眼。她只想安安稳稳地上学,所以还是想低调一点。

“好,都听你的。”盛承炀没有多想,很温和地就同意了。

那一晚上,两个人都没有睡着,他们的人生,仿佛走上了另一条很新很美的道路。

两个人就这样躲避着老师同学谈了半个学期。

冬日的早晨,盛承炀手里捂着两个热乎乎的肉包子还有一瓶热牛奶,站在校外最不显眼的角落里等着简希。

“谈个恋爱搞得跟地下党接头似的。”盛承炀看着简希向他跑来,嘴里喊着,“慢点跑,别摔了。”

“今天怎么这么早?”

简希顺手从盛承炀手里接过肉包子咬了一口,她吃得着急,腮帮子鼓鼓的,像一只幼小灵动的小仓鼠。

“天气冷,我早点过来,免得你等我。”盛承炀说着打开温热的牛奶瓶,递到简希嘴边,“把牛奶喝了。”

简希嘴里塞着东西,只是点头,也没回话。

盛承炀看着简希吃得差不多了,才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手机盒。

“这是什么?”简希问道。

“手机,给你的。”盛承炀把手机盒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银白色外壳的手机。

“我不要。”

平日里盛承炀给她买点早餐零食也就算了,手机这么贵重的礼物,她实在不好意思要。

“情侣手机,我专门买的,我给你买手机是为了我自己联系你方便,我是为了我自己才买的,你别多想。”

盛承炀用烂的借口简希早就懂了,不过是为了让她毫无负担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个手机而已,见她还在犹豫,盛承炀使出杀手锏。

“买都买了,你不要,那我只能放在柜子里积灰了。”

简希知道盛承炀的性格,这个人还真是做得出来,最后,她还是接受了这个手机。

盛承炀说得对,有了这个手机,两个人联系也就方便了,所以在这个手机的通讯录里,从始至终就只有盛承炀一个联系人。

……

周六的晚上,盛承炀回到出租屋,简希不在,他才想起之前简希就说过她要回舅舅家拿点东西,一个小时之后人还没回来,盛承炀打了个电话也没人接听,这下他终于坐不住了,穿了衣服就出了门。

还是那条巷子,晚上也没有路灯,漆黑一片。

盛承炀还没有到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的争吵声。

“都说了我跟他没关系没关系,你一直问有意思吗?”是简希的声音。

“你都跟他住在一起了,还好意思说没关系。”那个男人的语气不善,这个声音盛承炀听着就恼火。

“谁跟他住一起了,我都说了,我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哪有什么爱不爱的,我不爱他,到底要说多少遍你才听得懂,我现在假装跟他在一起,是有原因的,等到大学毕业,我就跟他不来往了。”

简希的语气清冷又笃定,盛承炀刚才还急促的脚步,瞬间就停住了。

一阵扫堂风扑面而来,盛承炀不禁打了个颤抖。

天气是越来越冷了。

争吵还在继续,盛承炀似乎已经听不出完整的话了,但是他还是能从乱七八糟的争吵声里,听到简希不断反复的只言片语。

“我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一点关系也没有?

一点关系也没有。


盛承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控制住没有当时冲进去和简希对质,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出那个巷子,站在街道口,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往哪边走。

可是不管往那边走,他意识也渐渐清醒,背后巷道里那条狭窄逼仄,可以逐渐走近简希的路,他大概是不会再次踏入了。

回到家的路上,外面开始下起了鹅毛大雪。

盛承炀没有撑伞,到家连外套都没脱,肩头的雪花在室内的温度下慢慢融化。

他独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没有开灯。过去的十九年里,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明白什么叫孤寂和落寞。

他一动不动地坐着,直到简希的电话打了过来。

他看着手机上备注的“媳妇儿”三个字,愣了很久,等到铃声快结束的时候,他才按下接听键。

“刚才在忙,没接到你电话,有什么事吗?”

简希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润如水,盛承炀听着心头一颤,随即闭上了眼睛。

“没事。”他简单地回复两个字,“我要准备睡了,先挂了。”他说。

对面的简希明显愣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回复道:“好。”

这一晚,盛承炀彻夜未眠。

窗外的风呼呼作响,他的心,也在反反复复地挣扎。

直到天亮他也没合眼,他毫无睡意,一点儿也不觉得疲惫。

他像往常一样准时起了床,简单收拾了一下,又到楼下那家早餐店买了简希最喜欢的虾饺和饭团,同样还有一瓶温热的牛奶,捂在胸口,站在学校外的角落里等她。

“慢点吃。”他摸着简希冰冷的双手,就连关切的话语都没变。

日子就平平淡淡地过了几天。

那天黄昏,两个人沿着梧桐路散步,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就说到了毕业后的打算。

“我毕业了就要离开这里。”简希说道,“我早就想离开这个城市,我想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去过新的生活,我不喜欢这里的人和事。”。

盛承炀的手僵在半空,很久才收回来。

简希说的这些话,他却只听见了一句。

她不喜欢这里的人。

也不喜欢这里的发生的事。

不喜欢!

其实这段时间盛承炀就已经想清楚了,在简希的世界里,他或许就是一个意外。

他胡搅蛮缠地追着她跑,固执地和她产生了一段感情,即使这段感情并不是两个人的双向奔赴,他也始终觉得这是他青春里最美好的一段故事。

所以,那个晚上他就决定了,没必要捅开他们之间的这层窗户纸。

这段对他来说无比珍贵的感情,最后绝不能以决裂收场,他也不想探究到底,不想质问简希为什么不爱他,为什么欺骗玩弄他。

这段由他开始的感情,也应该由他体面的结束。

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你不可以假装爱我。

因为这样,你会很辛苦!

那天的雪依旧下得很大,盛承炀带着简希去了商场,给她买了很多过冬的衣服,还有很多她爱吃的零食。

他甚至,给她买了很多日常备用的药物。

他们去了平时最喜欢的那家餐厅,盛承炀点的全是简希喜欢吃的。等到两个人快要吃完的时候,盛承炀才放下筷子,下了很大的决心,开口说道:

“希希,我打算去留学了。”

“留学?”简希一愣,夹菜的手停在半空。

“对,我准备去耶鲁大学,已经安排得差不多了。”盛承炀边说边留意简希的表情。

“耶鲁大学很厉害的。”简希就算不知道国外其他大学,但是耶鲁这所大学,没几个大学生不知道的。“那很好啊,真替你开心。”

简希的开心是写在脸上的,她没有言不由衷,是真的全心全意地替盛承炀感到高兴。

盛承炀的双眼紧紧凝视着简希,他很努力地搜寻,但是并没有从对面这个女孩儿脸上看到任何一丝不舍与难过,她甚至没有质问他一句,不是答应陪她一起毕业的吗?

盛承炀的心凉了个彻底。

他主动退场,果然是最好的选择。

“你不想挽留一下我?”盛承炀试探性地问道。

简希浅浅一笑,接着微微摇了摇头。

盛承炀这才终于死心了。

“我等你回来。”简希说道。

盛承炀忍不住轻笑出声,他的希希也算善良了,就算是跟他逢场作戏,也几乎做到了完美。

“好。”盛承炀没有挑破,点头答应。

安排出国的事情很快定下来了,盛承炀带简希去看了场电影,即使在冬日的夜晚,他又带她去海边看星海。

出国前一天,盛承炀找到了房东,简希的房子当初就是他安排租下来的。

“要退房了吗?”房东问。

“没有。”盛承炀否决,“这个房子我一次性交给你五年的房租,如果中途她要搬走的话就随她,房租我不需要你退了。”盛承炀说道。

房东明显怔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同意了。

“租房的事情就别跟她说了,替我保密,谢谢。”盛承炀继续说道。

房东点点头,开口想问为什么直接租五年这么久,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下了,毕竟和她没什么关系。

安排好这一切,盛承炀终于放心。他想过了,简希就算大学四年后毕业,找工作过渡的时候也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这个小区是高档小区,安全性很高,她那个舅舅不可能进得来。

在她进入社会能够独当一面之前,她始终需要一个家吧!

出国那天,简希一大早就来送他了。

他们在机场里相拥。

“你安心学习,假期我们也能见面的。”简希说道。

“我打算全身心投入到学业中,所以回来的机会可能很少。”

盛承炀找的借口又烂又敷衍,但是简希却好像根本没在意,直接就信了。

“好,多少年我都等你。”

盛承炀深深地看了简希一眼,广播里已经在催乘客登机了。

盛承炀伸手将简希揽在怀里,他说:“照顾好自己,保重!”

是保重,不是再见。

简希狠狠地点头,她看着盛承炀转身离开,在盛承炀回头看她的时候晃了晃手里的手机,她的意思很明显,电话联系。

可是她不知道,在盛承炀离开前一晚,那个银白色外壳的情侣手机就已经被他锁进了柜子里。

盛承炀就回了那一次头,再回头,他就不想走了。

简希想要开始新的生活,他确实该从她的世界里,礼貌而体面地退场了。

以后你的人生,我就不再打扰了!


盛承炀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直到他抬眼,才看见有微光从窗户透进来。

天亮了。

他又是一夜未眠。

他掏出手机给楚媛打了个电话。

“楚媛,你知道简希的墓地在哪里吗?”他问。

“好像是送回她乡下老家安葬了,当时他舅舅觉得城市墓地太贵,没钱买。”楚媛想了想,接着问道,“你是打算去看看她吗?”

盛承炀轻轻嗯了一声。

“是,毕竟……毕竟……同学一场。”

盛承炀说完,按下挂机键,心里空落落的。

他简单洗漱好,换了身衣服,匆匆忙忙就出了门。

他连续开了六个多小时的车才到简希的老家,一夜没睡,他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疲惫,问了周边的乡里人才知道了简希墓地的具体地址。

那是一个荒凉的山坡,盛承炀远远就看见对面凸起的一个小坟堆,连个墓碑都没有,小小的坟墓,掩埋在一堆杂草中间。

盛承炀的心,从来没有这么痛过。

他曾经用尽心血呵护的女孩儿,此刻就静静地躺在这个被人遗弃的荒山上,连一张照片也没有。

而他给她带来的那束鲜花,放在杂草丛里,显得异常的格格不入。

盛承炀的眼睛被风一吹,瞬间就红了。

“离开的时候我明明说过,让你保重的。”

盛承炀嗓子干痒,试了好多次,竟然一个字音也没能发出来。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山里的风越发的寒冷。

盛承炀在这里待了一下午。

“我下次再来看你。”盛承炀听着呼啸的风声,郑重地跟简希告别,“下次不会很久,很快,很快就来看你。”

盛承炀回到了南城,他漫无目的地开着车,也没有特别留意,等到车再一次停下来的时候,他一看,才知道已经到了当年那条逼仄的巷子口。

他以为再也不会来的地方,冥冥之中,还是来了。

盛承炀下了车,一个人走进巷子,几年过去,之前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搬走了,楼房越发的破旧,盛承炀从巷子口走到巷尾,竟然一个路人也没碰到。

直到停在简希家门口的时候,盛承炀竟然和简希的舅舅碰了个正面。

“是你?”那个男人看着盛承炀,有些不可置信,眼神也凶狠得厉害。

盛承炀不想跟这个男人纠缠,转身就要走,结果刚转身没走两步,就听见他阴阳怪气的骂声。

“把我外甥女儿甩了之后活得挺潇洒啊!看着人模狗样的,其实就是个畜牲,也就简希那个蠢货天天在家等你。”

盛承炀的身子一僵,脚下立马就停了。

“你说什么?”

盛承炀确定自己刚才没听错,这个男人说简希在家里等着他。

“我说你就是个畜牲,简希这个蠢货,当年还担心我会找你要钱,硬是打死不承认和你是男女朋友,说什么跟你没关系,我难道还不明白吗?不就是怕我找你麻烦跟你要钱,还欺骗威胁我,事事为你考虑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被甩了。”

男人的话像一根根钢针一样扎进盛承炀的心脏上。

他突然想起那个晚上,简希一遍一遍重复“我跟他没有关系”,那时候他心有多疼,现在知道真相后,却是成倍的痛了。

“你说清楚!”

盛承炀走过去一把抓住男人胸口的衣服,以前他十八九岁的年纪就魄力十足,现在的他,更是气势强大,全身都透着浓厚的压迫感,震得男人一动不动,赶紧都说了。

“我没想干别的,当初就是想利用你跟简希的关系,找你要点钱,她跟我说你们一点关系也没有,大学毕业之后也不会再联系,所以让我别出现在你面前,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敢去找你要钱,就要趁我睡着的时候拿刀捅我。”

男人边说边偷看盛承炀的反应,生怕他一个发怒就给自己一拳。

“我知道你们肯定是男女朋友,只是后来你出国,把她直接甩了,她死的时候也没问一句,我还以为我们穷人只重钱不重感情,没想到你们有钱人更是冷漠无情。”

盛承炀终于知道了真相,他放开男人的衣领,此刻的他,全身发软,一个没稳住差点直接摔倒在地上。

原来他当年以为对两个人都好的体面分开,到头来却是他一个人偷偷做了感情的逃兵。


承炀走进那间破屋子,简希留下来的东西被一个大纸箱子装着,他蹲下去,伸手打开,一眼就看见了一个陈旧发黄的笔记本。

2012年11月15日 晴

我恋爱了!

他吻了我。

给我租了房子,我终于有了一个温暖又安全的小家了。

……

2012年11月20日 晴

他天天在那个角落等我,今早的天气真冷,他穿着亚麻色大衣,帅得简直让我挪不开眼睛。

……

2013年11月4日 多云

舅舅真讨厌,总是想尽办法找他要钱,我不会让舅舅得逞的,炀炀哥哥是我的底线,谁也不能找他麻烦。我今天已经跟舅舅说了,我跟他没有任何关系,高中毕业就没有联系了,他好像真的信了,打消了去找承炀哥要钱的打算,真想快点毕业,到时候赶紧离开这个地方,我不喜欢这里的人和事,只想和承炀哥哥去另一个城市过新的生活。

……

日记读到这里,盛承炀的心已经支离破碎了。

这天他记得很清楚,2013年冬天的这个夜晚,这是他感觉最冷的一个夜晚,那天他站在巷子里,听着简希一遍一遍撇清和他的关系。

在一起的那些日子,简希从来没有叫过他哥哥,看着日记上的“承炀哥哥“四个字,盛承炀仿佛能听见简希软糯又清甜的声音。

盛承炀痛到快要不能呼吸了。

他强撑着,继续翻看着日记。

2013年12月11日 雨

承炀哥哥出国留学了,他说要去很久,我好舍不得啊!可是我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来,我不能那么自私,为了自己而阻止他去追求更好的人生,就像他一直都在支持我追求更好的人生一样,所以我也应该支持他的梦想,我一定要开开心心地送他离开,绝对不能哭哭啼啼的让他担心,害他不能安心求学。

2013年12月15日 雨

下了好几天的雨了,承炀哥哥出国就开始忙碌起来,给他发了好多条信息也没时间回我,看来要等他完全安顿下来才会有时间和我聊天,我是不是不应该天天发短信打扰他了。

……

盛承炀手一顿。

短信?

对,那个在他出国前一晚,被他丢弃在衣柜角落里的手机。

盛承炀猛地站起来,合上日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早就已经泪流满面了。

他把简希留下来的所有东西都带走了,男人站在门口,也没敢拦他。

盛承炀从来没有这么急迫地想回家。

他回到东郊那套别墅,下了车直接就奔向卧室,打开抽屉,那个银白色的手机依旧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

他找来充电器,手机刚充上电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开机,直到一分钟后,手机屏幕才慢慢亮起来。

很快就是接续不断的短信提示音,每一次滴滴的声音,就像一根尖锐无比的钢针,插在盛承炀的心脏上。

他颤抖着手点开短信。

“到美国了吗?到了给我回个信息,我好安心。”

“是不是还没安顿好?你先处理自己的事情,等有空了给我回个信息,不着急。”

“美国那边天气冷吗?学业是不是很繁重?记得照顾好自己,打电话你也没接,别太累了,要劳逸结合。”

……

“最近天天下雪,好冷啊!不过穿上你给我买的那些厚厚的羽绒服,一下子就暖和了。我今天还把你给我买的白绒绒的耳罩戴上了,同学们都说我看上去像一只雪白的小兔子。”

“你的生日快到了,我给你织了条围巾,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就可以把它送给你了。”

……

“你出国留学一年了,真好,距离见到你又少了一年。我现在特别喜欢夜晚,因为这就意味着离见到你,又少了一天。”

……

“我今天拿了大学生创新科技全国赛一等奖,辅导员跟我说,有这个奖,就可以保研了。我一定会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即使现在我们不在一起,但是一想到分开的日子,我们彼此都在努力生活,我就特别开心。”

……

“我今天出去兼职的时候不小心受了点伤,有一点点疼,不过你别担心,我就是想跟你说说话,你能不能陪我说说话。”

“你在吗?好想听听你的声音啊!”

“你还在忙吗?能不能回复我一下,一个字也可以,求你了!”

最后一条信息是2014年7月15号下午4点发的,只有短短的几个字。

“我可能等不到你回来了。”

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了。

盛承炀感觉心脏正在被一片片撕开,他疼得喘不过气来。

他从那个纸箱子里找到了那条围巾,厚实又柔软,是他喜欢的浅黄色,款式还是几年前的样式,在围巾的一端,还绣了一只可爱的老虎。

盛承炀看着老虎憨态的模样,忍不住就笑了,笑着笑着,一滴滴厚重的泪水打在围巾上面。这么多年,盛承炀第一次,哭得像个失去了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的孩子。

618天,11284条短信,每条短信,都在表达着简希那些年对他一去渺无影踪的无措和对再见的期待,一万多条短信,没有一天是质问他为什么毫无音讯,也没有问他当初是不是骗了她,她好像坚定而执着地相信,他一定会回来。

盛承炀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

她把所有的信任都给了他。

在他们十八九岁的青葱岁月里,或许他们都并不懂爱情的真谛,可是那时候他们深情依偎,心里眼里,开口闭口,全是喜欢。

……


到来年开春,天气逐渐回暖。

简希的墓旁开满一地春花。

盛承炀请了好几位大师,商议着想将简希的墓地迁回南城。

这里毕竟山高水远,他的希希,也会害怕吧!

“盛总,我看了此地的风水,还是不挪的好。”大师环顾四周说道,“这姑娘成年不久便离世,还是别惊动她了,说不定早就已经重新投胎转世为人。”

盛承炀许久未开口说话,山头的风声呼呼作响。

“那就……不动吧!”

盛承炀疲惫地闭上眼睛,他向来不信鬼神之说,投胎转世为人,不过是大师口中的一句慰藉罢了。

黄昏渐渐来临,他才依依不舍地下了山。

时间流逝得很快。

南城的风,很快又变得寒冷了。

2013的冬天,他们狠狠地相爱。

可是现在,已经是2020年的冬天了。

盛承炀开着车,他还记得那一年,他在人海中偶然和简希对视了几秒,就在红灯快要变绿的时候,简希微微地冲他一笑,那一笑,他的世界都亮了。

盛承炀眼睛渐渐模糊,还未等他反过神来,他就看见红灯的尽头,一辆大卡车直接朝他冲了过来。很快,他感受到了剧烈的撞击,他的头靠在方向盘上,呼吸也越来越困难。

失去意识之前,他想起那年,简希站在机场外冲他一遍又一遍地挥手,她笑得那样好看,好看到他千百次告诉自己别走了,他应该回去,狠狠地抱住她。

可是他没有。

这一别,竟然是永别!

……

盛承炀醒过来的时候是在自己的卧室里。

他是被惊醒的,他仿佛做了一个很长的噩梦,梦里,他的身体冰凉,全身上下一点气息也没有,仿佛死了一般。

他缓缓叹了口气,才突然发现事情不对。

他记得自己出了车祸,紧接着失去了意识,按理说,他现在应该是在医院才对。

盛承炀环顾了一下四周,惊得猛然站了起来。

这间屋子是他的卧室没错,可是装饰格局,怎么和自己小的时候一模一样,就连床头柜上,还放着一架飞机模型。

很快,盛承炀就发现更让他震惊的事情。

他看着镜子里手短脚短的自己,这不就是活脱脱自己小时候的模样吗?

盛承炀的脑子突然就不够用了。

这是梦中梦?

梦见变回小时候的自己了?

为了证实这是否是梦,盛承炀抬手就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嘶~~疼~~”

看来不是梦。

盛承炀捏了捏自己的脸,皮肤光滑有弹性,又摸了摸自己胸口,小心脏扑通扑通狂跳不停,这一切那么真实。

很快,盛承炀终于接受了一个现实。

他重生了,并且重生到了自己小时候。

一阵狂喜瞬间涌上心头。

如果他重生了,那就意味着简希也还在。

等等!

他现在这么小,那也就意味着简希也还是个小姑娘。

这个时候他们还不认识,也还不能跟他亲亲抱抱举高高。

简希还小,那这一世不是给了他们机会更早地相遇吗?

那这一世,他不就可以从小陪着自己的小媳妇儿长大,把小希希提前占为己有。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他现在就去把月亮捞出来紧紧抱在自己怀里,谁也抢不走。

盛承炀心里的如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嘎嘎作响。

以后和小希希一起吃饭,一起上学,一起长大,那不就是妥妥的青梅竹马吗?

又是被青梅竹马的爱情感动的一天。

盛大公子心里嘎嘎乐,人还没找到,心里已经在开始幻想婚后的甜蜜生活了。

他下楼,叫了管家过来,管家还是熟悉的冯叔,走过来就开始询问盛承炀的意见。

“少爷,今年的儿童节还是在家里过吗?老爷和夫人已经准备从英国赶回来给你过节了,明天下午就到。”

“什么!”盛承炀大惊,“儿童节有什么好过的,这不是胡闹嘛,我早就过了过儿童节的年纪……”

盛承炀说到这里很快住了嘴,刚重生,他还没有完全适应自己的新身份。

“呃~~我是说,儿童节而已,爸妈也真是的,还专门从国外赶回来。”

“老爷夫人疼爱少爷,自然不愿意错过您成长中任何一个重要的时刻。”

“庆祝儿童节就算了,冯叔,我现在有重要的事必须去桐城乡一趟,你通知司机过来接我。”

盛承炀一秒钟都等不了,他现在只想快点见到简希,抱抱她,告诉她,他有多想她。

“桐城乡?少爷,那里离南城很远,你去那里有事吗?”

冯叔怎么都想不明白,小少爷为什么突然提出要去那么偏僻的小山村。

“去找一个人。”

“是少爷的朋友吗?”

“不是朋友。”盛承炀立马否决,“是我未来媳妇儿。”

冯叔:……

现在的孩子,真是早熟得厉害,现在就张口闭口媳妇儿老婆的了,一点儿也不害臊。

“桐城乡太远,我不放心少爷一个人去,我陪同少爷一起去。”让司机和小少爷两个人出这么远的门,冯叔肯定是不放心的。

“好,你赶紧去安排,我们马上出发。”盛承炀说着就已经开始收拾东西了。

冯叔点头,心里却开始纳闷,说不上为什么,他总感觉今天的少爷有些不太对劲。跟他说话时的语气跟眼神,完全不像一个十岁小孩子该有的样子。

还是记忆中的那条路。

车子开进山区的时候,盛承炀感慨万千。

路上的风景和十几年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两处都是山脉和峭壁,留心一看,风景怡人。

可惜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盛承炀都没有太多的心情欣赏风景。

上一世他千里迢迢去看心爱的已故之人,这一世,他同样奔赴千里,迫切地和心上人来一场恍如隔世的重逢。

到达简希老家不远处的时候,盛承炀让管家和司机留在车上,他决定一个人前往。

那栋小木屋比起上一世看着倒是新了许多。他敲了敲门,无人回应,伸手一推,门竟然直接就开了。

他抬脚走进去,四周环顾,看到墙壁上挂着一个粉红的小书包,许多地方已经磨破了。

盛承炀心思一动,这应该就是小希希的书包没错了。

他的心,跳得越来越快。

“你是谁?”

就在盛承炀想要抬手去摸一摸墙壁上的书包时,一个清甜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盛承炀转过身,就看到了多年来日思夜想的女孩儿。

自然是和记忆中的模样不一样。

现在的简希,小小一只,虽然只比他小了将近一岁,但是小丫头看着就营养不良,个子娇小玲珑,倒是硬生生地比他矮了一个头。

但是那双眼睛还是亮亮闪闪的,看着灵动十足。

此刻她的眼神里全是戒备,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鹿。她看着这个家里的不速之客,再次问道:“你是谁?”

盛承炀一时语塞,心里却是五味杂陈,他该怎么说呢?

说他是她未来的男朋友?

是那个一点儿信任都不肯给她,抛下她一走了之的狗男朋友?

盛承炀说不出口,他心里越想越苦,现在他的希希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连上前抱一下都不可能。

他们已经,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了。

“我是跟着我叔叔过来的,他来这里做生意,人生地不熟,让我过来问路。”

盛承炀随便找了个借口,他的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简希,一刻也没有挪开过。

虽然不是那张和记忆中完全吻合的脸,但是缩小版的简希,让他产生了更浓烈的保护欲。

重生回到小时候也挺好,这一次,可以陪伴简希长大,让她能够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在他的羽翼之下,健康快乐地长大,然后顺其自然,成为他盛承炀的媳妇儿。

“你们要去哪里?”简希小声问道。

她有些胆小,这个盛承炀早就知道。可能是由于从小成长环境的原因,没有父母作为靠山,他的希希性子一直比较柔软。

上一世,他们相遇在大学,即使那个时候的简希已经长大成年,但是依旧透着隐隐的胆怯,为了保护自己,浑身上下,长满了软刺。

“呃~~”

盛承炀一时回答不上来,就在他支支吾吾的时候,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了。

盛承炀回头,就看见拿着酒瓶东倒西歪的男人。

这个男人盛承炀太熟悉了,简希那个禽兽不如的舅舅洪征。

“你谁啊?”洪征粗声粗气地问道。

盛承炀没有理他,身体却条件反射般地挡在了简希的前面,把她稳稳地护在了身后。

他记得上一世简希说过,她舅舅喝醉酒之后喜欢动手打她。

果然,那男人看着站在盛承炀背后的简希,莫名其妙就开始发火。

“你个倒霉蛋拖油瓶,我今天输钱肯定是因为你这个晦气东西。”

洪征一脸凶狠,说着一把推开盛承炀就要对简希动手。

盛承炀又气又急,眼看着洪征的巴掌就要落到简希的脸上了,他来不及多想,左右环顾,就看见桌子上放着的那把蹭亮蹭亮的菜刀。

他现在的身体只有十岁,即使他从小被父母养得极好,比同龄男孩儿高出一大截,但是也不过才一米六几,从身高和力量上对比年轻力壮的洪征显然毫无优势。

可是他必须护住简希,就是死了,也得护住。

“你敢动她试试!”

盛承炀的音色虽然是孩童般清脆,但是语气却是不同一般的沉稳和狠辣,一时间,不由得让醉醺醺的洪征都晃了一秒的神。

“小屁孩儿还敢威胁我?”洪征露出一脸恶心的阴笑,“我就动手打她了怎么样?”

他话刚说完,扬起手就准备给简希一巴掌,可是手才扬到半空,盛承炀手里的菜刀就横劈了过来。

他并不是吓唬吓唬而已,他是真的很想剁了洪征的手,这一点,盛承炀从上一辈子,就想这么干了。

“臭小子找死。”

洪征赶紧将手缩回来,嘴里虽然放着狠话,但是气势已经明显弱了下来。他本质上就是一个欺软怕硬的怂货,看着面前满眼猩红的小男孩儿,一股寒意从背脊处直冲而上。

小小年纪,狠戾嚣张到这种程度,只是看着他的眼睛,就不免让人两股战战。

“算你狠!”

洪征狠狠瞪了盛承炀一眼,算是为自己在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面前挽回一点儿可怜的尊严。他趁其不备,拿起手边的陶瓷水杯朝着两人这边扔来,杯子不偏不倚,正好砸中简希的额头。

盛承炀的怒火瞬间被浇上了热油一般,“嘭”地一下到达了顶点。他像一只被惹怒的豹子,看着即将破门出逃的洪征,将手里的菜刀狠狠对准他,只可惜洪征逃出去的瞬间门就被他关上了,那把铮亮的菜刀,硬生生地钉在了墙壁上。

洪征已经脚底抹油跑了,盛承炀也是无可奈何,他关心简希的伤势,一回头,结果屋子里空荡荡的,刚才还躲在他身后的小丫头,已经是不知所踪。

盛承炀欲哭无泪,好不容易才盼来的重逢,就一瞬间而已,他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哪里去了?


简希顺着屋后的山坡跑了。

在盛承炀拿着刀要跟洪征干架的时候,她对这个十来岁的男孩儿的恐惧就已经远远超过对无赖舅舅的恐惧了。

危险人物!

残暴不仁的狂徒!

这是小姑娘脑海中的第一反应。

拿刀砍人,更是危险人物中的危险人物。

房屋后面是一大片树林,简希连跑带摔地进了山里,因为害怕着急,鞋还跑掉了一只。

刚好这个时候,天空突然暗了下来,团团乌云,很快,暴雨就席卷而来。

盛承炀这下急了,转头就冲着几十米外的司机和冯叔喊道:“快来人,去把希希找回来!”

三个人沿着后边的小路一直往山上跑,跑到半路,大雨倾盆而来,倒是冯叔懂得看云识天气,提前就为小少爷准备了雨伞。盛承炀跑在最前面,他像个老父亲一样在后面默默撑着伞。

“别撑伞了,快点进山找人。”

盛承炀看着两个大人磨蹭的模样就越发着急,下这么大的雨,万一小希希在树林里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好在是六月,即使淋湿了身体也不会太冷,但是盛承炀还是担心,山里路滑,万一简希一个不小心,摔倒了怎么办。

他这样想着,自己却脚下一滑,一个重心不稳,直接摔进了旁边的水沟里。

“少爷!”

冯叔和司机见状,赶紧把小少爷从水沟里捞出来,平日里矜贵傲气的富家少爷,现在用落汤鸡来形容,就已经是非常客气含蓄了。

“别管我,先去找希希。”

盛承炀虽然身体是十来岁的孩子,但是却是二十七八岁的心智,当务之急,还是赶紧找人才对。

只是三个人找了大半天,连个人影子都没看见。这片森林广袤,他们又人生地不熟,找人简直如同大海捞针。

等到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盛承炀两眼一晃,便看见一个石洞旁边露出一块浅蓝色的衣角。他冲过去,就看见躺在石头洞下面已经睡熟的简希。

盛承炀的心都是软乎乎的。

他靠近,伸手替简希擦干净了脸上的雨水,又摸了摸她的额头,很烫,她发烧了。

“小少爷,赶紧回去吧!”

冯叔看见已经找到人了,催促着想让盛承炀早些回去。小少爷身娇体贵,万一淋出个好歹来怎么办?这也不好跟老爷夫人交代啊!

“希希~~希希~~”

盛承炀柔声地叫了几声,简希只是迷迷糊糊地哼唧了两声,就再也没有其他回应了。

“少爷,让我把小姑娘抱回去吧!”

年轻力壮的司机走过来,一弯腰就准备将简希从地上抱起,只是他手还没碰到简希的身体,就被盛承炀呵住了。

“你别碰她,我自己抱。”

盛承炀不容许任何人碰简希,虽说他才十来岁,但是从小到大,盛家就这一个宝贝儿疙瘩,自然养得精细,所以他不仅长得高挑,身体也壮实,力气也大,又加上简希一副营养不良的娇小模样,所以盛承炀根本没费太大力气,轻轻松松就将简希背在了背上。

盛承炀的记忆回到很久以前,有一次简希散步扭伤了腿,他也是这样背她去医务室的。

山路不好走,但是背着简希,盛承炀的每一步都走得很稳。

他们开车去了镇上找到一所最大最好的医院。

“高烧,需要打点滴。”医生说道。

“好,医生你快点开药吧!”

盛承炀将简希抱到床上,看着病床上小小一团的女孩儿,心里莫名的很不是滋味。

他无法想象,上一世他不曾参与的童年里,他的希希,曾经是多么无助可怜。

有个不顺心就打她的舅舅,没有爸爸妈妈的呵护,经常被讨厌的同学欺负,这样的日子里,他的希希,到底是怎么坚持活下来的。

昏睡中的简希很乖,盖着小被子一点儿也不闹腾,中间她迷迷糊糊醒过来一次,半睁着眼睛,眼神空洞地看了两眼坐在病床旁边的盛承炀,又很快地闭上眼睛,翻了个身,背对着他继续睡着了。

盛承炀赶紧抬手给她掖好被角,等整理好了被子,手不知不觉像长了眼睛似的,又悄无声息地摸上了那张红扑扑的小脸。

“这一世,我一定不离不弃,好好护着你。”盛承炀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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