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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本无罪,厉总好自为之畅销小说

笙笙不息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火爆新书《妻本无罪,厉总好自为之》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笙笙不息”,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沈知初爱了他十六年,也被他嫌弃了十六年,临死之际决定放弃,亲自送上离婚协议。他本恨透了这个女人,恨不得她早点去死,可当看到她的诊断书……他疯了似的找到她:“为什么要瞒着我?”“怎么,没有亲手杀了我你很不爽?”沈知初面无表情,心如止水:“厉景深,如果可以,我希望从未遇到过你。”...

主角:夏明玥秦默   更新:2024-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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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本无罪,厉总好自为之畅销小说》精彩片段


沈知初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病房里,空荡荡的只有她一个人。

手机没电了,沈知初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看了眼窗户外边的天还是乌蒙蒙的。

沈知初起身穿好了自己的鞋,提着包走了出去,经过夏明玥病房时看到虚掩的房门,她控制不住自己的脚停了下来。

这里面住着的人是夏明玥,而陪她的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厉景深。

夏明玥长着一张初恋脸,穿着医院里蓝白条纹的病号服都遮挡不住她干净优雅的气质,皮肤很白衬得一双杏仁眼又明又亮,沈知初想,也许厉景深就是喜欢夏明玥那股从内而发的单纯劲,再对比一下自己,那就是心思歹毒棒打鸳鸯的恶人。

厉景深对夏明玥的好让她有些嫉妒,看久了牙龈发酸。

不了解厉景深的人,以为他天生就是一副冷冰冰的性子,但沈知初清楚,他其实是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夏明玥,舍不得分其他人一点。

当然……很久以前也对她好过,不过现在早就一点都不剩了。

她的“偷窥”最终还是引起了里面两个人的注意,夏明玥就看了她一眼身子就抖成了一只小白兔,躲在了厉景深的身后。

脸上露出胆怯,眼眶通红,就像是看见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厉景深轻轻拍了拍夏明玥的肩膀,眼神冰冷地望过去,待看见站在门口边上的沈知初后,心里升起了一股烦躁。

那种烦躁化作了厌恶,不加掩饰的上升到了脸上,训斥道:“你站在那装神弄鬼的做什么?”

沈知初站在门口看着里面如胶似漆的两个人,一时间觉得刺眼得很,她并不想看,可她实在是忍不住,因为,那是她不曾见过的厉景深,是她向往的厉景深。

看多了,眼睛就模糊了……很疼,心如死灰。

厉景深把夏明玥挡在身后,两眼瞪了过去,看到沈知初那张苍白毫无血色的脸上,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复杂的情绪,他眉头紧皱在一起。

“既然你醒了,那就回去吧。”

沈知初犹豫了一下,哑着嗓子问道:“今晚你要回来吗?”

看着厉景深那眼神里的防备劲,沈知初都懒得和他解释,她想不通自己这些年到底做了什么罪恶滔天的事情,才会让厉景深像防贼一样防着她。

人心都是肉长的,她虽然害得他没有和夏明玥在一起,可他们结婚的这四年里,她沈知初就像个保姆一样伺候他起居用食。

虽然没法做到家庭和睦婚姻美满,但是这些年来她从不过问他与夏明玥的事。

以前厉景深有所忌讳,还知道暗地里来,再之后沈家日渐衰退淡出富豪榜后,她对于厉景深来说再也没有了威胁。

他和夏明玥明里暗里的事,这些她都没有提过,但是要说不计较吗?怎么可能?

和厉景深在一起,沈知初变得一无所有,得了胃癌快死了不说,还要帮人续命,她自己的命都快没了,可有谁能想着帮她续?

沈知初的心顿时就像是被千万根针扎着一样疼,痛意顺着血管传到四肢百骸,就连指尖都疼得发抖。

沈知初对于厉景深的命令毫无争论,这么多年,也算是习惯了,从最初的讨好变成了现如今的作茧自缚,画地为牢。

转身的一瞬间,沈知初听到里面传来夏明玥的声音。

“沈知初输这么多血没事吧?脸色好难看……”

“没事,她身体一向好。”

看,这就是她爱的男人,就连情敌都看出来了她的脸色不好,可他却没有。

厉景深并不是个粗心的人,他能一眼看出来工作上的问题,能第一时间知道夏明玥出了什么状况,却唯独对认识了六年的沈知初没有一点耐心和细心。

沈知初深呼吸了一口气,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个地方,外面的雨越下越大。

她低着头慢慢地走回去,她包里没有伞,顶着雨没一会儿就湿透了,沈知初身体畏冷,寒气从骨头里渗出来,原本就藕青的嘴唇这会儿冷的干裂,乌翘的睫毛上也沾上了水珠。

沈知初冷得头眼发胀,连带着胃都冷得发疼,她伸手捂了捂胃却不小心碰掉了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

沈知初目光呆滞的跟过去,戴了四年的戒指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光泽,上面还泛着黑,她遥想起当年和厉景深签订了婚约合同时,她随口说道:“既然结婚了怎么说也得该有个戒指吧。”

厉景深当时听了,直接在路边的摊子上花了30元钱买了这一枚单戒扔给她。

出言讽刺道:“拿去,你也就值这么点钱。”

沈知初当时只是笑了笑,眼神里说不出的荒凉,戒指小了个尺寸,她强行穿过手指,无名指磨得通红流血了她还是一直坚持戴着。

沈知初当时固执地想着,戒指戴久了总有一天会合适,却不想戴到最后会从她手指上松掉。

就像她和厉景深的感情一样。

沈知初在大雨中蜷缩着身子,胃里火烧火燎翻江倒海,她赶紧捂住嘴巴干呕了两声,眼眶疼得猩红,眼泪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

天还在下雨,街边上的行人陆陆续续的撑起了伞,沈知初蹲在地上捡起戒指贴在了自己的胸口上,等到胃没有那么难受了才站起身。

她像是雨中的一抹游魂,恍惚间撞上了人,沈知初被这一撞回过神来,慌乱地低下头道歉,对方是对年轻的母子,女人拉着小孩子的手,声音温和:“没关系。”

小孩儿则昂起头看向沈知初泛红的双眼,小声问道:“姐姐你是在哭吗?”

女人拍了拍小孩儿的头,歉意地看了沈知初一眼,拉着小孩走了。

母子俩背对着她,沈知初听到小孩问自己的妈妈:“姐姐为什么哭?是因为害怕哭的吗?”

“大姐姐怎么会害怕……”

雨声淅沥,沈知初逐渐听不清母子俩说了什么。

沈知初轻轻地捂住自己的胃,仰起头将眼泪硬生生的给憋了回去,害怕?怎么可能不怕啊,一个人去医院的时候怕,做胃镜的时候怕,被医生单独叫到诊断室的时候也怕,最后被下绝症书的时候更是怕到浑身血液倒流,全身冰冷。

但比起这些沈知初更害怕的是,孤独的死去,身边没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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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还是刚才的小护士,她实在是放心不下沈知初,铃一响,她自告奋勇的就推着药车去了,脑子里脑补了各种画面,可她没想到一推开门,看到的是沈知初血淋淋的手。

原本整洁干净的病房乱成一片,地上散落着纸张,输液管在床上搅成一团,药袋被扔在地上流了一地。

而最为刺目的是沈知初受伤的手,整个手背都被血给染红了,连被单上都是。

“怎……怎么回事儿?他欺负你?”小护士看了看沈知初的手,又看了眼她微红的眼眶,像是为了照顾她的情绪说话很是小心。

沈知初摇头,声音带着刚哭过后的沙哑:“我自己弄的。”

护士不怎么相信。

她从药车上拿出棉签和消毒药水,小心翼翼的抬起沈知初的左手,血有些凝固了得清洗干净。

针穿过的地方正汩汩往外流血,伤口说不上大,就是那儿扎太久了,针眼大一时半会的止不住血。

“可能有点疼,你忍着点。”

“嗯。”沈知初轻声回应,抬眸失神的看着天花板,最疼的时候都已经熬过去了这点算得了什么。

小护士把留置针取下来,看着她伤痕累累的左手,这手不能再扎针了。

护士询问:“扎右手可以吗?”

沈知初问:“我还得输多少天液?”

小护士翻了一下册子,密密麻麻的好几张,大概估算了一下:“恐怕得十天半个月。”

还要这么久?沈知初蹙眉,也不知道下周她能不能顺利去听审她叹了一口气:“扎吧。”

护士技巧好扎针不怎么疼,依旧是留置针,就是扎在右手有些不方便。

给沈知初换完药,小护士贴心的把被子给她换了,顺带把地上的纸张也收拾干净,她盯着那几张假的病例单,问沈知初:“你先生这是回去了?”

沈知初抿了抿干燥的唇瓣,点头。

小护士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沈知初是沈家大小姐,在三天前她还是蓉城女人圈里的骄傲。

如今网上报道的是她抢别人的未婚夫,为了挽回婚姻当街下跪不顾沈氏破产,也不管成为杀人犯入狱的父亲。

网上各种魔化,那些豪门恩怨她不懂,但她真心实意的心疼沈知初。

当初外界是如何美化她,把她包装成一个刀枪不入的女强人,谁能想到她重病缠身,胃癌晚期活不过两年。

任何安慰的话在现在说来都像是可怜,小护士嚅动唇瓣半天,只说了一句:“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

“放心,今天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今天麻烦你了。”沈知初勾出浅浅弧度,她笑着的时候脸颊两侧会有个很浅的梨涡,都说有酒窝的人笑起来特别甜,可她笑着的时候里面却盛的是苦。

“不麻烦不麻烦。”小护士赶紧摇头,推着药车小声离开。

轰隆隆的滚轮声由大变小再消失,整个房间忽然变得很安静,安静到她能听到头顶上药水坠落的声音。

人安静的时候,思绪就忍不住放空,而她一放空,厉景深的影子就会迅速占据,怎么甩也甩不出去,这好像也成了一种习惯。

厉景深他是真的回去了。

再也不会来了,她昏睡的46个小时里听说厉景深一直守着她,她恍然做梦,连相信都不敢。

距离沈昌南复审还有五天,这五天里厉景深就真的再也没出现。

沈知初一天见到最多的不是照顾她的护工就是秦默。

秦默在医院上班,大多时间都很忙,但一有空就会到病房里陪她顺带劝说她做化疗。

沈知初是个怕疼的人,人很娇气,娇气到一听到打针就喊疼,就更别说让她去做宛如刮骨的化疗。

果然,沈知初一听到化疗就摇头。

“不做化疗。”化疗是能延长生命更有利于治疗,可她已经放弃了,见秦默还想劝说,沈知初直言道,“做化疗要掉很多头发,我可不想我人还没死头就秃了,那比死更难受。”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头发?”秦默无奈摇头,神色虽纠结却不像之前那么凝重了。

“你也知道我平时爱化妆打扮。”沈知初笑笑,态度很是敷衍,“而且你也知道我是个很怕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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